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集團小公司上市公司上市時間
⑴ 中小板和創業板是什麼時候上市的
深交所於10年前推出的創業板與科創板一樣,同樣也帶有「科技」光環,其在上市第一天同樣也未設漲跌幅限制,這對科創板當下的投資是非常有借鑒價值的。
當前的科創板投資,大家也都存在幾個疑惑:科創板股票初期走勢到底會如何?目前還沒有滿足科創板開通要求的投資者也都在問,科創板的出台是否會通過「抽血效應」對A股本身形成一定壓力?
現在小君就來帶大家看一下我們是否可以從10年前創業板第一批上市的28隻股票中找出我們問題的答案,首先我們看看板塊上市前,A股的走勢:
新板塊開市之前的A股走勢
從板塊來看,創業板開板後與主板具有一定的聯動性,由於創業板的估值水平高於主板,以及開板初期投資者對於創業板高漲的投資情緒,主板中的家用電器、食品飲料、醫葯生物、電子、計算機類等相關板塊均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創業板行情的影響而上漲,相關板塊一個月內相對大盤收益均超過10%。
最後,我們還是要提醒投資者仍需謹慎起見,切勿盲目追高。
從科創板本周的表現來看,你們覺得後續科創板的走勢會和創業板一致嗎?不如就在留言區猜一猜科創板首月平均收益吧!小君先猜為敬——100%。
⑵ 上市公司掛牌成功後什麼時候正式上市
預計需要半年左右的時間。如擬掛牌企業需進行股改的,大約需要2-3個月;主辦券商進場盡職調查及內核大約1-2個月;協會審查(包括反饋時間)需要2個月;經協會核准後可以進行股份登記掛牌,全部流程預計需要半年左右的時間,當然,如果企業自身存在法律或財務等某方面的障礙需要整改的,前述時間會隨著整改進度而有所調整。
拓展資料
企業上市需要哪些條件 :
1、主體資格:A股發行主體應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經國務院批准,有限責任公司在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可以公開發行股票。
2、公司治理:發行人已經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發行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任職資格;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已經了解與股票發行上市有關的法律法規,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定義務和責任;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生產經營的合法性、營運的效率與效果。
3、獨立性:應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資產應當完整;人員、財務、機構以及業務必須獨立。
4、同業競爭: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同業競爭;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後,也不會產生同業競爭。
5、關聯交易: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應完整披露關聯方關系並按重要性原則恰當披露關聯交易,關聯交易價格公允,不存在通過關聯交易操縱利潤的情形。
6、財務要求:發行前三年的累計凈利潤超過3,000萬人民幣;發行前三年累計凈經營性現金流超過5,000萬人民幣或累計營業收入超過3億元;無形資產與凈資產比例不超過20%;過去三年的財務報告中無虛假記載。
7、股本及公眾持股:發行前不少於3,000萬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總額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公眾持股至少為25%;如果發行時股份總數超過4億股,發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於10%;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8、其他要求:發行人最近三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發行人的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發行人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最近三年內不得有重大違法行為。
⑶ 擬上市公司一定會上市嗎要多久才上市流程是怎樣
不一定,比如原來的蘇州定邦網上都已經申購完了,最後因公司存在欺詐而流產。如果股市行情好那麼只要過會過後幾天就可以進行網下配售確定發行價,然後網上申購,但如果股市行情不好就算過了會有可能幾年都上不了市。流程是先必須找投行保薦,然後證監會發審委審核,審核過後進行路演,最後的網下配售和網上申購。
⑷ 公司從籌備上市到正式上市會經歷什麼環節時間周期一般為多久
序言:公司在發展到一定的規模之後,都會希望申請上市,並且在大眾的主觀印象中,上市公司會比普通的公司規模更大,且極具行業競爭力。那麼上市公司都需要哪些流程呢?一家公司從准備到成功的成為上市公司之間大概需要多長時間呢?下面就由小編來為大家進行講解吧。
三、上市公司的優勢上市公司可以通過發行股票而募集資金,並且不用償還募集的資金,並且公司上市之後,有利於提高公司的形象和行業的競爭力,並且對於樹立良好的公司品牌形象也具有積極的作用。上市公司可以獲得更多良好的資源。
⑸ 公司IPO上市一般需要多少時間
短則一年,長則三年以上。公司的規范程度、業績情況、是否涉及投資者引入及股權激勵等因素均會影響上市准備時間。IPO上市是一件上市繁復的工作。
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據相應證監會出具的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的條款通過經紀商或做市商進行銷售。一般來說,一旦首次公開上市完成後,這家公司就可以申請到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有限責任公司在申請IPO之前,應先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拓展資料:
1、材料受理、分發環節
中國證監會受理部門工作人員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證監會令第66號)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2號)等規則的要求,依法受理首發申請文件,並按程序轉發行監管部。發行監管部綜合處收到申請文件後將其分發審核一處、審核二處,同時送國家發改委徵求意見。
2、見面會環節
見面會旨在建立發行人與發行監管部的初步溝通機制。會上由發行人簡要介紹企業基本情況,發行監管部部門負責人介紹發行審核的程序、標准、理念及紀律要求等。見面會按照申請文件受理順序安排,一般安排在星期一,由綜合處通知相關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見面會參會人員包括發行人代表、發行監管部部門負責人、綜合處、審核一處和審核二處負責人等。
3、審核環節
審核機制旨在督促、提醒保薦機構及其保薦代表人做好盡職調查工作,安排在反饋會前後進行,參加人員包括審核項目的審核一處和審核二處的審核人員、兩名簽字保薦代表人和保薦機構的相關負責人。
4、反饋會環節
審核一處、審核二處審核人員審閱發行人申請文件後,從非財務和財務兩個角度撰寫審核報告,提交反饋會討論。反饋會主要討論初步審核中關注的主要問題,確定需要發行人補充披露、解釋說明以及中介機構進一步核查落實的問題。
5、預先披露環節
反饋意見落實完畢、國家發改委意見等相關政府部門意見齊備、財務資料未過有效期的將安排預先披露。具備條件的項目由綜合處通知保薦機構報送發審會材料與預先披露的招股說明書(申報稿)。發行監管部收到相關材料後安排預先披露,並按受理順序安排初審會。
6、初審會環節
初審會由審核人員匯報發行人的基本情況、初步審核中戚豎並發現的主要問題及其落實情況。初審會由綜合處組織並負責記錄,發行監管部部門負責人、審核一處和審核二處負責人、審核人員、綜合處以及發審委委員(按高跡小組)參加。初審會一般安排在星期二和星期四。
7、發審會環節
發審委制度是發行審核中的專家決策機制。發審委委員共25人,分三個組,發審委處按工作量安排各組發審委委員參加初審會和發審會,並建立了相應的迴避制度、承諾制度。發審委通過召開發審會進行審核工作。發審會以投票方式對首發申請進行表決,提出審核意見。每次會議由7名委員參會,獨立進行表決,同意票數達到5票為通過。
8、封卷環節
發行人的首發申請纖禪通過發審會審核後,需要進行封卷工作,即將申請文件原件重新歸類後存檔備查。封卷工作在落實發審委意見後進行。如沒有發審委意見需要落實,則在通過發審會審核後即進行封卷。
9、會後事項環節
會後事項是指發行人首發申請通過發審會審核後,招股說明書刊登前發生的可能影響本次發行及對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應予披露的事項。存在會後事項的,發行人及其中介機構應按規定向綜合處提交相關說明。須履行會後事項程序的,綜合處接收相關材料後轉審核一處、審核二處。審核人員按要求及時提出處理意見。按照會後事項相關規定需要重新提交發審會審核的需要履行內部工作程序。如申請文件沒有封卷,則會後事項與封卷可同時進行。
10、核准發行環節
封卷並履行內部程序後,將進行核准批文的下發工作。
⑹ 准備上市公司申報稿遞交後多久後能正式上市
准備上市公司申報稿遞交後總體時間為一年以上才能正式上市。對於不同公司具體情況不同的,企業自改制到發行上市的時間應視具體情況而定,總體時間為一年以上。
IPO上市是一件上市繁復的工作,准備的時間短則一年,長則三年以上,公司的規范程度、業績情況、是否涉及投資者引入及股權激勵等因素均會影響上市准備時間。
以向證監會申報材料為基準時間倒排時間表,關鍵時間點如下:
基準時間:向證監會申報材料。
1、申報材料之前3-6個月內:完成上市輔導的申請及備案工作。(具體時間依據各地證監局對上市輔導的時間要求而定,通常要求3-6個月)同時,各中介機構應完成上市申報材料的製作工作。
2、上市輔導申請時間之前3個月內:完成股份公司改制(改制前應完成賬務的調整工作,相關會計報表數據已經相關中介機構認可,凈資產數據在改制後不存在繼續調減而導致出資不足的情形)。
3、改制之前N個月內(此過程需要短則幾個月,長則幾年的時間):改制之前通常應完成擬上市公司的規范工作,並按照設計的上市方案(例如,股權結構、引入投資者、股權激勵等)完成相關工作。此步驟是影響IPO成功與否的關鍵步驟,根據不同公司的規范程度以及設計的上市方案復雜程度,不同公司的時間跨度存在很大區別,公司應根據自身情況判斷上市准備的時間。以下將擬上市公司經常存在的,對上市時間可能有較大影響的問題,簡單列示,企業可以自行比較是否存在相關問題,來判斷自己准備時間的長短。
4、歷史上存在改制、剝離、設立需要上級部門或相關機構審批但審批程序及手續有瑕疵的,需重新取得相關手續。
5、存在代持、職工股導致股東人數超過200人等情況的,需要逐一清理並作出承諾,相關中介機構需逐一核實。
6、出資時存在瑕疵的,例如實際出資未到位、以沒有實際用途或價值明顯偏低的專利權出資、缺少相關驗資、評估程序等等,需要補足或補充相關程序。
7、收入核算不符合企業會計准則、為少交稅而隱匿利潤等,需重新追溯調整,補繳相關稅金。此情形需企業尤其注意,其可能直接影響企業是否具備上市申報的條件而導致申報時間大幅後移。企業未上市時,通常有隱藏利潤少交稅的動機,甚至部分地區稅務機關滿足征稅指標的情況下,授意企業不要超額交稅,然而如果企業想要上市,一方面IPO對擬上市公司有業績要求,另一方面,IPO審核時關注會計核算的規范及納稅守法問題,因此為順利上市,企業需要釋放原隱匿起來的利潤,這樣就會帶來大幅的賬務跨年調整。若這種賬務調整涉及補繳稅金的金額較大,可能面臨稅務機關的滯納金、罰金,以及無法開具稅收守法證明,保薦機構、律師無法發表稅收守法意見的情形,從而導致不具備IPO申報條件,相關年度無法作為IPO申報期的問題。此情形實務中非常多,若有上市打算,必須及早規劃業績及稅負。
8、財務核算不規范、內控制度不健全,需進行相關規范後才能申報材料。例如,未進相關明細核算、成本核算無法與收入相配比等,需企業重新對申報前三年一期的賬務進行調整。且需聘請有資格的會計機構進行相關審計確認。
9、為解決上市前資金需求或改變單一持股、引入戰略投資者等,需引入投資者,從尋找合適的投資者、談判、方案設計到最終投資到位,也需要相當長的時間。有些企業還涉及自身股權結構、組織結構的調整,也需要預留充分的時間。
10、上市前為激勵高管、穩定員工,可能涉及股權激勵等事項,相關方案設計、持股公司設立等也需要一定時間。
但由上可見,上市准備時間因企業而異,很難泛泛而論,有時也與企業一把手的性格特點以及中介機構的專業程度有很大關系,從實務中一年內申報出去的算是很快的,准備三五年的情況也不少,這還未考慮期間證監會停止受理或對特殊行業限制等政策因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