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高集團股票
㈠ 如何進行我國風險投資的環境建設<論文>
現階段中國創業資本的退出路徑研究
一、一個悖論與一個假說:准創業投資的基礎
創業投資,是產業投資的一種,又稱風險投資、風險資本,是指把資金投向蘊藏著失敗危險的高科技項目及其產品開發領域,以期在促進新技術成果盡快商品化過程中獲得資本收益的一種投資行為。一般多以投資基金方式運作,表現為以設立公司等組織形式來投資於未上市的新興中小型企業(尤其是高科技企業)的一種既承擔高風險又謀求高回報的資本形態。在國外,風險投資始於二戰後的美國,後來發展到西歐和日本等國家、地區,已有40多年的發展歷史。
風險投資基金由風險投資公司經營。當1隻基金的資產全部進行了投資後,風險投資公司可能組建第二隻基金。在80年代中期,美國許多風險投資公司同時運行3、4隻不同發展階段的基金。風險基金為封閉式,但是,當基金尋找到合適項目全部投入後,風險投資公司可以再組建新的基金。
所以,風險投資大多數是通過風險投資公司進行具體運作的。美國的風險投資公司有些是象通用電器一樣的大公司建立的,有些是管理家族資產的,如洛克菲勒家族,有些是金融機構如銀行、證券公司的分支機構,其大部分都是合夥公司。合夥人一般有3到4個合夥人和大致同樣多的聯系人組成,他們聚在一起從大金融機構籌資後投資到快速增長的新公司。合夥人邀請一些著名的企業家組成一個委員會,一方面提高公司的聲望,一方面幫助公司開拓商業聯系,評審投資計劃。 一旦風險投資的項目獲得成功,投資者往往可以獲得遠遠高於一般商業投資的利潤,回報率可高達幾倍甚至幾十倍、上百倍。為了能讓風險降到最低、保證高回報,風險投資多選擇一群項目進行投資,並且與幾個合作夥伴一道共同參與風險項目投資,嚴格選項。一般投資10個風險項目有5個失敗、2個保本、3個成功,就能以成功的高額利潤抵償失敗的風險損失,獲得20%左右的平均回報率。
根據國際慣例,創業基金起碼須兼顧創業企業和投資方兩者的利益。對創業企業,要以資本、資產為資本經營服務,培育、扶持創業企業的發展;對投資者,要通過所投資企業公開上市、乃至向其它證券投資機構出售的方式,實現投資資產增值,為基金投資者謀取最大回報。
表1-1 中國與美國風險投資環境的比較
美 國 中 國
風險資本來源 充足的民間富餘資金;眾多的風險投資基金;公開完善的風險投資資本市場;養老基金,保險基金 資金缺乏、民間資金沒有有效地組織;現有的幾家風險投資基金主要由政府提供資金;養老基金、保險基金進入資本市場尚有諸多限制
退出機制 NASDAQ二板市場;發達的產權交易市場;資產證券化程度高 國內缺乏中小企業上市的途徑;產權制度制約
配套政策 有一整套相關政策法規;在稅收方面提供優惠 沒有相應法律政策規定;雖對高新技術企業有稅收優惠;但對風險投資者沒有優惠政策
道德風險 法規健全、信息充分、道德風險低 操作不透明、信息不對稱、約束不嚴、道德風險高
從表1-1中,我們可以看出,中國與美國風險投資環境的差距主要存在於三個方面:
第一,風險投資的資金來源不足,渠道單一,投資基金規模偏小。在美國有風險投資基金公司近1000家,而我國至1999年7月,只有80家風險投資基金。從國內目前已經建立的風險投資機構的資金來源看,除外資投資基金外,絕大部分是由政府或金融機構出資的,私人、民間資本幾乎沒有。並且基金規模明顯偏小,遠達不到分散風險、建立投資組合的目的。
第二,缺乏具有較高專業素質的風險投資人才。由於風險投資涉及到公司戰略、經營管理、投資、財務金融及高科技等多方面綜合專業知識,並要在投融資過程中解決一系列實際操作問題,因而需要風險投資人才既具備專業素養,又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但在國內,這類高素質的風險投資人才少之又少。
第三,缺少真正的風險企業和創業企業家。我國技術創新能力遠遠落後於發達國家,國內一些高新技術企業也名不副實,科研成果的市場化導向不強,同時也缺少具有戰略眼光和創新精神的企業家。因此,能吸引風險投資的項目不多。一些國內風險投資基金成立後難以做成投資項目,除了其自身原因外,缺少有價值的項目和創業團隊也是一個重要因素。
第四,風險投資的退出問題尚未解決。我國創業資本所投資的項目,不管項目開發的好壞,創業資本都無法退出。項目開發好者,企業價值初步形成或風險投資的價值形成了,但卻找不到價值升值的渠道,既沒有下家來接手,又沒有更大的資金實力進行再次投資。項目開發壞了,清算不了,拖得風險投資公司耗時、耗力、耗資金,導致大量資金沉澱,從而大大影響了風險投資企業的良性成長。
創業資本運作的一個主要條件是,建立一套風險投資基金的運作機制,其中風險投資的有效退出機制的建立顯得十分重要。在國外主要是通過建立二板市場幫助風險投資企業實現成功的退出的。如美國的NASDAQ,歐洲的ESDAQ與EURO.NM。因此成熟的資本市場對於風險投資業的發展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然而,我國對股票上市在公司歷史、凈資產、利潤率等方面有著嚴格的要求,處於成長期的創業企業一般難以達到。盡管我們可以借鑒國際上通行的做法,建立中國的CASDAQ,即第二板股票市場,根據風險企業所涉及的技術領域及技術人員的組成結構與水平,降低高新技術企業上市的標准,為其上市創造條件。但是,在我國目前還沒有建成完善的二板市場的情況下,發展風險投資事業確實可謂「萬事不具備,只有東風」。可以說,我國風險投資業還處於萌芽階段,只能稱作準創業資本。面對這樣的形勢,從我國資本市場發展的實際出發,積極發展和利用准創業資本的主要退出路徑意義十分重大。
二、准創業投資退出機制與路徑的綜合評述
創業投資退出路徑選擇的基本原理是,要麼通過風險企業股票的公開上市轉讓股份,收回投資,或者不通過公開上市轉讓股份,或者創業者自己繼續保留創業企業的股份,變風險投資為長期投資。創業投資退出路徑選擇的最基本的出發點是,風險投資基金如何在現有經濟環境下,有效運用擁有的風險企業的股權,實現風險投資收益最大化。
根據國外創業投資的退出經驗,創業投資的退出路徑不外乎:
(1)風險投資基金本身上市與回贖;
(2)基金所投資的目標企業上市;
(3)投資目標企業回購;
(4)其它退出方式。建立二板市場是前三條途徑順利運作的前提條件。第二板市場就是一國證券主板市場之外的證券交易市場,它的明確定位是為具有高成長性的中小企業和高科技企業融資服務,是一條中小企業的直接融資渠道,是針對中小企業的資本市場。與主板市場相比,在二板市場上市的條件較低,中小企業更容易上市募集發展所需資金。
但是,在我國目前還沒有建立風險投資基金的情況下,貿然開辟二板市場,會給廣大股民帶來很大的風險,並為投機者提供入市投機之機。此外,在我國目前一板市場還未健全之際,建立二板市場條件更不成熟,也難於在二板與一板市場之間建立合理的聯系。因此,我們應該主要考慮第四種,即其它退出方式。
2.1 利用香港及國外的第二板市場 世界各國在嚴格控制和管理主板市場上市公司以保證其正常運行的前提下,都相繼建立了以發行高科技的風險企業股票為主的二板市場。如美國的OTC(櫃台交易)市場及在此基礎上發展起來的NASDAQ(全國證券自營協會自動報價系統),就是為了那些不具備在證券交易所上市資格的中小企業的股票交易而建立的。OTC股票交易數量約佔全美股票交易的35%,而在OTC上市的公司則已經超過30000家,是美國證券交易所上市數量的10倍。通過NASDAQ進行交易的則是OTC市場中最活躍的股票,目前有4800多家。英國在1980年底建立了二板市場,即AIM市場,已經有350個左右的高科技風險企業發行了10億英鎊左右的股票。日本政府也於1983年分別在大阪、東京和名古屋建立了二板市場。此外,還有比利時布魯塞爾的ESDAQ市場、法國巴黎的Nouveavmarche市場,馬來西亞、新加坡(即SESDAQ)也都先後開設了二板市場。二板市場的建立,一方面為高科技風險企業直接融資提供了可能,另一方面也為風險投資的增值、退出提供了舞台。
表2-1 創業板與主板上市比較
創業板 主板
投資對象 專業及充分了解市場的投資者 所有投資者
證券類別 只接受股本證券及債務證券(包括期權、股權證及可轉換證券 股本證券、債務證券、由第三者發行的衍生工具、單位信託基金和投資工具
市場的目的 為主線業務的增長公司籌集資金,行業類別及公司規模不限 目的眾多,包括為較大型、基礎較佳以及具有盈利記錄的公司籌集資金
雙重上市 容許雙重上市,但無論作第一、第二上市均需遵守同樣的規定 容許雙重上市,但作第一上市及第二上市分別需遵守不同地規定
盈利要求 不設盈利要求 過去三年合計5000萬港元,最近一年須達到2000萬元港元,在之前兩年合計需達到3000萬港元
營業記錄 需顯示公司有兩年的主要業務記錄 需具備三年業務記錄
主要業務 需主營業務一項而非兩項或多項不相乾的業務。不過,涉及主營業務的其它業務是可以的 並無具體規定,但實際上,主要業務的盈利必須符合最低盈利的要求
上市後的保薦期間 在上市第一個財政年度的餘下時間及其後兩個完整財政年度聘任一名保薦人,該保薦人只擔任顧問 申請人上市後,將不需保留保薦人(H股發行人須於上市後至少一年內保留保薦人)
最低市值 無具體規定,但實際上市時不能少於4600萬港元 上市時市值須達1億港元
最低公眾持股量 上市時至少須達3000萬港元,而公眾持股量平均須占已發行股本的20%-25% 5000萬港元或已經發行股本的25%(以較高者為准);如發行人的市值超過40億港元,發行股本的百分比降至10%
股東人數 上市時公眾股東至少有100名 上市時最少有100名股東,而每100萬港元的發行額須不少於3名股東持有
包銷規定 無硬性包銷規定,但如發行人要籌集新資金,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載的最低的認購額達到時方可上市 公開發售必須全麵包銷
保薦人資格 在過去5年內以保薦人的身份參與最少兩次或以副保薦人的身份參與最少三次在主板或創業板已完成的首次招股活動 並無具體規定。實際上,如保薦人未能顯示其具有所需的經驗,則需要在兩次已完成的首次公開招股活動中擔任副保薦人後,才可擔任主保薦人的資格
資料來源:《中國經營報》,1999年8月3日,第3版。
我國香港聯交所理事會於1998年12月1日通過了設立香港創業板的方案,其上市規則建議稿於1999年6月出台。目前正處於緊鑼密鼓籌備之中的香港二板市場已經正式命名為香港創業板(Growth Enterprise Market,簡稱GEM)。在香港的二板市場上市,則是我國風險投資從風險企業中成功退出的一個有效途徑。自香港聯合交易所准備開辟創業板的消息公布以來,國內很多企業便著手准備到創業板上市融資,並委託證券公司進行前期上市准備。
香港的二板市場對國內風險企業的吸引力最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國內科技企業上市審批條件較為嚴格,並且供小於求,而創業板上市的條件要寬松得多。二是通過創業板上市進行股份改制,創業板允許管理層擁有期股權。三是可吸引國外的風險投資基金。四是籌集資金既快又便捷。由於創業板上市的企業規模較小,與主板市場相比單位成本相對較高,上市費用大約在1000萬元左右。雖然創業板對企業沒有規模要求,但考慮到上市成本的問題,一般選擇注冊資金在5000萬元以上的企業。另外,如果證券公司有足夠資金實力,企業只要繳納一定的前期費用即可,待上市成功後再收取相應的費用。
但是,另一方面是香港二板市場對風險企業的監管比較嚴格:一是信息披露要求嚴格。主板市場規定半年披露一次,創業板對上市公司業績要求一個季度公開披露一次,並且採用環比的披露方式(這一季度比上一季度的增長率作出比較)。如果這一季度的業績偏差,那麼將會直接反應到股市上。二是投資風險較主板市場大。對於投資者來講,高風險投入,必然希望得到高收益的回報。如果公司發展速度低於20%的增長率,很難贏得投資者的青睞。三是對於公司董事結構的規定。創業板規定公司董事中必須有兩名獨立董事,對獨立董事的要求必須是不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的局外人,獨立董事有權不經過公司絕大多數董事的同意,如果認為公司存在嚴重問題時,可向聯交所申請停牌,這一舉措提高了監管力度。四是對發起人股東持股鎖定的規定。發起人同時又是公司的管理者,要求所持股份必須在兩年以後才可以轉讓。因此,發起人的利益必須與公司的利益捆綁在一起。五是與國內上市公司相比市盈率低。
目前,國內風險企業到香港二板市場上市的最大困難是證監會還沒有出台上市規則,使其工作很難展開。再有國有企業是否能在香港上市及上市國有股佔有的比例應該是多少,創業板上市規定管理層能否擁有期股權,對於這方面國家至今沒有明確的規定。政策的不確定造成工作模糊性。表現在判斷企業的不確定性上,比如對什麼是有價值企業、什麼是發展潛力的企業、什麼樣的企業是否符合境外投資者的胃口等判斷沒有把握。畢竟創業板是一種新的融資品種,沒有前車之鑒。
除了利用香港的二板市場,我國風險投資企業同樣可以利用前述新加坡等其它國家的二板市場,實現公開轉讓股權,收回風險投資。這一點類似於發行N股、GDR股。新加坡有兩個資本市場,一個是當地企業上市的,另一個是以美元結算供外國企業上市的,但這個市場比較小,成交不夠活躍。為吸引國際投資者,新加坡明確提出要成為亞洲的基金中心。
新加坡政府的態度比香港積極,比如新加坡政府投資機構在中國內地投資,就是希望企業能去新加坡,而不去香港上市。二板市場上香港從政策優惠來講不如新加坡,企業到新加坡上市,可以把總部搬到新加坡。
2.2 利用主板市場
由於國內二板市場尚未建立,除利用在國外及香港的二板市場公開上市退出途徑外,主要應該藉助主板市場,即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證券市場產權交易功能,實現股權轉讓;或者利用產權交易市場,轉讓風險投資企業的股權。同時也應該其它的風險投資退出方式。
的確,風險資本退出還有多種方式。比如,可以利用現有上市公司的「殼資源」實施資產重組吸收高科技風險資本,還可以通過投資分紅與技術市場來進行股權出售。具體可以考慮如下幾條適合當前中國國情的風險投資退出路徑:
(1)股份回購,即由風險企業收購部分或全部風險資本股份。例如,重慶「華邦」制葯在短短幾年內由一個4名員工、注冊資本3萬元的民營科研機構,發展成為利潤千萬元的高科技企業。這應得益重慶「高創中心」的孵化與渝高公司的風險投資。1996年底,高創中心向渝高公司和華邦員工轉讓了在華邦的全部股份,抽回了在華邦的投資,實現了資本的增值,收回資金120萬元,為1993年入資額的近3倍。
(2)如果風險投資公司或股東有實力,可以長期持有風險企業的股份。例如,三家國外風險投資公司投資於亞信集團,因為看中了該公司的高成長性,准備長期持有,從公司利潤中分享成果。在重慶高創中心完成對華邦的孵化使命後,渝高公司占華邦股本的52%。僅1997年,渝高公司從華邦公司分得了紅利80萬元,不僅收回全部投資,並且使公司股本大大增加。渝高公司對華邦的成功投資,主要是認准了華邦雄厚的技術力量及市場前景。
(3)賣青苗。如果存在二板市場的話,風險投資可把風險企業這粒種子培育成能抵抗一定風雨的小樹以後再上市。但在目前情形下,也可以考慮賣「青苗」,即將風險企業出售給行業內的大公司或其它有實力的大集團繼續孵化。例如,首鋼集團特別注意經營領域的多元化,強調高科技作為首鋼的新的經濟增長點,近年來不斷收購青苗,兼並了一些小型科技企業,效果非常好。
(4)風險企業與大公司拼接在一起,到海外上市。目前我國國內企業越來越多地在紐約、東京、香港上市,而配上高科技項目,一是可以使公司較容易地獲得上市;二是可以提高公司股票的價值。
(5)風險企業與國內上市公司合作,作為該公司的配股題材,這是對雙方都有利的事情。
(6)技術轉讓。如果風險投資公司實力較弱、急於變現,可以將科研成果申請專利,從專利轉讓費中收回投資。例如,北京烽森技術分析公司所投項目,除採取股份收益以實現變現外,還採取技術成果轉讓方式,取得技術轉讓費,收回原始投資。
三、准創業投資退出方式的比較與可行性研究 自1985年以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為宗旨而創辦中國高新技術創業投資公司(簡稱中創公司)以來,中國一直處在對風險投資建立、設計和嘗試的討論中。期間,不少公司(包括政府成立的投資公司和一些上市公司)開始注重對高科技項目進行融投資;各地方政府開始專門成立專為小型高科技企業初創階段提供投資服務的創業服務中心。一些國外風險投資基金和投資機構也已經開始在中國落戶。
1992年全球最大的信息技術服務公司美國國際數據集團(IDG),在中國成立美國太平洋風險投資基金後,即開始進行多家風險企業投資。1998年5月IDG設立的太平洋技術創業投資基金宣布向成立於1993年的金蝶公司先期投入2000萬元人民幣,是迄今為止,IDG對華軟體產業最大一筆風險投資,也是國內信息企業接受的最高的風險投資。1998年10月26日,國家科技部和美國國際數據集團在京宣布,科技部將在未來7年內從該集團引進10億美元,用以創立高新技術發展基金。1998年4月,因特爾、恆隆IDG及哈理森公司共同向「中文網路神探――搜狐」(SoHoo)注入近200萬美元的二期風險投資。愛特信公司於1996年11月獲得美國麻省工學院和商學院三位教授22萬美元初期風險投資;愛特信公司採取「兩頭在外」的資本運作方式,即吸納國外風險資本,嚴格按照國際通用的用人制度和會計原則,在國內成立實體,計劃2001年在美國上市。四通利方憑借技術力量和龐大的客戶群於1997年8月獲得美國華登創業投資基金、羅伯特、史蒂文森高科技投資銀行及四通集團650萬美元投資合同。經過國際化改造以後的四通利方總資產達到1500萬美元,比1993年的公司創立時增長23倍。繼四通利方之後,還有亞信集團、多方偉博等信息技術企業成功地融入了美國及中美合作風險投資。
近期,珠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三灶科技工業園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正籌建珠海晨星科技創業投資基金。該基金為公司型封閉式產業基金,先以私募方式設立,條件成熟時轉為公募。基金規模為兩億元,轉為公募時適當擴大規模。基金存續期限十年,存續期滿後經批准可以續期兩年。所以,我國風險投資事業正面臨著大發展的前途。
創新理論的鼻祖熊彼特先生認為,發展高新技術產業,需要具有這樣幾個必備條件。首先要有具有創新精神的企業家,其次是能夠轉化為現實產品的高新技術,第三是保證高新技術產業能夠生根發芽的對高新技術產品的市場需求,最後一個條件是對高新技術產業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
通過上市公司的資產重組,將高新技術組入傳統的國有上市公司,逐漸改造現有企業的原有產品線、產品項目,或者增加新的科技含量相對高的產品線,逐步淘汰原有落後的生產設施和產品,或者給處於困境中的高科技企業提供資金市場支持,則是風險投資退出的主要渠道之一。
通過上市公司的資產重組,利用上市公司的比較優勢、集合高科技企業有關方面的特長,可以充分滿足熊彼特所說的四個必備條件。上市公司是中國企業家的搖籃,上市公司與資本市場聯系緊密,具有融資特權,可以便利使用證券融資渠道,能夠有效地籌措發展高新技術需要的資金,上市公司具有完善的市場營銷渠道、以及功能較為齊全的營銷隊伍。 截至1999年7月,滬深兩地證券交易所上市的科技類公司中,主要包括電子類、通訊類、生物類、新材料類和機電類。分布情況,請參見表8-3-1。
表8-3-1 截至1999年7月底滬深兩地高新技術企業上市情況
高新技術類別 電子 通訊 生物醫葯 新材料 機電及其它 合計
滬市上市公司家數 30 4 15 15 11 75
深市上市公司家數 26 7 9 5 13 60
資料來源:《上海證券報》1999年3月-8月。
通過與上市公司進行資產重組是風險投資退出的主要途徑之一。因為:上市公司可以通過與風險企業資產重組,提升經營業績,獲得送股配股,或者增發新股資格,籌集發展高新技術項目需要的資金;通過與風險企業的資產重組,剝離不良資產,停止一些陳舊經營項目,上馬高新技術項目。
國嘉實業是最早通過資產重組將主業改為軟體的上市公司。其控股公司北京和德主要從事軟體開發、高科技產品生產,和德的軟體技術主要來自美國DEAL公司,其持有的90%北京國軟軟體公司股份與國嘉原有資產置換後,國嘉控股國軟90%股份,同時,北京和德公司和美國US.I.I.I公司分別成為國嘉實業的第一、第二大股東。 匯通水利1998年利用配股資金投入3000萬元於中軟融鑫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開發銀行自動化系統軟體,接著,中軟融鑫又宣布投資1.17億元,建設上海浦東融鑫軟體園,建立上海軟體開發基地。
其它通過資產重組方式參與軟體行業的有,南華西1999年投資1000萬元(佔18%)與TCL集團,成立翰林匯軟體產業有限公司。輕紡城與杭州新中大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組建杭州新中大軟體有限公司,專門開發財務及企業管理軟體。寧波華通,協同公司第一大股東中物物資有限公司,與中科院下屬公司合作成立注冊資本1億元的中軟軟體產業有限公司,主要開發機頂盒用軟體,以及「天天數學」軟體、金融證券用掌上電腦數據機。五礦發展投資90萬元現金,成立五礦騰龍軟體公司,控股60%,主要開發網路軟體和視頻解碼軟體。還有中國武夷參股福州海峽軟體園有限公司,海信電器與海信集團內部共5家法人共同組建軟體公司,石達電腦收購東方銘泰軟體公司,開發東方快車軟體。
近年,有關上市公司經過資產重組涉及高新技術產業的典型案例請參見表8-3-3。
表3-2 1998年通過資產重組介入高新技術產業的主要上市公司
公司 原來主營業務 主要重組內容
鞍山合成 化纖 通過大規模資產剝離介入生物醫葯
托普軟體 機床 托普集團收購上市,介入軟體產業
遼源得亨 紡織化纖 大規模資產重組介入軟體產業
泰康股份 化纖 深圳聚友和成都振興科技收購,同時反向收購成都聚友介入信息產業
廣華化纖 化纖 從化博大實業公司收購,重組介入高科技農業和電子業
資料來源;《證券時報》1999年2月8日。
至1999年7月底,上海本地上市公司119家,屬於高新技術企業的約12家,嚴格可以稱得上高科技企業的,恐怕只有上海貝嶺、復星實業、方正科技、三愛富、華東電腦5家。其中方正科技由原延中實業與北大方正經資產重組後才進入高新技術行業。在上海本地上市公司中,1996年以前上市的有92家,這些企業大多數經營業績已經淪為殼資源,這些企業的產業取向急需升級換代,這就為通過資產重組方式發展上海的高新技術產業提供了需要和可能。1998年,上海本地上市公司資產重組案例中,涉及高新技術項目比例佔全部33家發生資產重組的上市公司總數的20%。這些,為風險投資通過風險企業與上市公司的資產重組,退出變現提供了有利的條件。
表3-3 上海本地上市公司中的主要高新技術企業
上市公司名稱 上海貝嶺 復星實業 方正科技 三愛富 華東電腦
從事的高新技術產業 電子元氣件 生物醫葯 電腦系列產品 新材料 電腦系列產品
所以,通過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可以打通風險企業與資本市場的通道,可以成功地將風險投資退出風險企業。
改變風險投資退出思路,將風險投資的項目作為上市公司的長期投資的方式,也是可行的。按風險投資的本意,其投資目的是通過退出來獲得高額回報,具有明顯的投機性質。在上海一百的視美案例中我們看到,上海第一百貨進行風險投資的目的是為了開創商業經營的新模式,尋求新的利潤增長點,屬於長期戰略投資。這是我國風險投資的新突破,必將進一步促進風險投資界思想的解放,為眾多的產業資本進入風險投資領域找到恰當的切入點。而上市公司通過風險投資的方式實現資源的重新配置和資產重組,也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風險資本的退出問題。
近日,上海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和上海技術產權交易所同時成立。上海創業投資有限公司選擇處於風險期的中小型企業和科研機構的高新技術項目進行投資。待項目成長到成熟階段,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將所佔股份,通過新建立的技術產權交易所或者其它途徑,套現成貨幣資金退出。所以,風險投資的途徑正越走越寬闊。
但是,中國要素市場的發育很不完善,尤其是股權市場的功能和層次單一,既無法提供經理股票期權激勵高科技企業家,也無法提供高效的上市或退出的機會吸引風險資本的注入。因此,盡管我國的風險投資可以利用多種途徑退出,但是在中國建立上市標准較低的專為中小型企業服務的二板市場勢在必行。
20多年的改革開放已經使資本市場發展初具規模,積累了豐富的改革經驗(特別是轉軌過程中投資主體的培育經驗)。這些對於二板市場的建設和整個資本市場的完善都是非常有益的。但是,風險資本市場與主板市場的建設截然不同(如「准入制」、低門檻、全面充分即時地披露風險和企業經營財務信息制度等),僅靠降低滬
㈡ 渝高集團是不是國企
渝高集團是國企
國有控股企業,主要從事工程建設,公司的文化教育還是搞得很好,重慶渝高科技產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渝高集團」),成立於1992年,是兩江新區管委會所屬的國有控股股份制企業。
公司當前的主營業務為住宅及產業地產開發、資本及資產運營、工程管理咨詢、現代服務業和新興產業投資;公司通過了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具有國家一級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2017年11月,中央文明委授予公司「全國文明單位」稱號。
公司下設7個職能部門、2個分公司,1個全資子公司,1個控股子公司,公司集聚了一大批經營管理和工程技術人才,現有員工300多人,大多數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和專業技術職稱。同時,公司對重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慶龍禹渝高石油有限公司、重慶慶鈴鑄鋁有限公司等11家企業投資參股。
(2)渝高集團股票擴展閱讀:
建成了渝高廣場、渝高香洲、重慶留學生創業園、彩雲湖城市濕地公園、兩江幸福廣場、火車北站綜合交通樞紐、市財政大樓、格力重慶珠海合肥基地、重慶銀行大廈、互聯網學院、重慶第一雙語學校、白雲山公園等一大批優質精品。
工程多次獲得「全國建築工程裝飾獎」、「全國廣廈獎」、「巴渝杯獎」、「市政工程金杯獎」「三峽杯優質結構獎」、「詹天佑規劃設計獎」等榮譽。
參考資料來源:重慶渝高科技產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介
㈢ 重慶渝高集團董事長級別
副部級級別。蔣榮超,擔任重慶渝高科技產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宜安保安服務有限公司等公司法定代表人,擔任重慶渝高科技產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兩江新區置業發展有限公司、重慶宜安保安服務有限公司等公司高管,同時也是擔任重慶渝高集團董事長副部級級別,非常優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