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之間貸款合同要交印花稅嗎
不需要。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借款合同是指銀行及其它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並按借款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貼花"。
據此,企業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合同需要交納印花稅,企業間借款不需要交納印花稅。
(1)企業之間貸款合同要交印花稅嗎擴展閱讀:
印花稅的相關問題
一、印花稅納稅單位的各項應稅憑證在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同時須自行設立印花稅專用登記簿,將合同名稱、簽訂日期、稅率、對方單位名稱、應稅憑證所載計稅金額、按日、序時逐筆記載,以便於匯總申報及稅務部門監督檢查。
印花稅納稅單位應認真填寫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在規定期限內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
二、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按規定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對應稅憑證的管理仍執行原辦法,可不按日序時逐筆登記。
三、印花稅納稅申報工作均由納稅單位的財務部門負責,並指定專人負責各項應稅憑證的管理、印花稅的貼花完稅工作、按規定填報印花稅納稅申報表。
四、印花稅納稅單位使用印花稅票貼花完稅的,使用繳款書繳納稅款完稅的,以及在書立應稅憑證時由監督代售單位監督貼花完稅的,其憑證完稅情況均應進行申報。
五、凡印花稅納稅申報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10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局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售報告表"。
六、申報時間:凡印花稅納稅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十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表報告表"。只辦理稅務注冊登記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印花稅納稅單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當地稅務機關申報上年稅款。
印花稅的納稅期限是在印花稅應稅憑證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的。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繳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的應稅經濟憑證所徵收的一種稅。1988年8月,國務院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於同年10月1日起恢復徵收。
性質特點
(一)兼有憑證稅和行為稅性質
印花稅是單位和個人書立、領受的應稅憑證徵收的一種稅,具有憑證稅性質。另一方面,任何一種應稅經濟憑證反映的都是某種特定的經濟行為,因此,對憑證征稅,實質上是對經濟行為的課稅。
(二)征稅范圍廣泛
印花稅的征稅對象包括了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的各種應稅憑證,凡書立和領受這些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要繳納印花稅,其征稅范圍是極其廣泛的。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經濟法制的逐步健全,依法書立經濟憑證的現象將會愈來愈普通。因此,印花稅的徵收面將更加廣闊。
(三)稅率低、負稅輕
印花稅與其他稅種相比較,稅率要低得多,其稅負較輕,具有廣集資金、積少成多的財政效應。
(四)由納稅人自行完成納稅義務
納稅人通過自行計算、購買並粘貼印花稅票的方法完成納稅義務,並在印花稅票和憑證的騎縫處自行蓋戳注銷或畫銷。這也與其他稅種的繳納方法存在較大區別。
⑵ 企業貸款合同需要交印花稅嗎
法律主觀:
以下借款合同不需要交印花稅: 第一,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 第二,企業與非金融機構,如小額貸款公司,簽訂的借款合同,因為合同對象不屬於金融機構,該類借款合同不需貼花。 第三,與企業、個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包括企業之間的統借統貸合同,因為合悉洞同對象不屬於金融機構,該類借款合同不需貼花。局陸前 第四,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展期合同。 第五,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委託貸款合同。 第六,與金融機構簽訂的授信合同或額度協議。 第七,限額內的循環借款,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按合同規定的最高借款限額的0.05‰貼花,在限額內發生的循環借款不需貼花。 第八,與金融機構的貼現協議,不屬於借款合同,不需貼花。 第九,信用證押匯,雖然具有融資性質,但不屬於印花稅應稅范圍,不需貼花。 第十,保理合同,保理是將應收款項轉讓給保理商(如銀行)提前獲得資金的業務,有的銀行稱為「商業發票貼現」。雖然具有融資性質,但不屬於借款合同,不需貼花。桐清
⑶ 企業間簽訂的借款合同要交印花稅嗎
企業向第三方企業(非金融企業)貸款,雙方簽訂了借款合同(貸款協議),是否需要按照借款合同繳納印花稅?
企業間的借款合同印花稅問題
根據《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借款合同包含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乎陵
企業向第三方企業(非金融企業)貸款簽歲老戚訂的貸款協議,並不是借款人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組織簽訂的借款合同,因此是不需要按照借款合同繳納印花稅的。
印花稅的征稅范圍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條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印花稅的應納稅憑證包含培括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以及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⑷ 貸款合同用交印花稅嗎
法律分析:需要根據具體的情況而定。以下借款合同不需要交印花稅:1、與非金融機構的借款合同企業與非金融機構(如小額貸款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簽訂的借款合同,根據規定,這些機構不需要取得金融業務許可證,不屬於金融機構,該類借款合同不需貼花。2、與企業、個人之間的借款合同企業與企業、企業與個人之間的借款,包括企業之間的統借統貸合同,不需繳納印花稅。3、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展期合同。4、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委託貸款合同委託單位與銀行簽訂的委託貸款合同,根據國稅發[1991]155號第六條和第十四條的規定:在代理業務中,代理單位與委託單位之間簽訂的委託代理合同,凡僅明確代理事項、許可權和責任的,不需印花。5、與金融機構簽訂的授信合同。企業與銀行簽訂的授信額度協議,根據《商業銀行授權、授信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第四款,是銀行對借款人在一定期間內允許融資的額度計劃,與「借款合同」有區別,不需貼花。6、限額內的循環借款。企業與銀行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根據國稅地字[1988]30號第二條規定,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按合同規定的最高借款限額的0.05‰貼花,在限額內發生的循環借款不需貼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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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企業和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繳印花稅嗎
企業和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要繳納印花稅的。印花稅屬於行為稅,只要發生了印花稅稅目(共13個稅目)中列舉的行為,就應該繳納印花稅,如果是屬於未列入印花稅稅目的就不繳稅。
以下是印花稅稅目:
1.購銷合同 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 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2.加工承攬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攬收入萬分之五貼花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包括勘察、設計合同 按收取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5.財產租賃合同 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 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貼花
6.貨物運輸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河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 按運輸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 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7.倉儲保管合同:包括倉儲、保管合同 按倉儲保管費用千分之一貼花 . 倉單或棧單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8.借款合同 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貼花 . 單據作為合同使 用的,按合同貼花
9.財產保險合同 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 按投保金額萬分之零點三貼花 . 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10.技術合同 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 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11.產權轉移書據 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 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
12.營業賬簿 生產經營用賬冊 記載資金的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合計金額萬分之五貼花。其他賬簿按件貼花五元
13.權利、許可證照 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