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停牌了企業還正常生產嗎
❶ 股票停牌是怎麼回事
一般來說,停牌原因一般在停牌公告中會有說明,具體可關註上市公司的公告。股票停牌大概有如下幾種情況:①由於重大事項引發的停牌,時間長短一不,一般最長不超過20個交易日。② 由於澄清媒體報道引發的停牌,時間不會很長,短的第二天停一個小時,長的也就幾個交易日。③由於公司重組、合並引發的停牌,這類停牌時間較長,如廣發證券借殼延邊公路,停了三年左右的時間。④由於召開股東大會的停牌,最為常見,一般是一個交易日。具體股票停牌原因及何時復牌請關註上市公司的公告。
❷ 企業股票停牌太久會怎樣
現在證監會已經明確規定停牌時間及停牌時間內的信息披露。一般情況下不會停牌太久,在相關事項公布以後就會復牌。但極少數股票除外,比如一些涉及面很廣的資產重組等等,有可能會比較停牌比較長時間,但需要定期出公告並說明停牌期間事項進展情況。停牌太久比較考驗投資者的耐心,既不是利好也不是利空,要等事項確定了發布公告後,復牌才知道是利好還是利空。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停牌期間,資金是凍結的,這對於需要用到資金的投資者是很難受的,特別是一些融資融券的資金,更是如此。
❸ 股票停牌是什麼意思如果一個企業停牌而且過了停牌期限還可以重新發行股票么
停牌指的是股票由於某種消息或進行某種活動引起股價的連續上漲或下跌,由證券交易所暫停其在股票市場上進行交易。待情況澄清或企業恢復正常後,再復牌在交易所掛牌交易
退市指的是股票推出交易市場。今後就不能再交易了
退市的股票只能在三板交易,需要去證券公司重新簽訂相關協議
停牌不是退市,更不可能在期間發行新的股票。退市的公司也不能隨意發行新的股票,只有達到要求才能
❹ 股票停牌或該企業破產,股票是不是就變廢紙了,這方面法律上有沒有什麼規定的
股票停牌和企業破產是兩個概念:
①股票停牌一般是因為重大事項公布,為了避免短期嚴重影響股價證監會規定需要停牌、公布停牌原因,之後擇日復牌。 停牌可能是一種不利消息,也可能是利好消息比如並購、重組等等。
②企業破產,企業破產應該要連續三年虧損,股票名稱前會標示「ST」字樣,比如ST 廣夏, ST股也就是業績連續虧損的股要是依然沒有扭轉業績,就有退市、破產風險。
企業一旦破產,企業的資產將全名清算,清算的順序是企業職工欠薪優先償還、企業債務人債務優先償還,最後才是股票市值。如果清算完之後已經沒錢還了,可以說持股者是一毛錢得不到,但是破產的上市公司是極少的,買到的話只能說運氣不好了。
那麼破產後的法律程序保護了誰?
新的企業破產法草案規定,與企業破產相關的三種程序即和解、重整和破產清算均適用於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破產清算後將申請注銷登記,公司經營將終止,公司股票將中止上市並作廢,從而失去在股票代辦轉讓系統轉讓的資格。
也就是說,對資不抵債的上市公司而言,只要到期債務無力償付,理論上都存在立即破產的可能性。只有待破產程序結束後,如果大股東或高管人員有侵害中小股東權益的行為,後者才可以向前者提出賠償要求,即公司的先行破產是後續賠償的必要條件。這種「保護」程序究竟保護了誰不一清二楚了么?
其一,公司的一切資產屬於股東,「零股董事」們用非法手段掏空了公司,其違法責任卻由股東先行承擔,這種「法理」甚至有點像歹徒搶劫公民,公民應先讓其得逞,然後再向其追討那樣荒謬。
其二,公司都破產不存在了,賬已清掉債已賴掉,之後再重翻「老賬」,這賬如何算得清楚,這不是給「倒賬者」提供「程序便利」又是什麼?
其三,先破產後賠償是個漫長的過程,一旦違法人員覺得自己可能被賠得精光時,他在這么長的時間里完全可以通過合法或非法的途徑將私產從容地隱匿轉移。可見,對中小股東真正的保護應該是也只能是走「先賠償後破產」或「邊賠償邊破產」的程序!
❺ 為什麼一隻股被停牌後,公司不倒閉而相應的股民會血本無歸
股票停牌的原因很多,入開股東大會,異常交易,公布重大消息要合並重組等。停牌時間長短視情況而定,公司不會倒閉。你說的股民會血本無歸那是復牌後公布了重大利空消息導致股民拋售自己手裡的股票,甚至低於成本價也賣。
市場價低於買的成本價20%叫淺套,低於成本價30%就是被套,低於成本價40%就是深套了。
❻ 關於股票停牌
中華企業停牌是因為重組,不會下市。正常情況下,證監會會對連續三年虧損的股票進行暫停交易的處理,如果繼續虧損就會下市。所以停牌一定會復牌,不會就這么沒了。
❼ 企業停產,股票會怎樣
一般情況下上市公司是不會無緣無故停產的。
1、如果是因為重組或者是並購發生的短暫停產,在停產之前股票就是進行停產。
2、如果是因為違法行為被相關部門查處,導致停產,也會停牌,如果情節嚴重,會有退市情況發生。
3、如果是經營不善,首先回退到三板市場,如果最終倒閉,公司會進入破產清算,根據償還順序股東是最後接受償還的,一般情況下是股東是的不到清償的,就是說血本無歸。
❽ 股票停牌了,意味著什麼
股票停牌是上市公司的股票由於某種原因,在交易所暫停交易的一種股票狀態。在這種狀態下的股票,投資者無法買入或賣出。 股票停牌,一般有以下幾個方面原因: 1.發布重大事項 如業績披露、召開股東大會、發布分配方案、資產重組、發生重大兼並收購等事件時 2.被證券監管機構詢問 上市公司就有關公司重大影響的問題進行澄清和公告時 3.公司自身原因 如涉嫌違規交易、編造虛假業績報告等情況時 4.股價波動異常 深交所規定: (一)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的; (二)ST 和*ST 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2%的; (三)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均換手率與前五個交易日的日均換手率的比值達到30倍,且該證券連續三個交易日內的累計換手率達到20%的; (四)證監會或本所認為屬於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異常波動指標自復牌之日起重新計算。 上交所規定: (一)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超過10%(含)、單次上漲或下跌超過20%(含)的; (二)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國債、地方政府債和政策性金融債盤中交易價格較前收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超過10%(含)、單次上漲或下跌超過20%(含)的; (三)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其他債券盤中交易價格較前收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超過20%(含)、單次上漲或下跌超過30%(含)的; (四)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換手率(成交量除以當日實際上市流通量)超過80%(含)的; (五)有價格漲跌幅限制的風險警示股票盤中換手率超過30%(含)的; (六)涉嫌存在違法違規交易行為,且可能對交易價格產生嚴重影響或者嚴重誤導其他投資者的; (七)中國證監會或者本所認為可以實施盤中臨時停牌的其他情形。 前款第(四)項不適用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首日的交易。 股票停牌的時間,短至幾小時長至幾年。它是交易所維護市場正常運轉和維護廣大投資者利益的,為創造市場信息公開公正,對上市公司進行監管的一種手段。 停牌後,上市公司按要求充分、准確、完整地披露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也可能復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