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咨詢服務費要繳印花稅嗎
❶ 咨詢合同繳納印花稅嗎
咨詢合同繳納印花稅嗎
不需要搏手交納印花稅.咨詢合同肯定是不需要交印花稅的.根據印花稅相關條例規定,投資合同不屬於印花稅徵收范圍,不應徵收印花稅.
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印花稅滯納金應該怎麼計算?
滯納金是指行政機關對不按期限履行金錢給付義務的相對人,可以新的金錢給付義務的方法.目的是促使其盡快履行義務,屬於行政強制鎮嫌執行中執行罰的一種具體形式
計算公式為:滯納金=(最低還款額-截止到期還款日已還款額)×0.05%
如稅收徵收管理法規定: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御銀手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另外《水資源費徵收辦法》中也有類似的規定.
咨詢合同繳納印花稅嗎?
❷ 咨詢服務合同需要交印花稅嗎
需要繳納的.
1、服務咨詢合同一般屬於"技術合同"稅目類別,應按合同所載金額的0.03%繳納印花稅.
2、請根據應稅合同金額計算繳納印花稅,如簽訂時無法確定計稅金額,可在簽訂時先按5元貼花,以後結算時再按實際金額計稅,補貼印花.
另,印花稅為正列舉的稅種,印花稅上無明確規定需征稅的合同不需繳納印花稅.如不能確定是否應當納稅,為避免歧義,請攜帶憑證到主管稅務機關確定.
不需要繳納印花稅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只對條例列舉的合同等計征印花稅,不在列舉范圍內的合同不征印花稅.
印花稅條例附件列舉的服務合同僅僅指"技術合同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三貼花",其他服務合
❸ 咨詢服務合同要交印花稅嗎
法律分析:咨詢服務合同不需要交印花稅。因為咨詢服務合同不屬於印花稅征稅范圍,所以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建築安裝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2、產權轉移書據;3、營業賬簿;4、權利、許可證照.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❹ 財務咨詢合同需要交印花稅嗎
法律主觀:
一、咨詢合同交印花稅嗎
不需要。
《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規定只對條例列舉的合同等計征印花稅,不在列舉范圍內的合同不征印花稅。
印花稅條例附件列舉的服務合同僅僅指「 技術合同 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三貼花」,其他服務合同不在計征搏坦州范圍之內,所以咨詢服務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二、 計稅方法
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基蔽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准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
應納數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准
三、印花稅的免徵和暫免徵收
1、下列憑證可以免徵印花稅:
(1)已經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抄本,但是視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撫養孤老傷殘人員的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4)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5)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6)企業因改制信宴而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
(7)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
(8)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 租賃合同 ,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廉租住房承租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
2、下列項目可以暫免徵收印花稅:
(1)農林作物、牧業畜類保險合同;
(2)書、報、刊發行單位之間,發行單位與訂閱單位、個人之間書立的憑證;
(3)投資者買賣證券投資基金單位;
(4)經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決定或者批准進行政企脫鉤、對企業(集團)進行改組和改變管理體制、變更企業隸屬關系,國有企業改制、盤活國有企業資產,發生的國有股權無償劃轉行為;
(5)個人銷售、購買住房。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明確規定了印花稅的征稅范圍,咨詢合同並不在規定征稅范圍內,因此不需要繳納。
❺ 咨詢服務費合同印花稅要交嗎
咨詢服務費合同不液大用繳納印花派襪稅,印花稅征稅范圍列舉了10類合同,具體如下: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鬧羨豎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財產租賃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倉儲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技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