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合同繳納印花稅
① 借款合同印花稅率是多少
1、借款合同應納稅額=借款金額×0.005%
2、借款合同印花稅率的多少要看借款人是跟誰借得款。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六條規定。
4、銀行及其它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貼花。
5、非金融機構和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不屬於印花稅的征稅范疇,不徵收印花稅。
(1)貸款合同繳納印花稅擴展閱讀:
下列憑證可以免徵印花稅:
(1)已經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抄本,但是視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撫養孤老傷殘人員的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4)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5)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6)企業因改制而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
(7)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
(8)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廉租住房承租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
② 企業之間借款,簽訂的借款合同是否繳納印花稅
不需要。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借款合同是指銀行及其它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並按借款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貼花"。
據此,企業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合同需要交納印花稅,企業間借款不需要交納印花稅。
(2)貸款合同繳納印花稅擴展閱讀:
印花稅的相關問題
一、印花稅納稅單位的各項應稅憑證在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同時須自行設立印花稅專用登記簿,將合同名稱、簽訂日期、稅率、對方單位名稱、應稅憑證所載計稅金額、按日、序時逐筆記載,以便於匯總申報及稅務部門監督檢查。
印花稅納稅單位應認真填寫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在規定期限內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
二、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按規定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對應稅憑證的管理仍執行原辦法,可不按日序時逐筆登記。
三、印花稅納稅申報工作均由納稅單位的財務部門負責,並指定專人負責各項應稅憑證的管理、印花稅的貼花完稅工作、按規定填報印花稅納稅申報表。
四、印花稅納稅單位使用印花稅票貼花完稅的,使用繳款書繳納稅款完稅的,以及在書立應稅憑證時由監督代售單位監督貼花完稅的,其憑證完稅情況均應進行申報。
五、凡印花稅納稅申報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10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局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售報告表"。
六、申報時間:凡印花稅納稅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十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表報告表"。只辦理稅務注冊登記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印花稅納稅單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當地稅務機關申報上年稅款。
印花稅的納稅期限是在印花稅應稅憑證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的。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繳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的應稅經濟憑證所徵收的一種稅。1988年8月,國務院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於同年10月1日起恢復徵收。
性質特點
(一)兼有憑證稅和行為稅性質
印花稅是單位和個人書立、領受的應稅憑證徵收的一種稅,具有憑證稅性質。另一方面,任何一種應稅經濟憑證反映的都是某種特定的經濟行為,因此,對憑證征稅,實質上是對經濟行為的課稅。
(二)征稅范圍廣泛
印花稅的征稅對象包括了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的各種應稅憑證,凡書立和領受這些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要繳納印花稅,其征稅范圍是極其廣泛的。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經濟法制的逐步健全,依法書立經濟憑證的現象將會愈來愈普通。因此,印花稅的徵收面將更加廣闊。
(三)稅率低、負稅輕
印花稅與其他稅種相比較,稅率要低得多,其稅負較輕,具有廣集資金、積少成多的財政效應。
(四)由納稅人自行完成納稅義務
納稅人通過自行計算、購買並粘貼印花稅票的方法完成納稅義務,並在印花稅票和憑證的騎縫處自行蓋戳注銷或畫銷。這也與其他稅種的繳納方法存在較大區別。
③ 貸款合同和銀行借款需要交印花稅嗎
需要繳納,但印花稅稅率太低,靠大家自覺,稅務局也就非常偶然抽查抽查,版一直弄的話,監管成本太高了權。
印花稅屬於行為稅,只要發生了印花稅稅目(共13個稅目)中列舉的行為就應該繳納印花稅,如果是屬於未列入印花稅稅目的就不繳稅。
④ 借款合同繳納印花稅的印花稅計算方法
目前,對不同的借款形式,主要採取下列計稅辦法[1]:
一、凡是一項信貸業務既簽訂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開借據的,只就借款合同所載金額計稅貼花;凡是只填開借據並作為合同使用的,應以借據合同所載金額計稅貼花;凡是只填開借據並作為合同使用的,應以借據所載金額計稅,在借據上貼花。
如果雙方在口頭上達成借貸協議,在借款時通過借據作憑證,應按每次借據金額計稅貼花。
二、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簽訂,規定最高限額,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額內隨借隨還。這種借款次數頻繁,如果每次借款都要貼花,勢必加重雙方負擔。因此,對這類合同只就其規定的最高額在簽訂時貼花一次,在限額內隨借隨還不簽訂新合同的,不再另貼印花。
三、目前,有些借款方以財產作抵押,從貸款方取得一定數量的抵押貸款,這種借貸方式屬資金信貸業務,這類合同應按借款合同貼花,其後如果借款方因無力償還借款而將抵押資產轉移給貸款方時,還應就雙方書立的產權書據,按「產權轉移書據」的有關規定計稅貼花。
四、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經營的融資租賃業務,是一種以融物方式達到融資目的的業務,實際上是分期償還的固定資金借款。因此,對融資租賃合同,亦應按合同所載租金總額,暫按借款合同計稅貼花。
五、在有的信貸業務中,貸款方是由若干銀行組成的銀團,銀團各方均承擔一定的貸款數額,借款合同由借款方與銀團各方共同書立,各執一份合同正本。對這類合同,借款方與貸款銀團各方應分別在所執的合同正本上,按各自的借貸金額計稅貼花。
六、有些基本建設貸款,先按年度用款計劃分年簽訂借款合同,在最後一年按總概算簽訂借款總合同。總合同的借款金額包括各個分合同的借款金額。對這類基建借款合同,應按分合同分別貼花,最後簽訂的總合同,只就借款總額扣除分合同借款金額後的余額計稅貼花。
⑤ 貸款合同要交印花稅嗎
《國家稅務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155號)第十內四條規定,在代理業務容中,代理單位與委託單位之間簽訂的委託代理合同,凡僅明確代理事項、許可權和責任的,不屬於應稅憑證,不貼印花。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徵收印花稅的借款合同的征稅范圍為: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
依據上述規定,非金融單位或個人委託銀行貸款業務,委託代理單位或個人與受託單位銀行及借款人之間簽訂的三方委託代理借款合同,受託方銀行按合同約定收取手續費。此合同既涉及借款合同又涉及委託代理合同,但非金融機構與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和委託方與受託方代理業務簽訂的合同,都不屬於印花稅的征稅范疇。
⑥ 簽訂房屋抵押貸款合同 怎麼繳納印花稅
根據《國家稅務局關於對借款合同貼花問題的具體規定》((1988)國稅地字第30號)的規版定,關權於對抵押貸款合同的貼花問題。借款方以財產作抵押,與貸款方簽訂的抵押借款合同,屬於資金信貸業務,借貸雙方應按「借款合同」計稅貼花。因借款方無力償還借款而將抵押財產轉移給貸款方,應就雙方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按『產權轉移書據』計稅貼花。
⑦ 銀行貸款還要交印花稅嗎此稅叫什麼稅
銀行貸款需交印花稅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列舉憑證包含借款憑證,銀行貸款合同就是一種借款合同,所以,應按《條例》規定繳納0.05%的印花稅
印花稅稅目:
1、購銷合同 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 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2、加工承攬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攬收入萬分之五貼花 。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包括勘察、設計合同 按收取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
5、財產租賃合同 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 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貼花 。
(7)貸款合同繳納印花稅擴展閱讀:
一、印花稅處罰規定:
1、在應納稅憑證上未貼或者少貼印花稅票的,稅務機關除責令其補貼印花稅票外,可處以應補貼印花稅票金額3~5倍的罰款
2、對未按規定注銷或畫銷已貼用的印花稅票的,稅務機關可處以未注銷或者畫銷印花稅票金額1~3倍的罰款
3、納稅人把已貼用的印花稅票揭下重用的,稅務機關可處以重用印花稅票金額5倍或者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4、偽造印花稅票的,由稅務機關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征稅范圍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的憑證徵收,沒有列舉的憑證不征稅。具體征稅范圍如下:
1、經濟合同
①購銷合同
②加工承攬合同
③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④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⑤財產租賃合同
⑥貨物運輸合同
⑦倉儲保管合同
⑧借款合同
⑨財產保險合同
⑩技術合同
2、產權轉移書據
產權轉移即財產權利關系的變更行為,表現為產權主體發生變更。產權轉移書據是在產權的買賣、交換、繼承、贈與、分割等產權主體變更過程中,由產權出讓人與受讓人之間所訂立的民事法律文書。
我國印花稅稅目中的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共5項產權的轉移書據。
另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
3、營業賬簿
按照營業賬簿反映的內容不同,在稅目中分為記載資金的賬簿(簡稱資金賬簿)和其他營業賬簿兩類,以便於分別採用按金額計稅和按件計稅兩種計稅方法
①資金賬簿
②其他營業賬簿
⑧ 貸款合同和銀行借款需要交印花稅嗎
需要。
應計征印花稅的借款合同的范圍包括: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也應按合同貼花。借款合同的計稅金額為借款金額。應納稅額=借款金額×0.05‰.
繳納的印花稅率較低,稅務局監查力度小,主要靠納稅人自覺。
不需要交印花稅的借款合同:
1、與非金融機構的借款合同
企業與非金融機構(如小額貸款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簽訂的借款合同,根據國稅發[1991]155號第五條和《金融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這些機構不需要取得金融業務許可證,不屬於金融機構,該類借款合同不需貼花。
2、與企業、個人之間的借款合同
企業與企業、企業與個人之間的借款,包括企業之間的統借統貸合同,不需繳納印花稅。
3、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展期合同
經過協商僅延長借款合同還款期限簽訂的借款展期合同,根據國稅發[1991]155號第七條規定,暫不貼花。
4、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委託貸款合同
委託單位與銀行簽訂的委託貸款合同,根據國稅發[1991]155號第六條和第十四條的規定:在代理業務中,代理單位與委託單位之間簽訂的委託代理合同,凡僅明確代理事項、許可權和責任的,不需印花。
5、與金融機構簽訂的授信合同
企業與銀行簽訂的授信額度協議,根據《商業銀行授權、授信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第四款,是銀行對借款人在一定期間內允許融資的額度計劃,與「借款合同」有區別,不需貼花。
6、限額內的循環借款
企業與銀行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根據國稅地字[1988]30號第二條規定,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按合同規定的最高借款限額的0.05‰貼花,在限額內發生的循環借款不需貼花。
7、與金融機構的貼現協議
企業辦理匯票貼現,提前獲得資金,將票據轉移給銀行,銀行扣除貼現利息,曾經山東地稅的魯地稅函[2005]30號文要求按短期借款需要繳納印花稅,但該法規已廢止。根據理道的分析,貼現協議不屬於借款合同,不需貼花。
8、信用證押匯
信用證買方押匯,是指企業進口貨物付匯時,因資金周轉、投資成本等原因,要求銀行代企業墊付應付款項的短期資金融通,企業需要向銀行支付一定利息,雖然具有融資性質,但不屬於印花稅應稅范圍,不需貼花。
9、保理合同
國內保理業務是將應收款項轉讓給保理商(如銀行)提前獲得資金的業務,雖然具有融資性質,但不屬於借款,不需貼花。
10、小微企業的優惠
根據財稅[2014]78號文規定:小微企業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
二、需要交印花稅的借款合同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及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要繳納印花稅。即與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簽訂的借款合同,包括與金融機構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抵押貸款合同,需要按借款合同繳印花稅。
⑨ 企業和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繳印花稅嗎
企業和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要繳納印花稅的。印花稅屬於行為稅,只要發生了印花稅稅目(共13個稅目)中列舉的行為,就應該繳納印花稅,如果是屬於未列入印花稅稅目的就不繳稅。
以下是印花稅稅目:
1.購銷合同 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 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2.加工承攬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攬收入萬分之五貼花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包括勘察、設計合同 按收取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5.財產租賃合同 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 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貼花
6.貨物運輸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河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 按運輸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 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7.倉儲保管合同:包括倉儲、保管合同 按倉儲保管費用千分之一貼花 . 倉單或棧單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8.借款合同 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貼花 . 單據作為合同使 用的,按合同貼花
9.財產保險合同 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 按投保金額萬分之零點三貼花 . 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10.技術合同 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 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11.產權轉移書據 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 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
12.營業賬簿 生產經營用賬冊 記載資金的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合計金額萬分之五貼花。其他賬簿按件貼花五元
13.權利、許可證照 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
⑩ 抵押貸款合同如何繳納印花稅
根據《來國家稅務局關於對借款自合同貼花問題的具體規定》((1988)國稅地字第30號)的規定,關於對抵押貸款合同的貼花問題。借款方以財產作抵押,與貸款方簽訂的抵押借款合同,屬於資金信貸業務,借貸雙方應按「借款合同」計稅貼花。因借款方無力償還借款而將抵押財產轉移給貸款方,應就雙方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按『產權轉移書據』計稅貼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