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發行普通股股票籌資
Ⅰ 股票籌資需要具備哪些的條件
股票是股份公司為籌措自有資本而發行的有價證券,是持股人擁有公司股份的憑證。它代表持股人在公司中擁有的所有權。股票持有人即為公司的股東。公司股東作為出資人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公司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並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1.設立發行股票的特殊條件
設立發行股票是指在股份公司設立或經改組、變更而成立股份公司時,為募集資本而進行的股票發行,亦即股份公司首次發行股票。設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發行股票,需具備的特殊條件
(1)發起人認繳和社會公開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2)發起人設立需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
(3)募集設立的、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35%,其餘股份應向社會公開募集。
(4)發起人應有5人以上,其中須有過半數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5)發起人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20%。
增資發行新股的特殊條件:
增資發行新股是指股份公司成立後,因增加資本而進行的股票發行,這是股份公司在首次發行(即設立發行)股票以後的各次發行股票。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資本發行新股票,按照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前一次發行的股份已募足,並間隔一年以上。
(2)公司近3年內連續盈利,並可向股東支付股利,但以當年利潤分派新股不受此限。
(3)公司在最近3年內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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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預期利潤率可達同期銀行存款利率。
2.普通股籌資的優缺點
普通股籌資有下列優點:
(1)普通股籌資沒有固定的股利負擔。公司有盈利,並認為適於分配股利,就可以分給股東;股東盈利較少,或雖有盈利但資金短缺或有更有利的投資機會,也可以少支付或不支付股利。而債券或借款的利息,無論企業是否盈利及盈利多少,都必須予以支付。
(2)普通股股本沒有固定的到期日,無需償還,它是公司的永久性資本,除非公司清算時才予以償還。這對於保證公司對資金的最低需要,促進公司長期持續穩定經營具有重要意義。
(3)利用普通股籌資的風險小。由於普通股股本沒有固定的到期日,一般也不用支付固定的股利,不存在還本付息的風險。
(4)發行普通股籌集自有資本能增強公司的信譽。普通股股本以及由此產生的資本公積金和盈餘公積金等,是公司籌措債務的基礎。有了較多的自有資本,有利於提高公司的信用價值,同時也為利用更多的債務籌資提供強有力的支持。
普通股籌資也有其缺點,現列述如下:
(1)資本成本較高。一般而言,普通股籌資的成本要高於借入現金。這主要是由於投資於普通股風險較高,相應要求較高的報酬,並且股利應從所得稅後利潤中支付。而債務籌資其債權人風險較低,支付利息允許在稅前扣除。此外,普通股的發行成本也較高,一般來說,發行證券費用最高的是普通股.其次是優先股,再次是公司債券,最後是長期借款。
(2)利用普通股籌資,出售新股票,增加新股東,可能會分散公司的控制權;另一方面,新股東對公司已積累的盈餘具有分享權,這就會降低普通股的每股凈收益,從而可能引起普通股市價的下跌。
(3)如果今後發行新的普通股票,可能導致股票價格的下跌。
Ⅱ 企業發行普通股股票2000萬元,籌資費用率6%,第一年年末股利率為12%,預計股利每年增長率3%,
2000*12%/2000*(1-6%)+3%
分子不用再乘以(1+3%)了,12%就是第一年年末的股利率。
Ⅲ 普通股籌資、優先股籌資、債券籌資在籌集資金方面有什麼不同
普通股籌資
優點
發行普通股籌資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發行普通股籌資沒有固定股利負擔;發行普通股籌資是公司籌集資本最基本形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中抵消通貨膨脹。
缺點
資金成本較高;分散管理權
優先股的特徵
與普通股相比優先股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徵:
1.優先分配固定的股利。優先股股東通常優先於普通股東分配股利,且其股利一般是因定的,通常用一個定額或相當於股票面額的一定比率表示,較少受公司經營狀況和盈利水平的影響。所以優先股類似於固定利息的債券。
2.優先分配公司剩餘利潤和剩餘財產。在公司未發放優先股股利之前,不得發放普通股股利;當公司因經營不善而解散或破產清算時,在償還全部債務和付清清理費用之後,如有剩餘資產,優先股股東有權按股票面額先於普通股股東得到清償。總之,優先股股東具有剩餘利潤的優先分配權和剩餘財產的優先清償權。
3.優先股股東一般無表決權。在公司股東大會上,優先股股東一般沒有表決權,通常也無權過問公司的經營管理。
4.優先股可由公司贖回。發行優先股的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發行時的約定及根據公司的需要,可以採用一定的方式將所發行的優先股收回,調整公司的資本結構。
相對股票籌資而言,債券籌資的優點有:資金成本較低;保證控制權;具有財務杠桿作用。缺點:籌資風險高;限制條件多;籌資額有限。
Ⅳ 企業通過發行股票籌資屬於什麼籌資
企業發行股票主要是為了籌資,企業籌資的話能夠壯大他的公司,做大企業。提高企業總資版產權。但是發行股票的話並不是任何公司都可以的,他必須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一是其股票經過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經向社會公開發行;
二是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五千萬元;
三是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公司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以連續計算;
四是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一千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一千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五以上;
五是公司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六是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符合以上條件才能發行股票!
Ⅳ 普通股籌資的優缺點
二、普通股融資的優缺點
(一)普通股融資的優點
與其他籌資方式相比,普通股籌措資本具有如下優點:
1、發行普通股籌措資本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這對保證公司對資本的最低需要、維持公司長期穩定發展極為有益。
2、發行普通股籌資沒有固定的股利負擔,股利的支付與否和支付多少,視公司有無盈利和經營需要而定,經營波動給公司帶來的財務負擔相對較小。由於普通股籌資沒有固定的到期還本付息的壓力,所以籌資風險較小。
3 、發行普通股籌集 的資本是公司最基本的資金來源,它反映了公司的實力,可作為其他方式籌資的基礎,尤其可為債權人提供保障,增強公司的舉債能力。
4、由於普通股的預期收益較高並可一定程度地抵消通貨膨脹的影響(通常在通貨膨脹期間,不動產升值時普通股也隨之升值),因此普通股籌資容易吸收資金。
(二)普通股融資的缺點
但是,運用普通股籌措資本也有一些缺點:
1、普通股的資本成本較高。首先,從投資者的角度講,投資於普通股風險較高,相應地要求有較高的投資報酬率。其次,對於籌資公司來講,普通股股利從稅後利潤中支付,不像債券利息那樣作為費用從稅前支付,因而不具抵稅作用。此外,普通股的發行費用一般也高於其他證券。
2、以普通股籌資會增加新股東,這可能會分散公司的控制權。此外,新股東分享公司未發行新股前積累的盈餘,會降低普通股的每股凈收益,從而可能引發股價的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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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票發行
股份有限公司在設立時要發行股票。此外,公司設立之後,為了擴大經營、改善資本結構,也會增資發行新股。股份的發行,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必須同股同權、同股同利。同次發行的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個人所認購的股份,每股應支付相同的價款。同時,發行股票還應執行的管理規定,主要包括股票發行條件、發行程序和方式、銷售方式等。
(一)股票發行的規定與條件
按照我國《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應符合以下規定與條件:
1、每股金額相等。同次發行的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
2、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3、股票應當載明公司名稱、公司登記日期、股票種類、票面金額及代表的股份數、股票編號等主要事項。
4、向發起人、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對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
5、公司發行記名股票的,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各股東所持股份、各股東所持股票編號、各股東取得其股份的日期;發行無記名股票的,公司應當記載其股票數量、編號及發行日期。
6、公司發行新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前一次發行的股份已募足,並間隔一年以上;公司在最近三年內連續盈利,並可向股東支付股利;公司在三年內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公司預期利潤率可達同期銀行存款利率。
7、公司發行新股,應由股東大會做出有關下列事項的決議:新股種類及數額;新股發行價格;新股發行的起止日期;向原有股東發行新股的種類及數額。
(二)股票發行的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在設立時發行股票與增資發行新股,程序上有所不同。
1、設立時發行股票的程序
(1)提出募集股份申請。
(2)公告招股說明書,製作認股書,簽訂承銷協議和代收股款協議。
(3)招認股份,繳納股款。
(4)召開創立大會,選舉董事會、監事會。
(5)辦理設立登記,交割股票。
2、增資發行新股的程序
(1)股東大會做出發行新股的決議。
(2)由董事會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申請並經批准。
(3)公告新股招股說明書和財務會計報表及附屬明細表,與證券經營機構簽訂承銷合同,定向募集時向新股認購人發出認購公告或通知。
(4)招認股份,繳納股款。
(5)改組董事會、監事會,辦理變更登記並向社會公告。
(三)股票發行方式、銷售方式和發行價格
公司發行股票籌資,應當選擇適宜的股票發行方式和銷售方式,並恰當地制定發行價格,以便及時募足資本。
1、股票發行方式
股票發行方式,指的是公司通過何種途徑發行股票。總的來講,股票的發行方式可分為如下兩類:
(1)公開間接發行:指通過中介機構,公開向社會公眾發行股票。我國股份有限公司採用募集設立方式向社會公開發行新股時,須由證券經營機構承銷的做法,就屬於股票的公開間接發行。這種發行方式的發行范圍廣、發行對象多,易於足額募集資本;股票的變現性強,流通性好;股票的公開發行還有助於提高發行公司的知名度和擴大其影響力。但這種發行方式也有不足,主要是手續繁雜,發行成本高。
(2)不公開直接發行:指不公開對外發行股票,只向少數特定的對象直接發行,因而不需經中介機構承銷。我國股份有限公司採用發起設立方式和以不向社會公開募集的方式發行新股的做法,即屬於股票的不公開直接發行。這種發行方式彈性較大,發行成本低;但發行范圍小,股票變現性差。
2、股票的銷售方式
股票的銷售方式,指的是股份有限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時所採取的股票銷售方法。股票銷售方式有兩類:自銷和委託承銷。
(1)自銷方式:股票發行的自銷方式,指發行公司自己直接將股票銷售給認購者。這種銷售方式可由發行公司直接控制發行過程,實現發行意圖,並可以節省發行費用;但往往籌資時間長,發行公司要承擔全部發行風險,並需要發行公司有較高的知名度、信譽和實力。
(2)承銷方式:股票發行的承銷方式,指發行公司將股票銷售業務委託給證券經營機構代理。這種銷售方式是發行股票所普遍採用的。我國《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必須與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簽訂承銷協議,由證券經營機構承銷。股票承銷又分為包銷和代銷兩種具體辦法。所謂包銷,是根據承銷協議商定的價格,證券經營機構一次性全部購進發行公司公開募集的全部股份,然後以較高的價格出售給社會上的認購者。對發行公司來說,包銷的辦法可及時籌足資本,免於承擔發行風險(股款未募足的風險由承銷商承擔);但股票以較低的價格售給承銷商會損失部分溢價。所謂代銷,是證券經營機構僅替發行公司代售股票,並由此獲取一定的傭金,但不承擔股款未募足的風險。
3、股票發行價格
股票的發行價格是股票發行時所使用的價格,也就是投資者認購股票時所支付的價格。股票發行價格通常由發行公司根據股票面額、股市行情和其他有關因素決定。以募集設立方式設立公司首次發行的股票價格,由發起人決定;公司增資發行新股的股票價格,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
股票的發行價格可以和股票的面額一致,但多數情況下不一致。股票的發行價格一般有以下三種:
(1)等價。等價就是以股票的票面額為發行價格,也稱為平價發行。這種發行價格,一般在股票的初次發行或在股東內部分攤增資的情況下採用。等價發行股票容易推銷,但無從取得股票溢價收入。
(2)時價。時價就是以本公司股票在流通市場上買賣的實際價格為基準確定的股票發行價格。其原因是股票在第二次發行時己經增值,收益率己經變化。選用時價發行股票,考慮了股票的現行市場價值,對投資者也有較大的吸引力。
(3)中間價。中間價就是以時價和等價的中間值確定的股票發行價格。
按時價或中間價發行股票,股票發行價格會高於或低於其面額。前者稱溢價發行,後者稱折價發行。如屬溢價發行,發行公司所獲的溢價款列入資本公積。
我國《公司法》規定,股票發行價格可以等於票面金額(等價),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溢價),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折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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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票上市
(一)股票上市的目的
股票上市,指的是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的股票經批准在證券交易所進行掛牌交易。經批准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則稱為上市股票。按照國際通行做法,非公開募集發行的股票或未向證券交易所申請上市的非上市證券,應在證券交易所外的店頭市場(Over The Counter market,簡稱OTCmarket)上流通轉讓;只有公開募集發行並經批准上市的股票才能進人證券交易所流通轉讓。我國《公司法》規定,股東轉讓其股份,亦即股票進人流通,必須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里進行。
股份公司申請股票上市,一般出於這樣的一些目的:
1、資本大眾化,分散風險。股票上市後,會有更多的投資者認購公司股份,公司則可將部分股份轉售給這些投資者,再將得到的資金用於其他方面,這就分散了公司的風險。
2、提高股票的變現力。股票上市後便於投資者購買,自然提高了股票的流動性和變現力。
3、便於籌措新資金。股票上市必須經過有關機構的審查批准並接受相應的管理,執行各種信息披露和股票上市的規定,這就大大增強了社會公眾對公司的信賴,使之樂於購買公司的股票。同時,由於一般人認為上市公司實力雄厚,也便於公司採用其他方式(如負債)籌措資金。
4、提高公司知名度,吸引更多顧客。股票上市公司為社會所知,並被認為經營優良,會帶來良好聲譽,吸引更多的顧客,從而擴大銷售量。
5、便於確定公司價值。股票上市後,公司股價有市價可循,便於確定公司的價值,有利於促進公司財富最大化。
但股票上市也有對公司不利的一面。這主要指:公司將負擔較高的信息披露成本;各種信息公開的要求可能會暴露公司商業秘密;股價有時會歪曲公司的實際狀況,醜化公司聲譽;可能會分散公司的控制權,造成管理上的困難。
(二)股票上市的條件
公司公開發行的股票進入證券交易所掛牌買賣(即股票上市),須受嚴格的條件限制。我國《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不允許公司在設立時直接申請股票上市。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3、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屬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在《公司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股份有限公司,可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具備上述條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經申請,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其股票方可上市。股票上市公司必須公告其上市報告,並將其申請文件存放在指定的地點供公眾查閱。股票上市公司還必須定期公布其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每一會計年度內半年公布一次財務會計報告。
(三)股票上市的暫停與終止
股票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
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限期內未能消除的,終止其股票上市)。
2、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報告作虛假記載(後果嚴重的,終止其股票上市)。
3、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後果嚴重的,終止其股票上市)。
4、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限期內未能消除的,終止其股票上市)。
另外,公司決定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責令關閉或者宣告破產的,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Ⅵ 企業為什麼通過股票發行進行籌資
企業發行股票主要是為了籌資,企業籌資的話能夠壯大他的公司,做大企版業。提高企業總資產權。但是發行股票的話並不是任何公司都可以的,他必須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一是其股票經過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經向社會公開發行;
二是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五千萬元;
三是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公司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以連續計算;
四是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一千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一千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五以上;
五是公司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六是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符合以上條件才能發行股票!
Ⅶ 發行普通股籌資的特點包括( )。
發行股票籌資的優點
發行普通股票是公司籌集資金的一種基本方式,其優點主要有:
(1)能提高公司的信譽。發行股票籌集的是主權資金。普通股本和留存收益構成公司借入一切債務的基礎。有了較多的主權資金,就可為債權人提供較大的損失保障。因而,發行股票籌資既可以提高公司的信用程度,又可為使用更多的債務資金提供有力的支持。
(2)沒有固定的到期日,不用償還。發行股票籌集的資金是永久性資金,在公司持續經營期間可長期使用,能充分保證公司生產經營的資金需求。
(3)沒有固定的利息負擔。公司有盈餘,並且認為適合分配股利,就可以分給股東;公司盈餘少,或雖有盈餘但資金短缺或者有有利的投資機會,就可以少支付或不支付股利。
(4)籌資風險小。由於普通股票沒有固定的到期日,不用支付固定的利息,不存在不能還本付息的風險。
股票籌資的缺點
發行股票籌資的缺點主要是:
(1)資本成本較高。一般來說,股票籌資的成本要大於債務資金,股票投資者要求有較高的報酬。而且股利要從稅後利潤中支付,而債務資金的利息可在稅前扣除。另外,普通股的發行費用也較高。
(2)容易分散控制權。當企業發行新股時,出售新股票,引進新股東,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的分散。
另外,新股東分享公司未發行新股前積累的盈餘,會降低普通股的凈收益,從而可能引起股價的下跌。
相對股票籌資而言,債券籌資的優點有:資金成本較低;保證控制權;具有財務杠桿作用。缺點:籌資風險高;限制條件多;籌資額有限。
Ⅷ 企業發行某普通股股票,第一年股利率15%,籌資率4%,普通股成本率21.6254%,則股利固定增長率為多少
股利固定增長率公式為:
股利固定增長率=普通股成本率-【第一年的股利率*普通股籌資總額/普通股籌資總額-(1-籌資費率)】
第一年股利率15%,籌資率4%,普通股成本率21.6254%,那麼:
股利固定增長率=21.6254%-【15%*普通股籌資總額/普通股籌資總額-(1-4%)】=6%
Ⅸ .簡述企業籌集資金的基本原則及普通股籌資的優缺點
1.股票融資的優點
(1)發行普通股籌措的資本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
(2)發行普通股籌集的資本是公司最基本的資金來源,可作為其他方式籌資的基礎,尤其可為債權人提供保障,增強公司的舉債能力。
(3)發行普通股籌資沒有固定的股利負擔。
(4)由於普通股的預期收益較高,並可一定程度地抵消通貨膨脹的影響,因此,普通股籌資容易吸收資金。
2.運用普通股籌措資本的缺點
(1)普通股的資本成本較高。從投資者的角度講,投資於普通股風險較高,相應地要求有較高的投資報酬率。
(2)對籌資來講,普通股股利從稅後利潤中支付,不具有抵稅作用。
(3)普通股的發行費用也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