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企業稅收清算印花稅
A. 公司合並印花稅稅率是多少
公司合並的印花稅稅率是萬分之五,而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相關規定,原來企業的注冊資金已經交過印花稅的那一部分不再貼花,只針對新增加的資金徵收印花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公司合並有吸收合並和新設合並兩種方式。一、公司合並印花稅稅率是多少?
公司合並印花稅稅率是新增加資金的萬分之五。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改制過程中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
第一條第二款規定:以合並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業,其新啟用的資金賬簿記載的資金,凡原已貼花的部分可不再貼花,未貼花的部分和以後新增加的資金按規定貼花。
二、公司合並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條 【公司的合並】公司合並可以採取吸收合並或者新設合並。
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並,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並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並,合並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條【公司合並的程序】公司合並,應當由合並各方簽訂合並協議,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並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第一百七十四條 【公司合並債權債務的承繼】公司合並時,合並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並後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三、公司合並的法律特徵有哪些?
1、公司合並是數個公司之間的共同法律行為,須以當事人之間訂立有合並協議為前提。
2、公司合並是當事人之間的一種自由行為,其合並與否及合並的方式完全取決於當事人的意志。
3、公司合並是一種毋須通過解散、清算程序即可消滅和變更公司的行為。公司合並可以在不進行清算的前提下改變公司的存在、財產結構和股權結構等。
四、公司合並注意事項有哪些?
1、通知、公告。
要求公司在達成合並協議後的30日內必須進行公告或通知債權人。通常情況下,在公司合並談判過程中,合並雙方都會與主要債權人進行協商,並就合並後債權債務的承繼與債權人達成協議,取得債權人認可,以確保合並能夠順利進行。盡管如此,公司不可能逐一同所有債權人進行談判,所以,公告和通知的目的是盡可能讓所有債權人都能夠有機會申報自己債權,並在公司合並前就保全自己債權採取適當措施。
2、債權人可以採取的保全措施。
在債權人與合並的公司不能就債務履行達成協議的情況下,新《公司法》賦予了債權人兩個保全其債權的權利:一是要求債務人清償債務,二是要求其提供擔保。如果公司既拒絕履行債務,也不提供擔保,而進行合並的,債權人就可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銷申請,撤銷其合並行為,使合並歸於無效。
3、合並後公司承擔。
如果公司在合並之前沒有能夠清償其全部債務,公司合並後,原公司債權人可以要求合並後設立的新公司或存續公司承擔債務償還責任。根據公司有限責任原則,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所以一般情況下,公司債務隨著資產走。合並後公司承繼被合並公司資產的新設立公司和存續公司就應當承擔被解散公司的債務。
綜上所述,公司合並肯定是需要交納印花稅的,印花稅的稅率也規定的很清楚。企業在簽完合並協議以後,需要編制相應的資產負債表及資產清單,按照法律規定到工商局辦理手續變更登記。
B. 企業改制過程中涉及的印花稅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改制過程中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3〕183號)規定:「一、關於資金賬簿的印花稅
(一)實行公司制改造的企業在改制過程中成立的新企業(重新辦理法人登記的),其新啟用的資金賬簿記載的資金或因企業建立資本紐帶關系而增加的資金,凡原已貼花的部分可不再貼花,未貼花的部分和以後新增加的資金按規定貼花。
公司制改造包括國有企業依《公司法》整體改造成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企業通過增資擴股或者轉讓部分產權,實現他人對企業的參股,將企業改造成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企業以其部分財產和相應債務與他人組建新公司;企業將債務留在原企業,而以其優質財產與他人組建的新公司。
(二)以合並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業,其新啟用的資金賬簿記載的資金,凡原已貼花的部分可不再貼花,未貼花的部分和以後新增加的資金按規定貼花。
合並包括吸收合並和新設合並。分立包括存續分立和新設分立。
(三)企業債權轉股權新增加的資金按規定貼花。
(四)企業改制中經評估增加的資金按規定貼花。
(五)企業其他會計科目記載的資金轉為實收資本或資本公積的資金按規定貼花。
二、關於各類應稅合同的印花稅
企業改制前簽訂但尚未履行完的各類應稅合同,改制後需要變更執行主體的,對僅改變執行主體、其餘條款未作變動且改制前已貼花的,不再貼花。
三、關於產權轉移書據的印花稅
企業因改制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免予貼花。」
C. 企業改制前簽訂但尚未履行完的各類應稅合同的印花稅是如何規定的呢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改制過程中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3〕183號)第二條規定「關於各類應稅合同的印花稅。企業改制前簽訂但尚未履行完的各類應稅合同,改制後需要變更執行主體的,對僅改變執行主體、其餘條款未作變動且改制前已貼花的,不再貼花。」
D. 企業改制重組及事業單位改制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是否繳納印花稅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改制重組及事業單位改制有關印花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4年第14號)規定:「三、關於產權轉移書據的印花稅
對企業改制、合並、分立、破產清算以及事業單位改制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免徵印花稅。
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所屬具有國有資產管理職責的部門按規定對土地使用權、房屋等建築物和構築物所有權、股權進行行政性調整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免徵印花稅。
對同一投資主體內部劃轉土地使用權、房屋等建築物和構築物所有權、股權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免徵印花稅。
……
本公告自2024年10月1日起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改制過程中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3〕183號)同時廢止。」
E. 企業因改制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可以免徵印花稅嗎
實行公司制改造的企業在改制過程中,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能否免徵印花稅?
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改制過程中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3〕183號)文件,三、關於產權轉移書據的印花稅:
企業因改制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免予貼花。
因此企業因改制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可以享受免徵印花稅的優惠。
企業改制如何理解?
企業改制,又稱為「企業改組」,是指企業所液空有制的改變。簡單理解為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和鄉鎮企業依法改組為公司制的過程。一般企業改制是指國有企業的改制,廣義上來說,也包括集體企業的改制、股份合作制企業的改制等。
企業改制情形包括:
1、國有獨資企業改為國有獨資公司;
2、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改為國有資本控股公司或者非國有晌巧資本控股公司;
3、國有資本控股公司改為非國有資本控股鬧謹瞎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