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集團多家上市公司
❶ 擁有多家上市公司的集團公司如何整體上市
無論是國企和民企的整體上市,其採用的形式一般包括借殼上市、資產置換、A股吸收合並、資產注入等。從二級市場的路徑來看,整體上市途徑一般有4種模式:換股IPO上市、換股並購、定向增發收購和再融資反收購母公司資產。其中,定向增發收購模式是當前A股市場上應用最廣泛的模式。
換股IPO上市模式,是指集團公司與所屬上市公司公眾股東以一定比例換股,吸收合並所屬上市公司,同時發行新股上市。例如,A股市場上的TCL[微博]集團吸收合並子公司TCL通訊、上港集團吸收合並上港集箱等。其不同之處在於其整體上市並未發行新股。
換股並購模式,是指將同一實際控制人的各上市公司通過換股的方式進行吸收合並,完成公司的整體上市。例如,A股市場上的第一百貨通過向華聯商廈股東定向發行股份進行換股,吸收合並華聯商廈後更名為百聯股份。其不同之處在於該模式沒有新增融資,主要用於集團內資源整合。
定向增發收購模式,是指集團所屬上市公司向大股東定向增發收購大股東資產以實現整體上市。例如,上汽集團向大股東增發收購大股東全部的乘用車資產,本鋼板材向大股東增發收購大股東全部的鋼鐵資產等。這種模式是目前市場應用最為廣泛,大股東和市場投資者接受度最高的方式之一。
再融資反收購母公司資產模式,是指在二級市場上再融資反收購母公司資產,是比較傳統的整體上市途徑。例如,寶鋼股份採取的是向大股東定向增發與社會公眾股東增發相結合,募集資金用以收購集團的相關資產。這種模式不同之處在於方案簡單,但再融資不太受市場歡迎,特別是其購入資產盈利能力較弱時。
❷ 集團公司的董事長能否兼任同一集團控股下上市公司的董事長
可以。上市公司的高管應該是專職的,在集團不能兼任高管職務,但是對董事長的兼職是沒有限制的。
❸ 同一集團內有上市公司,也有未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與未上市公司之間可以有交易行為嗎
可以,稱之為關聯交易
❹ 集團和下屬股份上市公司高管職務可以兼任嗎怎麼看見有董事長都兼任的,誰能說清楚
集團的董事、監事可以在下屬的上市公司兼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集團的高級管理人員可以在下屬的上市公司兼任董事、監事,但不能兼任高級管理人員
所以集團的董事長是可以兼任下屬上市公司的董事長的
對下屬上市公司的管理確實只能通過董事會進行
❺ 同一集團內有上市公司,也有未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與未上市公司之間可以有交易行為嗎
可以,屬於關聯交易,需要及時向上市公司所有股東披露交易細節。
❻ 一個集團下屬的兩個企業,一個企業能買另一個上市公司企業的股票嗎
根據你的表述,同一集團內部有沒有買賣股票之權利,需要同時具備如下條件,就可以買賣,證監會規定中沒有絕對限制:一是b公司必需具有證券市場投資經營買賣資質;二是b公司自有經營證券團隊、資金;三是達到或者超過證券市場規定的持有股份,必須通過要約方式;四是不得利用內幕消息炒作買賣、頻繁交易。
❼ 民企能否能為多家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能,但僅依題目設定條件及結果,不用和任何政府部門打交道。如實際操作,可能與政府部門有一定交涉。
1、如果收購已上市公司的股票,那麼需要打交道的對象僅上市公司與其控股股東,中國證監會、地方證監局只需上市公司去打交道(在不進行重組的情況下);如果需要進行重組,則需要打交道的部門非常非常多,視資產而定,至少包括中國證監會、地方證監局、資產有權審批部門(如果是國有資產)、地方國資委、地方環保局、地方工商局……不勝枚舉……
2、如果收購擬上市公司的出資或股票,那麼需要打交道的是擬上市公司。
3、如果自行設立擬上市公司,需要和擬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打交道。
4、如果未來的「控股股東」與A公司幾乎是同一套班子,那麼設立擬上市公司的話需要打交道的部門非常多……比第一種情況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