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社保上市公司
『壹』 上市公司社保都按實際工資繳納嗎
上市公司社保都按實際工資繳納。
企業不按職工實際工資繳納社保是違法行為。上市公司的社保繳納一般是按照實際工資基數去買,但不高於社平工資3倍。
社保繳納的規定如下:
1、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3、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4、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企業不按職工實際工資繳納社保,企業需承擔的責任如下:
1、限期繳納或補足,逾期未履行的,可直接劃撥或申請法院扣押、查封、拍賣企業財產;
2、加收滯納金,再次逾期的,處罰款。
綜上所述,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職工本人,按實際工資繳納社保。
【法津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