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資本印花稅
Ⅰ 注冊資金交多少印花稅
注冊資本實行認繳制後,認繳但未實際收到投入的資本時,無需繳納印花稅,待實際收到投入資本時再繳納印花稅。按帳薄上面記載的「實收資本」,實收資本每增加一次都要徵收繳納印花稅,但是只對增加的部分「貼花」。
Ⅱ 增加註冊資本應如何繳納印花稅
注冊資本是企業在領取營業執照時,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金額,它只專是一個認定數,並不屬是實際投入到企業的資本數(即企業的實收資本);而實際上大多數企業的注冊資金都小於實收資本。在實務中,不少企業在計繳營業賬簿總賬的印花稅時,用注冊資本代替實收資本進行計稅,這種做法是不正確的。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資金賬簿印花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25號)文件的規定,「記載資金的賬簿」的印花稅計稅依據改為「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其「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大於原已貼花資金額,就增加的部分補貼印花稅。因此,筆者認為企業應在增加「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金額的當月,按規定計算繳納印花稅。
Ⅲ 涉及注冊資本金印花稅稅率是多少
一、涉及注冊資本金印花稅稅率是多少
按實際收到的注冊資本(會計上叫「實收資本」或「股本」)依萬分之五稅率貼花。
印花稅根據應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採用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兩種形式。按比例稅率納稅的有各種經濟合同及合同性質的憑證、產權轉移書據、記載資金的營業賬簿。按定額稅率納稅的有其他營業帳簿、權利許可證照。對於載有一個經濟事項,同時適用兩個以上稅目稅率的憑證,應按其中一個較高的稅率計算納稅。
1.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納稅人為立合同人。
2.加工承攬合同按加工或承攬收入萬分之五貼花。納稅人為立合同人。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按收取費用萬分之五貼花。納稅人為立合同人。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額萬分之三貼花。納稅人為立合同人。
5.財產租賃合同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l元的按1元貼花。納稅人為立合同人。
6.貨物運輸合同(運費結算憑證)按運輸費用萬分之五貼花。納稅人為立合同人。
7.倉儲保管合同按倉儲保管費用千分之一貼花。納稅人為立合同人。
8.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貼花。納稅人為立合同人。
9.財產保險合同按保險費收入千分之一貼花。納稅人為立合同人。
10.技術合同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三貼花。納稅人為立合同人。
11.產權轉移書據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納稅人為立據人。
12.營業帳簿:記載資金的帳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合計金額萬分之五貼花;實行兩則啟用新帳簿後,其「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合計金額大於原已貼花資金的,就增加部分補貼印花。記載資金的帳簿,是指載有固定資產原值和自有流動資金的總分類帳簿,或者專門設置的記載固定資產原值和自有流動資金的帳簿。其他帳簿按件販花5元。其他帳薄,是指除記載資金帳簿以外的帳簿,包括日記帳簿和各明細分類帳簿。納稅人為立帳簿人。??
13.權利、許可證照(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按件貼花5元。納稅人為領受人。
相關的公司應符合我國的法律規定,才能夠進行相關的經濟市場運作。保護這類經濟市場運作,相關的當事人員的財會人員應積極的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進行辦理。我國的工商部門進行相關的登記,保護這類企業的市場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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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企業注冊資本與印花稅的關系
兩者之間沒抄有直接的聯系。
從本襲質上講,相關的情況是,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資本收入」和「資本公積」兩項的總和。和注冊資本實收注冊系統訂閱注冊後(不再限制公司設立了股東投資比例和支付全部貨款後第一個時間段。
只要股東在公司的章程規定的時間內支付認購份額),當實際認購的注冊資本認購金額(賬戶之前做容量計劃支付印花稅)。
根據兩項及有關規定,各種生產經營單位實行新的會計制度,統一變更會計科目和帳冊後,不再設置自有流動資金科目。
(4)注冊資本印花稅擴展閱讀:
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中稅率表中的稅目資金帳的稅基已不適用,需要重新確定。為便於實施,現就有關來源問題通知如下:
1.生產經營單位執行兩條規定後,賬簿資金入賬的印花稅計算依據改為實收資金和資本公積的總額。
2.兩條規定實施後,新賬簿開立後,企業的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總額大於原貼花資本的,增加部分補助章。
網路--印花稅
Ⅳ 注冊資本印花稅稅目是什麼
國稅抄發〔1994〕25號第二條,「企業執行『兩則』啟用新賬簿後,其『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大於原已貼花資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補貼印花」。
《中華人民共和車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1988)11號]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11.稅目:營業賬簿;稅率:記載資金的賬簿,按固定資產原值與自有流動資金總額萬分之五貼花」。
Ⅵ 注冊資金印花稅怎麼交
去所屬的地稅交就行了(銀行扣款),按注冊資金的萬分之五,一次交納的
Ⅶ 認繳制情況下,公司注冊資本怎麼繳納印花稅
一、印花稅納稅單位的各項應稅憑證在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同時須自行設立印花稅專用登記簿,將合同名稱、簽訂日期、稅率、對方單位名稱、應稅憑證所載計稅金額、按日、序時逐筆記載,以便於匯總申報及稅務部門監督檢查。
印花稅納稅單位應認真填寫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在規定期限內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
二、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按規定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對應稅憑證的管理仍執行原辦法,可不按日序時逐筆登記。
三、印花稅納稅申報工作均由納稅單位的財務部門負責,並指定專人負責各項應稅憑證的管理、印花稅的貼花完稅工作、按規定填報印花稅納稅申報表。
四、印花稅納稅單位使用印花稅票貼花完稅的,使用繳款書繳納稅款完稅的,以及在書立應稅憑證時由監督代售單位監督貼花完稅的,其憑證完稅情況均應進行申報。
五、凡印花稅納稅申報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10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局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售報告表"。
六、申報時間:凡印花稅納稅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十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表報告表"。只辦理稅務注冊登記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印花稅納稅單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當地稅務機關申報上年稅款。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書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Ⅷ 注冊資金印花稅
不同意樓上的,稅目是必須填寫的,否則無法確定稅率。
《中華人民共和內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容中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已列明了稅目,我相信各地稅務機關的徵收系統設置印花稅稅目時也必然遵循「印花稅稅目稅率表」,所以我認為稅目應該為「營業帳簿」 你看下你的地稅稅務登記證,看是否有小於16位(很多地方征管軟體為了方便操作,自行設置地稅編號與納稅識別號(16位)對應)的地稅編號?如果沒有,那就是納稅識別號了。
Ⅸ 什麼是注冊資本印花稅
根據《中華人復民共和國印花稅制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 營業帳簿:記載資金的帳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總額萬分之五貼花,以後年度資金總額比已貼花資金總額增加的,增加部分應按規定貼花。
其他帳簿按件貼花五元貼花。
因此,1994年注冊的私營企業,應當已經按照「實收資本」金額(即:注冊資本)繳納了印花稅,如果現在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科目的合計數比已貼花資金總額增加的,只對其增加部分應按萬分之五貼花。
即使94年沒有貼花(繳納印花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52條第2、3款的規定: 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征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到五年。
對偷稅、抗稅、騙稅的,稅務機關追征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或者所騙取的稅款,不受前款規定期限的限制。
因此1994年的印花稅到現在15年了,即使未繳納也超過了追溯期,不應當補稅。
根據您的表述,稅務機關沒有理由認定貴公司是偷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