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合同的印花稅
❶ 購銷合同印花稅
購銷合同,是一式至少2份的。對於一方來說是銷售,對於另一方來說就是采購。
所以,銷專售方和采購方都必須屬繳納印花稅,而不管具體入賬時做入什麼科目。否則,納稅人就可以通過賬務處理的變更來逃稅(如本需通過原材料科目過渡的,直接入費用或成本等)。
只要購銷合同上有銷售金額,就按銷售金額計算並繳納印花稅(可能你方作為采購方,相關賬務做入原材料、庫存商品、管理費用、製造費用等)。
有的地方是稅務局核定徵收印花稅的,如按銷售收入*80%*萬分之三,此時只需按銷售收入的核定比例來計算即可,無需包括管理費用。具體看稅務局核定的內容了。
❷ 采購合同雙方都要交印花稅嗎
采購合同雙方都要交印花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八條同內一憑證,由兩容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並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2)銷售合同的印花稅擴展閱讀:
印花稅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
應納數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准
計稅方法:
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准計算應納稅額。
徵收方式:
印花稅根據不同征稅項目,分別實行從價計征和從量計征兩種徵收方式。
❸ 購銷合同的印花稅怎麼繳納
1988年9月29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字[1988]第255號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自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
購銷合同: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稅金繳納人:立合同人;
核定徵收印花稅的憑證、計稅依據和核定比例表
應稅憑證類別 計稅依據 核定比例 稅率 說 明
1 工業企業的購銷合同 產品銷售收入 70% 萬分之三
2 商業企業的購銷合同 商品銷售收入 40% 萬分之三
3 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購銷合同 房地產銷售收入 100% 萬分之五
4 其他行業的購銷合同 銷售收入 40% 萬分之三
5 加工承攬合同 加工或承攬金額 80% 萬分之五
6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勘察、設計費 100% 萬分之五
7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承包金額或工程造價 100% 萬分之三
8 財產租賃合同 租賃金額 100% 千分之一
9 貨物運輸合同 運輸費用 100% 萬分之五
10 倉儲保管合同 倉儲保管費用 100% 千分之一
11 財產保險合同 保費金額 100% 千分之一
12 借款合同 借款金額 100% 萬分之零點五
13 技術合同 技術開發、轉讓、咨詢
、服務費 100% 萬分之三
14 產權轉移書據 轉讓金額 100% 萬分之五
❹ 關於購銷合同印花稅
印花稅對於合同的貼花的雙重的。
即采購要貼花,銷售也要貼花。
❺ 購銷合同如何繳納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