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執行合同印花稅
㈠ 印花稅最新規定
新規定
從2008年9月19日起,對證券交易印花稅政策進行調整,由現行雙邊徵收改為單專邊徵收,稅率保持1‰。屬
領受下列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 :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帳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㈡ 簽訂的未執行合同怎麼計算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復暫行條例制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規定:「凡多貼印花稅票者,不得申請退稅或者抵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國稅地字[1988]25號)文件規定: 依照印花稅暫行條例法規 ,合同簽訂時即應貼花,履行完稅手續。因此,不論合同是否兌現或能否按期兌現,都一律按照法規貼花。 凡修改合同增加金額的,應就增加部分補貼印花。對印花稅開征前簽訂的合同,開征後修改合同增加金額的,亦應按增加金額補貼印花。 依照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 納稅人應在合同簽訂時按合同所載金額計稅貼花。因此,對已履行並貼花的合同,發現實際結算金額與合同所載金額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補貼印花。 因此,貴公司簽訂的合同,應於簽訂時即時貼花,即按200萬元貼花,實際執行完合同後的金額與合同所載金額不一致的,不再補貼印花。合同簽訂完,即履行完稅手續,對多貼印花稅票的,不得退稅和抵用。但是如果對所簽訂的合同進行了修改的,應就增加部分補貼印花。
㈢ 合同沒有履行的情況下也必須繳納印花稅嗎
咨詢熱線ZI XUN RE XIAN
您好,我公司與客戶簽訂了技術服務合同,但還沒有實際履行。請問,合同沒有履行的情況下也必須繳納印花稅嗎?
專業解答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七條的規定,應納稅憑證應當於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規定,條例第七條所說的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是指在合同簽訂時、書據立據時、賬簿啟用時和證照領受時貼花。
由此可見,就合同而言,只要雙方簽訂了應稅合同,那麼就應該在合同簽訂後申報繳納印花稅,而與該合同的作廢以及是否履行無關。因此,合同沒有履行的情況下也必須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稅目表179157稅目范圍稅率納稅人說明1購銷合同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按購銷金額0.3‰貼花立合同人2加工承攬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按加工或承攬收入0.5‰貼花立合同人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包括勘察、設計合同按收取費用0.5‰貼花立合同人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額0.3‰貼花立合同人5財產租賃合同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合同按租賃金額1‰貼花。稅額不足1元,按1元貼花立合同人6貨物運輸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運輸、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河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按運輸費用0.5‰貼花立合同人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7倉儲保管合同包括倉儲、保管合同按倉儲保管費用1‰貼花立合同人倉單或棧單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8借款合同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額0.05‰貼花立合同人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立合同人9財產保險合同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按保險費收入1‰貼花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10技術合同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按所載金額0.3‰貼花立合同人11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按所載金額0.5‰貼花立據人
續表180158稅目范圍稅率納稅人說明12營業賬簿生產、經營用賬冊記載資金的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合計金額0.5‰貼花。其他賬簿按件5元貼花立賬簿人13權利、許可證照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按件5元貼花領受人
㈣ 合同印花稅是在什麼時候繳納呢謝謝!
根據《中華人民抄共和國印花襲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
購銷合同印花稅應於合同書立當日,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繳納。
為簡化貼花手續,同一種類應納稅憑證,需頻繁貼花的,納稅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是否採用按期匯總繳納印花稅的方式。
匯總繳納的限期為1個月,採用按期匯總繳納方式的納稅人應事先告知主管稅務機關,繳納方式一經選定,一年內不得改變。
(4)明年執行合同印花稅擴展閱讀
相關處罰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十三條 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稅務機關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1、在應納稅憑證上未貼或者少貼印花稅票的,稅務機關除責令其補貼印花稅票外,可處以應補貼印花稅票金額20倍以下的罰款;
2、違反本條例第六條第一款規定的,稅務機關可處以未注銷或者畫銷印花稅票金額10倍以下的罰款;
3、違反本條例第六條第二款規定的,稅務機關可處以重用印花稅票金額30倍以下的罰款。
偽造印花稅票的,由稅務機關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參考資料: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㈤ 哪些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因此印花稅的徵收范圍採用列舉的方式,沒有列舉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1.既有訂單又有購銷合同的,訂單不貼花
在購銷活動中,有時供需雙方只填制訂單,不再簽訂購銷合同,此時訂單作為當事人之間建立供需關系、明確供需雙方責任的業務憑證,根據國稅函(1997)505號文規定,該訂單具有合同性質,需按照規定貼花。但在既有訂單,又有購銷合同情況下,只需就購銷合同貼花,訂單對外不再發生權利義務關系,僅用於企業內部備份存查,根據[1988]國稅地字第025號文規定,無需貼花。
2.非金融機構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銀行與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和非金融性質的企業或個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企業向股東貸款是企業進行融資的常見方式,和股東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如果雙方都不屬於金融機構,無需貼花。
3.股權投資協議
股權投資協議是投資各方在投資前簽訂的協議,只是一種投資的約定,不屬於印花稅征稅范圍,無需貼花。
4.繼續使用已到期合同無需貼花
企業所簽訂的已貼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載權利義務關系尚未履行完畢,需繼續執行合同所載內容,即繼續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該合同所載內容和金額沒有增加,無需再重新貼花。但如果合同所載內容和金額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畢事項另簽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稅暫行條例》另行貼花。
5.委託代理合同
代理單位和委託方簽訂的委託代理合同,凡僅明確代理事項、許可權和責任的,根據國稅發[1991]第155號文規定,不屬於應稅憑證,無需貼花。
6.貨運代理企業和委託方簽訂的合同和開出的貨物運輸代理業專用發票
在貨運代理業務中,委託方和貨運代理企業簽訂的委託代理合同,以及貨運代理企業開給委託方的貨物運輸代理業專用發票,根據國稅發[1991]第155號、國稅發[1990]173號文規定,不屬於印花稅應稅憑證,無需貼花。
㈥ 建築安裝合同印花稅的稅基是按照總包合同計算,還是執行合同計算!~~
執行合同這個詞怎麼理解?
按照總包合同,如果執行合同金額小於總包合同不退稅專,如果執行屬合同金額大於總包合同且重新簽訂的,補繳增加金額產生的印花稅;
如果你所提到的執行合同屬於分包合同的話,計稅依據就是總分包合同的合計金額,也就是說總包合同和分包合同分別繳納印花稅,不過一般情況下,納稅人不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