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企業股票收益要繳納增值稅嗎
Ⅰ 企業購買股票要交哪些稅
一、增值稅
1、持有環節: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金融、房地產開發、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40號)第一條規定,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投資收益,不屬於利息或利息性質的收入,不徵收增值稅。
2、出售環節: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金融商品轉讓,是指轉讓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權的業務活動,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轉讓金融商品出現的正負差,按盈虧相抵後的余額為銷售額。若相抵後出現負差,可結轉下一納稅期與下期轉讓金融商品銷售額相抵,但年末時仍出現負差的,不得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
所以,企業投資股票在持有階段由於取得的屬於非保本的收益,不徵收增值稅,而在轉讓階段需要按照金融商品轉讓計算增值稅。
二、企業所得稅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其中包括:(三)轉讓財產收入;(四)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持有環節優惠: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免徵企業所得稅。
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出售環節無優惠
對於企業持有股票的收益以及賣出環節的轉讓所得都屬於企業所得稅的收入,如取得的投資收益屬於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超過12個月,可以享受免徵企業所得稅的優惠,反之則需要正常繳稅。
三、印花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轉讓優先股有關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46號)規定,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買賣、繼承、贈與優先股所書立的股權轉讓書據,均依書立時實際成交金額,由出讓方按1‰的稅率計算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Ⅱ 股權投資需要交稅嗎
居民企業對其他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收益是免稅的。其他股權投資企業需要交納營業稅、增值稅、城建稅、地方教育費附加、印花稅、企業所得稅等。企業持有各項資產期間資產增值或者減值,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確認損益外,不得調整該資產的計稅基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
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
(一)銷售貨物收入;
(二)提供勞務收入;
(三)轉讓財產收入;
(四)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八)接受捐贈收入;
(九)其他收入。
Ⅲ 投資收益增值稅、所得稅免稅和征稅情形總結
一、居民企業間的股息、紅利權益性投資收益
1.增值稅:權益性投資收益免徵增值稅。
2.企業所得稅:
(1)持有居民企業股票不足12個月的投資收益需繳納企業所得稅。
(2)除上述情形外,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免徵企業所得稅。
二、非居民企業取得居民企業股息、紅利權益性投資收益
1.增值稅:權益性投資收益免徵增值稅。
2.企業所得稅:
(1)與境內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投資收益免徵企業所得稅。
(2)無實際聯系的投資收益需繳納企業所得稅(10%預提所得稅)。
三、保本型理財產品持有期間投資收益
1.增值稅:固定利潤或保底利潤按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2.企業所得稅:按利息收入並入所得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四、非保本型理財產品持有期間投資收益
1.增值稅:非保本收益不徵收增值稅。
2.企業所得稅:按利息收入並入所得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五、轉讓金融商品的投資收益
1.增值稅:
(1)轉讓外匯、有價證券等金融商品需繳納增值稅。
(2)轉讓基金、信託等資產管理產品不徵收增值稅。
(3)國債、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
2.企業所得稅:
(1)轉讓金融商品的投資收益需繳納企業所得稅。
(2)國債、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
六、混合型投資的投資收益
1.增值稅:
(1)符合取得固定或保底利潤實質的投資需繳納增值稅。
(2)屬於股權性質的投資不繳納增值稅。
(3)贖回時支付超過投資成本的差額,按貸款服務計征增值稅。
2.企業所得稅:
根據公告,符合條件的企業混合性投資業務按特定規定處理。
七、永續債的投資收益
1.增值稅:
(1)符合取得固定或保底利潤實質的投資需繳納增值稅。
(2)屬於股權性質的投資不繳納增值稅。
(3)贖回時支付超過投資成本的差額,按貸款服務計征增值稅。
2.企業所得稅:
根據公告,符合規定條件的永續債可適用股息、紅利企業所得稅政策。
Ⅳ 企業之間投資收益交增值稅嗎
不交增值稅。免稅收入具體包括:國債利息收入;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利息或利息性質的收入,非保本的投資收益不收增值稅,達到條件的必須繳納增值稅: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投資收益,不屬於利息或利息性質的收入,不徵收增值稅。經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批准成立且經營金融保險業務的機構發放貸款後,自結息日起90天內發生的應收未收利息按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自結息日起90天後發生的應收未收利息暫不繳納增值稅,待實際收到利息時按規定繳納增值稅。
一、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條件:
1、符合條件的集成電路重大項目增值稅留抵稅額退稅。
2、對外購用於生產乙烯、芳烴類化工產品的石腦油、燃料油價格中消費稅部分對應的增值稅額退稅。
3、符合條件的大型客機和新支線飛機增值稅留抵稅額退稅。
二、納稅人注意事項:
1、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文書表單可在上海市稅務局網站「下載中心」欄目查詢下載或到辦稅服務廳領取。
3、納稅人使用符合電子簽名法規定條件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納稅人提供的各項資料為復印件的,均需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簽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二十六條 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一)國債利息收入;
(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三)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