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印花稅是根據什麼來計提的
❶ 印花稅計提的依據是什麼。
法律分析:印花稅計稅依據根據應稅憑證的性質分別規定有以下幾種:一、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以憑證所載金額作為計稅依據。二、營業賬簿中記載資金的賬簿,以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稅總額作為計稅依據。三、不記載金額的權利許可證照:營業執照、專利證、房屋產權證等,以及企業的日記賬簿和各種明細分類賬簿等輔助性賬簿,按憑證或賬簿的件數納稅。印花稅,是稅的一種,是對合同、憑證、書據、賬簿及權利許可證等文件徵收的稅種。納稅人通過在文件上加貼印花稅票,或者蓋章來履行納稅義務。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根據相關規定納稅人為單位的,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印花稅;納稅人為個人的,應當向應稅憑證書立地或者納稅人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印花稅。不動產產權發生轉移的,納稅人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印花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
第五條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如下:(一)應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合同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二)應稅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為產權轉移書據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三)應稅營業賬簿的計稅依據,為賬簿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四)證券交易的計稅依據,為成交金額。
第六條 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未列明金額的,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按照實際結算的金額確定。計稅依據按照前款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書立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時的市場價格確定;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❷ 印花稅根據什麼計提
印花稅的計提依據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的規定,不同類型的應稅憑證有不同的計稅依據:
1、應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合同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2、應稅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為產權轉移書據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3、應稅營業賬簿的計稅依據為賬簿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
4、證券交易的計稅依據為成交金額。
印花稅計提比例的概述:
1.比例稅率:印花稅的比例稅率分為多個檔次,具體包括0.05‰、0.3‰、0.5‰、1‰。適用0.05‰稅率的為「借款合同」,適用0.3‰稅率的為「購銷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技術合同」,適用0.5‰稅率的為「加工承攬合同」、「建築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物運輸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稅目中記載資金的賬簿,適用1‰稅率的為「財產租賃合同」、「倉儲保管合同」、「財產保險合同」。
2.核定徵收:某些情況下,印花稅的計提比例不是固定的比例稅率,而是根據納稅人的銷售收入、采購金額或其他相關指標進行核定徵收。例如,工業企業可能按銷售收入的120%核定徵收,商業批發企業可能按銷售收入的100%核定徵收,外貿企業可能按銷售收入的140%核定徵收等。
3.其他規定:還有一些特定情況下,印花稅的計提比例會有所不同。
4.定額稅率:在印花稅的13個稅目中, 「權利、許可證照」和「營業賬簿」稅目中的其他賬簿,適用定額稅率,均為按件貼花,稅額為5元。
綜上所述:對於未列明金額的應稅合同和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按照實際結算的金額確定。如果計稅依據仍不能確定,則按照書立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時的市場價格確定;如果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
第五條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如下:(一)應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合同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二)應稅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為產權轉移書據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三)應稅營業賬簿的計稅依據,為賬簿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四)證券交易的計稅依據,為成交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