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達集團股票
㈠ 諸城有哪些上市企業
美晨科技,得利斯,希努爾男裝(新郎);
廣豪服飾作為港資企業,在香港聯交所上市;
紫陽陶瓷在美國借殼上市;
福田1998年上市,但諸城只是福田公司的事業部之一。
㈡ P2P平台投錢風險有多大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指出,當前系統性風險總體可控,但對不良資產、債券違約、影子銀行、互聯網金融等累積風險要高度警惕。穩妥推進金融監管體制改革,有序化解處置突出風險點,整頓規範金融秩序,築牢金融風險「防火牆」。
作為互聯網金融領域的一大熱點,P2P(網路借貸平台)風險性事件不斷爆發,讓很多投資者感到不安。日前,備受關注的網貸機構資金存管政策終於落地,銀監會發文要求網貸機構對自有資金、存管資金分開保管、分賬核算,防範網貸資金挪用風險,安全保管客戶交易結算資金。那麼,網貸平台風險有多大?投資者應當注意哪些「陷阱」?
怎麼才能不「踩雷」,避開風險平台呢?業內人士指出,此前政策已明確網貸平台信息中介的本質,規范的P2P網貸平台不吸收任何存款,也不參加同業市場。篩選時可以看幾個重要標准,比如注冊資本、平台背景、高管團隊等。還要看平台產品和標的真實性,判斷是否具備純線上的大數據風控能力,以及是否觸及網貸監管的12條紅線,即是否自融、是否設立資金池、是否平台本身提供擔保等。
「目前普通投資人還缺乏基本的金融常識和風險管理能力,投資不夠理性,跟風投資的多。通過這次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那些經得起檢驗的平台會吸引更多投資者;而經營不善的平台也會被大浪淘沙,退出行業。這種變化對投資人來說,是難得的投資教育機會,幫助投資人改變盲目追求高收益的心態,樹立長期投資理念。」中央財經大學金融法研究所所長黃震說。
有銀行資金存管,投資並非進了「保險箱」
「P2P平台要把合適的產品賣給合適的人,不向沒有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人銷售不適當的產品」
專項整治結束後,監管並未放鬆。廈門、廣東、上海等地日前相繼出台了網貸備案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備受關注的網貸機構資金存管政策也已「落靴」。
存管政策出台前,投資人投入平台的錢直接進企業賬戶,和企業的自有資金混在一起,而每次選擇投向具體項目時,投資人其實並不知道錢到底有沒有進借款人賬戶。不少問題平台就是利用這一點玩起自融的把戲,設定一個虛假的借款標的,說是投資者的錢借給了某家企業或個人,實際上還是在平台自己的腰包里,並沒有投向具體項目。比如之前出事的快鹿集團、「中晉系」就是這種情況。
存管政策出台後,每個投資人會在銀行有自己的專屬賬戶,每筆資金的去向都要得到本人確認、授權,類似股票賬戶的資金劃轉,銀行和網貸平台每天還要核對投資人的賬戶,保證每筆資金有跡可循。這就相當於銀行給投資人的資金上了一道保險,能杜絕資金被挪用的風險。
「存管一直被認為是網貸行業的『生死結』,而對投資者來說,是根本的安全保障措施。」中國人民大學金融科技與互聯網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楊東說,網貸資金存管政策出台後,客戶資金與平台賬戶完全隔離,杜絕了網貸機構在整個業務過程中觸碰和支配用戶資金的可能,防止網貸機構「跑路」。據統計,目前已完成資金存管業務的平台僅占平台總數的4%。「今年8月24日過渡期結束,行業可能會發生一輪大洗牌。」楊東說。
網貸平台進行資金存管,是否意味著就沒有風險了?其實不然。
拍拍貸總裁胡宏輝特別提醒投資者,存管只是使交易過程更透明,存管銀行並不對交易負責,只監管信息流和資金流是否一致、銀行的賬目和網貸機構賬目是否一致,至於平台背後是假是真,銀行不過問。網貸機構本身的信息是否真實可靠,還需要投資者自己去仔細判斷網貸機構和項目。
「把合適的產品賣給合適的人」,同樣適用於網貸行業。黃震建議,應主動加強投資者教育和權利保護,特別是對投資者進行適當性管理,不向沒有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人銷售不適當的產品。
有些平台已經嘗試進行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比如登記時,要求填寫收入狀況,進行風險承受能力測量。投資過程中,對不同收入狀況、風險意識和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人分級分類提供投資標的,並進行動態調整,或是要求投資人投資比例不能超過收入的一定比例等,使投資人不至於非理性地追求過高的投資回報。
「投資人也要根據個人資產狀況、家庭情況、工作情況等,正確評估自己的風險承受力,設定合理的目標收益。」胡宏輝說,一個合適的目標收益至少應具備兩個特點:一是符合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二是在行業平均水平合理范圍內浮動。同時P2P網貸投資一定要堅持小額、分散的投資原則:在平台上的標的足夠小,避免大的不可控風險發生;每筆投資的金額足夠小,降低發生大損失的可能性。可以在多個平台分散投資,長短期標的匹配,高低收益產品組合,將多數資金分配在收益穩健的低風險產品上。
㈢ 互聯網券商股票有哪些
互聯網券商股票有中金公司、東方財富、國金證券、招商證券、興業證券、長江證券、方正證券等等。
一、互聯網信貸推薦序列:上海鋼聯、生意寶、焦點科技、慧聰網;
二、網銷保險推薦:焦點科技。
三、互聯網金融各方向均有確定機會的騰訊控股也在推薦之列。近日,媒體開始大面積報道阿里申請成立網路銀行,互聯網金融的確在快速升溫,提醒投資者注意把握投資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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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廣義的互聯網券商可以分為三種:
1、 一是本身具備一定的能力,自主搭建線上平台,例如華泰證券;
2、 二是起源於財經資訊,而後轉型為具備券商牌照的互聯網機構,東方財富就是如此
3、三是順應對境外資本市場投資需求,提供境外股票在線交易服務的新興創業公司,如富途證券、老虎證券。
二、互聯網券商的便捷性決定了它的快速增長。
參與股票交易第一步就是要去開戶,之前我們開戶需要帶著身份證去證券營業部去開戶,隨著互聯網券商的興起我們現在不出門就可以在網上完成開戶了。只需要准備好身份證,銀行卡,人臉識別後就可以完成開戶工作。隨著金融市場回暖未來會有更多的投資者進入證券市場,而通過互聯網開戶進入證券市場的投資者會越來越多。互聯網券商自然會成為這個過程中最大的受益者,就過去幾次上漲行情來看各行業的龍頭往往是價值最穩定的存在。選擇互聯網券商股當然也要選擇這個細分領域的龍頭,市值大,盈利能力強的公司就是龍頭。盈利能力前面我們已經分析過了,最後我們再來看下市值和經營范圍。
廣發證券領漲,東方財富、華泰證券、國元證券、太平洋等跟漲。
三、相關互聯網券商概念股票有:
廣發證券000776:在總資產周轉率方面,從2017年到2020年,分別為006%、004%、006%、007%。該項合作未達披露標准。
東方財富300059:在總資產周轉率方面,從2017年到2020年,分別為007%、008%、008%、01%。公司旗下東方財富網、天天基金網等互聯網金融平台擁有海量黏性較高的用戶。
華泰證券601688:在總資產周轉率方面,從2017年到2020年,分別為005%、004%、005%、005%。
9月6日,湖南省農科院和朝鮮農科院舉行了合作項目簽字儀式,雙方將就雜交水稻技術培訓與推廣展開為期兩年半的合作。此前,朝鮮代表團拜會袁隆平院士,袁院士表示有信心幫助朝鮮把水稻產量從現在的5噸/公頃提高到7噸/公頃。這次,享譽世界的「雜交水稻之父」又將把他的高產水稻技術送去朝鮮,這位75歲的老人正在朝著把雜交水稻推向全世界的夢想而前行。
袁隆平看上去比那些富裕起來的農民更像農民:瘦小的身子,高高的顴骨,背微駝,小平頭,古銅色的臉龐爬上了些許老人斑,寬闊的額頭刻下了歲月的痕跡,曬得黝黑的手臂被稻葉劃上了一道道傷痕。他的大孫女名叫袁有晴,今年初新添的孫女名叫袁有清。「晴就是太陽,清就是雨水,袁家有太陽有雨水,稻穀自然會茁壯成長!」袁隆平連給孫女取名都不忘水稻。
走進水稻王國
袁是新中國第一代大學生,1953年畢業於西南農學院,被分配到偏遠落後的湘西雪峰山麓安江農校教書。1960年,罕見的人禍天災降臨中國。大飢荒奪去數千萬人的生命。袁隆平親眼目睹了這場災難,嚴酷而沉痛的現實使他決意開始水稻高產育種研究。1964年,袁隆平偶然發現了一株天然雜交水稻,優勢非常強,這給了他很大啟發。
雖然當時的理論以及國際上的普遍觀點都認為,水稻沒有雜交優勢。但是袁和他的同行們經過艱難探索,用9年時間實現了「三系」配套,並選育了第一個在生產上大面積應用的強優高產雜交水稻組合———南優2號,它立刻顯示了增產效應,畝產達到623公斤,比常規稻單產增加20%左右。為此,他於1981年榮獲我國第一個國家特等發明獎,被國際上譽為「雜交水稻之父」。
「知識」占資本多少份額
2000年5月31日,中國第一個以科學家名字命名的股票正式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發行,那就是「隆平高科」。按照當時的發行價計算,持有「隆平高科」250萬股(占總股本5%)的中國工程院院士袁隆平的凈資產將達到3245萬元,成為第四大股東。而根據當時證券分析專家的預測,「隆平高科」在二級市場流通後,每股價格將達到28元,袁隆平所擁有的凈資產高達7000萬元。有人說,這是中國「知識創造財富」的象徵。
「我可沒有這么多錢。」袁隆平笑著說。但如今,據湖南四達資產評估事務所評估認定,「袁隆平」這一品牌的無形資產已達1008億元。因此,有人認為以袁隆平的成就和品牌價值推斷,「隆平高科」支付給袁隆平的580萬元姓名使用費明顯「依然偏少」。
「知識」應在資本中占據多少份額?袁隆平並沒有直接回答這個問題,他說,說實在的,當時用我的名字做上市公司企業的名稱,我還有不同的看法,還是省上來做了我的工作,說推廣雜交水稻,有品種、有技術,缺的就是資金。
「學農的只會做植物切片嗎」
不要覺得袁隆平只知道成天和水稻打交道,他的秘書說:「老頭兒排球、音樂、游泳、飆車,樣樣是把好手。」
他曾是有名的「浪里白條」,每年到海南三亞「南繁」基地,他幾乎天天都要到大海中一顯身手。在湖南中心,他每天要到試驗田裡去,從播種到收割為止,從不間斷,往返4公里的路程騎摩托最方便。因此在湖南雜交水稻研究中心有了一支摩托車隊,大家一起騎摩托車跟著袁主任到田間去,真是不亦樂哉!
看書和聽音樂是袁隆平的兩大愛好,他聽音樂時來了激情還要拉小提琴,或舒伯特的《小夜曲》或舒曼的《夢幻曲》,每每興致所至,夫人鄧哲也愉快地隨他一起彈起電子琴。
鄧哲,是袁隆平事業的理解者和支持者。42年前,當他們走到一起時,袁隆平33歲,鄧哲25歲。幾十年的坎坷,鄧哲的那句「大不了和你一起下田當農民,你照樣可以搞你的雜交水稻。」給了逆境中的袁隆平以最大的安慰。為研究雜交水稻,袁隆平四海為家,在三系法研究的前十年他有7個春節是在海南度過的,孩子出生時都沒能在身邊陪伴。即使現在,袁隆平在家的時間一年中也不會超過1/3,家中的重擔全落在了鄧哲一個人身上。
「我還有兩個願望沒實現」
75歲的袁隆平還有兩個願望沒實現。「一是到2010年,第三期超級稻的目標要實現實驗田畝產900公斤。要比現在提高100公斤難度是相當大的,但這是溫總理對我提出的要求。到那時,我正好80歲,腿腳還能動,我想我能夠完成。」袁的第二個願望是把雜交水稻推向全世界。1992年,聯合國糧農組織做出了一個重要決策:藉助中國的力量,在幾個主要水稻生產國優先發展雜交水稻。目前,全世界已有10多個國家和地區推廣和引種了中國的雜交水稻。袁說,現在,全世界的水稻種植面積22億萬畝,但是,平均單產每畝只有250公斤。按照世界糧農組織的統計,如果有2億萬畝推廣雜交水稻的話,增產的糧食可以佔全世界糧產量的20%,可以多養活10億人口。「算一算,這需要5-10年。」他堅定地說,「我能夠看到這一天。」
來源:慧聰網
㈣ 四達時代有股票嗎
四達時代自創始之日起,始終秉持和諧、共贏的發展理念,堅守「創新、誠信、勤儉、敬業」的價值導向,憑借對行業的深刻理解和准確把握,依託其全面而高水平的產品,沒有股票
㈤ 雷士照明股權之爭吳長江有責任嗎
雷士照明究竟是誰的孩子,究竟該誰說了算?正確的公司治理中,老闆與職業經理人也是互有分工與界限的,究竟是誰更可能越位和打球出界?中國商界仍然還處於「個人英雄主義」式的草莽年代嗎?這是吳長江與王冬雷之爭中需要關心的問題
2013年6月21日,香港,時任雷士照明首席執行官吳長江(右)及雷士董事長王冬雷(左)出席年會,宛如蜜月.
「吳長江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比誰都愛雷士,卻把他持有的雷士股份賣的精光?說雷士是他的孩子,卻掏空雷士的錢為他老婆的地產公司、自己的恩緯西工廠違規
擔保?說運營商是他的兄弟,卻又欠大家幾個億的借款長期不還?董事會聘請他擔任CEO,免了他的職務,卻霸佔公司不走?看不明白!」
9月13日,雷士照明董事長王冬雷在新浪微博頻發感慨。然而,就在2013年10月份,王冬雷接受媒體采訪時,還是這樣描述與雷士照明創始人,時任CEO吳長江的關系:「跟吳長江遇到一起,是我命好!我們兩個攜手,簡直是絕配。」
不想世事無常。8月以來,這對曾經的「絕配」屢起爭執,並公諸於眾。
8月8日,雷士照明召開董事會電話會議,吳長江被免去了執行董事、CEO職務。
8月29日,雷士照明股東大會以95.84%贊成票的結果罷免吳長江董事及董事會下屬委員會的所有職務。而吳長江認為,他的股東代表未能與會,對此結果並不認可。
這是吳長江1998年創辦雷士照明至今,第三次被擠出董事會。即使在公司控制權戰爭日漸頻繁的今天,雷士照明和吳長江這樣的經歷也足以引發足夠的關注。況且,第三次雷士控制權之爭過程中,充斥了太多幾近狗血的「劇情」。
8月8日下午,也就是罷免吳長江CEO職務的當天下午,王冬雷出現在吳長江辦公室左近。網上流傳的視頻顯示,現場發生了肢體接觸,驚動了重慶當地警方。
此後,雙方各自通過新聞發布會、實名微博等渠道,指責對方在公司運營中違規甚至違法。
企業觀察報記者采訪發現,吳王之爭,王冬雷或有不當之處,不過作為國內唯一一個先後三次被趕出自己一手締造企業的人,吳長江理應更多地對自己的遭遇進行反思。
中國社科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公
司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塵升或魯桐表示:「一般中國人會比較同情創業者,但是從規則角度去看,不能用感情色彩掩蓋實質。雷士照明風波根本上還是創業者英雄主義作風與
PE強調的企業運營制度化、規范化理念上的沖突。」還有專家表示,要看清這裡面的曲直是非並不容易,但如果著眼於基本的商業邏輯,這裡面還是應該辨別與考
量幾個關鍵問題的。
考量一:
雷士究竟是誰的孩子?
第一個關鍵問題,是應該在這場爭斗中首先需要搞清楚,雷士照明究竟是誰的孩子,這是討論問題的基點,有了這個基點,才能說,在這場爭斗中,首先誰該聽誰的。
吳長江習慣把雷士照明稱為自己的孩子,過去如是,現在也如是。
2013年元旦前夕笑液,吳長江在微博上回應與德豪潤達(002005,股吧)的合作時表示,「請大家相信沒有人比派伍我更熱愛雷士,我視雷士如自己的孩子」。與王冬雷鬧翻後,他又表示,「總把公司當作自己孩子,以至於到自私的地步」。
巧合的是,王冬雷也做過類似的比喻。2013年,王冬雷在公開場合表示,「我是做產業的,我把雷士當孩子養,當成終身的事業。」
對此,仁達方略咨詢公司總裁王吉鵬認為,不應該把經濟問題和道德、感情混為一談。「公司歸屬的客觀標准應該是股權。」
雷士照明的股權經歷了復雜的變化過程。吳長江結識王冬雷之時,雷士照明正處在第二次控制權爭奪的漩渦中。
2005年,由於發展理念不一致,吳長江與另外兩名雷士照明的創始人分道揚鑣,並支付了1.6億元的「分手費」。拿不出足夠現金的吳長江多方求助,還找到了柳傳志求援。
2006年8月14日,軟銀賽富以2200萬美元的代價,擁有雷士照明35.71%的股權。彼時吳長江占股40%。
2008年,為收購同屬照明行業的世通投資有限公司,手頭資金不足的雷士照明再次融資,在這次融資中,軟銀賽富再度出資1000萬美元,高盛出資3656萬美元。此時軟銀塞富的持股比例達到36.05%,成為第一大股東,吳長江以34.4%的股份居第二大股東。
2011年7月21日,雷士引進法國施耐德電氣作為策略性股東,由軟銀賽富、高盛和吳長江等六大股東共同向施耐德轉讓2.88億股股票。此時,吳長江(包括其個人及通過全資公司NVC合計)的持股比例下降到了17.15%。
對於股權的連續下降,吳長江並不擔心。在他看來,「包括高盛、軟銀賽富在內的投資者非常喜歡我,對我評價很高,他們很難找到我這樣一個有這么好的心態,這么盡心盡職,這么不辭辛苦做事的人。他們非常認同我,非要我來做雷士不可。」
話雖如此,當吳長江意識到其他大股東在人事任免等方面開始發言時,他開始通過杠桿式增持股票。資料顯示,2012年5月15日,吳長江以19%的比例重新成為第一大股東,較軟銀賽富僅高出0.52個百分點,在董事會發言權依舊微弱。
10天後,也就是2012年5月25日,雷士照明發布公告,吳長江因個人原因辭任董事長、公司執行董事兼首席執行官,並辭任公司董事會所有委員職務。同時,來自賽富亞洲的閻焱和來自施耐德的張開鵬分別繼任董事長、首席執行官。
與第一次一樣,在經銷商、供應商等支持下,吳長江得以重返雷士照明。為了解決給自己帶來麻煩的原有股東,吳長江嘗試引入新的投資人。
經人介紹,吳長江找到了王冬雷。彼時,王冬雷創辦的德豪潤達已成為小家電領域有影響力的企業,正在圖謀向LED產業轉型。
2012年12月5日,吳長江增持雷士照明股份至22.07%。兩周後,德豪潤達以共計16.54億港元收購雷士照明20.08%的股份,成為雷士照明第一大股東。同時,吳長江通過自己名下的離岸公司NVC公司入股德豪潤達,成為其第二大股東。
換股交易之後,吳長江大約獲得了3億元人民幣的收入,但其在雷士的股份降低到6.79%。
其後,根據王冬雷的說法,吳長江一再拋出手中的股票,「現在他已經把手中的股份賣得精光。」
「盡管現在他號稱手中還有從二級市場購買的2.74%的雷士照明股份,以及通過德豪潤達映射到雷士控股的5.13%,但我們查不到任何證據。」9月19日深夜,雷士照明董事會在回復企業觀察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漢理資本董事長錢學鋒認為,即便吳長江手中持有股份屬實,他在雷士公司中只是個小股東。
和君創業咨詢公司管理合夥人黃培看來,王冬雷進入雷士照明後,吳長江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已決定了其更多的是職業經理人的身份。
從這一角度看,吳長江再把雷士照明稱為自己的孩子,從情感角度看尚可接受,如從市場規則和法理角度則難以理解。「中國一度喜歡宣傳白手起家,大
家容易同情創業者,實際上創業需要很多因素的配合,創業者是一個重要因素,投資者和資本同樣也是重要因素,不宜感情用事,有所偏頗。」王吉鵬表示。
考量二:
究竟是誰更可能打球出界?
雷士照明按照一般商業邏輯應該是王冬雷說了算。這一點相信爭議不大。那接下來另一個重要的問題是,正確的公司治理老闆與職業經理人也是互有分工與界限的,那麼究竟是誰更可能越位和打球出界了呢?先看雙方對此是怎麼說的。
「我才是雷士最有價值的資產。雷士照明為什麼發展這么快?何以十幾年做到中國第一?我肯定有過人之處,這不是吹的。」時至今日,吳長江仍然這樣
表明心跡。平心而論,吳長江認為自己有過人之處並不過分,畢竟他創立了雷士照明這樣一家在國際照明行業都頗有影響力的企業。然而,作為中國唯一三次被趕出
自己創辦的公司的人,或許他自我表揚之餘,應該有一些反思。
1998年底,吳長江與自己的兩位高中同學胡永宏、杜剛聯手創立了雷士照明。最初,吳長江的股份為45%,後降低為三人一致。
企業發展後,三人在理念上出現明顯差異,吳長江主張繼續擴大規模,胡永宏二人則更傾向於賺錢分紅。
在回顧那段合作歲月時,胡永宏表示,「吳長江最喜歡讀的書就是《毛澤東選集》,他一直想證明自己是偉人的那一種,從以開始就能預見未來一樣。」
吳長江承認,當時自己確實違背董事會原則,「我也不想跟他們溝通,因為我好像覺得我們溝通起來非常費勁,大家理念思路不一致。」「如果你制定一
個商業戰略,所有人都能看懂,那還叫戰略?如果我的決策所有人都懂,就沒有今日之雷士和吳長江。」在吳長江看來,這不是剛愎自用,「我認為是自信。」
矛盾無法調和之時,三人分道揚鑣。吳長江引入了財務投資人。
盡管與軟銀賽富合作期間,吳長江已並非第一大股東,但他並不甘於受人擺弄。
現有資料顯示,2011年,出於重慶招商引資的優惠政策,吳長江提出將雷士照明的總部搬到重慶,但被董事會否決。董事會當時只同意其在重慶成立銷售公司,投資額度是2億元。但重慶開出的條件是,必須投資10億元,才能給予稅收等諸多優惠政策。
按照吳長江的說法,為了既不違背董事會規定,也為了滿足地方的需求,他自行找了第三方公司(香港無極照明有限公司)投資。在此過程中,雷士為無
極提供了擔保,而後者以建成後的大樓為前者提供了反擔保。2012年,吳長江將重慶雷士實業有限公司更名為「雷士照明(中國)有限公司」,重慶公司成為事
實上的雷士照明總部。
當時的董事會對此並不知情。時任董事長閻焱曾經對這一行為表示了強烈的不滿:「你回家時發現家不見了,這就像你家人在沒跟你商量的情況下搬走了。」
第二次被出局後,得到多方力挺的吳長江回歸雷士照明。為此,閻焱提出了必須處理好所有上市公司監管規則下不允許的關聯交易,嚴格遵守董事會決議等三個條件。
然而,王冬雷入主後認為,吳長江並未遵守上述承諾。
王冬雷一方接受企業觀察報采訪時就表示,罷免吳長江的導火索是發現其在未經董事會批準的情況下,將企業品牌使用權授予三家企業長達20年,而這三家企業均與吳長江關聯甚深。
根據雷士照明發布的公告,吳長江向董事會成員透露,其作為雷士照明的全資子公司惠州雷士光電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下稱「雷士光電」),與
山東雷士照明發展有限公司(下稱「山東雷士」)、重慶恩緯西實業有限公司(下稱「重慶恩緯西」)和中山聖地愛司照明有限責任公司(下稱「聖地愛司」)各簽
署一份許可協議,授予3家公司使用雷士品牌權力,為期20年。
公開資料顯示,前兩者的大股東為吳長江的岳母陳敏,後者的大股東為吳長江的岳父吳憲明。
吳長江的解釋是,這些公司在王冬雷進入之前就已經獲准有償使用雷士商標,且早有公告,現在只是合法延續。其繳納的商標許可費最終成為了上市公司業績。「無論跟我有無關系,只要符合市場公平條件,董事會應當予以公正評價。」
不過,雷士照明2013年年報顯示,山東雷士等3家公司的品牌使用時間為2013年-2015年,並非吳長江所說的20年。
還有一條也是王冬雷無法容忍的。他表示,吳長江通過合同能源管理事業部(EMC)和大項目事業部兩個新成立的事業部,不斷地掏空公司。「一年內
這兩個公司人員編制擴大了一倍,跟雷士總部人手一樣,都是300人,都是吳的親信主管,從銷售端來掏空利潤。」吳長江則認為這是誹謗。
加之雙方糾纏不清的賭債事件等,王冬雷認為自己忍無可忍,通過董事會罷免了吳長江的一切職務。王冬雷反思稱,當初與吳長江的合作過於倉促,「當時都沒有時間做盡職調查。」
對此,諾姆四達總司總裁蘇永華接受企業觀察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無論是投資者還是企業家,在選擇合作對象的時候,應該提前做足功課,「尤其是對關鍵人物的調查了解,因為企業的合作往往就是關鍵人物的合作。」
與吳長江鬧翻後,閻焱表示:「中國的民營企業為什麼做不大,與企業的制度化,透明化管理關系極大……相信吳總本人也會汲取教訓,完成由草莽英雄向成熟、自律的現代企業管理人的轉變。」
吳長江的觀點則與此針鋒相對:「我相信偉大的人性治理,而不是虛偽的契約精神。」他甚至對媒體表示:「我明天回雷士,明天就可以把所有供應鏈的人召集起來。我就是有這個本事,你信不信?」
兩次被離職而後復位的事實也證明,吳長江在雷士照明上上下下確實有著較高威望。然而,威望不見得完全來自人格魅力。
2012年8月14日,在雷士照明董事會獨立調查委員會對該事件的調查結果中,吳長江承認在雷士照明首次IPO時,他曾協助一些員工和經銷商購買大量股票,員工和經銷商將錢匯入他的私人賬戶。除此之外,吳長江還承認他從經銷商處獲得了個人貸款。
對外經貿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李長安(博客,微博)對企業觀察報記者表示,創業者要想與投資人和諧相處,絕不能用個人魅力、人性治理來取代對制度的敬畏和執行。「制度永遠比人更可靠。」
所以,有專家認為,也許王冬雷也有做事不地道之處,但目前這方面的資料曝光還不充分。但至少吳長江的問題是比較明顯的:他幾乎也所有的合作夥伴都合不來。這至少不是一個職業經理人該在的本份。
考量三:
商界為何仍然規則缺位?
罷免一個CEO為什麼這么難?這是近年中國不少企業出現的問題,從新聞的王志東,到國美的陳曉,
再到今天的吳長江……專家認為,這可能說明,中國商界仍然還處於草莽年代,真正的文明的規則即顯得「虛假、無用」,至少仍不為一部分人所遵守。「打個比
方,東家不要掌櫃的經營了,掌櫃的號召伙計占著東家的資產不還。現在的股東大會就是那個苦逼的東家。」王冬雷如是形容雙方的膠著狀態。
2014年7月15日,雷士照明公告,吳長江退出雷士照明10家附屬公司董事職位。其中,惠州雷士光電及雷士照明(中國)等公司改由王冬雷任新董事長。對此,吳長江回應稱,當時他在紐西蘭出差,董事會只是郵件通知他本人此事。
其後,便是董事會罷免吳長江CEO職務後,王冬雷帶人進入吳長江辦公室。「沒錯,我就是這樣安排的,我害怕他逃跑,拿公章做亂七八糟的事情。我害怕。」王冬雷表示。
吳長江認為,這次董事會事前臨時通知,未告知會議議題,不符合公司章程——但雷士照明上市公司章程中對董事會會議如何召開並未做明文規定。
目前,雷士照明萬州基地仍處在吳長江實際控制下。雷士惠州臨時總部方面稱,9月14日下午,雷士萬州工廠「以非正常銷售管理渠道」將6貨車照明
成品運送出廠,並指對方出動大量人員毆打雷士控股委派的經營管理人員。王冬雷認為,這些經銷商可能是吳長江債主且已無力支付貨款,吳長江此舉是為了拿上市
公司資產抵債。
吳長江為此出具的證據是——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檔案顯示,吳長江仍是雷士照明(中國)有限公司、重慶雷士照明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
吳長江方面聘請的律師邱光耀
以「事實上的母公司和孫公司」來形容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和雷士照明(中國)有限公司的關系。「雖然他(王冬雷)是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的最大股東,但按
照公司法和各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以及德豪潤達及王冬雷對雷士照明和吳長江簽訂的協議,他們不能越權對雷士照明的日常經營行為進行干涉,對於該上市公司旗下
的國內各具有實際生產能力和商標權利的子公司並沒有直接的控制力。」
「創業者與投資人出現這么大的矛盾,首先說明在制度設計上存在問題,其次是管理不夠規范,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與經理層之間,公司各層級之間的關系沒有理順。」 人才管理與人力資源咨詢集團諾姆斯達公司總裁蘇永華接受企業觀察報采訪時表示。
上海傑賽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智斌認為,雷士照明之爭,對於投資者而言,要在防範公司創始團隊內部人控制方面預作安排,「要注意在法律框架下防範這類情形」。
漢理資本董事長錢學鋒預測稱,在公司董事會已下發決議的情況下,吳長江再反對也會被強行通過,若吳長江不交出公章和權利,遭到法院起訴,敗訴幾率很大。
2012年,吳長江在回顧第二次股權之爭時,曾有如下感慨:「創始人與投資人之間的紛爭很多地方是在經營理念和觀點上的分歧,只要用心溝通,相互包容完全可以解決的。雷士為此付出代價交了學費,但願能為更多的企業予以警示,少一些波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