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合同印花稅稅交
Ⅰ 建築合同印花稅怎麼繳納
建築合同印花稅是按照合同上面的金額乘以萬分之三。
交印花稅的項目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1)分包合同印花稅稅交擴展閱讀:
購銷合同: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稅率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加工承攬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稅率按加工或承攬收入萬分之五貼花。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包括勘察、設計合同;稅率按收取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稅率按承包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
財產租賃合同: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合同;稅率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1元的按1元貼花。
貨物運輸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河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稅率按運輸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倉儲保管合同:包括倉儲、保管合同;稅率按倉儲保管費用千分之一貼花 。
借款合同: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稅率按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貼花。
財產保險合同: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稅率按投保金額萬分之零點三貼花。
技術合同: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稅率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稅率按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
營業賬簿:生產經營用賬冊;記載資金的賬簿,按固定資產原值與自有流動資金總額萬分之五貼花。其他賬簿按件貼花5元。
權利、許可證照: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按件貼花5元。
Ⅱ 我公司是勞務服務公司,承攬的建築勞務分包合同要交印花稅嗎
承攬的建築勞務分包合同是要交印花稅。
印花稅徵收范圍:
1、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聯營企業、股份制企業、有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組織。
企業是指按國家規定注冊、登記的企業。有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組織,是指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依法注冊、登記的,有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獨立經濟核算是指同時具備在銀行開設結算賬戶;獨立建立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表;獨立計算盈虧等條件。
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不使用本法,這兩類企業徵收個人所得稅即可,避免重復征稅。
2、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納稅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銷售貨物所得、提供勞務所得、轉讓財產所得、股息紅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接受捐贈所得和其他所得。
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因此承攬的建築勞務分包合同是要交印花稅。
(2)分包合同印花稅稅交擴展閱讀:
印花稅稅率:
企業的稅負有所降低。營業稅按收入全額計算繳納稅金的,改成增值稅之後,可以扣除一些成本及費用,實際上可以降低稅負。
由於引入增值稅抵扣,與原營業稅全額徵收相比,稅負會有所減少甚至大幅降低;對8.5萬戶小規模納稅人而言,營業稅改增值稅後,實行3%的徵收率,較原先營業稅率要低2個百分點。改革的確存在個別企業稅負增加的情況。
綜合所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7級超額累進稅率,按月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征稅。該稅率按個人月工資、薪金應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高一級為45%,最低一級為3%,共7級。
比例稅率。對個人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適用20%的比例稅率
新增兩檔按照試點行業營業稅實際稅負測算,陸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等交通運輸業轉換的增值稅稅率水平基本在11%-15%之間,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文化創意、物流輔助、鑒證咨詢服務等現代服務業基本在6%-10%之間。
為使試點行業總體稅負不增加,改革試點選擇了11%和6%兩檔低稅率,分別適用於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印花稅
Ⅲ 請問施工企業 總包 分包印花稅如何徵收
1、納稅人是單位企業的情況:
(1)、有項目登記營業稅(收入額3%) 城市維護專建設稅(按照營業稅稅額屬7%) 教育費附加(按照營業稅稅額3%) 地方教育附加(按照營業稅稅額2%) 印花稅(合同金額0.03%) (2)沒有做項目登記營業稅(收入額3%) 城市維護建設稅(按照營業稅稅額7%) 教育費附加(按照營業稅稅額3%) 地方教育附加(按照營業稅稅額2%) 個人所得稅(收入額1%)印花稅(合同金額0.03%)
2、納稅人是個人獨資、個人合夥、個人承包、個體施工單位的:營業稅(收入額3%) 城市維護建設稅(按照營業稅稅額7%) 教育費附加(按照營業稅稅額3%) 地方教育附加(按照營業稅稅額2%) 個人所得稅(收入額1.5%)印花稅(合同金額0.03%)
分包開票後,總包憑分包的開票憑證進行抵扣。
Ⅳ 建築業總包合同印花稅已繳,材料分包合同還需繳納印花稅嗎
簽約主體是否一致?不一致則繳納。 如一致,則不是分包概念而是合同補充。
Ⅳ 建築業 勞務分包是否應承擔印花稅,稅率是多少
只要是印花稅條例規定的合同都要交,建築分包合同的立合同人雙方專都要交,稅率是萬分之屬三。但省級人民政府(含直轄市)可以規定優惠比例(一般由政府授權稅務部門頒布)。比如江蘇可按應納稅額的70%繳納。建議你查一下你所在省的相關文件。
分包合同和總包合同印花稅的不同之處在於,分包合同的承包方為個人的,其應納稅款由發包方代扣代繳,即發包方在申報納稅時,要報送代扣代繳稅款報告表
下面的鏈接是印花稅實施條例和施行細則,這是國家頒布的,而且頒布時間較早。實際操作過程中還要查閱你所在省市的相關文件和優惠政策。因為稅務政策經常變化,比如證券交易印花稅就經常改。或者直接咨詢你的主管稅務機關,他們一般都會詳細你給解答的,而且主管稅務機關的解釋具有直接針對性,按他們的意見操作稅務風險最低。
請慎用!!
哈哈
Ⅵ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稅如何繳納
1.不管是承攬合同還是發包合同,都要繳納印花稅的。這是由印花稅的性質決定的;
2.建築工程印花稅為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三,沒有期限的限制,只要是稅務查賬之前貼花完稅了就行。
舉個例子說明:
A公司與B公司組成一個聯合體承接建築工程,與業主C簽訂50萬的建設合同,合同中註明A負責建設工程造價為20萬,B負責建設工程造價為30萬。A、B、C公司各自繳納多少印花稅?
A與B作為整體承接方,與委託人出現在同一合同中的情況下。A與B整體按照50萬元的合同金額計算納稅,A與B之間的分攤可以按照合同中的分攤造價金額或者其他補充協議分攤,C公司按照50萬的合同金額計算印花稅繳納。
Ⅶ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交印花稅嗎
要交的。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具體有:
1、立合同人
2、立據人
3、立賬簿人
4、領受人
5、使用人。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
計稅方法
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准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
應納數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准
(7)分包合同印花稅稅交擴展閱讀:
一、印花稅納稅單位的各項應稅憑證在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同時須自行設立印花稅專用登記簿,將合同名稱、簽訂日期、稅率、對方單位名稱、應稅憑證所載計稅金額、按日、序時逐筆記載,以便於匯總申報及稅務部門監督檢查。
印花稅納稅單位應認真填寫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在規定期限內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
二、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按規定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對應稅憑證的管理仍執行原辦法,可不按日序時逐筆登記。
三、印花稅納稅申報工作均由納稅單位的財務部門負責,並指定專人負責各項應稅憑證的管理、印花稅的貼花完稅工作、按規定填報印花稅納稅申報表。
四、印花稅納稅單位使用印花稅票貼花完稅的,使用繳款書繳納稅款完稅的,以及在書立應稅憑證時由監督代售單位監督貼花完稅的,其憑證完稅情況均應進行申報。
五、凡印花稅納稅申報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10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局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售報告表"。
六、申報時間:凡印花稅納稅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十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表報告表"。
只辦理稅務注冊登記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印花稅納稅單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當地稅務機關申報上年稅款。
印花稅的納稅期限是在印花稅應稅憑證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的。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繳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的應稅經濟憑證所徵收的一種稅。1988年8月,國務院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於同年10月1日起恢復徵收。
Ⅷ 建築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稅的繳納
1.不管是承攬合同還是發包合同,都要繳納印花稅的。這是由印花稅的性質決定的;專
屬2.建築工程印花稅為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三,沒有期限的限制,只要是稅務查賬之前貼花完稅了就行。
舉個例子說明:
A公司與B公司組成一個聯合體承接建築工程,與業主C簽訂50萬的建設合同,合同中註明A負責建設工程造價為20萬,B負責建設工程造價為30萬。A、B、C公司各自繳納多少印花稅?
A與B作為整體承接方,與委託人出現在同一合同中的情況下。A與B整體按照50萬元的合同金額計算納稅,A與B之間的分攤可以按照合同中的分攤造價金額或者其他補充協議分攤,C公司按照50萬的合同金額計算印花稅繳納。
Ⅸ 分包發票的印花稅怎樣繳納
按照《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條規定,條例第二條所說的建設工程內承包合同,是指建設工程容和勘察設計合同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包括總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轉包合同。因此,總分機構之間簽訂的工程分包合同要繳納印花稅。
建築工程印花稅為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三,A與B作為整體承接方,與委託人出現在同一合同中的情況下。A與B整體按照50萬元的合同金額計算納稅,A與B之間的分攤可以按照合同中的分攤造價金額或者其他補充協議分攤,C公司按照50萬的合同金額計算印花稅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