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股票中小企業終止掛牌
Ⅰ 終止股票掛牌什麼意思
終止掛牌就是退出新三板了,原因可能是企業運營出現問題或者違規,被摘牌或者是想要到其他板上市所以要在新三板摘牌。
Ⅱ 新三板為什麼終止掛牌
終止在新三板掛牌有兩種情況:
1、新三板企業轉板,就是ipo上市;
2、由於自身業績原因可能被摘牌,所以自動終止掛牌
Ⅲ 主板、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出台後原退市公司如何處理
上市公司股票終止上市後,可以轉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或其他符合條件的場外交易市場掛牌轉讓。持有退市公司股票的投資者仍然有轉讓的渠道。
股票已終止上市的公司通過改善經營、資產重組等方式,其終止上市情形已消除,且重新達到本所規定的上市條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請重新上市。重新上市的申請由本所上市委員會審核,參照股票首次公開發行並上市的條件
Ⅳ 公司要求終止在中小企業轉讓系統掛牌是好事還是壞事
中小系統掛牌沒有大的作用,很難融到資。每年還要一筆財務費用,還要搞年報,太麻煩。
Ⅳ 股票進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是什麼意思
根據公司法解釋: 上市,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證券交易所公開發行股票後並公開上市交易的。那麼上市公司就是指符合上述條件的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3、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滿足上述條件可向國務院證券管理審核部門及交易所申請上市。
Ⅵ 如果股票終止上市怎麼辦
中國證監會《關於做好股份有限公司終止上市後續工作的指導意見》
在保護投資者特別是社會公眾投資者合法權益上採取了四個方面措施,包括:一、明確上市公司股票終止上市後,仍然是合法存續、公眾投資者持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做好依法終止上市的經濟和社會穩定工作,保證公司股東依法享有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保證公眾投資者合法享有的知情權。二、明確股份有限公司終止上市後,其所發行的全部股份繼續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登記託管,公司所發行的股份仍可以依法轉讓。公司終止上市前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份,由代辦機構代為辦理轉讓手續;非掛牌交易股份的轉讓仍以協議轉讓方式進行。三、建立對退市公司高管人員失職的責任追究機制,證監會對未依法忠實履行職務,未依照《指導意見》履行保護股東合法權益義務的退市公司董事及其高級管理人員實行市場禁入制度,嚴格審查有誠信污點記錄的退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市場准入條件。四、明確了退市公司重組中應當遵循保護全體股東、債權人和其他利益相關者合法權益的原則,規定了退市公司申請再次上市的條件和程序。
三板市場又稱「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它承擔的職能僅限於處理歷史遺留的法人股市場以及主板市場退市企業的股份流通問題。
上市公司出現以下兩種情況將被戴上ST:(1)最近兩個會計年度凈利潤為負值;(2)每股凈資產低於面值。ST類個股的漲跌停板規定為5%。在ST前加上星號(*)標記是退市風險警示,*ST股票在第二年如果繼續虧損,將會被暫停上市。
1.如果暫停上市的公司沒有提出恢復上市申請或其恢復上市申請沒有被交易所核准,則該公司將被終止上市。交易所對暫停上市的公司作出終止上市的決
定後,根據有關規定,退市公司原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將由一傢具備代辦股份轉讓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主辦券商)代辦轉讓,並在45個工作日之內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交易。
2.根據規定,退市公司股東必須先開立股份轉讓賬戶(個人股東開戶費30元,機構股東開戶費100元),並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個人股東確權手續費10元,機構股東確權手續費30元)。個人股東開立股份轉讓賬戶時應攜帶身份證。
3.退市公司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之前,股東應盡快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否則有可能無法趕上在該公司第一個交易日進行交易。退市公司掛牌之後,股東可以繼續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但其股份需要經過兩個交易日之後方可轉讓(即三板交易)。
Ⅶ 新三板什麼情形下會終止掛牌
根據《業務規則》,掛牌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終止其股票掛牌:
(1)中國證監會核准其公開發行股票並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證券交易所同意其股票上市;
(2)終止掛牌申請獲得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同意;
(3)未在規定期限內披露年報或者半年度報告的,自期滿之日起兩個月內仍未披露年度報告或半年度報告;
(4)主辦券商與掛牌公司解除持續督導協議,掛牌公司未能在股票暫停轉讓之日起三個月內與其它主辦券商簽署持續督導協議的;
(5)掛牌公司經清算組或管理人清算並注銷公司登記的;
(6)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規定的其他情形。
出現上列情形之一的,其持續督導主辦券商應當向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報告,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在核定之後終止該公司的股票掛牌。
Ⅷ 簡述股票暫停和終止上市的條件
你好,股票暫停交易,又稱暫停上市,是證券交易所依法對股票作出的暫時停止上市交易的措施,是防範市場風險的具體措施之一。《證券法》第55條規定,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2.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可能誤導投資者;
3.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4.公司最近3年連續虧損;
5.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股票停止交易原因:
股票停止交易有兩個原因:停牌或者退市。
1、停牌是指股票由於某種消息或進行某種活動引起股價的連續上漲或下跌,由證券交易所暫停其在股票市場上進行交易。待情況澄清或企業恢復正常後,再復牌在交易所掛牌交易。
2、退市是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並有復雜的退市的程序。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Ⅸ 終止股票掛牌什麼意思
終止掛牌就是退出新三板了,原因可能是企業運營出現問題或者違規,被摘牌或者是想要到其他板上市所以要在新三板摘牌。
根據《業務規則》,掛牌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終止其股票掛牌:
(1)中國證監會核准其公開發行股票並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證券交易所同意其股票上市;
(2)終止掛牌申請獲得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同意;
(3)未在規定期限內披露年報或者半年度報告的,自期滿之日起兩個月內仍未披露年度報告或半年度報告;
(4)主辦券商與掛牌公司解除持續督導協議,掛牌公司未能在股票暫停轉讓之日起三個月內與其它主辦券商簽署持續督導協議的;
(5)掛牌公司經清算組或管理人清算並注銷公司登記的;
(6)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規定的其他情形。
出現上列情形之一的,其持續督導主辦券商應當向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報告,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在核定之後終止該公司的股票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