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企業印花稅怎麼申報
A. 一般納稅人印花稅是按月申報還是按季申報
法律分析:般印花稅申報是按月申報,小規模納稅人一般是按季申報。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的繳納辦法。為簡化貼花手續,應納稅額較大或者貼花次數頻繁的,納稅人可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採取以繳款書代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
第九條 同一應稅憑證載有兩個以上稅目事項並分別列明金額的,按照各自適用的稅目稅率分別計算應納稅額;未分別列明金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第十條 同一應稅憑證由兩方以上當事人書立的,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額分別計算應納稅額。
第十一條 已繳納印花稅的營業賬簿,以後年度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比已繳納印花稅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計算應納稅額。
第十二條 下列憑證免徵印花稅:
(一)應稅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為獲得館舍書立的應稅憑證;
(三)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書立的應稅憑證;
(四)農民、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購買農業生產資料或者銷售農產品書立的買賣合同和農業保險合同;
(五)無息或者貼息借款合同、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提供優惠貸款書立的借款合同;
(六)財產所有權人將財產贈與政府、學校、社會福利機構、慈善組織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
(七)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采購葯品或者衛生材料書立的買賣合同;
(八)個人與電子商務經營者訂立的電子訂單。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對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業改制重組、破產、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等情形可以規定減征或者免徵印花稅,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B. 一般納稅人印花稅申報流程是什麼
法律分析:客戶登錄地稅局申報系統,在非核定稅種申報項目里尋找印花稅進行申報,核查金額、總數等,確定準確無誤的話,就可以遞交。印花稅是依據價稅合計金額,也就是交易總金額來申報的。印花稅指在經濟交易的過程中,簽訂並領取附帶印花稅且具備法律認可效力的發票,對於此事才征繳的一項稅。印花稅是按次數來申報,每一次申報印花稅時,可以不在當日交納,一般在每月交款期限期滿前交納也是可以的,交款日期一般是每月15日,倘若有法定節假日,則會相對的延期。以上就是印花稅申報流程相關內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
第七條 證券交易無轉讓價格的,按照辦理過戶登記手續時該證券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計算確定計稅依據;無收盤價的,按照證券面值計算確定計稅依據。
第八條 印花稅的應納稅額按照計稅依據乘以適用稅率計算。
第九條 同一應稅憑證載有兩個以上稅目事項並分別列明金額的,按照各自適用的稅目稅率分別計算應納稅額;未分別列明金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第十條 同一應稅憑證由兩方以上當事人書立的,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額分別計算應納稅額。
C. 一般納稅人印花稅是按月申報還是按季申報
一般納稅人印花稅不按月申報。具體申報規定如下:
1、印花稅實行按季、按年計征的,納稅人應當自季度、年度終了之日起15日內申報繳納稅款;
2、印花稅實行按次計征的,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5日內申報繳納稅款;
3、證券交易印花稅按周解繳。證券交易印花稅扣繳義務人應當自每周終了之日起5日內申報解繳稅款以及銀行結算的利息。納稅地點是以納稅人為單位的,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印花稅;納稅人為個人的,應當向應稅憑證書立地或者納稅人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印花稅;不動產產權發生轉移的,納稅人(不論單位還是個人)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印花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六條
印花稅票應當粘貼在應納稅憑證上,並由納稅人在每枚稅票的騎縫處蓋戳注銷或者畫銷。
已貼用的印花稅票不得重用。
第七條
應納稅憑證應當於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
第八條
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並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
第九條
已貼花的憑證,修改後所載金額增加的,其增加部分應當補貼印花稅票。
第十條
印花稅由稅務機關負責徵收管理。
第十一條
印花稅票由國家稅務局監制。票面金額以人民幣為單位。
第十二條
發放或者辦理應納稅憑證的單位,負有監督納稅人依法納稅的義務。
D. 印花稅如何在國稅網上申報系統申報
法律分析:印花稅的網上申報過程:首先要開通網上申報,簽訂企業銀行的三方劃款協議,登陸網站,以代碼進入,增加操作員,退出再以操作員賬號密碼進入,稅(費)綜合申報,選擇稅種,稅種選擇印花稅,應納稅項目選注冊資金,納稅依據填注冊資金金額,提交。
1、發票認證在稅款所屬期內完成,在認證通過的次月申報期內申報抵扣進項稅額,不足抵扣的部分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扣(但當期必須申報)。
2、抄稅是指一般納稅人通過開票軟體將上月開票數據抄入報稅盤(稅控盤,下同)或IC卡的操作,每月開具發票之前需要先進行抄稅。
3、報稅是指將已抄至報稅盤或IC卡中的開票數據報送給稅務機關,可選擇網上報稅或上門報稅。其中,網上報稅需使用網上抄報稅軟體,目前只適用於IC卡用戶,報稅盤(或稅控盤)用戶不適用。
4、一般納稅人可以選擇網上申報或上門申報方式。其中,網上申報增值稅需要使用數字證書。需要通過「廣東企業電子申報管理系統」製作申報數據文件。
法律依據:《國家稅務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
第七條 依照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合同簽訂時即應貼花,履行完稅手續。因此,不論合同是否兌現或能否按期兌現,都一律按照規定貼花。
第九條 依照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應在合同簽訂時按合同所載金額計稅貼花。
E. 印花稅按月申報還是按季申報
企業的印花稅申報需要根據稅務局的核定來確認,有按季度申報的,也有按月度申報的,一般情況下,小規模企業,印花稅和增值稅及附加稅等,都是按季度申報,而一般納稅人企業,則印花稅按月度申報的比較多。.徵收范圍減少權利、許可證照所徵收的5元印花稅將取消。需要注意,如果納稅人簽訂合同是含稅價,未單獨列明增值稅的,則需按全額計繳印花稅。提到增值稅,順便提醒會計報銷入賬時務必仔細核實發票情況,確保憑據真實有效,督促員工上傳和提交發票原件到《發票小工具》上,便於會計進行發票查重和真偽查驗,避免不合規發票入賬帶來稅務風險。
2021年6月1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正式頒布,將於2022年7月1日正式實施。從1988年開始已經實施了三十三年的《印花稅暫行條例》即將退出稅法的歷史舞台
原條例中的「權利許可證照」和「營業賬簿」中的其他賬簿,不再征稅,也就是原先按5元定額徵收的稅目取消了。新稅法將其取消,讓人精神一振,有一種斷舍離後的爽快感。證券交易印花稅,雖然從體量上看基本上占據了印花稅全年入庫金額的半壁江山,但由於其不屬於暫行條例中規定的稅目,一直沒有正經的名分,像一個私生子。
立法之後,稅率穩定不會隨意變動,對資本市場來說,消除了一個不穩定因素,有利於維持市場信心。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否包含增值稅款,是一個咨詢頻率很高的問題,本次新法對此進行了明確。即」合同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也就是合同中列明的增值稅,是不包括的,如果納稅人簽訂的合同是含稅的,但未在合同中列明增值稅,是需要全額計算印花稅的。原暫行條例中,有一條關於稅額尾數的規定:「應納稅額不足一角的,免納印花稅。 應納稅額在一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一角計算繳納。」按實際計算稅額納稅,取消尾數規7月1日後,繳納印花稅不用對尾數進行四捨五入了,計算結果是多少就繳納多少。
按月申報和按次申報的不同之處就在於:
(1)按期(月)申報的,必須先做稅種認定;按次申報的,可以不做稅種認定。
(2)按期(月)申報的,未發生納稅義務也要做零申報;按次申報的,未發生納稅義務可以不申報。
(3)按期(月)申報的,稅款所屬期可以選擇一個月;按次申報的,稅款所屬期只能選擇某一天,即應納稅憑證書立(領受)的日期。
「納稅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採用按月申報或按次申報。」也可以選擇部分按月申報,部分按次申報。稅負,一般為實際交的稅款與收入的比例,是因國家征稅而造成的一種經濟負擔。稅負是國家稅收對社會經濟發生影響的結果,是國家稅收所反映的經濟分配關系的一個表現方面。企業想節稅,不要做違法的事,一定要學會合理 運用稅收優惠政策,做到合理合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
第一條__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應稅憑證、進行證券交易的單位和個人,為印花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印花稅。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書立在境內使用的應稅憑證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印花稅。
F. 一般納稅人印花稅怎麼報稅
法律分析:1、印花稅的申報跟營業稅等的申報一樣,填寫《地方稅收納稅申報表(綜合)》,按照相應的稅目選擇稅率計稅。
2、賬本的印花票據當地稅務部門窗口購買貼花貼在帳本上。網報系統中,在非核定稅種中添加印花稅的欄目,提交計稅。
3、加工承攬合同0.5‰,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0.5‰,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0.3‰,財產租賃合同1‰,貨物運輸合同0.5‰,倉儲、保管合同1‰,借款合同0.05‰。
4、財產保險合同1‰,技術合同0.3‰,產權轉移書據0.5‰,營業帳簿記載資金的帳簿0.5‰,其他帳簿每件5元,權利、許可證照每件5元,股票交易3‰。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具體有:
1、立合同人
2、立據人
3、立賬簿人
4、領受人
5、使用人。
G. 一般納稅人印花稅怎麼報稅
法律分析:一般納稅人可以在稅局網站上申報繳納印花稅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