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的稅目有哪些
Ⅰ 請問印花稅有哪些品種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的憑證徵收,沒有列舉的憑證不征稅。具體征稅范圍如下:
1、經濟合同
稅目稅率表中列舉了10大類合同。它們是:
(1)購銷合同。
(2)加工承攬合同。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5)財產租賃合同。
(6)貨物運輸合同。
(7)倉儲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9)財產保險合同。
(10)技術合同。
2、產權轉移書據
產權轉移即財產權利關系的變更行為,表現為產權主體發生變更。產權轉移書據是在產權的買賣、交換、繼承、贈與、分割等產權主體變更過程中,由產權出讓人與受讓人之間所訂立的民事法律文書。
我國印花稅稅目中的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共5項產權的轉移書據。
其中,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是指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不動產、動產所有權轉移所書立的書據,包括股份制企業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票,因購買、繼承、贈與所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其他4項則屬於無形資產的產權轉移書據。
另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
3、營業賬簿
按照營業賬簿反映的內容不同,在稅目中分為記載資金的賬簿(簡稱資金賬簿)和其他營業賬簿兩類,以便於分別採用按金額計稅和按件計稅兩種計稅方法。
(1)資金賬簿。
(2)其他營業賬簿。
(1)印花稅的稅目有哪些擴展閱讀:
一、印花稅納稅單位的各項應稅憑證在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同時須自行設立印花稅專用登記簿,將合同名稱、簽訂日期、稅率、對方單位名稱、應稅憑證所載計稅金額、按日、序時逐筆記載,以便於匯總申報及稅務部門監督檢查。
印花稅納稅單位應認真填寫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在規定期限內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
二、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按規定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對應稅憑證的管理仍執行原辦法,可不按日序時逐筆登記。
三、印花稅納稅申報工作均由納稅單位的財務部門負責,並指定專人負責各項應稅憑證的管理、印花稅的貼花完稅工作、按規定填報印花稅納稅申報表。
四、印花稅納稅單位使用印花稅票貼花完稅的,使用繳款書繳納稅款完稅的,以及在書立應稅憑證時由監督代售單位監督貼花完稅的,其憑證完稅情況均應進行申報。
五、凡印花稅納稅申報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10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局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售報告表"。
六、申報時間:凡印花稅納稅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十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表報告表"。
只辦理稅務注冊登記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印花稅納稅單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當地稅務機關申報上年稅款。
印花稅的納稅期限是在印花稅應稅憑證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的。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繳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的應稅經濟憑證所徵收的一種稅。1988年8月,國務院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於同年10月1日起恢復徵收。
Ⅱ 印花稅有哪些征稅范圍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書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的憑證徵收,沒有列舉的憑證不征稅。具體征稅范圍如下:
1.經濟合同
稅目稅率表中列舉了10大類合同。它們是:
(1)購銷合同。
(2)加工承攬合同。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5)財產租賃合同。
(6)貨物運輸合同。
(7)倉儲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9)財產保險合同。
(10)技術合同。
2.產權轉移書據
產權轉移即財產權利關系的變更行為,表現為產權主體發生變更。產權轉移書據是在產權的買賣、交換、繼承、贈與、分割等產權主體變更過程中,由產權出讓人與受讓人之間所訂立的民事法律文書。
我國印花稅稅目中的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共5項產權的轉移書據。其中,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是指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不動產、動產所有權轉移所書立的書據,包括股份制企業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票,因購買、繼承、贈與所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其他4項則屬於無形資產的產權轉移書據。
另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
3.營業賬簿
按照營業賬簿反映的內容不同,在稅目中分為記載資金的賬簿(簡稱資金賬簿)和其他營業賬簿兩類,以便於分別採用按金額計稅和按件計稅兩種計稅方法。
(1)資金賬簿。
(2)其他營業賬簿。
Ⅲ 印花稅有哪些內容
印花稅是以經濟活動中簽立的各種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帳簿、權利許可證照等應稅憑證文件為對象所課征的稅。印花稅由納稅人按規定應稅的比例和定額自行購買並粘貼印花稅票,即完成納稅義務。
特點:
①行為稅。是對經濟交往中書立、使用、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
②列舉憑證征稅(不列舉的不征稅,但與列舉的性質相同的要征稅)。
③包括涉外企業的單位和個人。
共有十三個稅目
1、購銷合同:包括訂單,計稅依據為購銷金額
對發電廠與電網之間、電網與電網之間簽訂的購售電合同按購銷合同徵收印花稅。
電網與用戶之間簽訂的供用電合同不屬於印花稅列舉征稅的憑證,不徵收印花稅。
2、加工承攬合同:計稅依據為加工或承攬收入。這里的加工或承攬收入額是指合同中規定的受託方的加工費收入和提供的輔助材料金額之和。(委託加工的「原材料」不貼印花)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計稅依據為收取的費用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計稅依據為承包金額
5、財產租賃合同。計稅依據為租賃金額,不足1元的,按1元貼。注意:個人出租門店、櫃台等簽定的合同也算。
6、貨物運輸合同:計稅依據為運輸費用,但不包括裝卸費用
7、倉儲保管合同。計稅依據為收取費用
8、借款合同(融資租賃合同也屬於借款合同):計稅依據為借款本金,不包括利息
9、財產保險合同。計稅依據為保費用收入
10、技術合同。計稅依據為合同所載金額
注意:一般的法律、會計、審計等方面的咨詢不屬於技術咨詢,其所立合同不貼印花。
11、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計稅依據為所載金額
對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按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
對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
12、營業賬簿。分為記載資金的賬簿和其他賬簿。記載資金——資本金數額增減變化(「實收資本」+「資本公積」)
其他賬簿——日記賬、明細賬
注意:不包括備查賬薄、輔助賬
13、權利、許可證照。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土地使用證(沒有稅務登記證):計稅依據為應稅憑證件數
Ⅳ 什麼是印花稅都包括哪些項目
以經濟來活動中簽立的各種合同、產權自轉移書據、營業帳簿、權利許可證照等應稅憑證文件為對象所征的稅。
印花稅的稅目,指印花稅法明確規定的應當納稅的項目,它具體劃定了印花稅的征稅范圍。一般地說,列入稅目的就要征稅,未列入稅目的就不征稅。印花稅共有13個稅目。
印花稅的稅率設計,遵循稅負從輕、共同負擔的原則。所以,稅率比較低;憑證的當事人,即對憑證有直接權利與義務關系的單位和個人均應就其所持憑證依法納稅。 印花稅的稅率有2種形式,即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
印花稅由納稅人按規定應稅的比例和定額自行購買並粘貼印花稅票,即完成納稅義務。證券交易印花稅,是印花稅的一部分,根據書立證券交易合同的金額對賣方計征,稅率為1‰。
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決定從2008年9月19日起,對證券交易印花稅政策進行調整,由現行雙邊徵收改為單邊徵收,即只對賣出方(或繼承、贈與A股、B股股權的出讓方)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對買入方(受讓方)不再征稅。稅率仍保持1‰。
Ⅳ 印花稅稅目稅率表
印花稅稅率分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兩類。除權利、許可證照及營業賬簿中的其他內賬簿使用容定額稅率(按件貼花5元)之外,其他征稅項目使用比例稅率。最高稅率為千分之一,最低稅率為萬分之零點五(借款合同)。最高稅率是最低稅率的20倍。
證券交易印花稅的有關規定:
1.在滬深證券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買賣、繼承、贈與優先股,所書立的股權轉讓書據,均依書立時實際成交金額,由出讓方按1‰的稅率計算繳納證券交易印花稅——單邊徵收;
2.香港市場投資者通過滬港通買賣、繼承、贈與上交所上市A股,按內地現行稅制規定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內地投資者通過滬港通買賣、繼承、贈與聯交所上市股票,按香港特別行政區現行稅法規定繳納印花稅。(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