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股票和債券的區別
㈠ 公司債券與股票的區別與聯系點是什麼
法律分析:公司債券與股票的聯系:
1、股票與債券都是有價證券,是金融市場上兩大金融工具。
2、公司債券與股票都是在一級市場上發行,又同在二級市場上轉讓流通。
3、兩者都可以通過公開市場來買進。
股票與債券有如下區別:
1、股票只能是股份制企業發行,而債券國家,公共團體,都可以發行。
2、收益穩定性不同。債券在購買之前利率已經固定,是固定的利息。而股票收入會變動,盈利並不是固定的。
3、債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說連本帶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債一樣。股票本金一旦交給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遠歸公司支配。
4、經濟利益關系不同:債券所表示的只是對公司的一種債權,而股票所表示的則是對公司的所有權。
5、在公司交納所得稅時,公司債券的利息已作為費用從收益中減除,在所得稅前列支。而公司股票的股息屬於凈收益的分配,不屬於費用,在所得稅後列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三條 本法所稱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發行條件。
㈡ 股票與公司債券的區別
法律分析:1、法律性質不同:股票屬於所有權證書。而債券屬於一種債權憑證,債券持有人和債券發行人之間的法律關系屬於債權債務關系。2、法定權利和義務不同:股票持有人是公司的股東,是組成公司的成員。而公司債券的持有人是公司局外人,換而言之,持有人是公司的債權人,有權按照約定期限取得利息,收回本金,但無參與公司經營的法定權利,也無權分享公司剩餘財產。3、期限不同:股票投資屬於永久性投資,股東無法要求公司返還其本金,所以股票不存在到期日。而公司債券則有一定的清償期,到期後公司必須返還本金。4、收益的風險與方式不同:除了優先股外,股票是沒有固定利息的,所以投資者的收益與企業經營狀況密切相關,只有公司在盈利的情況下才能分得利息和紅利,風險比較大。而公司債券則有固定的利息率,無論公司是否盈利,都須向債券持有人支付約定的利息。5、征稅方面的不同:股票的利息在稅後利潤中支付,債券的利息在稅前利潤中支付。
法律依據:《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 第四條 股票的發行與交易,應當維護社會主義公有制的主體地位,保障國有資產不受侵害。
㈢ 股票和公司債券的聯系和區別是什麼
法律分析:股票和公司債券的聯系:1、兩者都是投資手段,體現著資本信用。2、流通性。區別:1、發行主體不同。2、收益穩定性不同。3、保本能力不同。4、經濟利益關系不同。5、風險性不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六條 公司債券,可以為記名債券,也可以為無記名債券。
第一百二十五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㈣ 股票與債券的區別是什麼
法律分析:股票和債券的主要區別在於:發行主體不同、收益穩定性不同、保本能力不同、經濟利益關系不同、風險性不同。發行主體不同作為籌資手段,無論是國家、地方公共團體還是企業,都可以發行債券,而股票則只能是股份制企業才可以發行。
法律依據:按照《公司法》的規定,發行公司債券,其募集辦法中應當載明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據此,可以計算和確定該公司債券的期限長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八條 股票採用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應當載明下列主要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種類、票面金額及代表的股份數;
(四)股票的編號。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
發起人的股票,應當標明發起人股票字樣。
㈤ 股票與公司債券有什麼區別嗎
股票與公司債券的區別是,主體不同、風險不同和收益來源不同。股票是由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是一種該風險的投資活動,而債權可以由公司、政府、金融機構發行,風險相對較小,其收益來源於利息收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條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第一百四十條
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第一百五十三條
本法所稱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發行條件。
第一百五十五條
公司以實物券方式發行公司債券的,必須在債券上載明公司名稱、債券票面金額、利率、償還期限等事項,並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
第一百五十六條
公司債券,可以為記名債券,也可以為無記名債券。
㈥ 公司債券與股票有什麼區別
法律分析:公司債券與股票的區別有:
1、兩者的權利不同。債券是債權憑證,債券持有者與債券發行人之間是債權債務關系,債券持有者只可按期獲取利息及到期收回本金,無權參與公司的經營決策。股票則不同,股票是所有權憑證,股票所有者是發行股票公司的股東,股東一般擁有投票權,可以通過選舉董事行使對公司的經營決策權和監督權。
2、兩者的目的不同。發行債券是公司追加資金的需要,它屬於公司的負債,不是資本金。發行股票則是股份公司為創辦企業和增加資本的需要,籌集的資金列入公司資本。
3、兩者的期限不同。債券一般有規定的償還期,是一種有期投資。股票通常是不能償還的,一旦投資入股,股東便不能從股份公司抽回本金,因此,股票是一種無期投資,或稱永久投資。
4、兩者的收益不同。債券有規定的利率,可獲得固定的利息。而股票的股息紅利不固定,一般視公司的經營情況而定。
5、兩者的風險不同。股票風險較大,債券風險相對較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三條 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