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許尚未盈利的企業在科創板上市
⑴ 科創板有知道的嗎
科創板是國家最近才推薦的,而格菲科創板研究院就是專門研究科創板的平台,這個平台會對所有科創企業進行細致的分析,很有深度,每個股票都會有一個多空論戰板塊,核心觀點很有參考價值。
⑵ 科創板允許未盈利企業上市,博科生物有望成河北首家
黨中央、國務院同意, 2019年1月28日中國證監會公布《關於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並試點注冊制的實施意見》。2019年3月1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科創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試行)》兩個文件明確了科創板改革的相關內容,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實施意見》指出,科創板根據板塊定位和科創企業特點,設置多元包容的上市條件,允許符合科創板定位、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計未彌補虧損的企業在科創板上市,允許符合相關要求的特殊股權結構企業和紅籌企業在科創板上市。
允許尚未盈利企業上市是科創板重要特點之一,澤璟制葯也是科創板申報企業中首家選用第五套科創板上市標准上市的企業,具有里程碑意義。這項標準是五套上市標准中唯一一套未牽涉到業績情況的標准,也一直被業內認為是給未盈利生物 科技 類企業量身定做的標准。
除尚未盈利外,澤璟制葯還是科創板申報企業中首家選用第五套科創板上市標准上市的企業。根據相關規則,科創板第五套標准為「預計市值不低於人民幣40億元,主要業務或產品需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市場空間大,目前已取得階段性成果。醫葯行業企業需至少有一項核心產品獲准開展二期臨床試驗,其他符合科創板定位的企業需具備明顯的技術優勢並滿足相應條件。」該項標準是五套上市標准中唯一一套未牽涉到業績情況的標准。
事實上,在科創板上市標准出台之初,有分析人士曾指出,第五套標準的設立或專門面向未盈利的生物醫葯類企業。
2020年1月23日,澤璟制葯在上交所掛牌上市,正式登陸科創板。是首家未盈利企業登陸科創板的上市公司。 澤璟制葯成立於2009年,是一家專注於腫瘤、出血及血液疾病、肝膽疾病等多個治療領域的創新驅動型化學及生物新葯研發企業。核心產品多納非尼是針對肝細胞癌、結直腸癌、分化型甲狀腺癌等多種癌症的一類創新葯,也是我國首個開展一線治療晚期肝細胞癌III期臨床試驗的國產靶向新葯。
目前,澤璟制葯已經建立了兩大核心技術平台:精準小分子葯物研發及產業化平台、復雜重組蛋白新葯研發及產業化平台。依託這兩個技術平台,公司開發了豐富的小分子新葯與重組蛋白新葯的產品管線,覆蓋肝癌、非小細胞肺癌、結直腸癌、甲狀腺癌、鼻咽癌、骨髓增殖性疾病等多種癌症和血液腫瘤以及出血、肝膽疾病等多個治療領域。專注於自身研發管線開發的同時,公司正與國內知名葯企積極推進其小分子靶向新葯與抗 PD-1/PD-L1 抗體對腫瘤的聯合治療研究。
公司財務數據顯示,2016年 -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6 月,公司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分別為 -12826.79 萬元、-14646.84 萬元、-44008.90 萬元和-34114.84 萬元。
澤璟制葯也坦言,未來一段時間內, 公司預期存在累計未彌補虧損並將持續虧損。
經過數輪融資後,澤璟制葯的股東榜也是機構雲集。民生人壽、北極光創投、分享投資、深創投等數十家知名PE/VC扎堆,同時還有上市公司的身影。其中,東吳證券(10.580, -0.15, -1.40%)全資子公司東吳創新持股近1.1%,中色股份(4.860, -0.03, -0.61%)、聯想控股、新希望(39.690, -0.49, -1.22%)通過民生人壽持有公司2.8%股權。
科創板的推出,打破了A股市場「必須盈利」的藩籬。給需要研發投入、創新技術的生物醫療企業打開了大門。
8月31日上交所發文稱,今年上半年已經有14家未盈利企業登陸科創板,這些企業發展勢頭向好,共計實現營業收入172.34億元,同比增加24.75%;共計減虧11.82億元。14家未盈利企業中,10家公司營收同比實現增長,近半數公司盈利情況改善,2家公司扭虧為盈。14家企業上半年研發投入增加6.12億元,同比增長14%。盈利質量改善的5家公司持續加大了研發投入,如澤璟制葯的研發投入由0.76億元增加到1.29億元,增幅達到69.73%,企業仍減虧2.12億元。
在此,我們向投資界推薦河北博科生物「腫瘤靶向新葯。有可能成為河北未盈利企業登陸科創板第一名。
附2河北博科生物「腫瘤靶向新葯研發實現革命性突破
項目名稱:河北博科生物「腫瘤靶向新葯」
-項目亮點:
1.MCTL技術在肺癌治療中顯示出了良好的安全性和療效。MCTL靶向葯腫瘤控制率60%,是常規靶向葯物和化療葯物控制率的2-4倍,且副作用小,多靶點,不易出現耐葯性。相比現有的CAR-T技術針對病種更多,靶點更多,可轉化多種新葯產品;相比DC/CIK/CTL技術,高特異性抗原誘導。
2.「靶標庫」——涵蓋19種高發實體瘤, 322個靶點,系列產品。20家醫院同步開展臨床科研合作;19個病種,38個品種新葯陸續啟動。檢測產品已經獲得注冊證和物價,細胞製品以自體免疫細胞注射液(肺癌)為第一個申報產品,在IND臨床試驗階段。
3.已經獲得生物醫葯上市公司和多家投資機構參股。
-財務預測:2020年營業收入0.3億元,2023年2億元左右。
-融資需求:本輪融資1億元,2023年前預計融資10億元,用於新葯申報,研發與科研。
-估值測算:當前估值3億元,未來估值30-50億元。
⑶ 公司上科創板需要什麼條件
公司若要上科創板,需滿足以下條件:
1. 依法設立並持續經營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整體變更設立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從成立之日起算。科創板不強調公司必須持續盈利,允許未盈利或存在未彌補虧損的企業上市。
2. 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並需注冊會計師出具標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以及內部控制鑒證報告。
3. 業務應完整且獨立:
- 資產完整,與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不存在對發行人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同業競爭和嚴重影響獨立性或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
- 主營業務、控制權近兩年未發生變更,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人員近兩年無重大不利變化。
- 主要資產、核心技術及商標等無重大權屬糾紛,無重大償債風險,重大擔保、訴訟、仲裁等或有事項,經營環境重大變化等對持續經營有重大不利影響的事項。
4. 合法合規: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內無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犯罪,無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其他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重大違法行為。近三年內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被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被立案偵查、立案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等情形。
5. 取消部分現行發行條件:取消了現行發行條件中關於盈利業績、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無形資產佔比限制等方面的要求。
此外,申請在科創板上市的公司還應滿足以下條件:
- 發行後股本總額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
- 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若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最後,投資者可選擇一家實力強、規模大、安全性高且費率低的大型券商進行證券交易。例如,目前華泰證券提供VIP開戶通道,享有千萬資產級別的超低費率,並贈送一年的Level2十檔行情等多項福利。有興趣的投資者可聯系下方投資顧問,以獲取更詳細信息。
⑷ 科創板常識
1.科創板條件
科創板條件有很多,包括:1、允許符合科創板定位、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計未彌補虧損的企業在科創板上市,主要服務於符合國家戰略、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市場認可度高的科技創新企業。
重點支持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材料、新能源、節能環保以及生物醫葯等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推動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和製造業深度融合,引領中高端消費,推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 2、上交所負責科創板發行上市審核,中國證監會負責科創板股票發行注冊《實施意見》明確,在科創板試點注冊制,合理制定科創板股票發行條件和更加全面深入精準的信息披露規則體系。
上交所負責科創板發行上市審核,中國證監會負責科創板股票發行注冊。 中國證監會將加強對上交所審核工作的監督,並強化新股發行上市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監管。
3、設置投資者適當性要求,放寬漲跌幅限制,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的資產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並參與證券交易滿兩年,這是基本的要求。如果未滿足這一適當性要求的投資者,可通過購買公募基金等方式參與科創板。
2.科創板知識測試
科創板的基本交易規則。
-T+1交易; -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後的前 5 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此後漲跌幅限制為20%; -單筆申報數量不少於200股;賣出時,余額不足200股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通過競價交易買賣,市價訂單單筆申報最大數量不得超過5 萬股,限價訂單單筆申報最大數量不得超過10萬股; -增加了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每個交易日的15:05至15:30為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時間,當日15:00仍處於停牌狀態的股票不進行盤後固定價格交易。
盤後固定價格交易價格以當日收盤價成交。 -科創板股票自上市後首個交易日起可作為融資融券標的。
3.科創板知識測試
科創板的基本交易規則。
-T+1交易; -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後的前 5 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此後漲跌幅限制為20%; -單筆申報數量不少於200股;賣出時,余額不足200股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通過競價交易買賣,市價訂單單筆申報最大數量不得超過5 萬股,限價訂單單筆申報最大數量不得超過10萬股; -增加了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每個交易日的15:05至15:30為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時間,當日15:00仍處於停牌狀態的股票不進行盤後固定價格交易。
盤後固定價格交易價格以當日收盤價成交。 -科創板股票自上市後首個交易日起可作為融資融券標的。
4.購買科創板的條件
科創板是專為科技型和創新型中小企業服務的板塊,屬於場外交易市場,重點面向尚未進入成熟期但具有成長潛力,且滿足有關規范性及科技型、創新型特徵中小企業。
對個人投資者的要求是,有金融資產50萬元以上,需要個人參與證券交易滿24個月。所謂金融資產包括銀行存款、股票、基金、期貨權益、債券、黃金、理財產品(計劃)等。
相較新三板,科創板的投資門檻非常低。不過同時,為了保護投資者利益,科創板將有上下50%的漲跌幅限制。
對於普通的投資者的建議是,建議謹慎參與,首先門檻准入較高,本身來說對於這種有門檻的市場,意味著流動性的降低,即使漲高了也難以兌現。二則資本寒冬,大夥手裡還沒錢,牛市尚遠,對於一個不了解的市場,我們可以去多學習,多關注,當看懂了再出手不遲。
5.科創板怎麼打新
科創板打新,持有1萬元以上滬市流通股票市值的投資者方可參與網上發行,申購單位降低為500股/手,每一個申購單位對應市值要求相應降低為5000元。
個人投資者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門檻:1、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的資產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2、參與證券交易滿24個月。
科創板股票交易規則:上市後5日內不設漲跌幅限制,之後漲跌幅為20%。申報數量規則:單筆申報數量應不小於200股,可按1股為單位進行遞增。
市價訂單單筆申報最大數量為5萬股,限價訂單單筆申報最大數量為10萬股。
6.科創板交易規則
科創板交易規則可以分為5條:1、上市後5日內不設漲跌幅限制,之後漲跌幅為20%;2、申報數量:單筆申報數量應不小於200股,可按1股為單位進行遞增。
市價訂單單筆申報最大數量為5萬股,限價訂單單筆申報最大數量為10萬股;3、申報價格:按照股價所處高低檔位,實施不同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以降低低價股的買賣價差;4、引入盤後固定價格交易。 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指在競價交易結束後,投資者通過收盤定價委託,按照收盤價買賣股票的交易方式。
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是盤中連續交易的有效補充,可以滿足投資者在競價撮合時段之外以確定性價格成交的交易需求,也有利於減少被動跟蹤收盤價的大額交易對盤中交易價格的沖擊。 5、相關規則並未提及T+0。
保留「持有1萬元以上滬市流通市值的投資者方可參與網上發行」的有關規定,並將現行1000股/手的申購單位降低為500股/手,每一個申購單位對應市值要求相應降低為5000元。
7.科創板上市標准
科創板的定位是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
優先支持符合國家戰略,擁有關鍵核心技術,科技創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術開展生產經營,具有穩定的商業模式,市場認可度高,社會形象良好,具有較強成長性的企業。發行人申請股票在科創板首次發行上市,應當符合科創板定位。
科創板根據板塊定位和科創企業特點,設置多元包容的上市條件,以暢通市場的「入口」。上交所3月1日發布的設立科創板並試點注冊制相關配套規則明確了發行人申請在科創板上市的條件:(一)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發行條件;(二)發行後股本總額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四)市值及財務指標符合本規則規定的標准;(五)上交所規定的其他上市條件。
⑸ 科創板上市條件有哪些
科創板上市條件
投資者要求:前20個交易日,每日股票資產均值不低於50萬+兩年交易經驗。50萬以下的,可以通過公募基金參與。
上市公司要求:
1、預計市值+凈利潤標准:業務穩定的科創企業。
2、預計市值15億+收入2億+研發投入3年不低於15%:適用於關鍵領域持續研發投入,突破核心技術的科技類企業。
3、市值20億+收入3億+現金流3年不少於1億:暫未盈利,或者盈利水平不高,但已經產生穩定現金流企業。
4、市值30億+收入3億:暫未達到盈利水平,但有盈利前景的企業。
5、預計市值不少於40億:適用於產品空間大,戰略意義重要的科創類企業,比如生物醫葯類企業。
(5)允許尚未盈利的企業在科創板上市擴展閱讀:
科創板退市機制:不再採用單一連續虧損退市指標,兩大類指標:一是扣非凈利潤為負,二是凈資產為負。取消暫停上市和恢復上市機制,退市時間縮短為2年,首年不達標ST。粉飾財務數據只要證據確鑿即可退市。
科創板減持制度:高管團隊鎖定期延長到36個月,36個月後仍然沒有盈利的,最多再鎖定2年。董監高每人每年二級市場減持不超過總股數1%,非公開轉讓不受比例限制。大宗接盤的,接盤方要禁售12個月。
⑹ 股票基礎之科創板上市企業的要求介紹
允許三類企業上市
科創板根據板塊定位和科創企業特點,設置多元包容的上市條件:
1、允許符合科創板定位、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計未彌補虧損的企業,
2、允許符合相關要求的特殊股權結構企業
3、紅籌企業
對於紅籌企業,允許通過發行CDR的方式上科創板,條件即採用2018年6月出台的《存托憑證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等配套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