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商貿企業購銷印花稅的計算
① 地稅的5個稅種是怎麼計算出來的
地方稅共15個,包括下列稅種:
1、營業稅:營業稅應納稅額=計稅營業額×適用稅率
營業額是指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出售或出租無形資產及銷售不動產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價外費用包括向對方收取的手續費、基金、集資費、代收款項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營業稅稅率按照行業、類別不同分別採用了不同的比例稅率。交通運輸業為3%,出售、出租無形資產為5%,銷售不動產為5%。
2、個人所得稅,
1)工資、薪金所得,適用7級超額累進稅率,按月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征稅。該稅率按個人月工資、薪金應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高一級為45%,最低一級為3%,共7級。
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適用5級超額累進稅率。適用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稅款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的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低一級為5%,最高一級為35%,共5級。
3)比例稅率。對個人的稿酬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適用20%的比例稅率。其中,對稿酬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並按應納稅額減征30%;對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征稅外,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萬元至5萬元的部分,依照稅法規定計算應納稅額後再按照應納稅額加征五成;超過5萬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3、城鎮土地使用稅:應納稅額=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適用稅額
城鎮土地使用稅適用地區幅度差別定額稅率。
城鎮土地使用稅採用定額稅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城鎮土地使用稅年應納稅額。城鎮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標准具體規定如下
1)大城市l.5~30元;
2)中等城市1.2~24元;
3)小城市0.9~18元;
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12元。
4、資源稅,資源稅計稅依據為應稅產品的課稅數量
5、城市維護建設稅(不含鐵道部門、各銀行總行、各保險總公司集中交納的部分),
城市維護建設稅應納稅額的計算比較簡單,計稅方法基本上與「三稅」一致,其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實際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稅額)×適用稅率
實行免抵退的生產企業的城建稅計算公式應為:應納稅額=(增值稅應納稅額+當期免抵稅額+消費稅+營業稅稅額)*適用稅率
6、房產稅,
1)從價計征
從價計征是按房產的原值減除一定比例後的余值計征,其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年稅率1.2%
2)從租計征
從租計征是按房產的租金收入計征,其公式為: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
沒有從價計征的換算問題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將原有房產用於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其餘均從次月起繳納。
個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計征,其公式為: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4%
7、車船稅,
新的車船稅(核定載客人數9人(含)以下乘用車部分)將按7個檔次徵收
(1)1.0升(含)以下 60元至360元
(2)1.0升以上至1.6升(含) 300元至540元
(3)1.6升以上至2.0升(含) 360元至660元
(4)2.0升以上至2.5升(含) 660元至1200元
(5)2.5升以上至3.0升(含) 1200元至2400元
(6)3.0升以上至4.0升(含) 2400元至3600元
(7)4.0升以上 3600元至5400元
凡發動機排氣量小於或者等於l升的載客汽車,都應按照微型客車的稅額標准徵收車船稅。發動機排氣量以如下憑證相應項目所載數額為准。
8、印花稅,
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准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數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准
9、屠宰稅,(2006年2月17日起廢止地方稅書籍)
屠宰稅的計稅公式:應納稅款 = 應稅數量 * 單位額
序號應稅牲畜 單位稅額 備注
1生豬 每頭8元 包括屠宰食用或用作加工
2萊牛 每頭12元 原料的幼豬、淘汰牛
10、農牧業稅,
1)比例稅率
大體有三種做法:一是純比例稅率,按應稅牲畜頭數及其金額依率計征,二是有起征點的比例稅率,規定一個起征點,對超過起征點的,按金額依率計征;三是有免徵額的比例稅率,規定一個免徵額,對扣除免徵額的部分依率計征。
2)定額稅率
按牲畜種類規定固定的徵收額,如寧夏規定,每隻綿羊每年征稅0.4元,每隻山羊每年征稅0.2元等。
11、對農業特產收入徵收的農業稅(簡稱農業特產稅),
徵收農業稅的主糧數量折成金額的單位價格。農業稅徵收價格是根據國家確定的糧食價格標准統一規定的。農業稅徵收價格只能由國家統一調整,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任意調高或降低。國家從1978年到1996年對農業稅徵收價格作了8次調整;即1979年、1985年、1987年、1988年、1989年、 1992年、1994年、1996年的調整。但農業稅徵收價格的調整並不等於農業稅徵收細糧任務的調整。農業稅細糧任務自60年代以來未作過調整。
12、耕地佔用稅,
1)人均耕地不超過1畝的地區(以縣級行政區域為單位,下同),每平方米為10~50元;
2)人均耕地超過1畝但不超過2畝的地區,每平方米為8~40元;
3)人均耕地超過2畝但不超過3畝的地區,每平方米6~30元;
4)人均耕地超過3畝以上的地區,每平方米5~25元。
13、契稅,
契稅採用比例稅率。當計稅依據確定以後,應納稅額的計算比較簡單。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 = 計稅依據 × 稅率
14、土地增值稅。
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公式為:應納土地增值稅=增值額×稅率
15、地方教育附加稅。
目前徵收標准為,實際繳納「三稅」稅額的3%;而地方教育附加,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是否徵收及確定各自的徵收標准,徵收對象同教育費附加。因此,此前全國對地方教育附加並未強制性統一,已開征地方教育附加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徵收標准也不盡相同,有1%、1.5%的,也有2%的,2%為上限,開征時間也不同,比如浙江溫州2006年7月就開征,稅率為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的2%,而廣東省則2010年才開征,稅率為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的1.5%。
② 土地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資源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耕地佔用稅的稅率
1 增值稅
增值稅稅率分為三檔:基本稅率17%、低稅率13%和零稅率。2、消費稅的稅目稅率
消費稅共設置了11個稅目,在其中的3個稅目下又設置了13個子目,列舉了25個征稅項目。實行比例稅率的有21個,實行定額稅率的有4個。共有14個檔次的稅率,最低3%,最高45%。
3、 營業稅的稅目、稅率
營業稅稅目稅率表
稅 目 徵收范圍 稅率
一、交通運輸業 陸路運輸、水路運輸 航空運輸、管道運輸、 裝卸搬運 3%
二、建築業 建築、安裝、修繕裝飾 及其他工程作業 3%
三、金融保險業 5%
四、郵電通信業 3%
五、文化體育業 3%
六、娛樂業 歌廳、舞廳、 OK 歌舞廳、音樂茶座、檯球 高爾夫球、保齡球、游藝 5%-20%
七、服務業 代理業、旅店業、飲食業 旅遊業、倉儲業、租賃業 廣告業及其他服務業 5%
八、轉讓無形資產 轉讓土地使用權、專利權 非專利技術、商標權、 著作權、商譽 5%
九、銷售不動產 銷售建築物及其他土地附著物 5%
3、企業所得稅稅率
有法定稅率和優惠稅率兩種。法定稅率是33%;優惠稅率是指對應納稅所得額在一定數額之下的企業給予低稅率照顧,分為18%和27%兩種。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以下(含3萬元)的減按18%的稅率徵收;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萬元至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的,減按27%的稅率徵收。
4、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的稅率
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在中國設立的機構、場所所取得的經營所得稅率為30%,地方所得稅稅率為3%,總體稅負是33%。
對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而有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或者雖然設立機構、場所,但其所得與其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稅率為20%。
5、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個人所得稅分別不同個人所得項目,規定超額累進稅率和比例稅率兩種形式。
(一) 工資、薪金所得適用5%—45%的九級超額累進稅率。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一(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級數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1 不超過500元的 5
2 超過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3 超過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4 超過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5 超過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6 超過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7 過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8 超過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9 過100,000元的部分 45
(本表所稱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條的規定, 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八百元後的余額或者減除附加減除費用3200元後的余額.)
(二) 個體工商戶的街道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承租經營所得,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二(生產經營、承包承租經營所得適用)
級數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1 不超過5,000元的 5
2 超過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 10
3 超過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20
4 超過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5 超過50,000元的部分 35
(注:本表所稱全年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條的規定,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
(三) 稿酬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
6、農業稅的稅率
全國的平均稅率規定為常年產量的15.5%;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平均稅率,由國務院根據全國平均稅率,結合各地區的不同經濟情況,分別加以規定。
7、印花稅的稅率
現行印花稅採用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兩種稅率。
比例稅率有五檔,即千分之1、千分之4、萬分之5、萬分之3和萬分之0.5。
適用定額稅率的是權利許可證照和營業賬簿稅目中的其他賬簿,單位稅額均為每件伍元。
具體請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中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
8、車船使用稅的適用稅額
車船使用稅採用定額稅率,即對征稅的車船規定單位固定稅額
9、房產稅的稅率
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10、土地增值稅的稅率
級數 增值額與扣除項目金額的比率(%) 稅率(%) 速算扣除系數(%)
1 不超過50%的部分 30 0
2 超過50%~100%的部分 40 5
3 超過100%~200%的部分 50 15
4 超過200%的部分 60 35
11、耕地佔用稅的稅額
(一)以縣為單位(以下同),人均耕地在1畝以下(含1畝)的地區,每平方米為2元至10元;
(二)人均耕地在1畝至2畝(含2畝)的地區,每平方米為1.6元至8元;
(三)人均耕地在2畝至3畝(含3畝)的地區,每平方米為1.3元至6.5元;
(四)人均耕地在3畝以上的地區,每平方米為1元至5元。
農村居民佔用耕地新建住宅,按上述規定稅額減半徵收。
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經濟發達、人均耕地特別少的地區,適用稅額可以適當提高,但是最高不得超過上述規定稅額的50%。
③ 2013寧夏銀川市商業房印花稅徵收比例是多
在2013年,寧夏銀川市對於商業房印花稅的徵收比例,根據應稅憑證類型的不同而有所區別。具體而言,對於購銷合同,如果是工業產品銷售收入,徵收比例為80%;如果是商業商品銷售收入,則徵收比例為50%。產權轉移書據的徵收比例為100%,適用於房地產開發業的房地產經營收入。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徵收比例同樣是100%,適用對象為建築安裝業。貨物運輸合同的徵收比例為100%,適用對象為運輸業。財產保險合同的徵收比例為100%,適用於保險業的保費收入。最後,借款合同的徵收比例為100%,針對金融業的借款金額。以上比例適用於2013年寧夏銀川市的商業房印花稅徵收,提供了一覽表式的稅率規定,以便相關行業在進行稅務申報時參考。
寧夏銀川市在2013年對於商業房印花稅的徵收比例制定了一套詳細的分類稅率表。該表針對不同類型的應稅憑證,規定了不同的徵收比例,從而確保了稅負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在購銷合同方面,工業產品的銷售收入對應80%的稅率,而商業商品銷售收入的稅率則為50%。產權轉移書據的稅率統一為100%,這適用於房地產開發業的房地產經營收入。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徵收比例同樣為100%,針對建築安裝業。貨物運輸合同的稅率也設定為100%,適用對象為運輸業。財產保險合同的徵收比例為100%,適用於保險業的保費收入。最後,借款合同的稅率為100%,針對金融業的借款金額。這套稅率表為2013年寧夏銀川市的商業房印花稅徵收提供了明確的指導依據,對於各行業在稅務申報時提供了參考。
在2013年的寧夏銀川市,商業房印花稅的徵收比例針對不同的應稅憑證類型而有所不同。購銷合同的徵收比例在工業產品銷售收入上為80%,而在商業商品銷售收入上為50%。產權轉移書據的稅率則統一為100%,適用於房地產開發業的房地產經營收入。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稅率同樣為100%,針對建築安裝業。貨物運輸合同的稅率設定為100%,適用對象為運輸業。財產保險合同的稅率也為100%,針對保險業的保費收入。最後,借款合同的稅率同樣為100%,針對金融業的借款金額。這套稅率表提供了2013年寧夏銀川市商業房印花稅徵收的詳細分類,有助於各行業在稅務申報時准確遵循。
寧夏銀川市在2013年對於商業房印花稅的徵收比例進行了明確的分類。具體而言,針對購銷合同,工業產品的銷售收入對應80%的稅率,而商業商品銷售收入則為50%。產權轉移書據的稅率統一為100%,適用於房地產開發業的房地產經營收入。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稅率同樣為100%,針對建築安裝業。貨物運輸合同的稅率設定為100%,適用對象為運輸業。財產保險合同的稅率也為100%,針對保險業的保費收入。最後,借款合同的稅率同樣為100%,針對金融業的借款金額。這套稅率表提供了2013年寧夏銀川市商業房印花稅徵收的詳細分類,確保了稅負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④ 融資租賃的印花稅要如何繳納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租賃合同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44號)第一條的規定:對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含融資性售後回租),統一按照其所載明的租金總額依照「借款合同」稅目,按萬分之零點五的稅率計稅貼花。
這里明確了融資租賃合同按「借款合同」稅目徵收印花稅。
同時該通知的第二條規定:在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對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賃資產及購回租賃資產所簽訂的合同,不徵收印花稅。需要強調的是該條款只針對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的購買行為,即承租方與出售方為同一主體時,方可適用該條款。
但是當出售方為獨立第三方時,出租方與其簽訂的購買合同還需要按「購銷合同」稅目徵收印花稅。最後需要提醒納稅人的是,該通知的第三條規定: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此前未處理的事項,按照本通知規定執行。因此該通知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4)寧夏商貿企業購銷印花稅的計算擴展閱讀:
關於融資租賃合同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5〕14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西藏、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1、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融資租賃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68號)有關規定,為促進融資租賃業健康發展,公平稅負,現就融資租賃合同有關印花稅政策通知如下:
(1)對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含融資性售後回租),統一按照其所載明的租金總額依照「借款合同」稅目,按萬分之零點五的稅率計稅貼花。
(2)在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對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賃資產及購回租賃資產所簽訂的合同,不徵收印花稅。
(3)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此前未處理的事項,按照本通知規定執行。
2、征稅范圍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的憑證徵收,沒有列舉的憑證不征稅。具體征稅范圍如下:
1.經濟合同
稅目稅率表中列舉了10大類合同。它們是:
(1)購銷合同。
(2)加工承攬合同。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5)財產租賃合同。
(6)貨物運輸合同。
(7)倉儲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9)財產保險合同。
(10)技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