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業為一般納稅企業的上市公司
1. 公司一般戶稅務查嗎
查。公司有大有小,但是不管是大的上市公司,還是二三人的小公司,注冊成功之後,都是要向稅務部門備案的,進行稅務登記,之後公司不管有沒有經營收入,都需要進行稅務申報,賬戶接受稅務部門監督。
一般納稅人是指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年應稅銷售額,包括一個公歷年度內的全部應稅銷售額)超過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納稅人。現在一般是銷售額500萬以內屬於小規模納稅人,年銷售額超500萬的企業稅務一般是會將企業強制升為一般納稅人。
一般納稅人企業面臨較高的稅負問題,稅收負擔相比小規模要重很多,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最低就是服務行業6%,其次是建築行業9%,然後是運輸業11%,最高的就是13%的貿易行業,所以對於一般納稅人來說,稅負是相對比較重的。
稅務檢查是稅務機關對內和對外檢查監督的統稱。對內檢查是指各級稅務機關對下級稅務機關及稅務人員進行檢查監督的一種方式。而與我們企業有關的,也是今天帶大家學習的,是對外檢查。對外檢查是指稅務機關根據國家稅收政策、法規及財務會計制度,對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情 況進行檢查監督的一種方式,一般稱「納稅檢查」或「稅收檢查」 。
法律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 》
第二十四條 監察機關根據檢查、調查結果,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監察決定或者提出監察建議:
(一)違反行政紀律,依法應當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
(二)違反行政紀律取得的財物,依法應當沒收、追繳或者責令退賠的。
對前款第(一)項所列情形作出監察決定或者提出監察建議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人事管理許可權和處理程序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五條 監察機關依法作出的監察決定,有關部門和人員應當執行。監察機關依法提出的監察建議,有關部門無正當理由的,應當採納。
第二十六條 監察機關對監察事項涉及的單位和個人有權進行查詢。
第二十七條 監察機關應當依法公開監察工作信息。
第二十八條 監察機關的領導人員可以列席本級人民政府的有關會議,監察人員可以列席被監察部門的與監察事項有關的會議。
第二十九條 監察機關對控告、檢舉重大違法違紀行為的有功人員,可以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2. 如何知道自己所在的公司是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
識別一家公司是作為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對於非專業財務人員而言確實存在一定難度。網上流傳的一些識別方法可能不夠准確。下面我將介紹幾種簡單且易於理解的方法,以幫助大家更好地了解。
首先,通過觀察公司的規模來判斷。大型企業或規模較大的企業通常是一般納稅人。根據現行規定,任何銷售額超過500萬元的企業,理論上都可以被認定為一般納稅人,而不可能是小規模納稅人。例如,上市公司或具有一定規模的製造業企業,其銷售額通常超過500萬元,因此可以確定它們不是小規模納稅人。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便規模較小,只要賬務處理規范,納稅人仍可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因此單純依據規模進行判斷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其次,可以通過查看發票上的稅率來判斷。自2018年5月1日起,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適用稅率包括0%、6%、10%、16%,另外還有簡易徵收的3%、5%。如果在2018年5月1日之後收到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顯示的稅率是6%、10%或16%,則可以判定對方是作為一般納稅人。反之,如果無法提供這些稅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除非是部分免稅或可選擇簡易徵收的特殊行業和項目,否則可以推測對方為小規模納稅人。
最後,通過查看增值稅申報表來判斷。檢查企業的當期或近期增值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申報表表頭存在明顯差異。一般納稅人申報表的表頭為「增值稅納稅人申報表(適用一般納稅人)」,而小規模納稅人的申報表則為「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於小規模納稅人)」,只需一眼便能識別,這也是最准確且最簡便的判斷方法。
通過以上三種方法,可以較為准確地判斷一家公司是作為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從而更好地理解其稅務狀況和經營規模。
3. 1、鴻達公司是一家生產電子產品的上市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企業。2007年12月31日,甲公司期末存貨有關資
(1)產成品甲
可變現凈值=550-10=540(萬元)
借:存貨跌價准備 20萬
貸:資產減值損失 20萬
(2) 產成品乙
有合同部分的可變現凈值=80-15×20%=77萬
有合同部分的成本=400×20%=80萬
計提存貨跌價准備=80-77=3萬
借:資產減值損失 3萬
貸:存貨跌價准備 3萬
無合同部分的可變現凈值=350-15×80%=338萬
無合同部分的成本=400×80%=320萬
成本低於可變現凈值,不計提存貨跌價准備。
(3)材料丙
可變現凈值=210-10=200萬
計提存貨跌價准備=220-200=20萬
借:資產減值損失 20萬
貸:存貨跌價准備 20萬
(4) 材料丁
有合同的A產品可變現凈值=4 000×(1-10%)×7=25 200萬
有合同的A產品成本=1 500×30×(7/20)+1 000×7=22 750萬
無合同的A產品可變現凈值=3 500×(1-10%)×13=40 950萬
無合同的A產品成本=1 500×30×(13/20)+1 000×13=42 250萬
無合同的A產品耗用的丁材料的可變現凈值
=3 500×(1-10%)×13-1 000×13=27 950萬
無合同部分的丁材料成本=30×1500×(13/20)=29 250萬
無合同部分的丁材料應計提跌價准備29 250-27 950=1 300萬
借:資產減值損失 1 300萬
貸:存貨跌價准備 1 300 萬
4. 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巨人公司),為華東地區的一家上市公司,屬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企業,17%。
生產線入賬價值=2000+5+20+10=2035萬元,
2010年1月開始折舊,每年折舊=(2035-55)/12=165
10年末賬面價值=2035-165=1870,可收回凈值1615.12,發生減值254.88,賬面價值減計至1615.12。
11年後的每年折舊=(1615.12-25.12)/10=159,所以至當年6月末,提折舊79.5.
5. 甲上市公司為一家工業生產企業,屬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
因為在2011年被告知對方無力償還債務時已計提60%,可還有餘下的40%,是有可能收回的,實現收入,但現在獲知對方已破產,說明750萬是全額收不回了,即餘下的40%也要在考慮的范圍內,750*(1-60%)即時這個40%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