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朋友開股票賬戶有風險嗎
『壹』 用自己的身份證幫別人開股票帳戶有風險嗎
你好,我是證券公司的~首先,用別人的身份證開立股票賬戶是不可能的,只有本人持自己的回身份證才答能辦理開戶手續~~營業部需要錄像的!這都是以後產生糾紛的證據!!如果是別人代理你開辦股票賬戶,那也得你本人到場才行。若真能開成,危險還是有的,如果別人用你的帳戶進行惡意的買賣,或者內幕交易,被證監會查出來,首先會先抓你!通過你在抓那個實際操縱的人
『貳』 帶別人去開證券賬戶會不會有風險
1、如果朋友是來證券公司的源客戶經理之類的人,一般來說是沒什麼風險的,開戶以後,如果不炒股的話,是不影響的;如果炒股的話,那麼就是朋友的客戶,以後交易的所產生的傭金有部分是給他的。另外開戶以後,朋友名下就多了一個客戶,對他完成公司的任務是有幫助的。 但是,建議不要隨便借身份證給他人,如果朋友在證券炒股上涉嫌操縱股價等違規違法行為,那麼追究責任將會受到牽連。
2、證券賬戶是指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為投資者設立的,用於准確記載投資者所持的證券種類、名稱、數量及相應權益和變動情況的賬冊,是認定股東身份的重要憑證,具有證明股東身份的法律效力,同時也是投資者進行證券交易的先決條件。
『叄』 請問幫別人開證券賬戶安全嗎
通常證券公司開戶會設置兩個密碼,資金密碼和交易密碼。交易密碼可以在網上或通過委託電話直接修改,資金密碼有的證券公司必須到櫃台才可以修改。
然後你需要辦理三方存管簽約業務,也就是所謂的銀證轉帳,即將銀行卡和證券資金帳戶相關聯的業務(必須是同一人的才可關聯)。多數銀行需要到銀行櫃台辦理,也有些銀行三方業務可在券商直接完成,但是需要銀行卡的密碼。
三方存管簽約完成,你才算辦完證券開戶的完整業務。而你的資金劃轉只能在你證券資金帳戶和指定的銀行卡之間進行,所以如果三方是本人辦理的,銀行卡在你的手中,資金是不會出任何問題的。
你的風險在於證券公司業務種類繁多,你是否開通了你所不熟悉和不了解的高風險類的業務,通常證券公司都會為這類業務額外簽署風險揭示書,以防客戶在不了解的情況下操作了類似的高風險品種,如權證,市價委託,及現在的創業板等等。
還有就是身份證復印件的風險,沒聽說很多拿別人的身份證件開信用卡,然後透支消費的案例嗎?自己的證件還是自己拿著安全。
『肆』 把股票賬戶給別人操作有什麼風險
前面幾位不是一副官腔就是恐嚇嚇唬你,在我看來他們的回答完全沒有參考價值,復版讀機式的官方強調權。和下面我來實際的給你解釋一下你得疑慮:
你的股票賬戶給別人操作相對來說是沒有風險的,因為你的股票賬戶是和你的銀行卡綁定的,他轉錢也轉不出別人的銀行卡裡面。 記住你只給股票賬戶和交易密碼就夠了。
絕對亂說那就是有風險,好比一個人吃飯也有可能會梗死一樣、吃魚有可能會被卡死,走路有可能摔死一樣。
你的意思我估計是你的賬戶准備給專業一點的人士操作,然後輸贏提成,這樣子資金是安全的。而且專業操作也比完全不懂的你收益要好。本人炒股10年,多多少少也懂一點,所以我的回答是比較貼近實際的,也是現實中存在的,不是和其他人那樣一味的嚇唬你的。而且在實際中有大量不懂股票或者曾經炒股虧損嚴重的股民把自己的股票賬戶給可靠的專業操作手操作,當然你得給一定的比例的利潤給他,這個比例一般是虧錢不提成, 贏錢按總利潤的10-20%提成.
『伍』 朋友要用我的身份證去開 證券賬戶,請問有沒有什麼風險
有的。
依據《關於規范居民身份證使用管理的公告》第二條規定:公民應當依法使用居民身份證,不得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
國家機關或者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當認真履行居民身份證核查義務,嚴格落實人、證一致性核查責任。不依法履行核查義務致使公民合法權益或公共利益遭受損害的,依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公民應當自覺配合居民身份證核查,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5)幫朋友開股票賬戶有風險嗎擴展閱讀:
居民身份證使用的相關要求規定:
1、國家機關或者有關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公民個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信息嚴格保密。
2、對單位內部建立的公民個人信息存儲系統,要嚴格設定查詢許可權,嚴格控制知悉范圍;要強化技術防護措施,嚴防信息泄露或者被竊取。
3、被徵集服現役的公民,在辦理戶口注銷手續時,應當交回居民身份證。退出現役回原戶口所在地定居的公民,如果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未滿的,可以繼續使用;有效期已滿的,應當申報換領新證。退出現役不回原戶口所在地定居的公民,向現居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換領新證。
『陸』 幫別人開個股票戶頭有風險嗎
你沒風險,他只是拿到了證券賬號密碼而已,有風險的是他。
『柒』 身份證給別人開股票帳戶,會給自己帶來危險嗎
根據《證券登記結算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開設證券賬戶實行實名制。投專資者必須持本人身份證屬才能開戶,且不能由任何人代理。一個自然人、法人可開設不同類別和用途的證券賬戶。對於同一類別和用途的證券賬戶,原則上一個自然人、法人只能開設一個。《辦法》還規定,投資者不得將本人的證券賬戶提供給他人使用,對證券賬戶開設和使用過程中的違規行為,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會進行處罰。
借用人的風險
借用他人身份證開戶買賣股票的法律風險主要表現在以下四方面:第一,出借人因個人債務涉及訴訟或者涉嫌刑事犯罪時,司法機關就會凍結、拍賣或者變賣登記在出借人證券賬戶下的實際屬於借用人的股票;第二,出借人可能會將登記在其證券賬戶下實際屬於借用人的股票出質給銀行等主體或者用作其他用途;第三,根據有關政策規定,符合條件的被處置風險證券公司個人債權由國家予以收購,但是嚴格要求名實相符;第四,出借人憑自己的有效身份證到相應金融機構申請辦理包括掛失在內的相關手續,取回自己賬戶內的財產。
出借人的風險就小多了,你就說是別人背著你去開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