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賬戶申購可轉債
A. 怎麼申購可轉債
可轉債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與其它債券一樣,可轉債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但和一般債券不同的是,可轉債可以在特定的條件下轉換為股票。不考慮轉換,可轉債單純看作債券具有純債價值或直接價值。如直接轉換為股票,可轉債的價值稱為轉換價值。在計算時,轉換價值等於對應股票的價格乘以轉股比例。
比如,某可轉債的轉股比例為10,當對應股票價格為11 元時,轉換價值為110 元;當股票價格為9 元時,轉換價值就是90 元。一般而言,可轉債的價格不會低於其純債價值或轉換價值,因而價格存在下限。當可轉債對應股票表現不好時,可轉債股性偏弱債性偏強;而當股票表現出色時,可轉債的價格更多受到股票價格的影響。
可轉債的申購和新股申購類似,但也存在不同。
首先,可轉債的發行面值都為100 元,申購的最小單位為1 手1000 元,且必須是1000 元的整數倍。由於可轉債申購1 手需要的資金較少,因而獲得的配號數較多,中1 手的概率較申購新股高。
其次,股票申購時實行T+3 規則,即申購資金在申購日後第三個交易日解凍,而可轉債申購則採用T+4 規則,資金解凍在申購日後第四個交易日。投資者需要注意的是,每個股票賬戶只能申購一次,委託一經辦理不得撤單,多次申購的只有第一次申購為有效申購。
除了直接申購外,由於可轉債發行會對老股東優先配售,因而存在所謂的搶權申購策略,即投資者可以在股權登記日之前買入正股,然後在配售日行使配售權,獲得轉債。搶權申購需要持有股票至股權登記日,因而存在一定的風險,投資者在股票價格較低、市場較好時採用較為妥當。投資者認購轉債時,可根據自己的意願決定認購可配售轉債的全部或部分,但每個賬戶中認購額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配售的繳款期僅有一天,一般在股權登記日後的一個交易日。由於優先配售採取取整的辦法,實際配售量以1000 元為單位,凡按照配售比例計算配售量不足1000 元的部分,視為投資者放棄,所以投資者必須擁有一定數量的股票數才可能配售到可轉債,如果股票太少則可能失去優先配售獲得可轉債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