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收購農產品要交印花稅
Ⅰ 我是農產品收購企業,我們和農民之間沒有簽訂合同,都是自己送來的,我們收購這部分需要交印花稅嗎
若貴公司採用核定徵收的方式繳稅印花稅,則有無合同均應按銷售額的一定比例繳稅;如果沒有採用核定徵收的方式繳納印花稅,且沒有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憑據則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這是我查到的,希望對您有幫助。
Ⅱ 我單位是一家農民專業合作社,請問本企業向農民收購農產品簽訂的農產品收購合同是否繳納印花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農民專業合作社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81號)文件第四條的規定「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徵印花稅。
本通知所稱農民專業合作社,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規定設立和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
Ⅲ 農產品收購稅收政策
對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免徵增值稅。
2022農產品稅收優惠政策:
1、農民專業合作社稅收優惠政策情形一:
(1)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
(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農民專業合作社購進的免稅農業產品,可按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3)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向本社成員銷售的農膜、種子、種苗、化肥、農葯、農機,免徵增值稅。(關於「化肥」的規定自2015年9月1日起停止執行)
(4)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徵印花稅伍配喊。
2、農民專業合作社稅收優惠政策情形二:
購進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的免稅農產品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1)主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2)優惠內容
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允許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9%的扣除率抵扣進項稅額;其中,購進用於生產或委託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0%的扣除率抵扣進項稅額。
法律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一、對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免徵增值稅。
蔬菜是指可作副腔野食的草本、木本植物,賣敗包括各種蔬菜、菌類植物和少數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蔬菜的主要品種參照《蔬菜主要品種目錄》(見附件)執行。
經挑選、清洗、切分、晾曬、包裝、脫水、冷藏、冷凍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屬於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圍。
各種蔬菜罐頭不屬於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圍。蔬菜罐頭是指蔬菜經處理、裝罐、密封、殺菌或無菌包裝而製成的食品。
二、納稅人既銷售蔬菜又銷售其他增值稅應稅貨物的,應分別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稅應稅貨物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的,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稅免稅政策。
Ⅳ 請問農產品購銷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對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免納印花稅。 另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農民專業合作社有關稅收政策通知》(財稅[2008]81號)文件的規定,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徵印花稅。
Ⅳ 簽定農產品購銷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農副產品收購合同免納印花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三條規定:「對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免納印花稅。」
並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農民專業合作社有關稅收政策通知》(財稅[2008]81號)文件的規定:「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徵印花稅。」
(5)企業收購農產品要交印花稅擴展閱讀
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三條對下列憑證免納印花稅:
(一)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二)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三)外國政府或者國際金融組織向我國政府及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參考資料來源:國家稅務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
參考資料來源: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農民專業合作社有關稅收政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