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掛牌企業債權轉讓
Ⅰ 新四板和新三板哪個好
新四板和新三板都是場外資本市場,是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看哪個好要從什麼角度來看,新三板是全國性股轉市場,地位相對來說比四板要高。但對於廣大中小微企業來說,新三板的門檻比四板高太多,掛牌成本也高了幾十倍,而且必須股改,這相當於把大部分中小微企業擋在資本市場門外了。而四板是由地方政府主導,把門檻降低,為中小微企業提供更多的投融資渠道、品牌宣傳等功能。因此比較兩者的好處主要是看企業處於什麼階段,適合自己的才是好。
Ⅱ 企業掛牌新三板主要流程包括
法律分析:企業在新三板掛牌上市的過程,大致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一)盡職調查階段
在此階段,主辦券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要進駐擬掛牌企業,對企業進行初步的盡職調查後,討論、確定重大財務、法律等問題的解決方案、股份公司設立前的改制重組方案及股份公司設立方案,確定掛牌工作時間表。
(二)改制重組階段
企業改制重組是掛牌上市的關鍵環節,改制重組是否規范直接決定了企業能否在新三板成功掛牌。企業改制重組涉及管理、財務、法律等諸多問題,需要主辦券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的共同參與方能圓滿完成。
公司在改制重組過程中應遵循以下五個基本原則:形成清晰的業務發展戰略目標,合理配置存量資源;突出主營業務,形成核心競爭力和持續發展的能力;避免同業競爭,規范關聯交易;產權關系清晰,不存在法律障礙;建立公司治理的基礎,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以及經理層的規范運作。具體而言,此階段主要工作有:
1、進行股權融資
擬在新三板掛牌的企業,多數為規模較小,處於成長期的高科技企業,通過銀行貸款等債權融資方式,獲得企業發展亟需的資金往往較為困難,股權融資成為企業解決資金瓶頸、實現快速發展的必然選擇。
2、通過股權結構調整、業務重組及組織架構整合,突出主營業務,形成核心競爭力和持續發展的能力,規范關聯交易,解決同業競爭。
3、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制度,並保證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形成規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
4、設立股份公司
擬掛牌企業多為有限責任公司,只有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在新三板掛牌上市。為了盡快實現掛牌上市,有限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時的經營業績連續計算問題成為關鍵,即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期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存續期滿兩年方可在新三板掛牌轉讓。折股依據是「賬面凈資產值」而非經評估後的凈資產,而且整體變更時不能增加股本和引入新股東,否則公司存續期間不能連續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股票、公司債券、存托憑證和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的發行和交易,適用本法;本法未規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政府債券、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的上市交易,適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資產支持證券、資產管理產品發行、交易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依照本法的原則規定。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證券發行和交易活動,擾亂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市場秩序,損害境內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處理並追究法律責任。
Ⅲ 新三板掛牌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新三板,即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簡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被譽為創業板上市企業的孵化器,通過價格發現、私募增資等方式增強掛牌企業的融資能力,同時,通過規范運作、相關部門監管等促進掛牌企業健全治理結構,熟悉資本擾衫閉市場,促進試點企業盡快達到創業板上市公司的要求。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決定》第一條 充分發揮全國股份轉讓緩裂系統服務中小微企業發展的功能。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是經國務院批准,依據證券法設立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主要為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微企業發展服務。境內符合條件的股份公司均可通過主辦券商申請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開轉讓股份,進行股權融資、債權融資、資產重組等。申請掛牌的公司應當業務明確、產權清晰、依法規范經營、公司治理健全,可以尚未盈利,但須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所披露塌大的信息應當真實、准確、完整。
Ⅳ 新三板和新四板有什麼區別
新三板與新四板均為股權交易場所。
新四板與新三板的區別如下:
1、掛牌成本不同:新三板掛牌成本在120萬左右,而新四板的費用要低很多;
2、融資功能不同:新三板主要為掛牌企業提供股權融資,新四板主要為企業提供掛牌、登記、託管、轉讓、展示服務以及各類股權、債權、金融產品等服務。
3、股價形成機制不同:新三板掛牌企業依據股票交易形成價格,區域性股權交易中心掛牌企業根據公司凈資產確定股價。
(4)新三板掛牌企業債權轉讓擴展閱讀
股權交易,主要是指股權轉讓交易。股權轉讓是指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份讓渡給他人,使他人成為公司股東的民事法律行為。我國《公司法》規定股東有權通過法定方式轉讓其全部股權或者部分股權。
股權是投資人投資公司而享有的權利,來源於投資人對投資財產的所有權。投資人對公司的投資實質上是對投資財產權利的有限授予,授予公司的財產權利成為公司法人對投資財產的財產權,保留下來的權利及由此派生的衍生權利就成為投資人的股權。
股權交易,主要是股權持有人與有意持有股權的投資人之間的股權轉讓交易。一般有現金交易、股份或資產置換交易等。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是指股票投資者之間按照市場價格對已發行上市的股票所進行的買賣。股票公開轉讓的場所在中國大陸目前僅有兩家交易所,即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
非上市企業的股權交易的地點一般是在國家有關部門、各地政府主管的股權交易中心、產權交易所、證券交易所進行。
參考資料
網路-股權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