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創板企業實控人難以認定怎麼辦
⑴ 科創板是否是一個轉板的機制呢達到什麼條件可以轉板
從新三板轉板科創板、創業板之後,開盤價、交易許可權有規定。
轉板公司股票在科創板、創業板轉板上市首日的開盤參考價原則上為轉板公司股票在新三板最後一個有成交交易日的收盤價。
轉板公司股東參與科創板、創業板股票交易,應當使用滬市A股證券賬戶;轉板公司股東未開通科創板、創業板股票交易許可權的,僅能繼續持有或者賣出轉板公司股票,不得買入本公司股票或者參與科創板、創業板其他股票交易。
轉板上市限售期安排
轉板科創板後股票限售安排如下:
轉板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自公司轉板上市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間接持有的本公司轉板上市前已經發行股份(以下簡稱轉板上市前股份),也不得提議由轉板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限售期屆滿後6個月內減持股份的,不得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
轉板公司沒有或者難以認定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應當參照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進行股份限售的股東范圍,參照適用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相關規定,股份限售期為公司轉板上市之日起12個月。
轉板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轉板上市前股份,自公司轉板上市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
轉板公司核心技術人員自公司轉板上市之日起4年內,每年轉讓的本公司轉板上市前股份不得超過上市時所持公司上市前股份總數的25%,減持比例可以累積使用。
目前符合條件公司不多
目前新三板精選層掛牌公司有36家。
不考慮掛牌時間因素,僅就流動性要求,連續60個交易日(不包括股票停牌日)的股票累計成交量不低於1000萬股,即平均單個交易日成交量超過16.67萬股。以最新11月27日精選層成交量來看,超過16.67萬股的,僅有13家。
而以時間滿1年這條,由於首批精選層晉層掛牌是今年7月27日,也就是至少要到2021年7月份,才有掛牌精選層滿1年的公司。
⑵ 馬雲如何了
馬雲
阿里巴巴集團創始人、亞洲首富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31個義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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貢獻維護者 長風之刃、疑難助手
馬雲,男,漢族,中共黨員[1],1964年9月10日生於浙江省杭州市,祖籍浙江省嵊州市谷來鎮, 阿里巴巴集團主要創始人,現擔任日本軟銀董事、大自然保護協會中國理事會主席兼全球董事會成員、華誼兄弟董事、生命科學突破獎基金會董事、聯合國數字合作高級別小組聯合主席。[2][3]
1988年畢業於杭州師范學院外語系,同年擔任杭州電子工業學院英文及國際貿易教師,1995年創辦中國第一家互聯網商業信息發布網站「中國黃頁」,1998年出任中國國際電子商務中心國富通信息技術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1999年創辦阿里巴巴,並擔任阿里集團CEO、董事局主席。
2013年5月,辭任阿里巴巴集團CEO,繼續擔任阿里集團董事局主席。[4]6月30日,馬雲當選全球互聯網治理聯盟理事會聯合主席。[5]2019年9月,馬雲卸任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繼續擔任阿里巴巴集團董事會成員。[6][7]
2017年12月15日,榮獲「影響中國」2017年度教育人物[8]。2018年9月10日,馬雲發出公開信宣布將於2019年9月10日卸任集團董事局主席,由CEO張勇接任。 2018年12月,黨中央、國務院授予馬雲同志改革先鋒稱號,頒授改革先鋒獎章。[9]2019年3月,馬雲以373億美元財富排名2019年福布斯全球億萬富豪榜第21位。[10]2019年5月10日,馬雲等17位全球傑出人士被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任命為新一屆可持續發展目標倡導者。[11]。2019年10月獲得福布斯終身成就獎[12]。2019年10月,入選2019福布斯年度商業人物之跨國經營商業領袖名單[13]。2020年9月30日,馬雲不再擔任阿里巴巴集團董事。[14]
⑶ 上市公司董監高減持新規2022
因規則繁多且復雜,上市公司股份減持一直是合規領域的重點和難點。據信公君觀察,最近2個月又有多例涉及違規減持的情形,受到監管機構處罰。因此,反復強調合規減持的重要性也不為過。作為上市公司股東,要想搞清楚減持的問題,應當首先明白合規減持應當分幾步走?第一步:判斷股東羨禪身份或持有的股份性質
從股東身份看,是董監高、核心技術人員(科創板適用),還是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持股5%以上的股東。從股份性質看,是持有首發前股份的股東,還是持有非公開發行股份的股東......有混合身份的,還需要同時看各類身份的規則要求。
第二步:判斷股份來源
如果大股東持有的股份是來自集中競價增持的,可不受滬深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兄型塵《減持細則》」)的約束。
第三步:確定減持方式和減持數量
是通過集中競價減持、大宗交易減持,還是協議轉讓?科創板首發股東還有詢價減持和配售減持(具體參考《獨家!科創公司什麼減持方式這么香?》)的選擇,不同的減持方式限制要求不同;以及考慮要減持多少股份,是否有進度安排等。
第四步:考慮減持注意事項
綜合上述三點,考慮是否有禁止減持、減持比例限制、減持預披露、減持過程披露等要求。
信公君提示
在減持前,建議股東翻閱招股說明書等文件,看是否涉及其他減持限制或預披露等承諾,如有承諾,需嚴格按承諾執行。
接下來,信公君為大家整理了不同身份的股東,在減持合規方面需要注意的事項。
1
董監高減持
(一)禁止減持的情形:
1.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2.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
3.上市時未盈利的,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個完整會計年度內,不得減持首發前股份;在前述期間內離職的,應當繼續遵守本款規定。公司實現盈利後,可以自當年年度報告披露後次日起減持首發前股份(科創板、創業板);
4.涉嫌違規違法後的禁止減持:
(1)董監高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6個月的;
(2)董監高被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3個月的;
5. 涉及欺詐發行或重大信息披露違法的禁止減持: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觸及退市風險警示標準的,自租慎相關決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終止上市或者恢復上市前,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監高及其一致行動人不得減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因欺詐發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違法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
(2)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詐發行罪或者因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3)其他重大違法退市情形。
上市公司披露公司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其第一大股東及第一大股東的實際控制人應當遵守前款規定。
6.敏感期禁止
此外,科創板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不得在下列時間啟動、實施或者參與詢價轉讓:
1 科創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定期報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實際公告前一日);
2 科創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3 自可能對科創公司股票的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4 科創公司處於年度報告披露期內但尚未披露年度報告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得參與詢價轉讓。
7.短線交易禁止
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自然人股東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賬戶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
(二)減持比例限制
1.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中登系統會將董監高直接持股按比例鎖定,如果董監高對其間接持有的股份也有「每年減持不超過25%」的承諾,也需要遵守)。
2.上市公司董監高在任期屆滿前離職的,在離職半年內不得減持股份,在剩餘未滿任期及任期滿後的半年內也還應遵守每年減持不得超過25%的比例要求。
(三)減持預披露要求
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的,無論任何股份來源(即使是集中競價增持的),無論減持多少,都需要提前15個交易日預披露。
(四)減持過程預披露要求
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的,需要披露減持進展公告,包括時間過半、減持數量過半、高送轉、重大資產重組、減持完畢、期限屆滿等,各板塊要求有細微差別,但均有格式指引可參考。
2
核心技術人員(科創板適用)減持
(一)禁止減持情形
1.股票上市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首發前股份;
2.離職後6個月內不得轉讓首發前股份;
3.上市時未盈利的,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個完整會計年度內,不得減持首發前股份;在前述期間內離職的,應當繼續遵守本款規定。公司實現盈利後,前兩款規定的股東可以自當年年度報告披露後次日起減持首發前股份;實現盈利後,可以自當年年度報告披露後次日起減持首發前股份;
4.科創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還有詢價轉讓窗口期禁止要求(詳見「董監高減持」之「6.敏感期減持」)。
(二)減持比例限制
自所持首發前股份限售期滿之日起4年內,每年轉讓的首發前股份不得超過上市時所持公司首發前股份總數的25%,減持比例可以累積使用。
(三)減持披露要求
無預披露和減持過程的披露要求。
3
大股東(持股5%以上的股東)減持
(一)禁止減持情形
1.《減持細則》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東不得減持股份,通過集中競價增持的部分除外:
(1)上市公司或者大股東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6個月的;
(2)大股東因違反交易所業務規則,被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3個月的;
(3)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以及交易所業務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2.短線交易禁止
同「董監高減持」。
(二)減持比例限制
1.集中競價方式減持的,任意連續90自然日,不超過1%,集中競價增持的部分不受限制。
2.大宗交易方式減持的,任意連續90自然日,不超過2%,集中競價增持的部分不受限制。
3.協議方式轉讓股份的:
1 單個受讓方的受讓比例不得低於公司股份總數的5%,價格比照大宗交易;
2 減持後不再具有大股東身份的,出讓方、受讓方6個月共同遵守任意連續90日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數量合計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1%的規定,即共享該1%的減持額度;同時各自遵守集中競價預披露和進展披露的規定。
(三)減持預披露要求
1.集中競價方式減持的,需提前15個交易日預披露,集中競價增持的部分不受限制。
2.即使不具備大股東身份後,仍需要看下IPO承諾中是否有提前3個交易日預披露的條款,如有則需遵守。
(四)減持過程披露要求
1.持股比例每減少1%,應當在事實發生之日的次日通知上市公司,並公告(注意這里無需暫停減持)。
2.每減少5%的披露要求
1 通過大宗交易或集中競價方式減持的,減持的比例每達到5%(上下一手),需要停止交易並履行信披義務,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後3個交易日內,禁止買賣。
2 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的,減持的比例每達到或超過5%,需履行信披義務,在公告前不得買賣。
3.大股東減持比例雖未達到5%,但減持後持股比例降至5%時點(上下一手),需要停止減持並履行信披義務。
4.因上市公司增發股份等原因導致持股比例被動降至5%以下,後又主動減持股份的,需要履行信披義務。
5.《減持細則》要求的減持過程披露
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的,需要披露減持進展公告,包括時間過半、減持數量過半、高送轉、重大資產重組、減持完畢、期限屆滿等,各板塊要求有細微差別,但均有格式指引可參考。
4
控股股東、實控人減持
(一)禁止減持情形
1. 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間接持有的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該部分股份。但轉讓雙方存在控制關系,或者均受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的,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後,經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申請並經交易所同意,可豁免遵守前款承諾。
科創板:
《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問答(二)》第6問:對於發行人沒有或難以認定實際控制人的,為確保發行人股權結構穩定、正常生產經營不因發行人控制權發生變化而受到影響,要求發行人的股東按持股比例從高到低依次承諾其所持股份自上市之日起鎖定36個月,直至鎖定股份的總數不低於發行前A股股份總數的51%。
位列上述應予以鎖定51%股份范圍的股東,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上述鎖定36個月規定:員工持股計劃;持股5%以下的股東;非發行人第一大股東且符合一定條件的創業投資基金股東。
2.公司上市時未盈利的,在公司實現盈利前,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個完整會計年度內,不得減持首發前股份;公司實現盈利後,可以自當年年度報告披露後次日起減持首發前股份(科創板、創業板適用)。
3.在上市公司收購中,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購行為完成後的十八個月內不得轉讓(投資者收購上市公司股份成為第一大股東但持股比例低於30%的,也應當遵守上述規定)。
4.敏感期禁止
滬主板、深主板與創業板已經取消了控股股東、實控人在敏感期內不得買賣本公司股份的規定。科創板僅禁止控股股東、實控人在敏感期內增持。
5.短線交易禁止
同「董監高減持」。
6.涉及違規違法的禁止減持,減持通過集中競價交易取得的股份除外:
(1)上市公司或者大股東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6個月的;
(2)大股東因違反交易所業務規則,被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3個月的;
(3)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以及本所業務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7.涉及欺詐發行或重大信息披露違法的禁止減持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觸及退市風險警示標準的,自相關決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終止上市或者恢復上市前,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監高及其一致行動人不得減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因欺詐發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違法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
(2)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詐發行罪或者因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3)其他重大違法退市情形。
上市公司披露公司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其第一大股東及第一大股東的實際控制人應當遵守前款規定。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通過集中競價增持的部分除外。
(二)減持比例限制
公司上市時未盈利的,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個會計年度和第5個會計年度內,每年減持的首發前股份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並應當符合《減持細則》關於減持股份的相關規定(科創板、創業板適用)。其餘要求同大股東。
(三)減持預披露要求
1.集中競價方式減持的,需提前15個交易日預披露,通過集中競價增持的部分除外。
2.注意看IPO減持承諾中是否有提前3個交易日預披露的條款。
3.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限售期滿後減持首發前股份的,應當明確並披露未來十二個月的控制權安排,保證公司持續穩定經營。(科創板、創業板適用)
(四)減持過程披露要求
《減持細則》要求,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在減持時間區間內,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減持達到公司股份總數1%的,還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2個交易日內就該事項做出公告。(新《證券法》對於5%以上的股東,也增加了持股比例每變化1%需要披露的要求)其餘要求同大股東。
5
持有首發前股份的股東減持
這部分探討的是首發前股份的減持,重點在股東持有股份的性質,而不是股東身份性質。⑷ 「九條命」的東軟集團,劉積仁的資本野望
尋瑕以「尋瑕伺隙」的初心寫過許多上市公司,本意是要在繁雜的公開信息中,弄清楚資本運作背後的底層邏輯和核心要害。
比如東旭集團的財務公司;英雄互娛的「融資-對賭-關聯方收購」;天風證券的無實控人狀態及關鍵時點的大筆融資;億陽信通的上市公司保殼與集團破產強裁。
成敗只是商戰風雲的表象,背後的核心邏輯才是資本運作的精髓。
曾經的校企「東軟集團」,自1991年成立,至2020年,已經發展成為控制東軟集團(SH.600718)、東軟教育(HK.9616),並成功分拆東軟醫療、東軟熙康、望海康信准備科創板上市的控股集團。而實際控制人也從東北大學變為劉積仁領導下的「無實際控制人」狀態。
「東軟」資本運作的核心邏輯,正是分拆和MBO,兩者相輔相成,通過分拆推動創新業務發展,通過MBO促成對東軟集團的控制。
劉積仁,中國第一位計算機專業博士,33歲成為中國最年輕的大學教授,建設中國第一個軟體園,一手打造了一個極具影響力的軟體帝國。
1988年,東北工學院計算機系軟體與網路工程研究室成立,全部的家底是一間半的研究室,三台286電腦,三萬元的研究經費。
從美國國家標准局學成歸國,被破格提拔為教授的劉積仁就是在這樣的研究環境里,搭建了一個技術轉移中心。
1989年和1991年,主要生產 汽車 音響和 汽車 通信系統日本阿爾派株式會社兩度到訪東北大學,尋求 汽車 內部系統的研究合作,最終劉積仁的團隊打動了阿爾派,獲得了30萬美元的啟動資金。
東北工學院開放軟體系統開發公司和阿爾派合資成立了沈陽東工阿爾派軟體研究所,後來又合並為東大阿爾派軟體股份有限公司,這就是東軟集團的起點,也是後來的上市主體。
東軟的發展,以2011年為界,從2011年之前的「合」,走向2011年之後的「分」。
1993年至1995年,IPO還施行額度制的遙遠時代,沈陽東大阿爾派因為背靠東北大學,屬於冶金工業部部屬院校企業,1995年獲批取得上市額度,並於1996年成功上市。占發行前總股本10%的內部職工股400萬股,分批上市流通。
上市之初,東大阿爾派的控股股東為東北大學軟體中心,管理團隊和員工的利益主要體現為400萬內部職工股,但團隊的訴求明顯不止於此。
1998年,東北大學由冶金部部屬變更為教育部直屬,5月,東北大學軟體中心將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轉讓給東北軟體集團,11月,寶鋼集團對東北軟體集團增資,公司更名為寶鋼東軟。1年後,寶鋼集團、東北大學軟體中心等向寶鋼東軟工會轉讓21%的股份,員工利益通過工會,得到更大程度的體現。
2001年,寶鋼東軟更名為東軟集團,出於合規考量,寶鋼東軟工會最終量化為137名員工的持股平台沈陽慧旭 科技 。直至2008年,沈陽慧旭 科技 持有東軟集團23.42%的股份,為僅次於東北大學的第二大股東。
2008年,證監會批准東軟集團和東軟股份合並,上市公司更名為「東軟集團」。
一直並行發展的東軟股份和東軟集團合並,各方主體均獲益頗豐。截至2010年底,大股東東北大學產業集團持有市值34.70億元,員工持股平台作為第二大股東持有市值33.81億元,阿爾派持有市值27.47億元,寶鋼持有市值19.54億元。
2011年,東軟集團第一階段的發展,以員工持股平台的清算落幕,137名自然人股東均獲得了不菲的財富。
2011年3月,持股平台轉移至成都,更名為成都慧旭 科技 ,並通過法院裁定強制清算,將持股平台持有的股份分配給137名股東。白手起家創業,帶領東北大學、阿爾派、寶鋼、137名員工發家致富的劉積仁,落實股份後,共計持有上市公司716萬股,占上市公司股份的0.58%。
東軟控股也在這樣的背景下,走向台前。
對於依靠東北大學軟體學院起步的東軟控股而言,東軟教育的意義非比尋常。東軟控股的第一仗,就是拿下東軟教育。
2011年11月,東軟控股由大連康睿道聯合東北大學和億達投資共同組建。大連康睿道的背後,是劉積仁及另外22名自然人股東。
東軟集團的教育業務起步於2001年,2007年起實現盈利,當年收入3.05億元,盈利168萬元。
2008年,在東軟集團和東軟控股合並後,教育板塊以大連東軟軟體園產業發展有限公司為主體,納入上市公司體系。
2011年12月,上市公司公告,東軟控股以4.24億元的對價,受讓東軟集團的教育資產,這個對價僅在合並凈資產基礎上,計入了10.43%的房屋土地增值。
2020年,東軟教育申請香港聯交所上市,2017年至2019年凈利潤為1.15億元、1.32億元和1.39億元。上市前夜成為「暗盤之王」,大漲超過25%,市值40億元。
在剝離東軟教育的同時,2012年,東軟控股與億達集團共同成立天津東軟睿道,面向高校提供IT培訓和人才服務,當年即實現利潤3497萬元。
東軟教育的利潤構成中,除了佔比近80%的高等教育學費及住宿費之外,還包括依託東軟控股實現的「產教融合」業務收入。
2012-2014年,東軟集團向天津東軟睿道支付服務費分別為3250萬元、1.21億元和1.33億元。2015年以後,東軟集團以合並方式披露關聯交易金額,當年支付服務費1.78億元,2019年,東軟集團向東軟控股支付的服務費高達3.9億元。
上市公司東軟集團剝離教育板塊,並委託東軟控股提供軟體外包服務,外包毛利率13%,可謂一石二鳥,東軟教育實現了穩定利潤,東軟控股及其股東獲得了可觀收益。
而當年,教育板塊從上市公司剝離時,對價僅為凈資產加上區區10.43%的評估增值,發展壯大直至獨立上市的東軟教育並沒能給上市公司帶來收益。
一邊是原股東對上市公司的減持,一邊是管理團隊及引入股東對東軟控股的增資,東軟控股通過兩次增持上市公司,逐步鞏固了東軟集團第一大股東的地位。
2015年起,一直跟隨東軟集團的主要股東東北大學、阿爾派、寶鋼減持陸續減持上市公司股份。
2015年3月,寶鋼集團公告累計減持5.2%的股份,減持後持有股份占東軟集團總股本4.72%。
2015年7月,阿爾派向東軟控股轉讓東軟集團5%股份,總對價10.66億元。
2016年12月,東北大學產業集團公告,累計減持比例達到東軟集團總股本的5%。
於 此同時,管理團隊和引入的股東對東軟控股增資,東軟控股對上市公司則兩次增持,最終成為第一大股東。
2015年9月,中國人保向東軟控股增資10.12億元。
2015年12月,阿爾派向東軟控股增資5.77億元。
增資後,東軟控股估值達到55.74億元。但根據東軟控股2014年年報,凈資產3.7億,凈利潤僅為3278.34萬元。
2016年11月,大連康睿道控股子公司大連東軟思維對東軟控股增資,按照2015年的55.74億估值,此番增資至10.82%,耗資超過6.76億元,而大連東軟思維2013年凈資產僅為948萬元。
東軟控股能夠按照40-50億的估值先後三次融資超過22億元,與2011年收購東軟教育,實現外包服務收入密不可分,也因此獲得了進一步控制東軟集團的籌碼。
2016年12月,東軟控股對上市公司增持至10%,交易對價11.93億元。
2017年1月,東軟控股再度增持至11.37%,交易對價3.25億元。
至此,伴隨著原大股東東北大學和二股東阿爾派的相繼減持,讓出控股地位;東軟控股以總計約25.84億的對價,成為東軟集團的第一大股東。主要資金來源是中國人保、阿爾派和大連康睿道的增資款。2017年3月,東軟控股將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悉數質押。
2014年至2017年,通過增資和股權轉讓的方式,東軟集團相繼失去了對東軟醫療、東軟熙康和東軟望海的控制。
東軟大 健康 板塊旗下,東軟醫療,源於東北大學影像中心的CT設備;東軟熙康是雲醫院板塊的運營主體;東軟望海主營業務為醫療信息化。
2014年12月,東軟集團公告,東軟醫療擬引入投資者,弘毅投資、高盛、通和、東軟控股採用受讓老股和增資的方式,出資27.33億元(其中增資16億元),對東軟醫療戰略投資,投前估值25億元。其中,東軟控股出資9億元,增資後持有東軟醫療22.2%的股權。
2016年7月,經過兩輪交割協議,東軟集團失去對東軟醫療的控制。
2017年9月,大連康睿道繼續對東軟醫療以42.54億的估值,增資4.22億元。
東軟控股及大連康睿道,以總計約13.22億的對價,獲得了東軟醫療約24.4%的股份。
2020年7月,東軟醫療申請科創板上市,2019年末,東軟醫療營業收入19億元,而可比公司萬東醫療營業收入9.8億,市值73.8億元。
與東軟醫療的引戰如出一轍,東軟熙康引入弘毅、高盛、東軟控股等投資者1.7億美元的融資,隨後又引入中國人保和阿爾卑斯電氣株式會社的6400萬美元融資,直至2016年7月,東軟集團失去對東軟熙康的控制。
東軟控股則通過對東軟熙康兩次增資4300萬美元及9400萬人民幣,獲得總計23.4%的股份。目前,東軟熙康也在積極籌備科創板上市。
值得關注的是,東軟醫療和東軟熙康分拆時間恰恰橫跨了中國人保和阿爾派對東軟控股的增資:
2014年12月,東軟集團公告東軟醫療和東軟熙康的分拆計劃。
2015年9月和12月,中國人保和阿爾派按照40億的投前估值對東軟控股增資。
2016年4月,東軟控股完成對東軟醫療和東軟熙康的增資。
不可迴避的問題是,中國人保和阿爾派對東軟控股增資時的估值,是否將東軟醫療和東軟熙康納入考量。否則,難以解釋對於凈資產3.7億,凈利潤3278萬的公司,給出40億估值的合理性。
東軟望海的上市計劃也在運籌之中。
2015年12月,平安健騰和東軟控股通過增資和受讓股份,對東軟望海戰略入股,其中,東軟控股出資2.06億元,總計獲得14.07%股份。
2017年11月,平安人壽、泰康、東軟控股以15.04億元對東軟望海進行增資,東軟集團持有東軟望海的股權比例降至29.3%,對東軟望海不再控股。東軟控股兩輪出資總計2.23億元,持股8.23%。
縱觀東軟發展史,用劉積仁的話來說,「以退為進, 是為了獲得更大的發展。」
2011年以前,以「合並」為主線,上市公司收購東北大學影像中心進軍醫療板塊,東軟集團與東軟股份合並,教育板塊並入上市公司。
在「合並」的過程中,東軟集團員工持股平台賺得第一桶金。
2011年以後,以「分拆」為主線,出售東軟教育,分拆東軟醫療、東軟熙康和東軟望海。
在「分拆」的過程中,東軟控股受讓東軟教育的控股權,其軟體外包業務獲得支撐,並最終通過東軟教育的獨立上市,賺得盆滿缽滿。
同時,東軟教育的股權增值,東軟醫療和東軟熙康的分拆方案,又為東軟控股2015年引入戰略投資者的高估值提供了支撐。「分拆」再次成就了東軟控股和員工持股平台。
東軟控股借「蛋」引「雞」的資本運作模式,可謂精巧,實現了十年間的爆發式增長。但這一過程中,作為「孵化器」的上市公司,並沒有獲益:
收購教育資產後,上市公司和東軟控股每年都會發生大規模的關聯交易,支撐了東軟控股的估值和東軟教育的部分利潤來源;
分拆東軟醫療和東軟熙康過程中,上市公司都承諾了回購責任,如果成功上市,包括東軟控股在內的股東將獲得巨額收益,一旦無法上市,則上市公司可能面臨回購股份的或有負債風險;
分拆大 健康 板塊的過程中,通過無實際控制人的認定,成功規避了證監會分拆上市的要求,
但2017年10月至今的三年間,東軟集團市值跌去了50億元,一路持續的分拆模式,真的是對上市公司最有利的選擇嗎?
劉積仁喜歡用「貓有九條命」來說東軟每5年就換一個活法,對於劉積仁而言,股權投資大時代的春風,或將成就東軟系企業悉數上市後,廣闊的資本版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