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車公用合同印花稅
㈠ 私車公用有關費用是否允許稅前列支的有關規定
隨著個人經濟收入的快速增長,私家車越來越多,私車公用現象也越來越普遍。由於汽車的所有權不屬於公司,並且納稅人對私車公用的稅務處理,稅務總局也沒有統一的具體的規定,對納稅人帶來很大的稅務風險,遇到的主要問題有:1.使用汽車發生的進項稅額能否抵扣?2.汽車發生的費用能否在所得稅前列支?3.員工取得收入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解決上述稅務問題,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1.地方稅務機關有具體規定的,按其規定處理。2.地方稅務機關沒有具體規定的,按所得稅處理的一般原則判斷,或則按主管稅務機關通行的做法處理。因為沒有具體的統一規定,稅務機關有自由裁量權,對某些問題的處理會有一些慣例。一、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問題根據目前的增值稅進項稅抵扣法,一般納稅人取得專用發票的,只要在規定的期限內通過認證,進項稅額就可以抵扣。並且相關的費用確實是公司使用汽車發生的,發票也是開具給公司的。因此,公司使用員工個人汽車支付費用相關的進項稅額可以抵扣,但汽車不屬於公司,進項抵扣會有一定的風險,如果公司與員工簽訂租賃合同,將不存在這種風險。二、企業所得稅處理外資企業所得稅前扣除遵循據實扣除的原則,內資企業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的通知》(國稅發[2000]84號)規定,准予扣除項目是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與取得應納稅收入有關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費用、稅金和損失;納稅人申報的扣除要真實、合法。真實是指能提供證明有關支出確屬已經實際發生的適當憑據;合法是指符合國家稅收規定,其他法規規定與稅收法規規定不一致的,以稅收法規規定為准。因此,私車公用發生的費用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列支,但需要滿足以下條件:1.公司與員工簽訂租賃合同。但若無償使用會有稅務風險,稅務機關可能會核定租金要求納稅。2.在租賃合同中約定使用個人汽車所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3.租賃支出和承擔的費用能取得發票。員工取得租金可以申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4.費用支出屬於使用汽車發生的,對應該由員工個人負擔的費用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列支。可以在所得稅前列支的汽車費用包括:汽油費;過路過橋費;停車費。不可以在所得稅前列支的汽車費用包括:車輛保險費;維修費;車輛購置稅;折舊費等。以下是部分地區的稅務規定,可以參考:北京地稅的規定:《關於明確若干企業所得稅業務政策問題的通知》(京地稅企[2003]646號)第三條規定,對納稅人因工作需要租用個人汽車,按照租賃合同或協議支付的租金,在取得真實、合法、有效憑證的基礎上,允許稅前扣除;對在租賃期內汽車使用所發生的汽油費、過路過橋費和停車費,在取得真實、合法、有效憑證的基礎上,允許稅前扣除。其它應由個人負擔的汽車費用,如車輛保險費、維修費等,不得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江蘇國稅的規定:江蘇省國家稅務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具體業務問題的通知》(蘇國稅發[2004]097號)規定,「私車公用」發生的費用應憑真實、合理、合法憑據,准予稅前扣除,對應由個人承擔的車輛購置稅、折舊費以及保險費等不得稅前扣除。大連地稅的規定:《大連市地方稅務局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大地稅發[2004]198號)第九條規定,納稅人以承擔修理費、保險費、養路費、油費等方式有償使用,包括投資者在內個人的房屋、交通工具、設備等其相應支出不允許稅前扣除。如確屬租賃性質應按雙方簽訂的合規的書面租賃合同,憑相關發票,其相關費用允許稅前扣除。三、個人所得稅處理私車公用對企業來說,另一個稅務風險就是個人所得稅扣繳問題。哪些所得應該扣繳個人所得稅,究竟該按哪個稅目扣繳個人所得稅?如果少扣繳個人所得稅,根據稅收征管法的規定,對公司要罰款,對個人還要追繳稅款。企業支付個人車輛的支出,需按以下方法扣繳個人所得稅:1.公司與員工簽訂租賃合同的,支付給員工的租金等費用,員工按「財產租賃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還要交納營業稅);沒有簽訂租賃合同而支付給員工的所得,員工按「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2.支付個人車輛的支出採用報銷形式的也應扣繳個人所得稅。有公司對使用員工汽車發生的費用採用報銷的形式,本來不屬於員工個人的所得,但按照稅法的規定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因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取得補貼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245號)規定,因公務用車制度改革而以現金、報銷等形式向職工個人支付的收入,均應視為個人取得公務用車補貼收入,扣除一定標準的公務費用後,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按月發放的,並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不按月發放的,分解到所屬月份並與該月份「工資、薪金」所得合並後計征個人所得稅。公務費用的扣除標准,由省級地方稅務局根據納稅人公務交通費用的實際發生情況調查測算,報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後確定。因此,各地的公務費用的扣除標准會有不同,有的地方還沒有制定扣除標准。以下是地方的稅務規定,可以參考:北京地稅的規定: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有關業務政策問題的通知》(京地稅個〔2002〕568號)規定,對企業支付個人車輛的支出,均應視同企業向個人支付的所得,按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但能夠提供租賃合同的,可按財產租賃所得計算納稅。四、企業為股東個人購買汽車的個人所得稅處理企業為股東個人購買汽車,股東需要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但可以對所得扣除一定比例後納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為股東個人購買汽車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批復》(國稅函[2005]364號)的規定:1.企業購買車輛並將車輛所有權到股東個人名下,其實質為企業對股東進行了紅利性質的實物分配,應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2.考慮到該股東個人名下的車輛同時也為企業經營使用的實際情況,允許合理減除部分所得,減除的具體數額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車輛的實際使用情況合理確定。目前廣州的標准:廣州地稅(穗地稅函[2005]146號)規定,廣州市企業為股東個人購買的汽車同時用於企業生產經營的,統一按購買車輛支出的20%比例減除應納稅所得額。3.允許合理減除部分所得,減除的具體數額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車輛的實際使用情況合理確定。4.企業為個人股東購買的車輛,不屬於企業的資產,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折舊。針對這種情況,從納稅的角度來看,購買的汽車所有權到公司名下,對公司和股東都比較有利。總之,對私車公用問題,是否簽訂租賃合同,決定了公司和個人如何繳納所得稅。要降低私車公用的稅收負擔,包括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可以考慮以下幾個方面:1.採用租賃的方式,公司與員工簽訂租賃合同;2.支付汽車費用避免採用員工報銷的形式;3.員工可以用汽車投資入股;4.員工可以將汽車賣給公司,只要售價不超過原值,免徵增值稅。採用3、4兩種方式的不僅所有的費用在所得稅前列支沒有問題,固定資產還可以計提折舊在所得稅前扣除。私車公用涉及到的稅金:(1)個人所得稅:A.出租方為本企業職工,並且簽定了租車協議(需貼印花稅),舉例如下:租金3000元/月,則:工資-2000後繳納個人工薪所得稅。按(3000-800)×20%繳納個人財產租賃所得稅。B.出租方為本企業職工,但無租車協議,則需繳納個人所得稅額為:(工資+3000-2000)×適用稅率C.出租方為非本企業職工,則所有費用均按勞務報酬繳納個人所得稅。(2)企業所得稅:A.在簽定協議的基礎上,下列三項可稅前列支:a.汽油費b.過路費c.停車費B.在簽定協議的基礎上,下列四項不可稅前列支:a.養路費b.保險費c.修理費d.停車泊位費C.無協議時,上述七項均需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㈡ 公司與個人汽車租賃協議要到稅務如何辦理
私車公用的情況下,企業可以與車主簽訂汽車租賃協議,協議中約定汽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費用由企業承擔。則相關的汽車油費、過路費、修理費開具公司的名稱可以報銷並在稅前扣除。但以個人名義開具的發票,如保險費、車船使用稅等不得在稅前扣除。所簽訂的協議只是一種約定,企業和個人都不用繳納印花稅。
㈢ 小規模企業私車公用納稅
一般的公司簽訂私車公用合同,應該有一個印花稅要交,個人不需要繳納所得稅和印花稅合同。
不簽訂合同,所有報銷單據不能入賬,如果入賬了,匯算清繳的時候要挑出來交企業所得稅。
希望能解決到你的問題,謝謝。
㈣ 租賃個人車輛開發票都要交什麼稅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及「營改增」相關政策規定,一般納稅人提供有型動產(車輛、機器設備)租賃,稅率為17%,小規模納稅人稅率為3%,個人適用3%;同時還要繳納地稅局的城建稅7%、教育費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
還有個人所得稅,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規定,個人財產租賃所得稅稅率為20%。允許扣除一定的費用,月租金4000元以下的,扣800元,4000元以下的,扣除20%的費用,再計算個人所得稅。另外還要繳納租賃費金額0.1%的印花稅。
分屬以下幾種情況:
1、個人租賃汽車,到國稅來代開發票,需要攜帶租賃合同、行駛證、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購車發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關於稅率,增值稅稅率為百分之三個點。另外,還有個人所得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需要代征。 稅前扣除必須憑有效、合法的票據,不開租賃發票,租賃費用無法稅前扣除。
3、企業員工(或者股東等)與企業簽訂私車公用協議,無論有否租金,保險費、車購稅等涉及車主個人負擔的不得在稅前扣除,其餘可以根據租賃協議條款,如應企業負擔的,可在稅前扣除。
(4)私車公用合同印花稅擴展閱讀:
個人所得稅(personal income tax)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英國是開征個人所得稅最早的國家,1799年英國開始試行差別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到了1874年才成為英國一個固定的稅種。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於本國的所得徵收的一種所得稅。在有些國家,個人所得稅是主體稅種,在財政收入中占較大比重,對經濟亦有較大影響。
2018年6月19日,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這是個稅法自1980年出台以來第七次大修。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草案2018年8月27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依據決定草案,基本減除費用標准擬確定為每年6萬元,即每月5000元,3%到45%的新稅率級距不變。
2018年8月31日,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通過,起征點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實施最新起征點和稅率。
參考資料:個人所得稅網路
㈤ 注冊稅務師關於私車公用涉及哪些稅
注冊稅務師關於私車公用涉及哪些稅:
(1)增值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第十一條規定,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下列情形,視同提供應稅服務:
(一)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交通運輸業、郵政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但以公益活動為目的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第四十條規定,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的價格明顯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或者發生本辦法第十一條所列視同提供應稅服務而無銷售額的,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按照下列順序確定銷售額:
(一)按照納稅人最近時期提供同類應稅服務的平均價格確定。
(二)按照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提供同類應稅服務的平均價格確定。
第五十條規定,小規模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接受方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根據上述規定,個人提供車輛租賃給企業的行為屬於營改增應稅服務中的有形動產租賃服務,對無償提供租賃行為,應視同提供應稅服務由稅務機關按規定順序確定銷售額繳納增值稅及附加。
(2)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私車公用」發生的費用,很多地區有明確的稅前扣除口徑,建議咨詢所在地區的執行口徑,以下政策僅供參考:
《天津市地方稅務局、天津市國家稅務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業務問題的通知》(津地稅企所〔2009〕15號)第八條規定:
1.企業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租入具有營運資質的企業和個人或其他企業的交通運輸工具,發生的租賃費及與其相關的費用,按照合同(協議)約定,憑租賃合同(協議)及合法憑證,准予扣除。
2.企業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向具有營運資質以外的個人租入交通運輸工具,發生的租賃費,憑租賃合同(協議)及合法憑證,准予扣除,租賃費以外的其他各項費用不得稅前扣除。
《河北省地方稅務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業務問題的公告》(河北省地方稅務局公告2011年第1號)第十一條關於企業租用個人汽車發生修車費的扣除問題明確,對以個人名義貸款購買但使用權歸企業的汽車,企業與個人之間有租賃合同或協議的,企業按租賃合同或協議支付的租賃費允許扣除。如果在租賃合同或協議中約定修車費由企業負擔的,對個人發生的修車費允許在計征企業所得稅時扣除。
(3)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法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稅法第二條所說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
(一)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第十條規定,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無憑證的實物或者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有價證券的,根據票面價格和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因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取得補貼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245號)第一條規定,因公務用車制度改革而以現金、報銷等形式向職工個人支付的收入,均應視為個人取得公務用車補貼收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第二條規定,具體計征方法,按《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58號)第二條「關於個人取得公務交通、通訊補貼收入征稅問題」的有關規定執行。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58號)第二條關於個人取得公務交通、通訊補貼收入征稅問題規定,個人因公務用車和通訊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務用車、通訊補貼收人,扣除一定標準的公務費用後,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按月發放的,並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不按月發放的,分解到所屬月份並與該月份「工資、薪金」所得合並後計征個人所得稅。
公務費用的扣除標准,由省級地方稅務局根據納稅人公務交通、通訊費用的實際發生情況調查測算,報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後確定,並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參考: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有關業務政策問題的通知》(京地稅個〔2002〕568號)規定,對企業支付個人車輛的支出,均應視同企業向個人支付的所得,按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但能夠提供租賃合同的,可按財產租賃所得計算納稅。其他個人財產公用的,比照此辦法執行。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租用車輛,對在租賃期內汽車使用所發生的汽油費、過路過橋費和停車費,屬於企業的應負擔的經營支出,不屬於個人所得,不需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其它應由個人負擔的汽車費用,如車輛保險費、養路費等,屬於企業給予個人的補貼,超過當地規定標準的,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對於哪些應由企業負擔,哪些是個人應負擔的支出劃分及當地公務費用扣除標准,還請進一步咨詢主管稅務機關的執行口徑。
(4)印花稅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財產租賃合同,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貼花。
根據上述規定,車輛租賃合同應按上述規定貼花。
㈥ 私車公用費用算不算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私車公用看似簡單,卻涉及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和印花稅等多個稅種,處理不好容易出現問題。
一、涉稅風險
個人所得稅方面,公司以實報實銷方式支付車輛的所有支出,沒有視同個人補貼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因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取得補貼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245號)第一條的規定,因公務用車制度改革而以現金、報銷等形式向職工個人支付的收入,均視為個人取得公務用車補貼收入,按照「工資薪金」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方面,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而第十條第八項明確規定,與取得收入無關的支出不允許扣除。所以,「有關」和「無關」的認定就很重要。企業私車公用,由於沒有任何合同或協議證明其真實性和合理性,所有費用只能被認定為「與取得收入無關支出」,需要進行納稅調整。被查企業得知相關規定後作了納稅調整。
二、操作建議
企業與車輛所有人簽訂《車輛租賃協議》,約定車輛租賃價格,並約定:車輛租賃期內所發生的車輛消耗費用由企業承擔,按照規定去稅務機關開具租賃發票。此時,因為車輛的使用權已經按照「財產租賃合同」轉移給企業,因此車輛使用過程中的費用,可以開具企業名稱的發票,正常入賬抵扣費用。
㈦ 個人一輛轎車租賃給單位,發票怎麼開,稅額是多少
公司租用的個人車輛,屬於個人動產租賃行為,繳納增值稅,應該去國稅開發票,徵收率為3%(一般納稅人為17%的增值稅稅率)。
個人租賃汽車,到國稅來代開發票,需要攜帶租賃合同、行駛證、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購車發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關於稅率,增值稅稅率為百分之三個點。另外,還有個人所得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需要代征。
稅前扣除必須憑有效、合法的票據,不開租賃發票,租賃費用無法稅前扣除。
關於稅率,增值稅稅率為百分之三個點。需要代征的還有個人所得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另外還要繳納租賃費金額0.1%的印花稅。
(7)私車公用合同印花稅擴展閱讀: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六號)第三條第五款規定:「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個人所得稅可以扣除的項目有三個(在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時候):
1)出租動產過程中發生的稅金&教育附加
2)修繕費,允許每次扣除800元,一次扣不完的,可遞延到下次扣,直到扣完為止;
3)每次收了不超過4000元的,定額扣除800元,超過4000元以上的,定率20%扣除;
個人計程車輛屬於財產租賃所得,所以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㈧ 私車公用如何入賬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1)明確哪些崗位、哪些員工適用私車公用,企業要有書面備案登記,避免把私車公用的費用報銷與發放全員性的交通補貼混同.
(2)與適用私車公用的員工簽訂用車協議,明確權利義務.這點非常重要,可以解答變相發放交通補貼的質疑.
(3)私車公用的出車記錄企業應專門登記,登記簿記錄清楚每次出車的時間、往返地點、公里數,車牌號、所辦事由等,並需車主簽字確認.
(4)協議中要約定清楚費用報銷與用車補貼的支付標准與形式.直接費用由員工憑發票據實報銷,其中,油費可依據運行公里數及油耗標准報銷,過橋過路費、停車費根據出車記錄報銷.
(5)給予員工的用車補貼(包括勞務補貼、車損補貼等)制定報銷標准.補貼金額應並入員工當月工資計征個稅.需要注意的是,補貼金額要想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需要員工到當地稅務代開租賃費發票.
(8)私車公用合同印花稅擴展閱讀
私車公用發生的費用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列支,但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 公司與員工簽訂租賃合同。但若無償使用會有稅務風險,稅務機關可能會核定租金要求納稅。
2, 在租賃合同中約定使用個人汽車所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3, 租賃支出和承擔的費用能取得發票。員工取得租金可以申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
4, 費用支出屬於使用汽車發生的,對應該由員工個人負擔的費用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列支。
可以在所得稅前列支的汽車費用包括:汽油費;過路過橋費;停車費。不可以在所得稅前列支的汽車費用包括:車輛保險費;維修費;車輛購置稅;折舊費等。
㈨ 個人的車輛免費租賃給公司稅費咋交,國家稅務局是否認可
公司與車主簽訂車輛租用協議,車主收取租金。公司所付租金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但必須取得正式發票;車主須到稅務局申請開租賃業發票,繳納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並按「財產租賃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1、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600號)的規定,財產租賃所得,是指個人出租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因此,個人計程車輛應當按照「財產租賃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2、私車公用的情況下,企業可以與車主簽訂汽車租賃協議,協議中約定汽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費用由企業承擔。則相關的汽車油費、過路費、修理費開具公司的名稱可以報銷並在稅前扣除。但以個人名義開具的發票,如保險費、車船使用稅等不得在稅前扣除。
3、車輛租賃,屬於營改增范圍,按3%繳納增值稅,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每次銷售額300-500元。
(9)私車公用合同印花稅擴展閱讀:
要交增值稅3%,增值稅附加稅(增值稅的12%),印花稅0.1%,個人所得稅1.5%,各地規定略有不同,請咨詢當地稅務局或者12366確認一下。
汽車租賃公司應當交納的稅費包括有:
1.汽車租賃業務,適用「服務業」稅目下的「租賃業」子目,按照租賃營業額的5%交納營業稅;
2.城市維護建設稅:按照營業稅稅額的7%(5%、1%)交納;
3.教育費附加:按照營業稅稅額的3%交納;
4.所得稅:內資企業交納企業所得稅,按照應納稅所得額的25%交納;
5.車船使用稅:按自有車輛類型及數量,按當地定額稅率,按年交納;
6.印花稅:按照簽訂的車輛租賃合同協議的租賃金額的0.1%交納;
7.車輛購置稅:按照購入車輛的計稅價格的10%交納;
8.其他。如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等,以及地方政府規定的其他政府性收費;
9.代扣代交的企業員工的個人所得稅。
參考資料:網路——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