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股票紅利免徵企業所得稅嗎
『壹』 企業持有股票期間收到的分紅要交企業所得稅嗎
這要根據企業收的的分紅款的性質而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四)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企業因權益性投資從被投資方取得的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按照被投資方作出利潤分配決定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第八十三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和第(三)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貳』 企業所得稅關於權益性投資收益的免稅問題
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免稅。我想問下這里免稅的包括股票的轉讓利得嗎?——包括。是有條件的包括。
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予以免稅,是指什麼條件?
根據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的規定,企業所得稅法所稱的符合免徵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對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不符合上述免徵企業所得稅規定,應按規定並入應納稅所得額徵收企業所得稅。
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和第(三)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怎樣理解: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1、什麼叫「符合條件」
(1)居民企業之間——不包括投資到「獨資企業、合夥企業、非居民企業」
(2)直接投資——不包括「間接投資」
(3)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在一年(12個月)以上取得的投資收益。
2、什麼叫「權益性投資」
權益性投資是指:為獲取其他企業的權益或凈資產所進行的投資。如對其他企業的普通股股票投資、為獲取其他企業股權的聯營投資等,均屬權益性投資。企業進行這種投資是為取得對另一企業的控制權,或實施對另一個企業的重大影響,或為了其他目的。
3、舉例說明:
假如B企業持有A企業30%股權,採用的權益性投資來進行會計處理,年底時,被投資方A企業確認凈(稅後)利潤1000萬元,投資方B企業應確認300萬元的投資收益,假如對方已作出利潤分配決定。(《條例》規定: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按照被投資方作出利潤分配決定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問題1、A企業是高新企業稅率15% 問:補不補稅—— 答:不補——是免稅收入
問題2、A企業是所得稅「三免、三減半」企業。問:補不補稅—— 答:不補——是免稅收入
問題3、如果B企業是連續持有A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持有時間還不到12個月,這時取得A企業的投資收益300萬元——不免稅。如果持有超過12個月以上,可以免稅。
問題4、如果B企業是連續持有A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持有時間超過12個月(或不超過12個月)就將該股權轉讓了,取得股票轉讓所得——不免稅。(因為不是「投資收益」,而是財產轉讓所得。)
『叄』 關於居民企業之間股息紅利所得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免徵企業所得稅的問題
一、財務上需要確認為投資收益,但由於是免稅收入,不需要並入應納稅所得額處理。
二、投資損失在實際發生時(處置投資時)可以按財產損失稅前扣除的規定執行,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投資損失。
三、與你確認不確認投資收益無關,只要對方轉增資本,你方就需要確認收益的增加。
『肆』 公司在收到被投資公司的分紅後,要不要交企業所得稅,是不是和年底的盈利一起繳納
公司收到的被投資公司的分紅,屬於公司當年的所得,但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免徵企業所得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詳見以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
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第八十三條;
3、《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執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9號)第四條;
4、《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第四條。
『伍』 持有股票期間分紅的紅利需要交納企業所得稅嗎
一般股票在分紅的時候到你賬戶的錢已經是扣掉稅的,比如10派3.7元(含稅) ,等到分紅的時候你每10股拿不到3.7元,而是已經扣掉稅的錢。
『陸』 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征稅嗎
首先,要符合三個條件:
(1)居民企業之間——不包括投資到「獨資企業、合夥企業、非居民企業」(適用個稅的企業)(2)直接投資——不包括「間接投資」(3)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在一年(12個月)以上取得的投資收益。(即不包括對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進行短期炒作而取得的權益性投資收益。)只要符合以上三個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就免稅,因為股息,紅利本身就是稅後利潤,再征稅就是重復征稅了,因此不征。
但注意理解其中的關系:注意:「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收入是要確認的,但是在計算所得稅時就把這塊收入去掉,因為支付方(支付股息、紅利的企業)已交了所得稅,所以收到方就不應再交所得稅了(即免稅)。
『柒』 企業買賣股票是否要收企業所得稅
企業買賣股票是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的。
根據《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第二條 關於鼓勵證券投資基金發展的優惠政策
(一)對證券投資基金從證券市場中取得的收入,包括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股權的股息、紅利收入,債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二)對投資者從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三)對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7)購買股票紅利免徵企業所得稅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二條 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適用稅率,減除依照本法關於稅收優惠的規定減免和抵免的稅額後的余額,為應納稅額。
第二十三條 企業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繳納的所得稅稅額,可以從其當期應納稅額中抵免,抵免限額為該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超過抵免限額的部分,可以在以後五個年度內,用每年度抵免限額抵免當年應抵稅額後的余額進行抵補:
(一)居民企業來源於中國境外的應稅所得;
(二)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取得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應稅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