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教育企業掛牌新三板
❶ 新三板是什麼,新三板上市條件,交易規則,掛牌等股權
閃牛分析:新三板:全稱為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為當前擁擠的主板和創業板提供疏導, 為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企業進入資本市場提供途徑,進一步拓展民間投資渠道,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
上市條件:新三板上市條件要求企業依法設立且存續(存在並持續)滿兩年;.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交易規則:
一、新三板股票交易條件
個人客戶准入條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自然人投資者可以申請參與掛牌公司股份公開轉讓:
1、投資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終證券類資產市值500萬元人民幣以上。證券類資產包括投資者交易結算資金、股票、基金、債券、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等,信用證券賬戶資產除外。
2、具有兩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或具有會計、金融、投資、財經等相關專業背景或培訓經歷。投資經驗的起算時點為投資者本人名下賬戶在股份轉讓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發生首筆股票交易之日。機構客戶准入條件滿足以下任一條件的機構投資者均可參與掛牌公司股份轉讓:
1、注冊資本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法人機構;
2、實繳出資總額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合夥企業;
3、集合信託計劃、證券投資基金、銀行理財產品、證券公司資產管理計劃,以及由金融機構或者相關監管部門認可的其他機構管理的金融產品或資產。交易規則
二、新三板股權怎麼交易
1、以機構投資者為主。自然人僅限特定情況才允許投資。
2、實行股份轉讓限售期。新三板對特定主體持有股份規定限售期,另對掛牌前增資、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轉讓股份等也分別規定了限售期。
3、設定股份交易最低限額。每次交易要求不得低於1000股,投資者證券賬戶某一股份余額不足1000股的,只能一次性委託賣出。
4、交易須主辦券商代理。主辦券商代為辦理報價申報、轉讓或購買委託、成交確認、清算交收等手續,掛牌公司及投資者在代辦系統所進行的股份交易的相關手續均需經主辦券商辦理。
5、依託新三板代辦交易系統。新三板代辦交易系統依託於深圳證券交易所建設,與中小板、創業板等並列於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統。
6、投資者委託交易。投資者委託分為意向委託、定價委託和成交確認委託、委託當日有效。意向委託、定價委託和成交確認委託均可撤銷,但已經報價系統確認成交的委託不得撤銷或變更。
7、分級結算原則。新三板交易制度對股份和資金的結算實行分級結算原則。
三、新三板的交易規則
1、轉讓時間
每周一至周五9:15-11:30,13:00-15:00,轉讓時間內因故停市,轉讓時間不作順延,遇法定節假日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國股份轉讓系統休市。
2、買賣股票的申報數量
買賣股票的申報數量應當為1000股或其整數倍;賣出股票時,余額不足1000股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股票轉讓單筆申報最大數量不得超過100萬股。
3、股價變動單位
股票轉讓的計價單位為「每股價格」;轉讓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人民幣。
4、有效報價區間
開盤集合競價的申報有效價格區間為前收盤價的上下20%以內;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申報有效價格區間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20%以內;當日無成交的,申報有效價格區間為前收盤價的上下20%以內。
不在有效價格區間范圍內的申報不參與競價,暫存於交易主機,當成交價波動使其進入有效價格區間時,交易主機自動取出申報,參加競價。
❷ 企業在新三板掛牌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簡稱「全國股轉系統」,俗稱「新三板」)是經國務院批准,依據證券法設立的繼上交所、深交所之後第三家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也是我國第一家公司制運營的證券交易場所。
結語
符合掛牌條件的中小企業通過在新三板掛牌,不僅可以有利於完善公司的資本結構,促進公司規范發展,提高企業知名度;還可以獲得政府政策支持,資金扶持;從而更利於企業融資;最終新三板上市企業通過轉板可以在資本市場中以較高的價格進行流通,實現資產增值。
❸ 新三板是什麼新三板掛牌和主板上市的區別是什麼
什麼是新三板?
我們口頭說的「新三板」即新三板市場,它是全國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交易平台,主要針對的是中小企業。簡而言之,新三板就是一個股票交易板塊。它對企業的上市要求非常低,主要針對科技型企業,對盈利沒要求,但是市盈率比較低。
個人投資者參與新三板交易的門檻
個人投資者需要有兩年以上的證券投資經驗,或具有會計、金融、投資、財經等相關專業背景,並且要求投資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終證券類資產市值在300萬元人民幣以上。
新三板企業掛牌條件
1、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期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主營業務突出,有持續經營的記錄;
3、公司治理結構合理,運作規范。有限責任公司須改制後才可掛牌。掛牌公司區域不再局限在四大園區,已經擴展到全國。
4、「新三板」主辦券商,同時具有承銷與保薦業務及經紀業務的證券公司。新三板市場的掛牌企業可以通過定向增資實現企業的融資需求。
5、其他要求:「新三板」委託的股份數量以「股」為單位。「新三板」的委託時間:報價券商接受投資者委託的時間為周一至周五,報價系統接受申報的時間為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新三板」企業掛牌後還須持續開展的工作:持續信息披露,包括臨時公告和年報(經審計);接受主辦報價券商的監管,接受公眾投資者的咨詢。
新三板掛牌和主板上市的區別
1、服務對象不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的定位主要是為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微企業發展服務。這類企業普遍規模較小,尚未形成穩定的盈利模式。在准入條件上,不設財務門檻,申請掛牌的公司可以尚未盈利,只要股權結構清晰、經營合法規范、公司治理健全、業務明確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股份公司均可以經主辦券商介紹申請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
2、資者群體不同。我國交易所市場的投資者結構以中小投資者為主,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實行了較為嚴格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未來的發展方向將是一個以機構投資者為主的市場,這類投資者普遍具有較強的風險識別與承受能力;
3、服務目的不同。是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是中小微企業與產業資本的服務媒介,主要是為企業發展、資本投入與退出服務,不是以交易為主要目的。
❹ 掛牌新三板是什麼意思
掛牌新三板,是對企業進入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代辦股份報價轉讓系統的通俗稱謂。根據《試點辦法》的規定,掛牌企業需要滿足的基本條件為
1、存續滿兩年,有限公司變為股份公司的,從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主營業務突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一、在我國掛牌新三板是什麼意思?
掛牌新三板,是對企業進入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代辦股份報價轉讓系統的通俗稱謂。
掛牌條件
根據《試點辦法》的規定,掛牌企業需要滿足的基本條件為:
(1)存續滿兩年,有限公司變為股份公司的,從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主營業務突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3)公司治理結構健全,運作規范;
(4)股份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二、掛牌前企業改制發起人的資格
1、最低個數
根據《公司法》第七十八條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為發起人,其中須有過半數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2、自然人
自然人可以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但必須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3、合夥企業
曾經合夥企業是不能成為股份公司股東的,也就當然不能成為發起人。隨著創投業務的發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原來要求公司登記提交法人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2005年修改為提交主體資格證明,實際上掃除了合夥企業的股東資格障礙。證監會修訂《證券登記結算管理辦法》後也允許合夥企業開立證券賬戶,合夥企業成為上市公司股東的障礙也徹底清除了。
4、一般法人
能夠對公司出資成為股東的法人一般都可以作為發起人。
農村中由集體經濟組織發行集體經濟管理職能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作為發起人。企業化經營的事業單位只要依法辦理企業法人登記,取得企業法人登記證明,就可以作為發起人。但應提供有權處理相關資產的有效證明;若事業單位未辦理企業法人登記並取得企業法人登記證明的,應提供事業單位實行企業化經營的依據。事業單位企業化經營的含義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規定,主要是指「國家不核撥經費,實行自收自支、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同時「執行企業的財務制度和稅收制度」。
5、外商投資企業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及外資企業,以及中外合夥企業(最大的優勢是不需要商務部門審批、直接設立登記)都可以作為發起人,這裡面要注意的是:
如果是外商投資的創投企業或者外商投資的投資公司,且投資額達到25%以上的,股份公司就需要辦理轉外資手續。
6、不能作為發起人的單位或機構
工會:中國證監會不受理工會作為股東或發起人的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請。
職工持股會:職工持股會屬於單位內部團體,民政部門停止辦理登記。中國證監會法律部也明確上市公司股東中不能有職工持股會。如有必須先行清理。
中介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和資產評估機構不得作為投資主體設立公司。
掛牌新三板就是指企業在進入到中關村科技園區以後,但是並沒有上市,是針對一些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代辦股份報價轉讓系統的一種俗稱。我國制定的試點辦法當中,對掛牌企業是有條件限制的。首先,企業必須已經連續經營滿兩年,而且必須是股份公司,股份的發行和轉讓都比較合法,運作規范的情況下才允許掛牌的。
法律依據
《公司法》
第七十八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為發起人,其中須有過半數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