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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印花稅的意義

發布時間: 2021-03-06 07:17:30

印花稅含義是什麼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書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一、征稅對象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具體有:
1、立合同人,2、立據人,3、立賬簿人,4、領受人,5、使用人。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
二、征稅范圍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的憑證徵收,沒有列舉的憑證不征稅。具體征稅范圍如下:
1、經濟合同
稅目稅率表中列舉了10大類合同。它們是:
(1)購銷合同。
(2)加工承攬合同。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5)財產租賃合同。
(6)貨物運輸合同。
(7)倉儲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9)財產保險合同。
(10)技術合同。
2、產權轉移書據
產權轉移即財產權利關系的變更行為,表現為產權主體發生變更。產權轉移書據是在產權的買賣、交換、繼承、贈與、分割等產權主體變更過程中,由產權出讓人與受讓人之間所訂立的民事法律文書。
我國印花稅稅目中的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共5項產權的轉移書據。其中,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是指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不動產、動產所有權轉移所書立的書據,包括股份制企業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票,因購買、繼承、贈與所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其他4項則屬於無形資產的產權轉移書據。
另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
3、營業賬簿
按照營業賬簿反映的內容不同,在稅目中分為記載資金的賬簿(簡稱資金賬簿)和其他營業賬簿兩類,以便於分別採用按金額計稅和按件計稅兩種計稅方法。
(1)資金賬簿;
(2)其他營業賬簿。
三、徵收方式
印花稅根據不同征稅項目,分別實行從價計征和從量計征兩種徵收方式。
1、從價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的確定。
2、從量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的確定。實行從量計稅的其他營業賬簿和權利、許可證照,以計稅數量為計稅依據。

㈡ 印花稅的意義何在

印花稅是一個很古老的稅種,人們比較熟悉,但對它的起源卻鮮為人知。從稅史學理論上講,任何一種稅種的「出台」,都離不開當時的政治與經濟的需要,印花稅的產生也是如此。其間並有不少趣聞。 公元1624年,荷蘭政府發生經濟危機,財政困難。當時執掌政權的統治者摩里斯(Maurs)為了解決財政上的需要,擬提出要用增加稅收的辦法來解決支出的困難,但又怕人民反對,便要求政府的大臣們出謀獻策。眾大臣議來議去,就是想不出兩全其美的妙法來。於是,荷蘭的統治階級就採用公開招標辦法,以重賞來尋求新稅設計方案,謀求斂財之妙策。印花稅,就是從千萬個應征者設計的方案中精選出來的「傑作」。可見,印花稅的產生較之其他稅種,更具有傳奇色彩。 印花稅的設計者可謂獨具匠心。他觀察到人們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契約、借貸憑證之類的單據很多,連綿不斷,所以,一旦征稅,稅源將很大;而且,人們還有一個心理,認為憑證單據上由政府蓋個印,就成為合法憑證,在訴訟時可以有法律保障,因而對交納印花稅也樂於接受。正是這樣,印花稅被資產階級經濟學家譽為稅負輕微、稅源暢旺、手續簡便、成本低廉的「良稅」。英國的哥爾柏(Kolebe)說過:「稅收這種技術,就是拔最多的鵝毛,聽最少的鵝叫」。印花稅就是這種具有「聽最少鵝叫」特點的稅種。 從1624年世界上第一次在荷蘭出現印花稅後,由於印花稅「取微用宏」,簡便易行,歐美各國競相效法。丹麥在1660年、法國在1665年、部分北美地區在1671年、奧地利在1686年、英國在1694年先後開征了印花稅。它在不長的時間內,就成為世界上普遍採用的一個稅種,在國際上盛行。

㈢ 印花稅的含義

印花稅的定義
以經濟活動中簽立的各種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帳簿、權利許可證照等應稅憑證文件為對象所課征的稅。印花稅由納稅人按規定應稅的比例和定額自行購買並粘貼印花稅票,即完成納稅義務。

證券交易印花稅, 是從普通印花稅中發展而來的, 屬於行為稅類,根據一筆股票交易成交金額對買賣雙方同時計征,基本稅率為0.4%,基金和債券不徵收印花稅。

印花稅的由來
印花稅是一個很古老的稅種,人們比較熟悉,但對它的起源卻鮮為人知。從稅史學理論上講,任何一種稅種的「出台」,都離不開當時的政治與經濟的需要,印花稅的產生也是如此。其間並有不少趣聞。
公元1624年,荷蘭政府發生經濟危機,財政困難。當時執掌政權的統治者摩里斯(Maurs)為了解決財政上的需要,擬提出要用增加稅收的辦法來解決支出的困難,但又怕人民反對,便要求政府的大臣們出謀獻策。眾大臣議來議去,就是想不出兩全其美的妙法來。於是,荷蘭的統治階級就採用公開招標辦法,以重賞來尋求新稅設計方案,謀求斂財之妙策。印花稅,就是從千萬個應征者設計的方案中精選出來的「傑作」。可見,印花稅的產生較之其他稅種,更具有傳奇色彩。
印花稅的設計者可謂獨具匠心。他觀察到人們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契約、借貸憑證之類的單據很多,連綿不斷,所以,一旦征稅,稅源將很大;而且,人們還有一個心理,認為憑證單據上由政府蓋個印,就成為合法憑證,在訴訟時可以有法律保障,因而對交納印花稅也樂於接受。正是這樣,印花稅被資產階級經濟學家譽為稅負輕微、稅源暢旺、手續簡便、成本低廉的「良稅」。英國的哥爾柏(Kolebe)說過:「稅收這種技術,就是拔最多的鵝毛,聽最少的鵝叫」。印花稅就是具有「聽最少鵝叫」的稅種。
從1624年世界上第一次在荷蘭出現印花稅後,由於印花稅「取微用宏」,簡便易行,歐美各國竟相效法。丹麥在1660年、法國在1665年、美國在1671年、奧地利在1686年、英國在1694年先後開征了印花稅。它在不長的時間內,就成為世界上普遍採用的一個稅種,在國際上盛行。

印花稅的內容

一、概念: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

應納稅憑證: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二、稅率:印花稅稅目稅率表
稅 目
范 圍
稅 率
納稅義務人

說 明
1購銷合同
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
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立合同人

2加工承攬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攬收入萬分之五貼花
立合同人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包括勘察、設計合同
按收取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立合同人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立合同人

5財產租賃合同
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合同
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貼花
立合同人

6貨物運輸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運輸、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河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
按運輸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立合同人
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7倉儲保管合同
包括倉儲、保管合同
按倉儲保管費用千分之一貼花
立合同人
倉單或棧單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8借款合同
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貼花
立合同人
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9財產保險合同
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
按保險費收入千分之一貼花
立合同人
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10技術合同
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
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立合同人

11產權轉移書據
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
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
立據人

12營業帳簿
生產、經營用帳冊
記載資金的帳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合計金額萬分之五貼花。
立帳簿人

13權利、許可證照
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
其他帳簿按件貼花五元
領受人
其他規定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三、印花稅的申報納稅

1.哪些單位實行印花稅納稅申報?
繳納印花稅的納稅單位均應對應納稅憑證進行印花稅納稅申報;個人繳納印花稅的,只貼花完稅暫不實行納稅申報。

2.哪些憑證進行印花稅納稅申報?
(1)合同類:
購銷合同、貨物運輸合同;
加工承攬合同、倉儲保管合同;
建築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借款合同;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財產保險合同;
財產租賃合同 技術合同和具有合同性質的其他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的其他憑證。

3. 納稅單位設立專用登記簿包括哪些內容?
印花稅納稅單位的各項應稅憑證在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同時須自行設立印花稅專用登記簿,將合同名稱、簽訂日期、稅率、對方單位名稱、應稅憑證所載計稅金額、按日、序時逐筆記載,以便於匯總申報及稅務部門監督檢查。
印花稅納稅單位應認真填寫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在規定期限內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

4.哪些單位可不設立印花稅專用登記簿?
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按規定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對應稅憑證的管理仍執行原辦法,可不按日序時逐筆登記。

5.納稅申報工作應由納稅單位的哪個部門負責?
印花稅納稅申報工作均由納稅單位的財務部門負責,並指定專人負責各項應稅憑證的管理、印花稅的貼花完稅工作、按規定填報印花稅納稅申報表。

6.採用哪幾種方式完稅的應進行納稅申報?
印花稅納稅單位使用印花稅票貼花完稅的,使用繳款書繳納稅款完稅的,以及在書立應稅憑證時由監督代售單位監督貼花完稅的,其憑證完稅情況均應進行申報。

7.應在什麼時間進行申報?
凡印花稅納稅申報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10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局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售報告表"。
只辦理稅務注冊登記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印花稅納稅單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當地稅務機關申報上年稅款。

8.印花稅的申報期限和納稅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申報時間:凡印花稅納稅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十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表報告表"。只辦理稅務注冊登記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印花稅納稅單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當地稅務機關申報上年稅款。
印花稅的納稅期限是在印花稅應稅憑證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的。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繳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的應稅經濟憑證所徵收的一種稅。1988年8月,國務院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於同年10月1日起恢復徵收。

印花稅的特點

1、兼有憑證稅和行為稅性質;
2、徵收范圍廣泛;
3、稅收負擔比較輕;
4、由納稅人自行完成納稅義務。

一、印花稅的納稅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具體有:1、立合同人,2、立賬簿人,3、立據人,4、領受人。

二、印花稅的征稅對象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經濟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三、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印花稅根據不同征稅項目,分別實行從價計征和從量計征兩種徵收方式。
(一)從價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的確定。1、各類經濟合同,以合同上記載的金額、收入或費用為計稅依據;2、產權轉移書據以書據中所載的金額為計稅依據;3、記載資金的營業賬簿,以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合計的金額為計稅依據。
(二)從量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的確定。實行從量計稅的其他營業賬簿和權利、許可證照,以計稅數量為計稅依據。

四、印花稅的稅率

現行印花稅採用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兩種稅率。
比例稅率有五檔,即千分之1、千分之4、萬分之5、萬分之3和萬分之0.5。
適用定額稅率的是權利許可證照和營業賬簿稅目中的其他賬簿,單位稅額均為每件伍元。
具體請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中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

五、應納稅額的計算

按比例稅率計算應納稅額的方法 應納稅額=計稅金額×適用稅率
按定額稅率計算應納稅額的方法 應納稅額=憑證數量×單位稅額
計算印花稅應納稅額應當注意的問題...

六、納稅環節和納稅地點

印花稅的納稅環節應當在書立或領受時貼花。具體...
印花稅一般實行就地納稅。對於...

七、印花稅的繳納方法

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的繳納辦法。
為簡化貼花手續,應納稅額較大或者貼花次數頻繁的,納稅人可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採取以繳款書代替貼花或者按期匯總繳納的辦法。
納稅貼花的其他具體規定...

八、印花稅票

印花稅票是繳納印花稅的完稅憑證,由國家稅務總局負責監制。其票面金額以人民幣為單位,分為壹角、貳角、伍角、壹元、貳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9種。
印花稅票為有價證券。
印花稅票可以委託單位或個人代售,並由稅務機關付給5%的手續費,支付來源從實征印花稅款中提取。

九、印花稅的稅收優惠

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外國政府或者國際金融組織向我國政府及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對商店、門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業務開具的修理單,不貼印花。
對房地產管理部門與個人訂立的租房合同,凡用於生活居住的,暫免貼印花;
對鐵路、公路、航運、水路承運快件行李、包裹開具的托運單據,暫免貼印花。
對鐵路、公路、航運、水路承運快件行李、包裹開具的托運單據,暫免貼印花。
企業與主管部門等簽訂的租賃承包經營合同,不屬於財產租賃合同,不應貼花。

十、印花稅的違章處理

稅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稅務機關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1、在應納稅憑證上未貼或者少貼印花稅票的,稅務機關除責令其補貼印花稅票外,可處以應補貼印花稅票金額3~5倍的罰款;
2、對未按規定注銷或畫銷已貼用的印花稅票的,稅務機關可處以未注銷或者畫銷印花稅票金額1~3倍的罰款;
3、納稅人把已貼用的印花稅票揭下重用的,稅務機關可處以重用印花稅票金額5倍或者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4、偽造印花稅票的,由稅務機關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股票交易印花稅的97%歸中央政府,其餘歸地方政府*

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第三條 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具體稅率、稅額的確定,依照本條例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
應納稅額不足一角的,免納印花稅。
應納稅額在一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一角計算繳納。
第四條 下列憑證免納印花稅:
1.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憑證。
第五條 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的繳納辦法。
為簡化貼花手續,應納稅額較大或者貼花次數頻繁的,納稅人可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採取以繳款書代替貼花或者按期匯總繳納的辦法。
第六條 印花稅票應當粘貼在應納稅憑證上,並由納稅人在每枚稅票的騎縫處蓋戳注銷或者畫銷。
已貼用的印花稅票不得重用。
第七條 應納稅憑證應當於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
第八條 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並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
第九條 已貼花的憑證,修改後所載金額增加的,其增加部分應當補貼印花稅票。
第十條 印花稅由稅務機關負責徵收管理。
第十一條 印花稅票由國家稅務局監制。票面金額以人民幣為單位。
第十二條 發放或者辦理應納稅憑證的單位,負有監督納稅人依法納稅的義務。
第十三條 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稅務機關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1.在應納稅憑證上未貼或者少貼印花稅票的,稅務機關除責令其補貼印花稅票外,可處以應補貼印花稅票金額20倍以下的罰款;
2.違反本條例第六條第一款規定的,稅務機關可處以未注銷或者畫銷印花稅票金額10倍以下的罰款;
3.違反本條例第六條第二款規定的,稅務機關可處以重用印花稅票金額30倍以下的罰款。
偽造印花稅票的,由稅務機關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 印花稅的徵收管理,除本條例規定者外,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本條例由財政部負責解釋;施行細則由財政部制定。
第十六條 本條例自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

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附件:

印花稅稅目稅率表

稅 目
范 圍
稅 率
納稅義務人
說 明

1
購銷合同
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 、補償、易貨等合同
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立合同人

2
加工承攬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 、測繪、測試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攬收入萬分之五貼花
立合同人

3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包括勘察、設計合同
按收取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立合同人

4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立合同人

5
財產租賃合同
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 械、器具、設備等
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一元的按一
元貼花
立合同人

6
貨物運輸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河 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
按運輸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立合同人
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7
倉儲保管合同
包括倉儲、保管合同
按倉儲保管費用千分
之一貼花
立合同人
倉單或棧單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8
借款合同
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貼花
立合同人
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9
財產保險合同
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
按投保金額萬分之零點三貼花
立合同人
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
合同貼花

10
技術合同
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
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立合同人

11
產權轉移書據
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 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
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
立據人

12
營業帳簿 生產經營用帳冊
記載資金的帳簿,
按固定資產原值與自有流動資金總額萬分之五貼花。其他帳簿按件貼花五元
立帳簿人

13
權利、許可證照
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 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
按件貼花五元
領受人

世界各國證券交易印花稅概覽

美國:1966年廢止;
日本:1999年廢止;
新加坡:2001年廢止,證券交易零稅率。
歐洲:
a,歐盟(其時的歐共體)1969年指令:「......各成員國徵收的證券印花稅,造成雙重征稅,引起歧視,構成對資本自由流動的不對稱干預,所以應該通過稅收協調予以廢除......」;
b,德國:1991年廢止;
c,瑞典和芬蘭:80年代引進金融工具交易稅遭到失敗,不但國家稅收下降,而且導致了股票交易外流,流向了歐洲其他金融中心,於是先征後廢;
d,法國,比利時:徵收中,但是固定稅率之外,上有封頂;
e,英國:徵收中,廢止議題熱議中;
印度:6月1日起,a,交割交易:從0.1%提高到0.125%;b,交割前交易:其稅率從0.02%提高到0.025%,由買方納稅。

㈣ 國家為什麼徵收印花稅外國也有嗎

請參閱國家稅務總局印花稅宣傳提綱對該問題的權威闡述:

為什麼要開征印花稅?
新中國成立後的印花稅,在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公布了《印花稅暫行條例》,即行徵收。1953年和1956年兩次修訂條例,縮小徵收范圍、減少稅目。1958年稅制改革時,將印花稅並入工商統一稅,此後便未單獨徵收。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隨著對外開放、對內搞活方針的貫徹執行,我國社會主義商品經濟迅速發展。為適應有計劃商品經濟發展的要求,國家先後頒布了經濟合同法、商標法、工商企業登記管理條例等一系列經濟法規,在經濟活動中依法書立各種憑證已成為普遍現象,重新開征印花稅就具備了一定的客觀條件。
開征印花稅,在社會主義商品經濟中具有多方面的意義:
(一)印花稅稅負很輕,但徵收面廣、可以積少成多、取微用宏,有利於為社會主義建設積累資金;
(二)徵收印花稅,通過對各種應稅憑證貼花和檢查,可以及時掌握經濟活動的情況和問題,有利於加強對其他稅種的征管,並配合推行各種經濟法規,逐步提高各項經濟合同的兌現率,促進建立社會主義商品經濟新秩序;
(三)印花稅由納稅人自行貼花完稅,並實行輕稅重罰的措施,有助於提高納稅人自覺納稅的法制觀念;
(四)目前世界上多數國家都徵收印花稅,我國開征印花稅,有利於維護我國的經濟權益;
(五)開征印花稅,是我國稅制建設的一個重要步驟,也是發揮稅收宏觀調控作用的一項重要措施。

「外國也有嗎」——
印花稅是一個很古老的稅種,從1624年世界上第一次在荷蘭出現印花稅後,由於印花稅「取微用宏」,簡便易行,歐美各國競相效法。丹麥在1660年、法國在1665年、部分北美地區在1671年、奧地利在1686年、英國在1694年先後開征了印花稅。它在不長的時間內,就成為世界上普遍採用的一個稅種,在國際上盛行。

㈤ 為什麼要交印花稅印花稅有什麼意義啊

1、什麼是印花稅?
答: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的憑證徵收的一種稅。印花稅的征稅對象是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的各種憑證,由憑證的書立,領受人繳納,是一種兼有行為性質的憑證稅。
2、什麼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
答: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國內各類企業、事業、機關、團體、部隊以及中外合資企業、合作企業、外資企業、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及其在華機構等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所列舉的憑證,是指在中國境內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國法律保護的憑證。上述憑證無論在中國境內或境外書立,均應依照條例規定貼花。根據書立,領受應稅憑證的不同,其納稅人可分別稱為立合同人、立帳簿人、立據人和領受人。對合同、書據等凡是由兩方或兩方以上當事人共同書立的,其當事人各方都是納稅義務人。對營業帳簿和權利、許可證照,立帳簿人和領受人為納稅義務人,對委託第三者代為簽訂的合同,當事人的代理人應負責貼花,代理人為納稅義務人。
3、什麼印花稅的征稅對象?
答:印花稅的征稅對象是條例列舉征稅的憑證,未列舉的不征稅。列舉征稅的憑證共五大類:(1)10類合同,即:① 、購銷合同、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② 、加工承攬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③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包括勘察、設計合同。④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⑤ 、財產租賃合同,包括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⑥ 、貨物運輸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河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合 同。 ⑦ 、倉儲保管合同,包括倉儲、保管合同。 ⑧ 、借款合同,包括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 ⑨ 、財產保險合同,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⑩ 、技術合同,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
(2)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
(1) 營業帳簿,包括單位和個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設立的各種帳冊。
(2) 權利、許可證照,包括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不包括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3) 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4、什麼是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答:(1)按比例稅率計稅的憑證,其計稅依據是:購銷合同為購銷金額;加工承攬合同為加工或承攬收入;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為收取費用;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為承包金額;財產租賃合同為租賃金額;貨物運輸合同為運輸費用;倉儲保管合同為倉儲保管費用;借款合同為借款金額;財產保險合同為保險費收入;技術合同為所載價款、報酬、使用費的金額;產權轉移書據為所載金額;(這里所指的都是合同金額,並不是實際結算金額)。記載資金的帳簿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總額。股份制企業按"股本"與"資本公積"總額。
(2)按定額稅率計稅的憑證,計稅依據為憑證的件數。
5、印花稅應納稅憑證應於何時貼花?
答:印花稅納稅憑證應在憑證的書立或領受時貼花。具體地說,合同在簽訂時、書據在立據時、帳簿在啟用時和證照在領受時貼花。
6、哪些憑證免納印花稅?
答:(1)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憑證。細則列舉免納印花稅的憑證有:① 、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② 、無息、貼息貸款合同;③ 、外國政府或者國際金融組織向我國政府及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7、印花稅應納稅額尾數及起點是怎樣規定的?
答:應納稅額不足一角時,免納印花稅。應納稅額在一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一角計算繳納。財產租賃合同稅額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貼花。

㈥ 為什麼繳納印花稅繳納印花稅的意義是什麼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的憑證徵收的一種稅。印花稅的征稅對象是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的各種憑證,由憑證的書立,領受人繳納,是一種兼有行為性質的憑證稅。
2、什麼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
答: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國內各類企業、事業、機關、團體、部隊以及中外合資企業、合作企業、外資企業、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及其在華機構等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所列舉的憑證,是指在中國境內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國法律保護的憑證。上述憑證無論在中國境內或境外書立,均應依照條例規定貼花。根據書立,領受應稅憑證的不同,其納稅人可分別稱為立合同人、立帳簿人、立據人和領受人。對合同、書據等凡是由兩方或兩方以上當事人共同書立的,其當事人各方都是納稅義務人。對營業帳簿和權利、許可證照,立帳簿人和領受人為納稅義務人,對委託第三者代為簽訂的合同,當事人的代理人應負責貼花,代理人為納稅義務人。
3、什麼印花稅的征稅對象?
答:印花稅的征稅對象是條例列舉征稅的憑證,未列舉的不征稅。列舉征稅的憑證共五大類:(1)10類合同,即:① 、購銷合同、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② 、加工承攬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③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包括勘察、設計合同。④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⑤ 、財產租賃合同,包括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⑥ 、貨物運輸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河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合 同。 ⑦ 、倉儲保管合同,包括倉儲、保管合同。 ⑧ 、借款合同,包括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 ⑨ 、財產保險合同,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⑩ 、技術合同,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
(2)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
(1) 營業帳簿,包括單位和個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設立的各種帳冊。
(2) 權利、許可證照,包括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不包括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3) 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4、什麼是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答:(1)按比例稅率計稅的憑證,其計稅依據是:購銷合同為購銷金額;加工承攬合同為加工或承攬收入;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為收取費用;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為承包金額;財產租賃合同為租賃金額;貨物運輸合同為運輸費用;倉儲保管合同為倉儲保管費用;借款合同為借款金額;財產保險合同為保險費收入;技術合同為所載價款、報酬、使用費的金額;產權轉移書據為所載金額;(這里所指的都是合同金額,並不是實際結算金額)。記載資金的帳簿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總額。股份制企業按"股本"與"資本公積"總額。
(2)按定額稅率計稅的憑證,計稅依據為憑證的件數。
5、印花稅應納稅憑證應於何時貼花?
答:印花稅納稅憑證應在憑證的書立或領受時貼花。具體地說,合同在簽訂時、書據在立據時、帳簿在啟用時和證照在領受時貼花。
6、哪些憑證免納印花稅?
答:(1)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憑證。細則列舉免納印花稅的憑證有:① 、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② 、無息、貼息貸款合同;③ 、外國政府或者國際金融組織向我國政府及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7、印花稅應納稅額尾數及起點是怎樣規定的?
答:應納稅額不足一角時,免納印花稅。應納稅額在一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一角計算繳納。財產租賃合同稅額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貼花。

㈦ 為什麼要收印花稅

根據稅來法的有關規定,題中:

1、購源銷合同應由立合同人分別按照合同記載的購銷金額的0.3%貼花。這就是說,簽訂合同的雙方,包括賣方、買方,均應當依法各自在其持有的合同文本上粘貼稅花。

2、作為印花稅應稅憑證的「借款合同」是指: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與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合同。因此,個人之間的借條不屬於印花稅應稅憑證,無需繳納印花稅。

3、自2004年1月29日起,,納稅人在應納稅憑證上未貼或者少貼印花稅票的,或者粘貼在應稅憑證上的印花稅票未注銷或者未畫銷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因此,既然國家開征了印花稅,納稅人就應當依法繳納印花稅。的確,印花稅作為一種小稅種,在實務征管中相對較為薄弱,但這並不意味著納稅人可以不繳印花稅,也不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稅務機關對於查獲的納稅人未繳、少繳印花稅等違章行為,一樣會依法做出相應的處罰,不存在的不執行稅法的可能性。有關印花稅違章的處罰在實務中並不少見。因此,尚未被稅務機關查獲違章行為,並不等於稅務機關放棄執法權(其也無權放棄)。慎重為止!

分析印花稅包含的財政意義

1、什麼是印花稅?
答: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的憑證徵收的一種稅。印花稅的征稅對象是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的各種憑證,由憑證的書立,領受人繳納,是一種兼有行為性質的憑證稅。
2、什麼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
答: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國內各類企業、事業、機關、團體、部隊以及中外合資企業、合作企業、外資企業、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及其在華機構等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所列舉的憑證,是指在中國境內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國法律保護的憑證。上述憑證無論在中國境內或境外書立,均應依照條例規定貼花。根據書立,領受應稅憑證的不同,其納稅人可分別稱為立合同人、立帳簿人、立據人和領受人。對合同、書據等凡是由兩方或兩方以上當事人共同書立的,其當事人各方都是納稅義務人。對營業帳簿和權利、許可證照,立帳簿人和領受人為納稅義務人,對委託第三者代為簽訂的合同,當事人的代理人應負責貼花,代理人為納稅義務人。
3、什麼印花稅的征稅對象?
答:印花稅的征稅對象是條例列舉征稅的憑證,未列舉的不征稅。列舉征稅的憑證共五大類:(1)10類合同,即:① 、購銷合同、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② 、加工承攬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③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包括勘察、設計合同。④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⑤ 、財產租賃合同,包括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⑥ 、貨物運輸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河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合 同。 ⑦ 、倉儲保管合同,包括倉儲、保管合同。 ⑧ 、借款合同,包括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 ⑨ 、財產保險合同,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⑩ 、技術合同,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
(2)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
(1) 營業帳簿,包括單位和個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設立的各種帳冊。
(2) 權利、許可證照,包括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不包括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3) 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4、什麼是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答:(1)按比例稅率計稅的憑證,其計稅依據是:購銷合同為購銷金額;加工承攬合同為加工或承攬收入;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為收取費用;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為承包金額;財產租賃合同為租賃金額;貨物運輸合同為運輸費用;倉儲保管合同為倉儲保管費用;借款合同為借款金額;財產保險合同為保險費收入;技術合同為所載價款、報酬、使用費的金額;產權轉移書據為所載金額;(這里所指的都是合同金額,並不是實際結算金額)。記載資金的帳簿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總額。股份制企業按"股本"與"資本公積"總額。
(2)按定額稅率計稅的憑證,計稅依據為憑證的件數。
5、印花稅應納稅憑證應於何時貼花?
答:印花稅納稅憑證應在憑證的書立或領受時貼花。具體地說,合同在簽訂時、書據在立據時、帳簿在啟用時和證照在領受時貼花。
6、哪些憑證免納印花稅?
答:(1)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憑證。細則列舉免納印花稅的憑證有:① 、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② 、無息、貼息貸款合同;③ 、外國政府或者國際金融組織向我國政府及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7、印花稅應納稅額尾數及起點是怎樣規定的?
答:應納稅額不足一角時,免納印花稅。應納稅額在一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一角計算繳納。財產租賃合同稅額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貼花

㈨ 印花稅中的「印花」是什麼意思和含義

印花稅是一個很古老的稅種,人們比較熟悉,但對它的起源卻鮮為人知。從稅史學理論上講,任何一種稅種的「出台」,都離不開當時的政治與經濟的需要,印花稅的產生也是如此。其間並有不少趣聞。
公元1624年,荷蘭政府發生經濟危機,財政困難。當時執掌政權的統治者摩里斯(Maurs)為了解決財政上的需要,擬提出要用增加稅收的辦法來解決支出的困難,但又怕人民反對,便要求政府的大臣們出謀獻策。眾大臣議來議去,就是想不出兩全其美的妙法來。於是,荷蘭的統治階級就採用公開招標辦法,以重賞來尋求新稅設計方案,謀求斂財之妙策。印花稅,就是從千萬個應征者設計的方案中精選出來的「傑作」。可見,印花稅的產生較之其他稅種,更具有傳奇色彩。
印花稅的設計者可謂獨具匠心。他觀察到人們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契約、借貸憑證之類的單據很多,連綿不斷,所以,一旦征稅,稅源將很大;而且,人們還有一個心理,認為憑證單據上由政府蓋個印,就成為合法憑證,在訴訟時可以有法律保障,因而對交納印花稅也樂於接受。正是這樣,印花稅被資產階級經濟學家譽為稅負輕微、稅源暢旺、手續簡便、成本低廉的「良稅」。英國的哥爾柏(Kolebe)說過:「稅收這種技術,就是拔最多的鵝毛,聽最少的鵝叫」。印花稅就是這種具有「聽最少鵝叫」特點的稅種。
從1624年世界上第一次在荷蘭出現印花稅後,由於印花稅「取微用宏」,簡便易行,歐美各國竟相效法。丹麥在1660年、法國在1665年、美國在1671年、奧地利在1686年、英國在1694年先後開征了印花稅。它在不長的時間內,就成為世界上普遍採用的一個稅種,在國際上盛行。

㈩ 印花稅的作用和影響

什麼是印花稅?
印花稅是股民從事證券買賣所強制繳納的一筆費用,根據一筆股票交易成交金額計征。證券印花稅是從普通印花稅中發展而來,屬行為稅類。中國股票印花稅採取雙向徵收,基金和債券不征印花稅。
印花稅的作用?
印花稅具有調控市場作用,印花稅率的高低可以直接地改變股票的交易成本,因此監管層通過調整印花稅率可以起到調控股市的作用。
調整印花稅對股票的影響
下調印花稅五大理由
原因之一 高印花稅已完成使命,管理層應拿出一些切實可行的措施
外部環境今年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如果國際股市再出現暴跌,受其影響中國股市有擊穿4000點的危險。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建議管理層應該拿出一些切實可行的措施。
原因之二 印花稅大規模增長不正常
我國現行股票印花稅稅負過重,根據統計,2007年收取的印花稅超過2000億元,比2006年增加了11.5倍,幾乎相當於前16年徵收的股票印花稅的總額(編者注,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布,2007年股票交易印花稅稅收達2005億元,比2006年增長約10倍)。印花稅這種大規模快速的增長是極不正常的,不利於股市正常發展。
原因之三 過高的印花稅讓股民投機而不是投資
上市公司超過50%的凈利潤都被拿走了。2007年上市公司分紅總額在1800億元左右,而印花稅收了2000多億元。這造成了在大牛市中,投資者入市不能把獲取上市公司的分紅收益當作目的,只能博取買賣差價。這是一種投機而不是投資,我賺的錢是你賠的,你賺的錢是他賠的,大戶賺的錢是老百姓賠的。

原因之四 高印花稅率對股市發展不利
交易環節稅負過高也會帶來負面影響。高印花稅率提高了交易成本,降低了交易效率,抑制交易行為,極大地增加了股民的投資風險,投資者的信心和熱情明顯減退。高印花稅率,使得更多的資金不能重新投入到資本市場中,對投資者和中國股市的發展都不利。

原因之五 調整印花稅的時機,隨時都是成熟的
現在已經不存在時機成熟不成熟的問題了。當初提高印花稅的目的就是通過提高交易成本給股市降溫,現在大盤跌到3100點附近,大部分股票都跌破了前期低位,有不少已經回到了合理估值范圍以內,高印花稅已經完成了其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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