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企業購銷印花稅的計算方法
㈠ 印花稅是怎麼計算的
印花稅怎麼算:
1、購銷合同:按銷售收入的×萬分之三
2、加工承攬合同:按加工或承攬的收入×萬分之五
3、建築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按承包的金額×萬分之三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的金額×萬分之三
5、財產租賃合同:按租賃的金額×千分之一
6、貨物運輸合同:按運輸的費用×萬分之五
7、倉儲、保管合同:按保管、倉儲的費用×千分之一
8、借款合同:按照借款的金額×萬分之零點五
9、財產保險合同:按保險費的金額×千分之一
10、技術、服務等合同:按合同所載的金額×萬分之三
11、產權轉移書據、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轉移書據:按書據所載的金額
× 萬分之五
12、營業賬簿包括生產經營賬冊,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合計金額的萬分之五貼花
13、權利、許可證照,每件貼花五元
㈡ 企業印花稅如何計算
法律分析:印花稅是按實收資本繳納的,按萬分之五稅率計算應交印花稅。應該繳納的印花稅等於實收的資本數乘以百分之0.05。印花稅的會計分錄為:借:管理費用,貸:銀行存款。印花稅的稅目,指印花稅法明確規定的應當納稅的項目,它具體劃定了印花稅的征稅范圍。一般地說,列入稅目的就要征稅,未列入稅目的就不征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㈢ 印花稅怎麼算
印花稅怎麼算,需視情況而定:
一、印花稅的計算方式
1、實行比例稅率的憑證,印花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稅憑證計稅金額*比例稅率
2、實行定額稅率的憑證,印花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稅憑證件數*定額稅率
3、營業賬簿中記載資金的賬簿,印花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實收資本+資本公積)*千分之零點五
4、其他賬簿源雀按件貼花,每件5元。
二、印花稅的稅率
1、購銷合同
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 、補償、易貨等合同。
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千分之零點三。
2、加工承攬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 、測繪、測試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攬收入萬分之五貼花千分之零點五 。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包括勘察、設計合同,按收取費用萬分之五貼花千分之零點五 。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額萬分之三貼花千分之零點三 。
5、財產租賃合同
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 械、器具、設備等,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
稅額不足一元的按千分之一 。
6、貨物運輸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河、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
按運輸費用萬分之五貼花千分之零點五 。
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7、倉儲保管合同
包括倉儲、保管合同。
按倉儲保管費用貼花千分之一 。
倉單或棧單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8、借款合同
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貼花。
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9、財產保險合同
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按投保金額千分之零點零三貼花。
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10、技術合同
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按所載金額千分之零點三貼花。
11、產權轉移書據
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漏納。
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千分之零點五 。
12、營業帳簿
生產經營用帳冊、記載資金的帳簿, 按固定資產原值與自有流動資金總額萬分之五貼花。
其他帳簿按件貼花五元。
13、權利、許可證照
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 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按件貼花五元
14、股票交易
按交易金額的千分之零點一。
三、免徵印花稅的情形如下:
1、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憑證。
綜上所述,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繳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在使用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時,對通過計算機輸出列印賬頁、裝訂賬冊時,需要按件貼花。
法律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雹搜早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㈣ 印花稅的核定依據和核定比例是怎麼算出的
一、工業(商業)企業的購銷合同核定應繳納印花稅金額=(銷售收入+采購金額)×核定率×適用稅率;建築安裝企業的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核定應繳納印花稅金額=(工程承包收入+工程分包支出)×核定率×適用稅率;
地產開發企業的產權轉移書據核定應繳納印花稅金額=銷售(含預售)收入×核定率×適用稅率。 納稅人月度收入及支出均衡的,可採用簡易方法計算一份應納稅憑證可扣減稅款的總限額。計算公式為:
可扣減稅款總限額=應納稅憑證已繳納印花稅金額×(應納稅憑證尚未履行期限/應納稅憑證約定履行期限)
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4)工業企業購銷印花稅的計算方法擴展閱讀:
一、印花稅納稅單位的各項應稅憑證在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同時須自行設立印花稅專用登記簿,將合同名稱、簽訂日期、稅率、對方單位名稱、應稅憑證所載計稅金額、按日、序時逐筆記載,以便於匯總申報及稅務部門監督檢查。
印花稅納稅單位應認真填寫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在規定期限內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
二、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按規定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對應稅憑證的管理仍執行原辦法,可不按日序時逐筆登記。
三、印花稅納稅申報工作均由納稅單位的財務部門負責,並指定專人負責各項應稅憑證的管理、印花稅的貼花完稅工作、按規定填報印花稅納稅申報表。
四、印花稅納稅單位使用印花稅票貼花完稅的,使用繳款書繳納稅款完稅的,以及在書立應稅憑證時由監督代售單位監督貼花完稅的,其憑證完稅情況均應進行申報。
五、凡印花稅納稅申報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10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局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售報告表"。
六、申報時間:凡印花稅納稅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十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表報告表"。只辦理稅務注冊登記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印花稅納稅單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當地稅務機關申報上年稅款。
印花稅的納稅期限是在印花稅應稅憑證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的。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繳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的應稅經濟憑證所徵收的一種稅。1988年8月,國務院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㈤ 印花稅的計算公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九號)第四條規定,印花稅的稅目、稅率,依照本法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
第八條規定,印花稅的應納稅額按照計稅依據乘以適用稅率計算。
㈥ 企業繳納的印花稅的計算方法
印花稅是對合同、憑證、書據、賬簿及權利許可證等文件進行徵收的一種稅,企業繳納印花稅時,具體應如何計算?
企業繳納印花稅時如何計算?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訂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企業繳納印花稅時,可採用以下計算公式:
1、適用比例稅率的,印花稅應納稅額=應稅憑證計稅金額×比例稅率;
2、適用定額稅率的,印花稅應納稅額=應稅憑證件數×定額稅率;
印花稅的比例稅率分為五檔:0.5‰、0.3‰、0.05‰、1‰、2‰。分別適用於各類合同以及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中記載資金的賬簿,具體如下:
1、財產租賃合同、倉儲保管合同、財產保險合同,適用稅率為千分之一;
2、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運運輸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稅率為萬分之五;
3、購銷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技術合同,稅率為萬分之三;
4、借款合同,稅率掘棚為萬分之零點五;
5、對記錄資金的賬薄,自2018年5月1日起,對按萬分之五稅率貼花的資金賬簿減半徵收印花稅,對按件貼花五世笑元的其他賬簿免徵印花稅。
繳納印花稅的賬務處理
企業繳納印花稅的會計分錄,分為兩種情況:
1、如果提前已搜散含經計提了,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2、如果提前未計提,會計分錄: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㈦ 工業企業印花稅是怎麼計算的
法律分析:工業企業印花稅涉及的內容比較多:
1、購銷合同:按銷售收入的×萬分之三
2、加工承攬合同:按加工或承攬的收入×萬分之五
3、建築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按承包的金額×萬分之三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的金額×萬分之三
5、財產租賃合同:按租賃的金額×千分之一
6、貨物運輸合同:按運輸的費用×萬分之五
7、倉儲、保管合同:按保管、倉儲的費用×千分之一
8、借款合同:按照借款的金額×萬分之零點五
9、財產保險合同:按保險費的金額×千分之一
10、技術、服務等合同:按合同所載的金額×萬分之三
11、產權轉移書據、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轉移書據:按書據所載的金額 × 萬分之五
12、營業賬簿包括生產經營賬冊,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合計金額的萬分之五 貼 花
13、權利、許可證照:每件貼花五元。
法律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印花稅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三十五條規定和印花稅的稅源特徵,為加強印花稅徵收管理,納稅人有下列情形的,地方稅務機關可以核定納稅人印花稅計稅依據:
(一)未按規定建立印花稅應稅憑證登記簿,或未如實登記和完整保存應稅憑證的;
(二)拒不提供應稅憑證或不如實提供應稅憑證致使計稅依據明顯偏低的;
(三)採用按期匯總繳納辦法的,未按地方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報送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報告,經地方稅務機關責令限期報告,逾期仍不報告的或者地方稅務機關在檢查中發現納稅人有未按規定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