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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企業徵收印花稅

發布時間: 2023-10-17 21:42:51

⑴ 成品油零售需要交印花稅

成品油零售需要交印花稅。
印花稅計稅依據根據應稅憑證的性質分別規定有以下幾種:一、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以憑證所載金額作為計稅依據。二、營業賬簿中記載資金的賬簿,以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稅總額作為計稅依據。三、不記載金額的權利許可證照:營業執照、專利證、房屋產權證等,以及企業的日記賬簿和各種明細分類賬簿等輔助性賬簿,按憑證或賬簿的件數納稅。印花稅,是稅的一種,是對合同、憑證、書據、賬簿及權利許可證等文件徵收的稅種。納稅人通過在文件上加貼印花稅票,或者蓋章來履行納稅義務。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根據相關規定納稅人為單位的,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印花稅;納稅人為個人的,應當向應稅憑證書立地或者納稅人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印花稅。不動產產權發生轉移的,納稅人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印花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

第五條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如下:(一)應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合同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二)應稅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為產權轉移書據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三)應稅營業賬簿的計稅依據,為賬簿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四)證券交易的計稅依據,為成交金額。

第六條 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未列明金額的,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按照實際結算的金額確定。計稅依據按照前款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書立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時的市場價格確定;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股權轉讓在大眾眼中已經屬於日常生活中的調劑了,很難引起大家的情緒波動,那國有股權轉讓呢?在中國企業中國有企業一直是個特殊的存在,那麼它的股權轉讓會與一般的股權轉讓有巨大差異嗎?比如在印花稅這一點上,國有股權轉讓印花稅需要交嗎?相關規定是怎樣的呢?
一、關於國有股權轉讓的一般程序規定
1、國有股權的轉讓要經過內部和外部的批准程序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首先,國有股權的轉讓要經過內部決策機構的批准,國有股權的轉讓要經公司股東會形成決議,同時公司的股東也要形成股東會決議。
其次,在外部批准上,國有股權轉讓還需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批准。
2、國有股權的轉讓要進行審計和資產評估
國有股權轉讓得到批准後,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開展清產核資,根據清產核資結果編制資產負債表並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實施全面審計。在清產核資和審計的基礎上,應當委託具有相關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評估報告要報經批准,並報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或者備案,評估報告作為確定國有產權轉讓價格的參考依據。為了保障依法公正執行,提高執行工作效率,根據有關規定和執行工作具體情況,現就高級人民法院統一管理執行工作的若干問題規定如下:
一、高級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監督和指導下,對本轄區執行工作的整體部署、執行案件的監督和協調、執行力量的調度以及執行裝備的使用等,實行統一管理。地方各級人民法院辦理執行案件,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分級負責。
二、高級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規定,結合本轄區的實際情況制定統一管理執行工作的具體規章制度,確定一定時期內執行工作的目標和重點,組織本轄區內的各級人民法院實施。
三、高級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統一部署或本地區的具體情況適時組織集中執行和專項執行活動。
四、高級人民法院在組織集中執行、專項執行或其他重大執行活動中,可以統一調度、使用下級人民法院的執行力量,包括執行人員、司法警察、執行裝備等。
五、高級人民法院有權對下級人民法院的違法、錯誤的執行裁定、執行行為函告下級法院自行糾正或直接下達裁定、決定予以糾正。
六、高級人民法院負責協調處理本轄區內跨中級人民法院轄區的法院與法院之間的執行爭議案件。對跨高級人民法院轄區的法院與法院之間的執行爭議案件,由爭議雙方所在地的兩地高級人民法院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按有關規定報請最高人民法院協調處理。
七、對跨高級人民法院轄區的法院與公安、檢察等機關之間的執行爭議案件,由執行法院所在地的高級人民法院與有關公安、檢察等機關所在地的高級人民法院商有關機關協調解決,必要時可報請最高人民法院協調處理。

⑵ 零售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法律分析:需要。零售企業在零售環節沒有簽訂合同,但是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需要繳納印花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帳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第四條 下列憑證免納印花稅:

(一)已繳納印化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三)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憑證。

⑶ 商業零售徵收什麼稅

問題一:增值稅在零售環節怎麼徵收?? 稅款包括在單價里,銷售商代繳

問題二:零售企業應該交哪些稅?稅率各是多少? 正規注冊的有限責任公司從事零售業務,要繳納的稅收多了:
1、增值稅按銷售收入17%、4%(分別適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
2、城建稅按繳納的增值稅的7%繳納;
3、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增值稅的3%繳納;
4、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增值稅的2%繳納;
5、印花稅: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帳本按5元/本繳納(每年啟用時);年度按「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之和的萬分之五繳納(第一年按全額繳納,以後按年度增加部分繳納);
6、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繳納(各地規定不一,XX元/平方米);
7、房產稅按自有房產原值的70%*1.2%繳納; 8、車船稅按車輛繳納(各地規定不一,不同車型稅額不同,XX元輛);
9、企業所得稅按應納稅所得額(調整以後的利潤)繳納: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含)以內的適用18%,在3萬元至10萬元(含)的適用27%,在10萬元以上的適用33%(註:2008年起稅率為25%);
10、發放工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上述稅種中除增值稅與企業所得稅(2002年1月1日新設立的企業)向國稅局申報繳納外,其他均向地稅局申報繳納。

問題三:商業稅點是多少 個體戶一般按核定徵收,如果是一般納稅人的商業企業稅率17%,小規模納稅人企業徵收率是3%,一般商業零售營業稅稅率是5%,還有城建稅是營業稅或增值稅的(城市7%、縣鎮5%),教育費附加是營業稅或增值稅的3%,地方教育費附加是營業稅或增值稅的1%,如果個體戶是計算個人所得稅,企業繳納企業所得稅。

問題四:批發,零售業需申報哪些稅種? 批發,零售業需申報哪些稅種:
1、增值稅=商品銷售收入(不含稅)*3%(月報);
2、應納城建稅=應納增值稅、營業稅*7%(月報);
3、應納教育費附加=應納增值稅、營業稅*3%(月報);
4、堤圍防護費:營業收入*0.02%(有些地方不收)(月報);
5、所得稅=利潤總額*稅率為25%(季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0%,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營業稅一般稅率為5%。
6、個人所得稅(月報);實行代扣代繳,不管工資薪金是否超過2000元都要實行全員全額申報。
應交個人所得稅 (按個人工資薪金計算交納的個人應交的稅額,以每月收入額減除免稅的應個人負擔的「五險一金」等項目,再減去允許扣除費用2000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應交個人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附:個人所得稅稅率表(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級數 每月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速算扣除數
1 不超過500元的 5 0
2 超過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過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過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過 20000元至 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過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過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過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過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註:本表所稱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條的規定,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貳仟元後的余額或者減除附加減除費用後的余額。)
7、印花稅(月報各地要求不同,或發生時購買);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條例的規定繳納印花稅。
稅目稅率表
稅 目 稅率或稅額
購銷合同 0.3‰
加工承攬合同 0.5‰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0.5‰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0.3‰
財產租賃合同 1‰
貨物運輸合同 0.5‰
倉儲保管合同 1‰
借款合同 0.05‰
財產保險合同 1‰
技術合同 0.3‰
產權轉移書據 0.5‰

問題五:商場超市都是需要交什麼什麼稅種,各是什麼稅率?謝謝。 超市,是增值稅納稅人,主稅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稅率17%(部分商品適用低稅率13%)。
地稅一般要交納「城建稅」,實交增值稅的7%;「教育費附加」,實交增值稅的3%。
企業所得稅,一般是向國稅申報。
此外,如果超市出租櫃台,那還要向地稅申報「營業稅」,稅率5%;
如果零售金銀首飾,要向國稅申報「消費稅」,稅率5%。
如果有自有房產或出租房產,要向地稅申報「房產稅」,稅率1.2%或12%。
佔用了土地,要向地稅申報「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視當地 *** 具體規定。
有自有車輛,要向地稅申報「車船稅」。
還要代扣代繳職工的「個人所得稅」,向地稅申報。
差不多就這些了。

問題六:一般納稅人零售貨物需要繳納什麼稅? 一般納稅人零售貨物需要繳納什麼稅?
1.一般納稅人計算增值稅應該用 銷項稅 - 可抵扣的進項稅
銷項稅=不含稅銷售額*0.17
進項稅就是你購進時取得的專用發票上面註明的稅額2. 如果你有100購貨票和120都銷貨都是含稅的,那先要換算成不含稅的
不含稅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0.17)
所以你的應交增值稅就應該=120/1.17*0.17 - 100/1.17*0.17=2.91元
3.還要以應交增值稅為計稅基數計算。應交7%的城建稅;3%的教育附加費;2%的地方教育附加費等 。
4.按企業利潤額*25%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問題七:銷售行業的稅率是多少? 銷售行業涉及繳納:增值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稅、印花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所得稅等。

稅率
1、增值稅
(1)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稅率3%
(2)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率17%
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2、城市維護建設稅
計稅依據是按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計算繳納。稅率分別為7%(城區)、5%(郊區)、1%(農村)。
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增值稅×稅率。

3、教育費附加
計稅依據是按實際繳納增值稅的稅額計算繳納,附加稅率為3%。
計算公式:
應交教育費附加額=增值稅×3%。

4、印花稅:
(1)財產租賃合同、倉儲保管合同、財產保險合同,適用稅率為千分之一;
(2)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運運輸合同、產權轉移書據, 稅率為萬分之五;
(3)購銷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技術合同,稅率為萬分之三;
(4)借款合同,稅率為萬分之零點五;
(5)對記錄資金的帳薄,按「實收資本」和「資金公積」總額的萬分之五貼
花;
(6)營業帳薄、權利、許可證照,按件定額貼花五元。

5、個人所得稅:
工資、薪金不含稅收入適用稅率表
級數 應納稅所得額(不含稅) 稅率(%) 速算扣除數(元)
1 不超過500元的部分 5 0
2 超過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過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過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過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過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過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過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過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計算公式: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收入-2000-「三險一金」

6、所得稅
(1)所得稅的徵收方式有兩種:查帳徵收和核定徵收。
(2)如果屬於核定徵收的,按收入計算繳納所得稅。
計算公式:
應交所得稅=收入總額*稅務核定固定比例*所得稅稅率
(3)如果屬於查帳徵收的,按利潤計算繳納所得稅。
計算公式:
應交所得稅=利潤總額*所得稅稅率
(4)所得稅稅率:
一般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7、房產稅
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8、土地使用稅: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問題八:在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的有? 選B C
消費稅屬於價內稅,實行單一環節徵收,一般在應稅消費品的生產、委託加工和進口環節繳納,在以後的批發、零售等環節中,由於價款中已包含消費稅,因此不必再繳納消費稅。 金銀首飾、鑽石及鑽石飾品改在零售環節征稅。
( 自1995年1月1日起,金銀首飾消費稅有生產銷售環節徵收改為零售環節徵收。 鍍金、銀,包金、銀首飾以及鍍金、銀,包金、銀的鑲嵌首飾(簡稱非金銀首飾),仍在生產環節徵收消費稅。)

問題九:出售商鋪應該繳納哪些稅金 出售商鋪應該繳納的稅金
(1)營業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本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營業稅。本題出售商鋪是銷售不動產行為,應按5%稅率繳納營業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第三條第二十款規定,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其購置的不動產或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以全部收入減去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2)城建稅。位於市區的,城建稅應按營業稅稅額的7%進行徵收,縣級5%,其他地區1%。

(3)教育費附加應按營業稅稅額的3%進行徵收;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照營業稅的2%徵收,水利基金按照營業稅的1%徵收。

(4)印花稅,房屋產價的0.0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出售商鋪應按「產權轉移書據」繳納印花稅,計稅依據是出售商鋪收入。
(5)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
按照土地增值稅稅率表,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 50%的部分,稅率為 3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 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 1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稅稅率為 4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 100%、 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 2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稅稅率為 50%。
按照土地增值稅稅率表,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 200%的部分,稅率為 60%。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增值稅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21號)規定,納稅人轉讓舊房及建築物,凡不能取得評估價格,但能提供購房發票的,經當地稅務部門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條的第(一)、(三)項規定的扣除項目金額,可按發票所載金額並從購買年度起至轉讓年度止每年加計5%的計算。對納稅人購房時繳納的契稅,凡能提供契稅完稅憑證的,准予作為「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予以扣除,但不得作為加計5%的基數。即轉讓舊房不能提供評估價格但能提供購房發票的扣除項目金額也包括三項:
一是購房發票所載金額(實際上包含了條例中第六條的「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以及「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兩部分)
二是加計扣除金額(加計扣除金額=購房發票所載金額×5%×購買年度起至轉讓年度止的年數)
三是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包括轉讓舊房時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契稅以及教育費附加,上述四稅及附加均必須提供相應的完稅憑證)。
(6)企業所得稅,與其他收入合並計算,並按季度預交,年底統一匯算清繳

問題十:商業用房所繳納的稅收有那些? 商業房屋,在房屋用途上為非住宅,非住宅的房屋交易無論賣房人取得房屋產權超沒超過五年,在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時都要按規定繳納銷售不動產營業稅、土地增值稅、所得稅、印花稅。如果該房屋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時,所需稅費如下:
1、契稅;按房屋交易額5%繳納。(買方承擔)
2、銷售不動產營業稅:按房屋交易額5.5%繳納。(賣方承擔)
3、土地增值稅:按房屋交易額1%繳納。(賣方承擔)
4、所得稅:按房屋交易額1%或房屋現值-房屋原值差額20%繳納。(賣方承擔)
5、印花稅:按房屋交易額萬分之十繳納。(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
6、房屋產權登記費:550.00元。(買方承擔)
7、房屋交易手續費:按房屋交易額1.9%繳納。(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
各地大致相同,

⑷ 零售企業印花稅怎麼算

法律主觀:

印拍鋒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游陵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襲磨晌額標准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數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准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十六條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注銷登記之前,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稅務登記。

⑸ 批發零售行業印花稅怎麼算

25%-70%。批發行業是指批發商向批發、零售單位及其他企業、事業、機關批量銷售生活用品和生產資料的活動,以及從事進出口貿易和貿易經紀與代理的活動。零售行業是指從工農業生產者、批發貿易業或居民購進商品,轉賣給城鄉居民作為生活消費和售給社會集團作為公共消費的商品流通企業。批發和零售業務購銷合同印花稅核定比例都調整為25%-70%。印花稅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訂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

⑹ 印花稅2022年新規

印花稅最新政策(2022版)
隨著印花稅法制定出台,我國現行18個稅種中已有12個稅種制定了法律,稅收法定加快落實。
印花稅計稅依據
含不含增值稅解決了
印花稅計稅依據含不含增值稅的問題,之前的口徑都是默認合同價稅分離簽訂的可以按不含稅價計稅,但是這個默認規定沒有法律法規明確,印花稅立法就會解決這個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應稅憑證或者進行證券交易的單位和個人,為印花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印花稅。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書立應稅憑證在境內使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印花稅。
第二條 本法所稱應稅憑證,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列明的合同、產權轉移書據和營業賬簿。
第三條 本法所稱證券交易,是指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轉讓公司股票和以股票為基礎的存托憑證。
證券交易印花稅對證券交易的出讓方徵收,不對受讓方徵收。
第四條 印花稅的稅目、稅率,依照《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
第五條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如下:
(一)應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合同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二)應稅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為產權轉移書據所列
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三)應稅營業賬簿的計稅依據,為賬簿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
(四)證券交易的計稅依據,為成交金額。
第六條 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未列明金額的,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按照實際結算的金額確定。
計稅依據不能按照前款規定確定的,按照書立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時的市場價格確定;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第七條 證券交易無轉讓價格的,按照辦理過戶登記手續時該證券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計算確定計稅依據;無收盤價的,按照證券面值計算確定計稅依據。
第八條 印花稅的應納稅額按照計稅依據乘以適用稅率計算。
第九條 同一應稅憑證載有兩個以上經濟事項並分別列明金額的,按照各自適用的稅目稅率分別計算應納稅額;未分別列明金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第十條 同一應稅憑證由兩方以上當事人書立的,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額分別計算應納稅額。
第十一條 已繳納印花稅的營業賬簿,以後年度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比已繳納印花稅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計算應納稅額。
第十二條 下列憑證免徵印花稅:
(一)應稅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為獲得館舍書立的應稅憑證;
(三)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書立的應稅憑證;
(四)農民、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購買農業生產資料或者銷售農產品書立的買賣合同和農業保險合同;
(五)無息或者貼息借款合同、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提供優惠貸款書立的借款合同;
(六)財產所有權人將財產贈與政府、學校、社會福利機構、慈善組織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
(七)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采購葯品或者衛生材料書立的買賣合同;
(八)電子商務經營者與用戶訂立的電子訂單。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可以規定減征或者免徵印花稅的情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十三條 納稅人為單位的,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印花稅;納稅人為個人的,應當向應稅憑證書立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印花稅。
不動產產權發生轉移的,納稅人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印花稅。
第十四條 納稅人為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為證券交易印花稅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解繳稅款以及銀行結算的利息。
第十五條 印花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書立應稅憑證或者完成證券交易的當日。
證券交易印花稅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證券交易完成的當日。
第十六條 印花稅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計征。實行按季、按年計征的,納稅人應當自季度、年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申報繳納稅款;實行按次計征的,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申報繳納稅款。
證券交易印花稅按周解繳。證券交易印花稅扣繳義務人應當自每周終了之日起五日內申報解繳稅款以及銀行結算的利息。
第十七條 印花稅可以採用粘貼印花稅票或者開具其他完稅憑證的方式繳納。
印花稅票粘貼在應稅憑證上的,由納稅人在每枚稅票的騎縫處蓋戳注銷或者畫銷。
印花稅票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監制。
第十八條 印花稅由稅務機關依照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的規定徵收管理。
第十九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法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 本法自 2022年7 月 1日起施行。1988年8月6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印花稅稅目稅率表
印花稅法(草案)與印花稅暫行條例對照表(條文中黑體字部分為修改的內容)
國家稅務總局菏澤市稅務局關於印花稅有關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菏澤市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11號
為深入貫徹落實《 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關於印花稅有關問題的公告》 ( 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10號),現將我市印花稅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實行印花稅核定徵收的部分應稅稅目,計稅依據與核定比例確定如下
(一)購銷合同
1.工業企業:工業采購環節和銷售環節應納印花稅,按銷售收入的50%核定徵收。
2.商業零售企業:商業零售采購環節應納印花稅,按采購金額的20%核定徵收。
3.外貿企業:外貿采購環節和銷售環節應納印花稅,按銷售收入的50%核定徵收。
4.商業批發企業:商業批發采購環節和銷售環節應納印花稅,按銷售收入的100%核定徵收。
5.建築施工企業:建築施工采購環節應納印花稅,按采購金額的70%核定徵收。
(二)加工承攬合同
按加工、承攬金額的80%核定徵收。
(三)貨物運輸合同
按運輸收入、費用的80%核定徵收。
(四)倉儲保管合同
按倉儲保管收入、費用的80%核定徵收。
(五)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按收取或支付費用的100%核定徵收。
(六)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額的100%核定徵收。
(七) 財產租賃合同
按租賃金額的100%核定徵收。
(八) 借款合同
按借款(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金額的100%核定徵收。
(九) 財產保險合同
按保險費金額的100%核定徵收。
(十) 技術合同
按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收入或成本費用金額的100%核定徵收。
二、關於裝飾、裝修合同繳納印花稅的問題
裝飾、裝修合同按照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以承包金額的萬分之三繳納印花稅。
本公告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菏澤市地方稅務局關於印花稅核定徵收有關問題的公告》 ( 菏澤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6年第1號)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菏澤市稅務局
2018年11月2日
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關於印花稅有關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10號
為進一步助力新舊動能轉換,積極優化營商環境,推動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現將印花稅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實行印花稅核定徵收的部分應稅稅目,計稅依據與核定比例確定如下:
(一)購銷合同
1.工業企業:工業采購環節和銷售環節應納印花稅,按銷售收入的50%核定徵收。
2.商業零售企業:商業零售采購環節應納印花稅,按采購金額的20%核定徵收。
3.外貿企業:外貿采購環節和銷售環節應納印花稅,按銷售收入的50%核定徵收。
(二)加工承攬合同
按加工、承攬金額的80%核定徵收。
(三)貨物運輸合同
按運輸收入、費用的80%核定徵收。
(四)倉儲保管合同
按倉儲保管收入、費用的80%核定徵收。
二、關於裝飾、裝修合同繳納印花稅的問題
裝飾、裝修合同按照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以承包金額的萬分之三繳納印花稅。
本公告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山東省地方稅務局關於財產行為稅相關政策規定的公告》 ( 山東省地方稅務局公告2013年第5號發布,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2號修改)第二條、《 山東省地方稅務局關於發布《山東省地方稅務局印花稅核定徵收管理辦法》的公告》 ( 山東省地方稅務局公告2015年第4號發布,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2號修改)第五條第一項第一目、第三目、第四目,第二項,第六項,第七項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
2018年9月26日
關於《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關於印花稅有關問題的公告》的解讀
一、公告出台背景
一是《山東省地方稅務局印花稅核定徵收管理辦法》 ( 山東省地方稅務局公告2015年第4號發布,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2號修改)對符合印花稅核定徵收條件的應稅合同實施核定徵收。為推動我省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進一步減輕企業稅收負擔,積極優化營商環境,對印花稅部分稅目的核定徵收計稅金額比例做了調整。二是對即將到期的裝飾、裝修合同繳納印花稅的政策問題進行續期。
二、公告主要內容
本公告主要對工業企業、商業零售企業、外貿企業的購銷合同及加工承攬、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合同的印花稅核定徵收計稅金額比例做了調整和全省統一,對即將到期的裝飾、裝修合同繳納印花稅的政策問題進行續期。具體是:
(一)實行印花稅核定徵收的部分應稅稅目,計稅依據與核定比例確定如下:
1.工業企業購銷合同:工業采購環節和銷售環節應納印花稅,按銷售收入的50%核定徵收;

⑺ 零售業印花稅計稅依據

法律主觀:

印花稅是國家規定的,符合條件的企業、單位都要依法繳納;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准計算應納稅額。印花稅由納稅人按規定應稅的比例和定額自行購買並粘貼印花稅票。
一、印花稅計提依據
1、購銷合同的計稅依據為購銷金額。
2、加工承攬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加工承攬收入。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的計稅依據為收取的費用。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承包金額。
5、財產租賃合同的計稅依據為租賃金額。
6、貨物運輸合同的計稅依據為運輸費用,但不包括裝卸費用。
7、倉儲保管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倉儲保管費用。
8、借款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借款金額。
9、財產保險合同的計稅依據為保險費收入。
10、技術合同的計稅依據為所載金額。
11、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為所載金額。
12、營業帳簿稅目中記載資金的帳簿的計稅依據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合計金額。其他帳簿的計稅依據為應稅憑證件數。
13.權利、許可證照的計稅依據為應稅憑證件數。
二、印花稅的繳納方式
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的繳納辦法。
印花稅還可以委託代征,稅務機關委託經由發放或者辦理應稅憑證的單位代為徵收印花稅稅款。
三、印花稅的計算方式
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橡悔用稅率或者稅額標准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數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准
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或者憑征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的適用銷如兆稅率或者稅額標准計算繳納。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具體稅率、稅額的確定,依照本條例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 應納稅額不足1角的,免納印花稅。 應納稅額在虧租1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5分的不計,滿5分的按1角計算繳納。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四條 下列憑證免納印花稅: (一)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三)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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