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合同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①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交印花稅嗎
要交的。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具體有:
1、立合同人
2、立據人
3、立賬簿人
4、領受人
5、使用人。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
計稅方法
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准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
應納數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准
(1)建築合同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擴展閱讀:
一、印花稅納稅單位的各項應稅憑證在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同時須自行設立印花稅專用登記簿,將合同名稱、簽訂日期、稅率、對方單位名稱、應稅憑證所載計稅金額、按日、序時逐筆記載,以便於匯總申報及稅務部門監督檢查。
印花稅納稅單位應認真填寫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在規定期限內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
二、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按規定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對應稅憑證的管理仍執行原辦法,可不按日序時逐筆登記。
三、印花稅納稅申報工作均由納稅單位的財務部門負責,並指定專人負責各項應稅憑證的管理、印花稅的貼花完稅工作、按規定填報印花稅納稅申報表。
四、印花稅納稅單位使用印花稅票貼花完稅的,使用繳款書繳納稅款完稅的,以及在書立應稅憑證時由監督代售單位監督貼花完稅的,其憑證完稅情況均應進行申報。
五、凡印花稅納稅申報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10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局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售報告表"。
六、申報時間:凡印花稅納稅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十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表報告表"。
只辦理稅務注冊登記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印花稅納稅單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當地稅務機關申報上年稅款。
印花稅的納稅期限是在印花稅應稅憑證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的。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繳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的應稅經濟憑證所徵收的一種稅。1988年8月,國務院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於同年10月1日起恢復徵收。
② 建築行業印花稅怎麽算
應收印花稅=(主營業務成本的70%+主營業收入)*0.03%。
稅務局認定的所有收入均有對應的合同,即開票金額等於利潤表金額。根據應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合同金額依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包括勘察、設計合同),按收取費用 0.5 ‰ 貼花。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額 0.3 ‰ 貼花。納稅人均為立合同人。
(2)建築合同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擴展閱讀
一、印花稅的計稅方法
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准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
應納數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准
二、繳納印花稅的相關問題
印花稅納稅單位的各項應稅憑證在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同時須自行設立印花稅專用登記簿,將合同名稱、簽訂日期、稅率、對方單位名稱、應稅憑證所載計稅金額、按日、序時逐筆記載,以便於匯總申報及稅務部門監督檢查。
凡印花稅納稅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十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表報告表"。只辦理稅務注冊登記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印花稅納稅單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當地稅務機關申報上年稅款。
印花稅納稅單位使用印花稅票貼花完稅的,使用繳款書繳納稅款完稅的,以及在書立應稅憑證時由監督代售單位監督貼花完稅的,其憑證完稅情況均應進行申報。
③ 請問建築安裝工程合同的印花稅是如何交納及計算申報呢
1、在工程所在地地稅局繳納,也可以在機構所在地地稅局申報繳納
2、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合同由簽訂雙方各自全額貼花或計算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沒有規定印花稅的納稅地點;只是規定了納稅期限,即在合同簽訂貼花。通常情況下,工程所在地地稅局代開發票時會要您繳納印花稅的。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按照承包金額依照萬分之三貼花或計算繳納印花稅。
(3)建築合同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擴展閱讀:
暫行條例:
(1988年8月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1號發布根據2011年1月8日《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
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第二條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第三條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具體稅率、稅額的確定,依照本條例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
④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什麼在什麼情況要繳印花稅
現行印花來稅只對印花稅自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的規定,購銷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合同上載明的「購銷金額」。對這一問題分兩種情況處理:按合同金額計征印花稅的情形:如果購銷合同中只有不含稅金額,以不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4)建築合同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擴展閱讀:
如果購銷合同中既有不含稅金額又有增值稅金額,且分別記載的,以不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如果購銷合同所載金額中包含增值稅金額,但未分別記載的,以合同所載金額(即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核定徵收印花稅的情形:直接以納稅人賬載購銷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而不論其是否包含稅金。
⑤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什麼
2016年1月1日起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源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書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以合同所載金額(即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應納印花稅=60*0.03%=18
「購銷合同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三,按照購和銷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三繳納,現在一般要求按月繳納。
拓展資料: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
它與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簡稱「四小稅」,屬於「稅金及附加」科目。
「購銷合同」是指一方將貨物的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轉移給對方,對方支付價款的協議。
購銷合同是買賣合同的變化形式,它同買賣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主要是指供方(賣方)同需方(買方)根據協商一致的意見,由供方將一產品交付給需方,需方接受產品並按規定支付價款的協議。
印花稅——網路
⑥ 建築行業,印花稅如何計算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住中書立、使用、領受具有法律效力憑證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屬於行為稅。下面就建築施工企業在經營活動中遇到的印花稅問題及其會計處理進行簡單介紹。
建築施工企業在簽訂建設工程承包合同、購銷合同、借款合同、建立營業賬簿、財產租賃及申請辦理權利、許可證照等方面都要涉及印花稅問題,其適用的印花稅稅率分別為:工程承包合同和購銷合同0.3‰、借款合同0.05‰,記載資金的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金額之和適用0.5‰的稅率(現行政策減半)、財產租賃適用1‰的稅率,權利、許可證照適用固定稅率,按件貼花5元。
企業應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定額稅率計算,公式如下:
(1)應納稅額=應稅憑證所記載的計稅金額×適用的比例稅率;
(2)應納稅額=應稅憑證件數×固定稅額。
[例]某建築公司A於2001年7月成立,實收資本3000萬元,發生以下應稅項目:
(1)與-發展商簽訂一份工程承包合同,金額100萬元;
(2)與一水泥廠簽訂一份購銷合同,合同金額35萬元;
(3)本年共有營業賬簿5本,資金賬簿1本;領取工商營業執照1份;
(4)與一銀行簽訂借款合同一份,借款金額800萬元。
則A公司印花稅計算如下:
工程承包合同應繳印花稅額=10000000×0.3‰=3000(元);
購銷合同應繳印花稅額=350000×0.3‰=105(元);
資金賬簿應繳印花稅額=30000000×0.5‰=15000(元);
借款合同應繳印花稅額=8000000×0.05‰=400(元);
營業執照應繳印花稅額=1x5=5(元)
建築施工企業繳納的印花稅,不通過「應交稅金」賬戶核算,直接在「管理費用」賬戶中列支。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如上所述,A公司在簽訂工程合同後,用銀行存款計繳印花稅的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印花稅3000
貸:銀行存款3000
⑦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含稅還是不含稅的購銷合同,建築工程合同。
我國是一個稅費大國,在我國每個公民都需要交納多種的稅費並且有很多東西也需要交納稅費,在我國有一種稅叫做印花稅,那麼在我國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什麼呢?下面大家就一起來看看吧。
一、印花稅計稅依據:
1.購銷合同的計稅依據為購銷金額。
2.加工承攬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加工承攬收入。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的計稅依據為收取的費用。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承包金額。
5.財產租賃合同的計稅依據為租賃金額。
6.貨物運輸合同的計稅依據為運輸費用,但不包括裝卸費用。
7.倉儲保管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倉儲保管費用。
8.借款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借款金額。
9.財產保險合同的計稅依據為保險費收入。
10.技術合同的計稅依據為所載金額。
11.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為所載金額。
12.營業帳簿稅目中記載資金的帳簿的計稅依據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合計金額。其他帳簿的計稅依據為應稅憑證件數。
13.權利、許可證照的計稅依據為應稅憑證件數。
計算公式:應納稅額=應稅憑證計稅金額(或應稅憑證件數)*適用稅率(單位稅額)
二、印花稅怎麼算?
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准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數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准
三、印花稅怎麼繳納?
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的繳納辦法。
印花稅還可以委託代征,稅務機關委託經由發放或者辦理應稅憑證的單位代為徵收印花稅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