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發行債券股票
A. 什麼條件下公司可以發行債券
其實在金融市場中的話也是會出現一些企業進行股權融資的情況,這樣的行為的話也是為了擴大公司的規模,當然如果是債權融資的話基本都是因為公司的流動資金出現了緊缺。那麼,債券發行的條件有哪些?
網友咨詢:
什麼條件下公司可以發行債券
律師解答: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六千萬元。
2.累計債券總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額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4.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5.債券的利率不得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律師補充:
公司債券與股票的區別有:
1.兩者權利不同。債券是債權憑證,債券持有人與債券發行人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系。債券持有人只能按時獲得利息並收回本金,無權參與公司的經營決策。股票不同,股票是所有權憑證,股東是發行股票公司的股東,股東一般有投票權,可以通過選舉董事行使對公司的經營決策權和監督權;
2.兩者的目的不同。發行債券是公司追加資金的需要,屬於公司負債,不是資本。發行股票是股份公司為創辦企業和增加資本而籌集的資金;
3.兩者的期限不同。債券一般有規定的還款期限,是一種有期投資。股票通常無法償還。一旦投資入股,股東就無法從股份公司收回本金。因此,股票是無期投資或永久投資;
4.兩者收入不同。債券有規定的利率,可以獲得固定利息;股票股息不固定,一般取決於公司的經營情況;
5.風險不同。股票風險較大,債券風險較小。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十五條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必須按照公司債券募集辦法所列資金用途使用;改變資金用途,必須經債券持有人會議作出決議。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不得用於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除應當符合第一款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遵守本法第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但是,按照公司債券募集辦法,上市公司通過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方式進行公司債券轉換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