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購買土地印花稅的賬務處理
1. 購買土地繳納印花稅怎麼入賬
法律分析:土地受讓方(嚴格說是土地使用權的受讓方),為受讓的土地使用權所繳納的印花稅和契稅,對房地產開發企業來說應該計入"開發成本--土地費用";對非房地產開發企業來說應該計入"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房地產開發企業受讓土地使用權是為了在購入使用權的土地上建造構築物再連同土地使用權一起出售,土地使用權與其地上的建築物一起構成房地產企業生產的產品--不動產的成本。因此,為取得土地而發生的稅金應該計入成本並應該計入"開發成本"中的"土地費用"明細科目。房地產企業會計科目"開發成本"下設六個明細科目依次為:"土地費用"、"前期工程費"、"建築安裝費"、"基礎設施費"、"配套設施費"、"開發間接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十四條 企業對外投資期間,投資資產的成本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
第十五條 企業使用或者銷售存貨,按照規定計算的存貨成本,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第十六條 企業轉讓資產,該項資產的凈值,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第十七條 企業在匯總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時,其境外營業機構的虧損不得抵減境內營業機構的盈利。
第十八條 企業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准予向以後年度結轉,用以後年度的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2. 購買土地繳納的契稅印花稅怎麼賬務處理
企業購買土地繳納的印花稅計入「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業繳納的契稅與支付的出讓金一起計入土地使用權的成本核算,其賬務處理分別如下:
1.繳納的印花稅,相關分錄:
借:稅金及附加—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2.繳納的契稅,相關分錄:
借: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貸:銀行存款。
3.若是房產企業,則會計分錄:
借:開發成本,
貸:銀行存款。
3. 我公司購買一塊土地,所交的契稅和印花稅,在帳務上如何處理出會計分錄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繳納的契稅與支付的出讓金一起計入土地使用權的成本
借: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貸:銀行存款
若是房產企業,則:
借:開發成本
貸:銀行存款
二、印花稅記賬
借:稅金及附加-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企業會計准則》規定:
1、企業的無形資產主要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和特許權等.
2、其中,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准許某一企業或單位在一定期間內對國有土地享有開發、利用、經營的權利。
3、企業取得土地使用權,應將取得時發生的支出資本化,作為土地使用權的成本,記入"無形資產"科目核算。取得時發生的支出包括土地使用者向國家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費用(出讓金、土地收益等),也包括由承受人(即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企業)支付的契稅。
(3)企業購買土地印花稅的賬務處理擴展閱讀:
國務院發出通知,決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調整證券交易印花稅中央與地方分享比例。國務院通知指出,為妥善處理中央與地方的財政分配關系,國務院決定,從2016年1月1日起,將證券交易印花稅由現行按中央97%、地方3%比例分享全部調整為中央收入。
國務院通知要求,有關地區和部門要從全局出發,繼續做好證券交易印花稅的徵收管理工作,進一步促進我國證券市場長期穩定健康發展。
依據財會[2016]22號文規定,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之前是在「管理費用」科目中列支的「四小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此次同步調整到「稅金及附加」科目。
4. 繳納印花稅賬務處理是什麼
企業繳納的印花稅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而是直接借記"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相關的賬務處理該怎麼做?
繳納印花稅的會攜段段計分錄
借:稅金及附加
貸:銀行存款
依據財會[2016]22號文規定,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指的是企業經營活動應負擔的相關稅費,但並不包括稅所得稅和增值稅。月底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稅金及附加核算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
需要提醒老會計們注意的是,之前是在「管理費用」科目中列支的「四小稅」比如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隨著全面實行「營改增」後將這幾個調整到「稅金及附加」科目進行核算了。
股權變更印花稅如何繳納?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燃森和規定的通知》規定,「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征稅范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
因此,股權轉讓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印花稅應按產權轉讓書據的萬分之五來貼花。
印花稅的征稅范圍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所列的證件徵收印花稅,可分為五類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建設工程勘查設計、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借款、倉儲保管、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辯譽憑證。
5. 房地產企業購買土地時繳納的印花稅應計入什麼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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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6號——無形資產(2006)十二條規定:外購無形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於使該項資產達到預定用途所發生的其他支出。購買土地使用權時所繳納的契稅、印花稅可以計入土地成本。歡迎再次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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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購買土地的稅費賬務處理
一、取得土地使用權,按照現行稅法規定,應當依法繳納契稅、印花稅、耕地佔用稅
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借: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貸:銀行存款
附件: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出讓金、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等收據(或土地轉讓成交的發票),耕地佔用稅、契稅、印花稅稅票等
二、購買土地後,應當繳納土地使用稅
計提
借:管理費用-土地使用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土地使用稅
上交
借:應交稅費-應交土地使用稅
貸:銀行存款
三、交由開發商開發土地
借:在建工程
貸: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公司與開發商簽訂的建安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按照合同簽訂金額依照萬分之三計算繳納或貼花,
借:管理費用-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