企業車輛保險合同交印花稅嗎
① 單位交的汽車保險費需要交印花稅嗎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的規定,財產保險合同印花稅征稅范圍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立合同人按保險費金額的千分之一貼花。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因此,你單位應當按照「財產保險合同」繳納印花稅5.2元。
稅務機關提醒廣大納稅人,本單位的車輛每年與保險公司簽訂的車輛保險合同應按規定自行到稅務機關繳納印花稅。
(1)企業車輛保險合同交印花稅嗎擴展閱讀:
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第二條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第三條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具體稅率、稅額的確定,依照本條例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
應納稅額不足1角的,免納印花稅。
應納稅額在1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5分的不計,滿5分的按1角計算繳納。
② 企業車輛買需要交印花稅嗎
企業車輛買需要交印花稅嗎
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車輛銷售屬於購銷合同的,按照購銷金額萬分之三的稅率貼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如果購車合同屬於產權轉移書據,需按合同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在訂立合同的時候,繳納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車輛購買保險屬於財產保險,財產保險合同按保險費收入千分之一貼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畢尺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第三條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具體稅率旦迅、稅額的確定,依照本條例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
應納稅額不足1角的,免納印花稅.應納稅額在1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5分的不計,滿5分的按1角計算繳納.
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稅務機關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1、在應納稅憑證上未貼或者少貼印花稅票的,稅務機關除責令其補貼印花稅票外,可處以應補貼印花稅票金額3~5倍的罰款;
2、對未按規定注銷或畫銷已貼用的印花稅票的,稅務機關可處以未注銷或者畫銷印花稅票金額1~3倍的罰款;
3、納稅人把已貼用的印花稅票揭下重用的,稅務機關可處以重用印花稅票金額5倍或者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4、偽造印花稅票的,由稅務機關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什麼模數此叫印花稅?
印花稅,是稅的一種,是對合同、憑證、書據、賬簿及權利許可證等文件徵收的稅種.納稅人通過在文件上加貼印花稅票,或者蓋章來履行納稅義務.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公司車輛保險,企業財產保險要交印花稅嗎?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的規定,財產保險合同印花稅征稅范圍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立合同人按保險費金額的千分之一貼花.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免徵印花稅:
(1)已經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抄本,但是視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撫養孤老傷殘人員的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4)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5)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6)企業因改制而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
(7)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
(8)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廉租住房承租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
③ 車輛保險合同是否要繳納印花稅
車輛保險合同是否要繳納印花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1號)規定,財產保險合同,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根據《國家稅務局關於對保險公司徵收印花稅有關問題的通知》(〔1988〕國稅地字第37號)第二條規定,保險公司的財產保險分為企業財產保險、機動車輛保險、貨物運輸保險、家庭財產保險和農牧業保險五大類.
因此,購買車輛保險簽訂的合同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
機動車交強險合同是否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鎮早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第二條規定,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為應稅憑證.後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財產保險合同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按投保金額萬分之零點三貼花,納稅義務人為立合同人.
《國家稅務局關於對保險公司徵收印花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地字〔1988〕37號)第二條規定,保險公司的財產保險分為企業財產保險、機動車輛保險、貨物運輸保險、家庭財產保險和農牧業保險五大類.為了支持農村保險事業的發展,照顧答侍農牧業生產的負擔,除對農林作物、牧業畜類保險合同暫不貼花外,對其他幾類財產保險合御舉雀同均應按照法規計稅貼花.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2019修訂》規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指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國家稅務局關於改變保險合同印花稅計稅辦法的通知》(國稅函〔1990〕428號)第一條規定,對印花稅暫行條例中列舉征稅的各類保險合同,其計稅依據由投保金額改為保險費收入.第二條規定,計算徵收的適用稅率,由萬分之零點三改為千分之一.
根據上述規定,公司購買汽車,與保險公司簽訂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屬於《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應稅財產保險,應按保險費收入的千分之一繳納印花稅.
上文就是車輛保險合同是否要繳納印花稅,一定要仔細核對,購買車輛保險簽訂的合同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小編認為最好的辦法就是把這個知識點記在心裡吸收掉,這樣以後碰到這種問題就會操作了,財務人必須熟知,謝謝大家的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