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對外捐贈是否要繳納印花稅
① 印花稅有減免政策嗎
一、正面回答
印花稅有減免政策。根據相關規定對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將小微企業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的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兩項政策優惠期限延長至2020年。小規模納稅人按月申報不超過3萬,按季申報不超過9萬,免交增值稅,但是萬分之三的購銷合同印花稅需要繳納。
二、分析
憑證的正式簽署本已按規定繳納了印花稅,其副本或者抄本對外不發生權利義務關系,僅備存查的免貼印花。以副本或者抄本視同正本使用的,應另貼印花。
三、印花稅減免稅優惠有哪幾類?
1、普惠政策,一共有3項。分別是副本抄本免稅、資金賬簿減半、其他賬簿免稅;
2、小微企業優惠,一共有2項。分別是小微企業借款合同免稅,小規模納稅人印花稅減征;
3、與公益事業相關的優惠,一共有2項。將財產捐贈給政府、福利單位、學校免稅等。
② 繳納印花稅滯納金的賬務處理怎麼做
有時候企業會因為某些原因導致未繳或少繳納了印花稅稅費,稅務局經過核實審查後就需要企業補繳印花稅及滯納金,那麼繳納印花稅滯納金的賬務處理要怎麼做?
繳納印花稅滯納金的會計分錄
稅收滯納金是指具有納稅義務的企業或個人未繳納稅款而產生的罰款,企業繳納滯納金計入營業外支出科目。具體的會計分錄為,
計提印花稅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實際繳納印花稅及滯納金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營業外支出—稅收滯納金
貸:銀行存款
什麼是滯納金?
計算公式:滯納金=滯納稅款×滯納天數×滯納金加收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以下簡稱《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也就是說「滯納金」就是指針對不按納稅期限繳納稅款,按滯納天數加收滯納款項一定比例的金額。
營業外支出是什麼?
營業外支出屬於損益類科目。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無余額。
營業外支出是指企業發生的營業利潤以外的支出,主要包括:非流動資產毀損報廢損失、公益性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盤虧損失等。
1.非流動資產毀損報廢損失,指因自然災害等發生毀損、已喪失使用功能而報廢非流動資產所產生的清理損失。
2.公益性捐贈支出,指企業對外進行公益性捐贈發生的支出。
3.非常損失,指企業對於因客觀因素(如自然災害等)造成的損失,在扣除保險公司賠償後計入營業外支出的凈損失。
4.盤虧損失,指企業對於固定資產等資產清查盤點中盤虧的資產,查明原因並報經批准後計入營業外支出的金額。
5.罰款支出,指企業支付的行政罰款、稅務罰款以及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合同協議等而支付的罰款、違約金、賠償金等支出。
③ 2023年印花稅最新規定
印花稅在很多的合同中都是需要繳納的,但是印花稅的稅率普遍比較低,大部分的合同中收取的是1/1000左右,而且印花稅可能會隨著時間的變化有一定的不同,那麼今年關於印花稅有哪些不同的?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我整理了以下的內容。一、印花稅新政策2020
(一)對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稅
憑證的正式簽署本已按規定繳納了印花稅,其副本或者抄本對外不發生權利義務關系,只是留備存查。但以副本或者抄本視同正本使用的,則應另貼印花。
(二)對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免稅
所謂社會福利單位,是指撫養孤老傷殘的社會福利單位。
對上述書據免稅,旨在鼓勵財產所有人這種有利於發展文化教育事業,造福社會的捐贈行為。
(三)對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免稅
由於我國農副產品種類繁多,地區之間差異較大,隨著經濟發展,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也會有所變化。對此,印花稅法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具體劃定本地區「收購部門」和「農副產品」的范圍。
(四)對無息、貼息貸款合同免稅
無息、貼息貸款合同,是指我國的各專業銀行按照國家金融政策發放的無息貸款,以及有各專業銀行發放並按有關規定由財政部門或中國人民銀行給予貼息的貸款項目所簽訂的貸款合同。
一般情況下,無息、貼息貸款體現國家政策,滿足特定時期某種需要,其利息全部或者部分是由國家財政負擔的,對這類合同徵收印花稅沒有財政意義。
(五)對外國政府或者國際金融組織向我國政府及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免稅
該類合同是就具有援助性質的優惠貸款而成立的政府間協議,對其免稅有利於引進外資,利用外資,推動我國經濟與社會的快速發展。
(六)對房地產管理部門與個人簽訂的用於生活居住的租賃合同免稅
(七)對農牧業保險合同免稅
對該類合同免稅,是為了支持農村保險事業的發展,減輕農牧業生產的負擔。
(八)對特殊貨運憑證免稅
這類憑證有:
1、軍事物資運輸憑證,即附有軍事運輸命令或使用專用的軍事物資運費結算憑證。
2、搶險救災物資運輸憑證,即附有縣級以上(含縣級)人民政府搶險救災物資運輸證明文件的運費結算憑證。
3、新建鐵路的工程臨管線運輸憑證。晌念即為新建鐵路運輸施工所需物料,使用工程臨管線專用的運費結算憑證。
二、繳納方法
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的繳納辦法。
印花稅還可以委託代征,稅務機關委託經由發放或者辦理應稅憑證的單位代為徵收印花稅稅款。
根據以上內容的相關回答可以得出,今年的印花稅的不同主要是出現一些免稅政策,如果是一些貼息的貸裂或款合同,這種情況就已經不再需要繳納印花稅費了肆謹伍,對於農副產品的收購合同也不需要交印花稅費。
④ 國有企業無償劃轉資產是否繳納營業稅,所得稅
無償劃轉資產涉及到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增值稅和印花稅等稅種的處理。
1、企業所得稅:必須繳納企業所得稅
無償劃轉在稅法上是要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法》第二章第六條規定,「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接受捐贈收入。」《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八)項所稱接受捐贈收入,是指企業接受的來自其他企業、組織或者個人無償給予的貨幣性資產、非貨幣性資產」。《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28號)規定:企業將資產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資產所有權屬已發生改變而不屬於內部處置資產,應按規定視同銷售確定收入:
(1)用於市場推廣或銷售;
(2)用於交際應酬;
(3)用於職工獎勵或福利;
(4)用於股息分配;
(5)用於對外捐贈;
(6)其他改變資產所有權屬的用途
基於以上規定,無償劃轉資產應被視同捐贈,資產劃入方需按照接受資產的公允價值確定應稅收入,計籌繳納企業所得稅;資產劃出方應視同銷售,按劃轉資產公充價值和賬面價值的差額確定應稅收入,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2、印花稅:涉及產權轉移書據就得繳納印花稅
根據國資發產權[2005]239號文,無償劃轉雙方應簽訂無償劃轉協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第四條規定:「下列憑證免納印花稅:
(一)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三)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憑證。」無償劃轉資產協議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的應納稅憑證中,因此,無償劃轉協議不交印花稅;但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改制過程中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3]183號)的規定,企業因改制簽署的產權轉移書據免予貼花。企業改制之前簽署但尚未施行完的各類印花稅應稅合同,若改制後只需變更施行主體,其他條款沒有變化,則之前已貼花的不再重新貼花。若無償劃轉能被認定為改制,就可以免稅,且相關變更實施主體的合同也不需貼花。所謂的企業改制是指依法改變企業原有的資本結構、組織形式、經營管理模式或體制等,使其在客觀上適應企業發展的新的需要的過程。在我國,一般是將原單一所有制的國有、集體企業改為多元投資主體的公司制企業和股份合作制企業或者是內外資企業互轉。基於以上分析,企業間無償劃轉資產,如果涉及到產權過戶登記的,則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產權轉移書據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有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均應當按規定繳納印花稅。」
另外,通過證券交易所無償劃轉上市公司股權的印花稅問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辦理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無償轉讓暫不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有關審批事項的通知》(國稅函[2004]941號),對經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決定或批准進行的國有(含國有控股)企業改組改制而發生的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無償轉讓行為,暫不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3、營業稅營業稅及附加
《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五第(一)項規定:「單位和個人將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無償贈送其他單位和個人,視同發生應稅行為。」因此,公司間無償劃轉廠房和房屋等不動產資產應按視同銷售繳納5%的營業稅,並按照規定比例繳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應繳納營業稅及附加。
4、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條規定:「條例第二條所稱的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並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為。不包括以繼承、贈與方式無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為。」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增值稅一些具體問題規定的通知》(財稅[1995]48號)指出,細則所稱的「贈與」是指如下情況:
(1)房產所有人、土地使用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贈與直系親屬或承擔直接贍養義務人的。
(2)房產所有人、土地使用權所有人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將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贈與教育、民政和其他社會福利、公益事業的。因此,公司間無償劃轉資產不屬於上述兩種情況,應繳納土地增值稅。
5、契稅
無償劃轉不徵收契稅已經有明確的政策依據。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企業改制重組若干契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75號)的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企業改制重組過程中,同一投資主體內部所屬企業之間土地、房屋權屬的無償劃轉,包括母公司與其全資子公司之間,同一公司所屬全資子公司之間,同一自然人與其設立的個人獨資企業、—人有限公司之間土地、房屋權屬的無償劃轉,不徵收契稅。對於2012年1月1日後,在國家稅務總局沒有明文規定之前,根據《契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包括房屋贈與,按照3%~5%的稅率徵收契稅。」
6、增值稅:必須繳納增值稅
劃轉固定資產、存貨和設備是一種視同銷售行為,要繳納增值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0號)第四條第(八)項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視同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如果將資產的劃轉視為資產重組,則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資產重組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13號),納稅人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並、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並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屬於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其中涉及的貨物轉讓,不徵收增值稅。
⑤ 印花稅減免稅優惠政策有哪些
印花稅的稅額雖然低,但是征稅范圍很廣泛,國家為了進一步減輕納稅人的負擔,出台了一系列關於印花稅的優惠政策,常見的包括哪些?
印花稅優惠政策
1.憑證的正式簽署本已按規定繳納了印花稅,其副本或者抄本對外不發生權利義務關系,僅備存查的免貼印花。以副本或者抄本視同正本使用的,應另貼印花。
2.財產所有人將自有的財產捐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書立的憑證書據不用繳納印花稅。
3.自2018年5月1日起,對資金賬簿按萬分之五稅率貼花的減半徵收印花稅
4.自2018年5月1日起,對按件貼花五元的其他賬簿免徵印花稅。
如果你是小規模納稅人,還可以享受到另外兩項印花稅優惠政策:
1.根據財稅()13號文件:
(1)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已依法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佔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條規定的優惠政策。
2.根據財稅(2017)77號文件:
自2018年1月1日到12月31日,金融機構和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