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企業印花稅怎麼計提
❶ 計提印花稅怎麼算
1、購銷合同。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
印花稅=購銷金額×0.3‰,立合同人各方納稅。
2、加工承攬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
印花稅=加工或承攬收入×0.5‰,立合同人各方納稅。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包括勘察、設計合同。包括總包合同、蔽迅配分包合同和轉包合同。
印花稅昌猜=收取費用×0.5‰,立合同人各方納稅。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包括總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轉包合同。
印花稅=承包金額×0.3‰,立合同人各方納稅。
5、財產租賃合同。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
印花稅=租賃金額×1‰,稅額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貼花,立合同人各方納稅。
6、貨物運輸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鐵路、海上、內河、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印花稅=運輸費用×0.5‰,立合同人各宏指方納稅。
7、倉儲保管合同。包括倉儲、保管合同。倉單或棧單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印花稅=倉儲保管費用×1‰,立合同人各方納稅。
8、借款合同。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融資租賃合同,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合同。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其他金融組織,是指除人民銀行、各專業銀行以外,由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領取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書的單位,不含小額貸款公司。
印花稅=借款金額×0.05‰,立合同人各方納稅。
9、財產保險合同。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印花稅=投保金額×0.03‰,立合同人各方納稅。
10、技術合同。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
印花稅=所載金額×0.3‰,立合同人各方納稅。
11、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
產權轉移書據是指什麼?是指單位和個人產權的買賣、繼承、贈與、交換、分割等所立的書據。
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包括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
印花稅=所載金額×0.5‰,立據人各方納稅
綜上所述,關於計提印花稅怎麼算的問題上述內容已經明確指出,要根據法律要求合法進行印花稅的計算。
法律依據:
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應稅憑證、進行證券交易的單位和個人,為印花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印花稅。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書立在境內使用的應稅憑證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印花稅。
第四條
印花稅的稅目、稅率,依照本法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
第八條
印花稅的應納稅額按照計稅依據乘以適用稅率計算。
❷ 印花稅怎麼計提
印花稅不用計提,企業繳納印花稅時直接計入「稅金及附加」會計科目核算,「稅金及附加」科目,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其相應的賬務處理如下:
借:稅金及附加,
貸:銀行存款(支付的印花稅)。
❸ 印花稅如何計提
計提時印花稅時,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印花稅
貸:應交稅金—印花稅
印花稅是以經濟活動中簽立的各種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帳簿、權利許可證照等應稅憑證文件為對象所征的稅。印花稅由納稅人按規定應稅的比例和定額自行購買並粘貼印花稅票,即完成納稅義務。
計算公式如下: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准。
(3)建築企業印花稅怎麼計提擴展閱讀
印花稅分類有: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
❹ 計提印花稅怎麼算
1、購銷合同。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
印花稅=購銷金額×0.3‰,立合同人各方納稅。
2、加工承攬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
印花稅=加工或承攬收入×0.5‰,立合同人各方納稅。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包括勘察、設計合同。包括總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轉包合同。
印花稅=收取費用×0.5‰,立合同人各方納稅。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包括總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轉包合同。
印花稅=承包金額×0.3‰,立合同人各方納稅。
5、財產租賃合同。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
印花稅=租賃金額×1‰,稅額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貼花,立合同人各方納稅。
6、貨物運輸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鐵路、海上、內河、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印花稅=運輸費用×0.5‰,立合同人各方納稅。
7、倉儲保管合同。包括倉儲、保管合同。倉單或棧單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印花稅=倉儲保管費用×1‰,立合同人各方納稅。
8、借款合同。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融資租賃合同,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合同。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其他金融組織,是指除人民銀行、各專業銀行以外,由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領取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書的單位,不含小額貸款公司。
印花稅=借款金額×0.05‰,立合同人各方納稅。
9、財產保險合同。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印花稅=投保金額×0.03‰,立合同人各方納稅。
10、技術合同。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
印花稅=所載金額×0.3‰,立合同人各方納稅。
11、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
產權轉移書據是指什麼?是指單位和個人產權的買賣、繼承、贈與、交換、分割等所立的書據。
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包括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
印花稅=所載金額×0.5‰,立據人各方納稅
綜上所述,關於計提印花稅怎麼算的問題上述內容已經明確指出,要根據法律要求合法進行印花稅的計算。
法律依據:
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應稅憑證、進行證券交易的單位和個人,為印花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印花稅。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書立在境內使用的應稅憑證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印花稅。
第四條
印花稅的稅目、稅率,依照本法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
第八條
印花稅的應納稅額按照計稅依據乘以適用稅率計算。
❺ 怎樣學會計算計提印花稅 ,公式如何,詳細些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准。具體每一類合同計算的印花稅標准不同,具體公式如下:
1、購銷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技術合同應納稅額=合同不含稅銷售收入*0.0003申報交納。
2、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借款合同、產權轉移書據、記載資金的賬簿=合同不含稅銷售收入*0.0005。
3、財產租賃合同、倉儲保管合同、財產保險合同=合同不含稅銷售收入*0.001。
4、其他賬簿、權利、許可證照按照每件5元貼花印花稅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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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憑證可以免徵印花稅:
(1)已經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抄本,但是視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撫養孤老傷殘人員的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4)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5)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6)企業因改制而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
(7)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
(8)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廉租住房承租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
❻ 印花稅根據什麼計提
印花稅的計提依據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的規定,不同類型的應稅憑證有不同的計稅依據:
1、應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合同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2、應稅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為產權轉移書據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3、應稅營業賬簿的計稅依據為賬簿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
4、證券交易的計稅依據為成交金額。
印花稅計提比例的概述:
1.比例稅率:印花稅的比例稅率分為多個檔次,具體包括0.05‰、0.3‰、0.5‰、1‰。適用0.05‰稅率的為「借款合同」,適用0.3‰稅率的為「購銷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技術合同」,適用0.5‰稅率的為「加工承攬合同」、「建築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物運輸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稅目中記載資金的賬簿,適用1‰稅率的為「財產租賃合同」、「倉儲保管合同」、「財產保險合同」。
2.核定徵收:某些情況下,印花稅的計提比例不是固定的比例稅率,而是根據納稅人的銷售收入、采購金額或其他相關指標進行核定徵收。例如,工業企業可能按銷售收入的120%核定徵收,商業批發企業可能按銷售收入的100%核定徵收,外貿企業可能按銷售收入的140%核定徵收等。
3.其他規定:還有一些特定情況下,印花稅的計提比例會有所不同。
4.定額稅率:在印花稅的13個稅目中, 「權利、許可證照」和「營業賬簿」稅目中的其他賬簿,適用定額稅率,均為按件貼花,稅額為5元。
綜上所述:對於未列明金額的應稅合同和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按照實際結算的金額確定。如果計稅依據仍不能確定,則按照書立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時的市場價格確定;如果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
第五條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如下:(一)應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合同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二)應稅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為產權轉移書據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三)應稅營業賬簿的計稅依據,為賬簿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四)證券交易的計稅依據,為成交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