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中的中小企業有哪些問題
❶ 中國的中小企業融資難是其規模問題還是所有制問題為什麼
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深層次因素分析(一)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內因 、缺乏現代經營管理理念,經營風險高。隨著企業的發展。創業初期使用的傳統經營管理方式已經跟不上企業的發展步伐。部分中小企業仍存在著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經營管理能力不強、產品技術含量低、企業抗風險能力弱等問題,缺乏可持續發展能力,而且中小企業負債水平整體偏高,從而使金融機構信貸風險過高。一般而言,中小企業沒有中長期目標,經營行為短期化(一般只有 年- 年),有較高的倒閉或者破產的可能。根據工信部 年 月發布的報告顯示,按照 分為滿分打分,中國中小企業的平均健康指數為 , 分,處於亞健康狀態,而其內部管理水平也處在中下游水平。我國浙江省的調查結果表明,二十世紀九十年代, %左右的小企業在開業後的 - 年便倒閉破產。中小企業生命周期的短暫和經營的不確定性,一定程度抑制了金融機構的放貸意願。 、中小企業的規模和信用水平低下,制約其融資能力。一般而言,企業融資要具備「 C」,即品德、能力、資本、擔保和經營環境,而目前我國的中小企業多採用業主制和合夥制,規模偏小。同時,許多中小企業內部管理制度特別是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許多中小企業沒有建立完善的財務制度,有的甚至沒有建立會計賬目,資金管理較為混亂,大大降低了自身的信用度,嚴重削弱了其融資能力。 年中國人民銀行對部分中小企業集中地區的調查表明, %以上的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 %以上的中小企業的信用等級在 B或 B以下。另外,由於社會徵信系統建設和信用信息網路系統建設的滯後,信用信息傳輸渠道不通暢,導致銀企雙方信息不對稱,極大降低了中小企業的信貸滿足率。 、缺少可供擔保抵押的財產,融資成本高。由於銀行對中小企業固定資產抵押的偏好,一般不願接受中小企業的流動資產抵押。而中小企業的資產結構中固定資產比例小,特別是高科技企業,無形資產佔有比較高的比例,缺乏可以作為抵押的不動產,風險大,難以滿足金融機構的放貸要求。中小企業在尋求擔保機構擔保時,由於多數擔保貸款的期限在半年以內,最長不超過一年;信用擔保機構基本上只對短期的流動資金貸款而不對設備投資等長期性的貸款提供擔保,增加了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度。另外,由於擔保公司在自負盈虧的經營情況下往往提高擔保條件,無形中限制了中小企業資金的融通,或者通過繁雜的擔保手續,高昂的擔保費用,增加了企業的融資成本,影響了融資效率。(二)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外因 、金融機構體系的缺陷。在我國的融資格局中,銀行貸款在企業融資來源中佔有絕對比重,並且由於近年來信貸余額快速增長,而直接融資發展相對緩慢,貸款和直接融資余額的差距越來越大。截至 年 月份,我國銀行貸款、直接融資(包含企業債、股票首發、增發和配股)的比重分別為 %和 %。而我國四大國有和國家控股的商業銀行在存款、貸款市場上處於主導地位,在銀行貸款的市場份額中,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仍然佔有 %以上。四大國有銀行的高度壟斷減少了中小金融機構能夠獲得的金融資源,限制了它們為中小企業服務的能力,而大銀行追求貸款規模效益和風險平衡又不願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據統計,目前階段我國占企業總量 . %的大型企業擁有 %以上的貸款份額,而占 . %的小型企業的貸款份額不足 %。 、資本市場的缺陷。從直接融資渠道上來看。主要有債券融資和股票融資兩種方式。由於我國資本市場發展較晚、發育不完善且遲緩,企業通過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直接融資所佔比重較小。從發行債券融資的情況看,國家對企業發行債券籌資的要求十分嚴格,目前只有少數經營狀況好、經濟效益佳、信譽良好的國有大型企業能通過債券市場融資;股票市場上,雖然創建了中小企業板市場及創業板市場,但截至 年 月中小板上市公司共有 家,對數量眾多的中小企業來說上市融資門檻仍然很高。據統計。中小企業股票融資僅占國內融資總量的 %左右,中小企業主要的籌資方式還是銀行借款。 、信用擔保環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中小企業的融資。目前,全國雖有各類中小企業擔保機構 多家,擔保總額接近 億元,累計為中小企業提供 . 萬億元貸款,但仍不能有效滿足中小企業的擔保需求,迫切需要進一步加強信用擔保體系建設。信用擔保體系的欠缺和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中小企業的融資。盡管我國一些地方在嘗試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但都處於初級階段。在我國企業信用低下、中小企業融資的要素不完全時,靠中小企業自身所具有的信用擔保條件,難以順利完成融資任務。 、政府的政策支持力度不夠是造成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重要原因。政府對中小企業融資支持力度不夠。迄今為止我國還未出台一部完整的有關中小企業的法律,導致各種所有制性質的中小企業在法律和權利上的不平等。許多發達國家都建立了中小企業特殊融資機制。如韓國的中小企業銀行、日本的中小企業融資庫等,這些機構一般由政府設立,並在不同程度上依靠政府資金來扶持中小企業的發展。而在我國,目前還是大企業受到政府的重視和政策方面傾斜,中小企業得不到資金上的便利和優惠。希望採納~
❷ 中小企業上市的利弊分析
中小企業上市的利弊分析
上市就像一把雙刃劍,企業上市既有利也有弊,因此每個企業在上市之前應該好好權衡,慎重考慮。
具體來講,企業上市有如下好處:
(1)為中小企業建立了直接融資的平台,有利於提高企業的自有資本的比例,改進企業的資本結構,提高企業自身抗風險的能力,增強企業的發展後勁。
(2)有利於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規范法人治理結構,提高企業管理水平,降低經營風險。
(3)有利於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增強企業創業和創新的動力。
(4) 上市能樹立品牌,提高企業及企業家的聲譽,有利於更有效地開拓市場。上市的品牌效應很強大,因上市而提高企業及企業家聲譽的例子很多。近年來的蒙牛乳業及其董事長牛根生、網路公司及其CEO李彥宏、玖龍紙業及其董事長張茵,前幾年的網易及其CEO丁磊,搜狐及其CEO張朝陽、國美電器及其掌門人黃光裕等,都是因為企業上市而一舉成名,成為財富明星。上市後,電視、網路、報紙會關註上市公司、股評家也不斷發表意見,進行評析。
(5)有利於完善激勵機制吸引和留住人才。上市為原有股東的股份轉讓提供了一個公開流通的市場。管理層持股只有在上市公司才是名副其實的“金手銬”。如果不是上市公司,股份流通性就會很弱。
(6)有利於企業進行資產並購與重組等資本運作。
(7)有利於股權的增值並增強流動性。
需要強調的是,資本市場的作用不僅限於融資,除了融資的效益以外,資本市場還有品牌效應、財富效應、規范約束效應、還有創新激勵效應等,對於許多企業來講,即使不缺錢也有必要上市。上市會增加新的約束,但會促使企業更加規范地運作。主要帶來的影響有:
1、民營企業發展不成熟導致的制度欠缺帶來消極因素
眾所周知,民營IPO公司絕大多數為家族控制的企業,一個核心特徵是家族所有和家族控制,即企業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兩權合一,這種特徵決定了企業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一致性與決策過程的獨斷性。
首先,在向公眾公司轉化過程中,企業經營決策的科學化、規范化常常與家長制的管理方式沖突。如果缺乏觀念上和手段上的轉變,再加上透明度不夠,決策失誤帶來的不僅是企業自身的損失,而且是對投資者利益的侵害。
其次,股權集中可能帶來公司龐大的資源被個人或集體所利用。民營上市公司更容易被狹隘的、封閉的團體或個人所操縱,出現運作上的透明度低、缺乏有效監管和決策上的內幕重重等問題,最終造成上市公司資源的流失。
一些家族對上市公司的控股比例,已經遠遠超過國內1200多家A股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的持股比例:截至2003年4月底,A股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平均持股比例為44.8%,而幾大家族對廣東榕泰、太太葯業及康美葯業的持股比例,均在70%左右,朱保國家族對太太葯業的持股比例更高達74%。這種過分集中的股權結構,本身就不符合現代企業所要求的股權分散的趨勢。
家族內部矛盾常常影響公司運作。按照哈佛大學教授唐納利的觀點,所謂家族企業,是指同一家族至少有兩代參與這家公司的經營管理,並且這種兩代銜接的結果,使公司的政策和家族的'利益與目標有相互影響的關系。在現實經濟活動中,家族企業因利益問題出現糾紛已屢見不鮮,而進入證券市場的家族企業在面臨一個新的發展機遇的同時,在募集資金巨大、企業資產急劇膨脹的新環境下,也會出現一個利益重新分割的問題。
2、無法面臨信息披露的壓力。任何一家上市企業都會接受相應的上市地的嚴格監督,尤其是在境外上市的企業,相對於內地而言,境外資本市場的“三公”原則要求更為嚴格,資本監管力度也更大。許多內地企業上市前的運作並不十分規范,上市後則完全暴露在成熟而理性的境外投資者的目光下,相對於內地資本市場而言,其及時、准確、全面披露相關信息的壓力更大。而受文化傳統等諸多因素的影響,部分內地企業並不喜歡高透明度的運營。
3、上市地選擇不當會使企業得不償失。上市地點的選擇直接關繫到內地企業境外融資的費用和成本,進而影響整個境外上市活動的成敗。首先,從上市成本來看,境外發行股票的費用主要包括上市費、律師費、審計師費、財務顧問費、承銷商費及其他印刷申請費用等。主要境外資本市場上市費用占總融資額的比例為:香港主板約為10%,創業板在10%以內;美國納斯達克則為13%-18%;新加坡市場為6%-8%;而在中國內地上市僅為3%-5%。高昂的上市費用和上市後每年的維護費用,對企業來說都是很大的負擔,如果再因為實際融資效果不好,對企業來說則更是雪上加霜。
4、受到市場各方面的牽制,股價異常波動給企業經營帶來負面影響。上市後,企業的經營狀況會影響到公司股價的表現,反過來,公司股價的一些不正常波動也可能為其自身經營帶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需對股民負責。股民對利潤的增長有一定要求,會給管理者帶來壓力。需遵守上市的有關法規與接受監督。
5、上市公司懂事局有其他代表減弱大股東的控制,而且大股東股權轉讓會引起社會與機構關注。
6、管理者可能因管理不當而引起刑事或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