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合同印花稅
⑴ 房產合同印花稅稅率是多少
按合同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繳納印花稅。
1、房屋買賣印花稅的依據
房地產印花稅的征稅對象是特定行為,而其計稅依據則是該種行為的所負載的資金量或實物量,
其中房地產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書據所載金額;房地產權利證書(包括房屋產權證和土
地使用證)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則是按件計收;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租賃金額;房產購銷合
同的計稅依據是購銷金額。
2、稅率
房地產印花稅的稅率有兩種:第一種是比例稅率,適用於房地產產權轉移書據,稅率為0.05%,
同時適用於房屋租賃合同,稅率為0.1%,房產購銷合同,稅率為0.03%;第二種是定額稅率,適用
於房地產權利證書,包括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稅率為每件5元。
(1)供暖合同印花稅擴展閱讀:
一、納稅地點
房地產印花稅納稅人根據稅法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稅票(即貼花),即納稅
人在書據的立據時和證照的領受時,納稅義務即發生,即行貼花,而不是指憑證的生效日期。印
花稅實行「三自」繳納辦法,即納稅人按照應稅憑證的類別和適用的稅目稅率自行計算應納稅
額、自行購花(即自行納稅,一般在當地稅務機關或其他出售印花稅票的處所購花)、自行貼花;對
有些憑證一次貼花數額較大和貼花次數頻繁的,經稅務機關批准,可採用匯貼、匯繳辦法納稅,
匯繳期限由稅務機關根據應納稅額的大小予以指定,但最長不超過一個月。
二、房屋買賣產生的稅費的內容
1、交易過程中需交費用
印花稅:房價款的萬分之五
2、申辦產權證過程中需交費用
登記費、房屋所有權證工本費、印花稅、契稅、住宅公用部分共有設備維修基金等
3、入住過程中需交費用
物業管理費及供暖費
4、辦理按揭須繳納的費用
保險費:財險保險費=總房款*年費率*年限系數。保費一次性交。
5、辦理公積金需繳納費用
a、評估費:評估價格100萬以下部分收取評估結果的0.5%,以上部分0.25%。
b、保險費:財險:保險費=貸款額*年費率*年限系數
綜合險:保險費=貸款人年限對應系數*貸款額。
⑵ 供暖供熱合同是否繳納印花稅繳納合同
不需要。
印花稅由納稅人按規定應稅的比例和定額自行購買並粘貼印花稅票,即完成納稅義務。內證券容交易印花稅,是印花稅的一部分,根據書立證券交易合同的金額對賣方計征,稅率為1‰。
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決定從2008年9月19日起,對證券交易印花稅政策進行調整,由現行雙邊徵收改為單邊徵收,即只對賣出方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對買入方(受讓方)不再征稅。
(2)供暖合同印花稅擴展閱讀
一、印花稅納稅單位的各項應稅憑證在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同時須自行設立印花稅專用登記簿,將合同名稱、簽訂日期、稅率、對方單位名稱、應稅憑證所載計稅金額、按日、序時逐筆記載,以便於匯總申報及稅務部門監督檢查。
印花稅納稅單位應認真填寫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在規定期限內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
二、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按規定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對應稅憑證的管理仍執行原辦法,可不按日序時逐筆登記。
三、印花稅納稅申報工作均由納稅單位的財務部門負責,並指定專人負責各項應稅憑證的管理、印花稅的貼花完稅工作、按規定填報印花稅納稅申報表。
⑶ 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合同印花稅稅率是多少
房地來產印花稅的稅率有兩種源:第一種是比例稅率,適用於房地產產權轉移書據,稅率為0.05%,同時適用於房屋租賃合同,稅率為1%,房產購銷合同,稅率為0.03%;第二種是定額稅率,適用於房地產權利證書,包括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稅率為每件5元。
⑷ 供暖供熱合同是否繳納印花稅求答案
答復:依據《遼寧省稅務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遼稅政四回字[1988]第479號文件)第六答條規定:《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的購銷合同不包括供用電(水、氣)合同,這些合同不貼花。因此,你公司與市供暖公司簽訂的集中供熱並網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⑸ 物業和供暖合同是否要交印花稅
要的,只要是合同就要交
⑹ 房地產開發公司同熱力公司簽訂的《供暖供熱合同》是否繳納印花稅
你好!
要交稅,按經濟合同稅目,雙方按合同金額乘以適用稅率,稅率多少咨詢稅管員。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望採納。
⑺ 收取取暖費繳購銷印花稅嗎
根據財稅[2006]162號文件規定:電網與用戶之間簽訂的供用電合同不屬於印花稅列舉征稅的憑證版,不徵收印花稅。
目前權供水、供暖合同國家層面沒有明確規定,一般認為,不屬於購銷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如吉稅地字[1990]204號、廣州地稅稅三(1988)776號等地方性文件文件均有類似規定。
至於物業費,屬於服務性合同。由於印花稅應稅憑證採取正列舉方式,對照印花稅稅目稅率表,不屬於應稅合同,也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補充:暫行條例規定,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並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也就是合同雙方都需要繳納。
⑻ 房地產開發公司同熱力公司簽訂的《供暖供熱合同》是否繳納印花稅
要交稅,按經濟合同稅目,雙方按合同金額乘以適用稅率,稅率多少咨詢稅管員。
⑼ 供暖合同是否繳納印花稅
不在印花稅列舉范圍內,不需要繳納印花稅根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專若干政策屬的通知》(財稅〔2006〕162號)第二條規定「對發電廠與電網之間、電網與電網之間(國家電網公司系統、南方電網公司系統內部各級電網互供電量除外)簽訂的購售電合同按購銷合同徵收印花稅。電網與用戶之間簽訂的供用電合同不屬於印花稅列舉征稅的憑證,不徵收印花稅。」 購水、氣合同不在印花稅列舉范圍內,不繳納印花稅。
⑽ 支付水費、電費、物業費、供暖費,是否需要交印花稅。
你好!
根據財稅[2006]162號文件規定:電網與用戶之間簽訂的供用電合同不屬於印花稅回列舉征稅答的憑證,不徵收印花稅。
目前供水、供暖合同國家層面沒有明確規定,一般認為,不屬於購銷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如吉稅地字[1990]204號、廣州地稅稅三(1988)776號等地方性文件文件均有類似規定。
至於物業費,屬於服務性合同。由於印花稅應稅憑證採取正列舉方式,對照印花稅稅目稅率表,不屬於應稅合同,也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補充:暫行條例規定,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並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也就是合同雙方都需要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