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方婚前股票賬戶里的股票
發布時間: 2024-12-05 09:06:10
⑴ 婚前股票怎麼才能不分割
法律分析:如果夫妻雙方股票賬戶中購買股票的資金都是婚前個人的錢,該部分原始投資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不能進行分割;上述任何一方的股票賬戶在婚後經過多次買進、賣出操作,如果賺了錢,也就是法律上講的形成了增值,該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一人一半進行分割。 如果持有股票的一方選擇繼續持有股票,離婚時應當將增值部分的一半,折價給予另一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⑵ 婚前股票賬戶的錢婚後怎麼算
法律分析:1.如果股票賬戶一直沒動過,則為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無權請求分割增值部分;2.如果股票賬戶一方在婚後進行過操作與管理,則其增值應當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可以請求分割增值部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⑶ 婚前股票賬戶有10萬,婚後漲到20萬,財產怎麼分
最高人民法院對於「一方婚前購買的股票婚後增值,另一方可否請求分割增值部分」進行了詳細解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夫妻一方中婚前持有的股票,婚後只要動過,收益部分就要算共同財產。
該問題應該一分為二地看待。
1、如果股票賬戶一直沒動過,則為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無權請求分割增值部分;
2、如果股票賬戶一方在婚後進行過操作與管理,則其增值應當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可以請求分割增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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