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虧損企業的股票
1. 股票連續三年虧損會怎麼樣
連續三年虧損的上市公司股票是會被停牌的。
上市公司連續三年虧損,證券交易所應對其股票實施停牌,並可以在停牌後五個工作日作出暫停上市的決定,並不是終止上市。
【拓展資料】
根據《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第五條,上市公司第三年度連續虧損的,自公布第三年年度報告之日起(如公司未公布年度報告,則自《證券法》規定的年度報告披露最後期限到期之日起),證券交易所應對其股票實施停牌,並在停牌後五個工作日內就該公司股票是否暫停上市作出決定。證券交易所作出暫停上市決定的,應當通知該公司並公告,同時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第十七條,暫停上市的公司在寬限期內第一個會計年度繼續虧損的,或者其財務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拒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的,由中國證監會作出其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證券交易所自該公司公布年度報告之日起,暫停股票特別轉讓服務。
第十八條公司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國證監會決定其股票終止上市:
(一)公司決定不提出寬限期申請的。
(二)自暫停上市之日起45日內未提出寬限期申請的或申請寬限期未獲證券交易所批準的。
(三)第十七條所述公司至寬限期截止日未公布年度報告的。
(四)申請恢復上市未獲中國證監會核準的。
1.股票停牌是什麼意思?一般會停多久?
股票停牌可以理解為「某一股票臨時停止交易」。
那麼究竟停多久,有一些股票他們的停牌時間一小時都不到,而有的股票停牌都超過了1000天還沒有復牌,具體要看是到底有哪些因素導致了停牌。
2.什麼情況下會停牌?股票停牌是好是壞?
導致股票停牌的原因為下列三種情況:
(1)發布重大事項
公司的(業績)信息披露、重大影響問題澄清、股東大會、股改、資產重組、收購兼並等情況。
重大的事情造成停牌,時間是不一樣的,但是不會超過20個交易日。
假如需要解決一個重大問題,或許就會花1個小時間,股東大會基本是一個交易日,而資產重組以及收購兼並等這些都是非復雜的情況,停牌時間會持續好幾年。
(2)股價波動異常
若是這個股價漲幅形成了從未見過的波動,比如說深交所有條規定:「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停牌1小時,一般情況十點半就復牌了。
(3)公司自身原因
根據相關的管理資料規定,公司如果發生涉及造假或者違規交易,將要受到停牌處罰 ,停牌時間視情況而定。
3.停牌的股票要怎麼操作?
部分股票在復牌後或許會大漲也或許會大跌,因此股票的成長性是十分重要的,這些需要綜合分析。
所以,大家首先要學會沉得住氣,千萬別亂了陣腳,對於自己擁有的股票需要從專業的角度去分析。
2. 虧損股票能不能買
你好,虧損股票能不能賣,那要看股票莊家的套路,有的庄是故意壓盤把散戶洗出去,然後在拉高。虧損股票要看該股票是不是已經最低點和公司前景如何,判斷是否賣出。如果公司業績好,股票還虧,那可能是股票處於高位,莊家要洗盤過一段時間上升幾率是很大的。
3. 創業板股票連續三年虧損會怎麼樣
創業板股票連續三年虧損將直接導致退市,創業板股票繼退市之後無法再次申請上市,而創業板股票將繼退市之後進入三板市場。
對於主板市場來說,有主動的退市和被動的退市主動的退市意味著股票知道自己的表現不好,所以他們主動離開股市。
被動的退市是雖然業績不好,但股市還是保留了額度,只是先暫停上市,給了預留額度。如果半年後它的業績繼續虧損,它會退市。
拓展資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股票是股份制企業(上市和非上市)所有者(即股東)擁有公司資產和權益的憑證。上市的股票稱流通股,可在股票交易所(即二級市場)自由買賣。非上市的股票沒有進入股票交易所,因此不能自由買賣,稱非上市流通股。
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標准、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證書的簡稱,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或作價抵押,是資金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
4. 股票連續三年虧損一定要退市嗎
不一定。
退市新規:
1、明確財務造假判定指標。
2、退市整理期減少至15個交易日。
3、連續20個交易日股票面值低於1元;連續20個交易日市值低於3億元。
4、信息披露和規范運作存在重大缺陷;半數董事長對年報、半年報不保真。
5、凈利潤虧損並且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將被ST,連續兩年直接退市,取消暫停上市、恢復上市環節。
6、整理期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交易類退市不設整理期,一年觸及財務類指標即ST,深交所設「風險警示板」單日買入不得超過50萬股。
拓展資料:
一、 法律:
根據《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上市公司第三年度連續虧損的,自公布第三年年度報告之日起(如公司未公布年度報告,則自《證券法》規定的年度報告披露最後期限到期之日起),證券交易所應對其股票實施停牌。暫停上市的公司在寬限期內第一個會計年度盈利的,可以在年度報告公布後,向證監會提出恢復上市的申請。
二、 退市程序:
1、交易所在發現上市公司低於上市標准之後,在10個工作日內通知公司;
2、公司接到通知之後,在45日內向交易所作出答復,在答復中提出整改計劃,計劃中應說明公司至遲在18個月內重新達到上市標准;
3、交易所在接到公司整改計劃後45日內,通知公司是否接受其整改計劃;
4、公司在接到交易所批准其整改計劃後45日內,發布公司已經低於上市標準的信息;
5、在計劃開始後的18個月內,交易所每3個月對公司的情況進行審核,其間如公司不執行計劃,交易所將根據情況是否嚴重,作出是否終止上市的決定;
6、18個月結束後,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標准,交易所將通知公司其股票終止上市,並通知公司有申請聽證的權利;
7、如聽證會維持交易所關於終止股票上市的決定,交易所將向SEC提出申請;
8、SEC批准後,公司股票正式終止交易。由上述情況可見,交易所決定某公司股票終止上市,最長要經過22個月的時間。
三、上市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必須退市:
1、上市股票股數不滿1000萬股,資本額不滿5億日元;
2、社會股東數不足1000人(延緩一年);
3、營業活動停止或處於半停止狀態;
4、最近5年沒有發放股息;
5、連續3年的負債超過資產;
6、上市公司有「虛偽記載」且影響很大。
2000年6月設立的日本納斯達克市場也引進退市制度,亦即上櫃之後的股東數及市價總額低於一定的基準時,則令其下櫃。其目的在剔除流動性低的上櫃股,以確保投資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