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㈠ 簡述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和聯系
共同點:
股東的財產與公司的財產是分離的,股東將財產投資公司後,該財產即構成公司的財產,股東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這部分財產。
股東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無論在有限責任公司中,還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有限責任」的范圍,都是以股東公司的投資額為限。
不同:
1、性質不同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資本為股份所組成的公司,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有限責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國企業實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種組織形式,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
2、人數不同
中國的有限責任公司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的經濟組織。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中國《公司法》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以下為發起人。由於所有股份公司均須是負擔有限責任的有限公司(但並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稱「股份有限公司」。
3、條件不同
股份有限公司須具備基本的責任能力,為保護債權人的利益,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要達到法定資本額。我國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最低限額不得低於500萬元人民幣。對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需要高於上述最低限額的,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
設立公司應當申請名稱預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准,或者公司經營范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應當在報送批准前辦理公司名稱預先核准,並以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的公司名稱報送批准。
㈡ 2020年辦股份有限公司好還是有限責任公司好
您可以通過了解兩者的區別後進行選擇。
1、股份有限公司(Stock corporation)是指公司資本為股份所組成的公司,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中國《公司法》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以下為發起人。由於所有股份公司均須是負擔有限責任的有限公司(但並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稱「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特徵:公司的資本總額平分為金額相等的股份;公司可以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籌資,股票可以依法轉讓;法律對公司股東人數只有最低限度,無最高額規定;股東以其所認購股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每一股有一表決權,股東以其所認購持有的股份,享受權利,承擔義務;公司應當將經注冊會計師審查驗證過的會計報告公開。
2、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公司,中國的有限責任公司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的經濟組織。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特點:有限責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國企業實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種組織形式,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其優點是設立程序比較簡單,不必發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賬目,尤其是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一般不予公開,公司內部機構設置靈活。其缺點是由於不能公開發行股票,籌集資金範圍和規模一般都比較小,難以適應大規模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因此,有限責任公司(有限公司)這種形式一般適於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
對於創業來說,有限責任公司是比較適合創業的企業類型,大部分的投融資方案、VIE架構等都是基於有限責任公司進行設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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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股份有限公司屬於什麼所有制形式
一、股份所有制指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制形式,即按一定的法規程序,通過發行股票來籌集資本,建立公司,進行聯合生產與經營,並按投資入股份額參與公司分配和管理的一種所有制形式。
股份所有制的特徵股份所有制也是企業重要的一種組織形式,它和其他所有制形式相比,有著自己的重要特徵:
(1)股份有限公司中,資產在法律上的所有權與經營權徹底分離,是一種科學的企業法人產權制度;
(2)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者對企業資產負有限責任,即一旦公司解散或倒閉,股東只以入股的股金份額承擔公司的債務,與股東的其他財產無關;
(3)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其產權已實現商品化、市場化、貨幣化和證券化,即無論法人產權或股權,都可視作商品,在市場上轉讓,這有利於社會資本更快的集中,並按競爭法則使企業在公平環境中競爭;
(4)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平等性、公開性的特點,通行「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企業一切經營活動均按投資入股份額為准,一股一權,一股一利,同時,企業的資產、財務和經營情況必須向社會公開;
(5)股票的不可返還性、風險性和流通性的特點使股份所有制企業能夠保證資產完整,能夠增強投資者與企業的利益紐帶,保證投資者主權和實現要素的合理配置。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制是商品經濟發展的產物,是信用制度發展的結果,雖然它產生於資本主義社會,但並不是資本主義經濟的專利,它是一個中性的所有制形式,因為社會主義經濟仍然是商品經濟,所以它同樣適合於社會主義社會,甚至可以這樣認為,由於股份所有制的主要特點是聯合生產和經營,因為,它更適合於以公有制為基礎的生產方式。
二股份所有制的作用
股份所有制經濟發展,具有以下作用:
(1)它能加速資本集中,能更有效地籌集資金;由於股份所有制的兩權分離,能增強企業的動力和活力,使企業行為長期化;股份所有制經濟中的有限責任原則及股票的流通功能,能充分調動投資者的積極性和投資熱情;
(2)股份制企業資產的流動性,能實現生產要素的合理配置和產業結構的有效轉換;
(3)股份所有制企業通過控股、參股等形式,對發展企業間的生產要素組合,形成企業集團有極為重要的作用;
(4)股份所有制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並蘆蘆離,為經營管理專業化和企業家的脫穎而出創造了條件;
(5)股份所有製作為一種中性的、新型的財產形式,既可以為資本主義服務,也絕帶可以為社會主義服務。
三、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條件
1、發起人符合法定的資格,達到法定的人數。
發起人的資格是指發起人依法取得的創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格。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發起人中須有過半數的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達到法定的人數,應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發起人。國有企業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可以少於5人,但應當採取募集設立方式。規定發起人的最低限額,是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國際慣例。如果發起人的最低限額沒有規定,一則發起人太少難以履行發起人的義務,二則防止少數發起人損害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對發起人的最高限額則無規定的必要。
2、發起人認繳和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的最低限額。
股份有限公司須具備基本的責任能力,為保護債權人的利益,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要達到法定資本額。我國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最低限額不得低於500萬元人民幣。對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需要高於上述最低限額的,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
發起人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發起人以貨幣出資時,應當繳付現金。發起人以貨幣以外的其他財產權出資時,必須進行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並摺合為股份,且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將財產權同發起人轉歸公司所有。
3、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是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須遵循的原則。
股份的發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設立時為了籌集公司資本,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為。這里講的股份的發行是設立發行,是設立公司的過程中,為了組建股份有限公司,籌集組建公司所需資本而發行股份的行為。設立階段的發行分為發起設立發行和募集設立發行兩種。發起設立發行即所有股份均由發起人認購,不得向社會公開招募。招募設立發行即發起人只認購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向社會公開招募。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嘩搜一股的金額相等。公司的股份采限股票的形式。股份的發行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且必須同股同權、同股同利。同次發行的股份、每股的發行條件、發行價格應當相同。
對於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成立,是需要嚴格基於上述法律中規定的程序來進行處理,特別是對於不同的經濟性質所認定的內部生產結果也是不同的,但不管是什麼性質的,都應當在國家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進行合法的商業活動。
四、股份有限公司企業性質:
1、營利性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企業性質,股東需要承擔的是有限責任。具體來說,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出資者共同出資,並以股份形式而構成的股份制企業。
2、股份制企業又分為以下兩種:
(1)有限責任公司:由50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的經濟組織。該種類型是較為適用於創業的企業類型,大部分的投融資方案、VIE架構等都是基於有限責任公司進行設計的。
(2)股份有限公司:由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發起人組成,公司全部資本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七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
發起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
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公司。
第七十八條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第七十九條 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承擔公司籌辦事務。
發起人應當簽訂發起人協議,明確各自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