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印花稅稅目
㈠ 印花稅的徵收范圍
印花稅的征稅范圍
(一)經濟合同
1.購銷合同。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還包括各出版單位與發行單位(不包括訂閱單位和個人)之間訂立的圖書、報刊、音像征訂憑證。
對納稅人以電子形式簽訂的各類應稅憑證按規定徵收印花稅。
對發電廠與電網之間、電網與電網之間(國家電網公司系統、南方電網公司系統內部各級電網互供電量除外)簽訂的購售電合同按購銷合同徵收印花稅。電網與用戶之間簽訂的供用電合同不屬於印花稅列舉征稅的憑證,不征印花稅。(生活繳費憑證,不同於電網之間經濟合同)
2.加工承攬合同。包括加工、定做、修繕、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結合增值稅、消費稅)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包括勘察、設計合同的總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轉包合同。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總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轉包合同。
5.財產租賃合同。
6.貨物運輸合同。
7.倉儲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包括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包括融資租賃合同。
9.財產保險合同。「家庭財產兩全保險」屬於家庭財產保險性質,其合同在財產保險合同之列,照章納稅。
10.技術合同。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技術轉讓合同包括專利申請轉讓、非專利技術轉讓所書立的合同。
【解釋】不包括專利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所書立的合同。(兩者適用於產權轉移書據)
【解釋】一般的法律、會計、審計等方面的咨詢不屬於技術咨詢,其所書立合同不貼印花。
【解釋】對比掌握四類不同的技術轉讓合同:
①專利權轉讓合同,是指專利權人作為轉讓方將其發明創造專利的所有權或持有權移交受讓方,受讓方支付約定價款所訂立的合同。
②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是指專利權人或者其授權的人作為轉讓方許可受讓方在約定的范圍內實施專利,受讓方支付約定使用費所訂立的合同。
(這兩類是公開,有主的,按產權轉移書據繳納印花稅——0.5‰)
③專利申請轉讓合同,是指轉讓方將其就特定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移交受讓方,受讓方支付約定價款所訂立的合同。
④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是指轉讓方將擁有的非專利技術成果提供給受讓方,明確相互間非專利技術成果使用權、轉讓權,受讓方支付約定使用費所訂立的合同。
(這兩類都是沒主的或保密的,按技術合同繳納印花稅——0.3‰)
(二)產權轉移書據
我國印花稅稅目中的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共5項產權的轉移書據。
【解釋】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
【解釋】專利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所書立的合同按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
(三)營業賬簿
1.資金賬簿
2.其他營業賬簿
3.有關「營業賬簿」征免范圍應明確的若干個問題:
(1)其他營業賬簿包括日記賬簿和各明細分類賬簿。
(2)對採用一級核算形式的單位,只就財會部門設置的賬簿貼花;採用分級核算形式的,除財會部門的賬簿應貼花之外,財會部門設置在其他部門和車間的明細分類賬,亦應按規定貼花。
(3)車間、門市部、倉庫設置的不屬於會計核算范圍或雖屬會計核算范圍,但不記載金額的登記簿、統計簿、台賬等,不貼印花。
(4)對有經營收入的事業單位,凡屬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實行差額預算管理的單位,其記載經營業務的賬簿,按其他賬簿定額貼花,不記載經營業務的賬簿不貼花;凡屬經費來源實行自收自支的單位,對其營業賬簿,應就記載資金的賬簿和其他賬簿分別按規定貼花。
(5)跨地區經營的分支機構使用的營業賬簿,應由各分支機構在其所在地繳納印花稅。
(6)企業債權轉股權新增加的資金按規定貼花。
(7)企業改制中經評估增加的資金按規定貼花。
(四)權利、許可證照
權利、許可證照僅包括「四證一照」: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等。(工房地商專)
注會
㈡ 哪些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
你好,需要繳納印花稅的合同如下
一、購銷合同
范圍: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等合同
稅率:按購銷金額0.03%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范圍: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稅率:按承包金額0.03%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三、技術合同
范圍: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
稅率:按所載金額0.03%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四、借款合同
范圍: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
稅率:按借款金額0.005%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說明: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五、財產租賃合同
范圍: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合同
稅率:按租賃金額1‰(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1元,按1元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六、倉儲保管合同
范圍:包括倉儲、保管合同
稅率:按倉儲保管費用0.1%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說明:倉單或棧單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七、財產保險合同
范圍: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
稅率:按保險費收入0.1%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說明: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八、營業賬簿
范圍:生產、經營用賬冊
稅率:記載資金的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合計金額0.025%貼花。
納稅人:立賬簿人
九、貨物運輸合同
范圍:包括民用航空運輸、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河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
稅率:按運輸費用0.05%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說明: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十、產權轉移書據
范圍: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
稅率:按所載金額0.05%貼花
納稅人:立據人
十一、加工承攬合同
范圍: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
稅率:按加工或承攬收入0.05%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十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范圍:包括勘察、設計合同
稅率:按收取費用0.05%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十三、權利、許可證照
范圍: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
稅率:按件貼花5元
納稅人:領受人
㈢ 2019年收到稅務2018年多收的資金賬簿印花稅,分錄怎麼編
在2018年列支來印花稅支出時,會計分錄如源下(未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
借:稅金及附加
貸:銀行存款
在2018年當年內對經申請並得到審批核准可退回相關印花稅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
貸:稅金及附加
那麼,在2019年收到該退稅款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如果2018年並未編制上述第二筆分錄的,那麼在2019年收到該退稅款時,應作為調整事項處理,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未分配利潤
另應對產生的應調整企業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作出相應會計調整。
提示考慮:估計該調整額度通常較小而對年度損益的影響不大,也可以考慮收到退稅款後直接沖減2019年稅金及附加科目(在計算分析相關數據時應作所涉調整的說明),不再作其他的調整。但該操作在財稅運作要求上不規范,不予推薦。
㈣ 2018年5月1日後可免繳印花稅嗎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資金賬簿印花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25號)第一條「生產專經營單位執行「兩則」後,屬其「記載資金的賬簿」的印花稅計稅依據改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第二條「企業執行「兩則」啟用新賬簿後,其「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大於原已貼花資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補貼印花」。
因此,依據上述規定資金賬簿減半徵收印花稅是指「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增加部分,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對營業賬簿減免印花稅的通知》(財稅﹝2018﹞50號),原適用萬分之五的印花稅稅率,2018年5月1日起,可享受減半徵收印花稅的優惠,即實際稅負為萬分之二點五。
(4)2018年印花稅稅目擴展閱讀:
印花稅的征稅對象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具體有:
1、立合同人
2、立據人
3、立賬簿人
4、領受人
5、使用人。
參考資料:網路_印花稅
㈤ 2019最新印花稅稅率政策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使用的應稅經濟憑證所徵收的一種稅。
作為性子最冷淡的稅種,它雖然只是小稅種,卻難倒了無數英雄好漢。
稅率:各有不同
1.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2.加工承攬合同按加工或承攬收入萬分之五貼花。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按收取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5.財產租賃合同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1元,按1元貼花。
6.貨物運輸合同按運輸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7.倉儲保管合同按倉儲保管費用千分之一貼花。
8.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貼花。
9.財產保險合同按保費收入千分之一貼花。
10.技術合同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11.產權轉移書據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
12.營業賬簿
1)記載資金的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總額萬分之五貼花(自2018年5月1日起,減半徵收印花稅)。
2)其他賬簿按件貼花五元(自2018年5月1日起,免徵印花稅。)
經歷:幾多減免
除了國家正在制定的印花稅立法,對於印花稅的減免政策也是一波接一波,2018年5月就對印花稅有過減免政策:
▶《關於對營業賬簿減免印花稅的通知》(財稅〔2018〕50號)
自2018年5月1日起,對按萬分之五稅率貼花的資金賬簿減半徵收印花稅,對按件貼花五元的其他賬簿免徵印花稅。
▶關於調整部分印花稅核定徵收比例有關事項的公告 (廈稅〔2018〕27號)
為進一步優化稅收營商環境,促進我市實體經濟和重點行業發展,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印花稅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4]150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印花稅管理規程(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7號)有關規定,結合我市管征實際,對實行印花稅核定徵收的部分購銷合同的核定比例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批發業務購銷合同印花稅核定比例調整為25%-70%。
二、零售業務購銷合同印花稅核定比例調整為25%-70%。
三、外貿業務購銷合同印花稅核定比例調整為15%-70%。
納稅人的經營行為包含上述兩種以上情形的,按照其主營業務確定適用范圍。
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關於印花稅核定徵收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11號)中關於批發業或批發為主、零售業及外貿等三種業務的購銷合同印花稅核定比例的規定同時廢止。
這次相比於我市原核定比例,此次主要調整批發業務、零售業務和外貿業務購銷合同的核定比例。具體如下:1.批發業務購銷合同印花稅核定比例由原來的60-80%調整為25-70%;2.零售業務購銷合同印花稅核定比例由原來的30-70%調整為25-70%;3.外貿業務購銷合同印花稅核定比例由原來的80-100%調整為15-70%。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
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上述減稅政策可追溯至今年1月1日,實施期限暫定三年,預計每年可再為小微企業減負約2000億元。
注意:很多人都以為,只要簽訂合同就要交印花稅,其實這是對印花稅的誤解哦,合同只是印花稅的應收憑證之一,但並不是所有的合同都交印花稅。
㈥ 哪些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各合同稅率是多少
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財產租賃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倉儲運輸合同、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技術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需要繳納印花稅。
各合同稅率如下:
一、購銷合同
徵收范圍: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
稅率(稅額標准):按購銷金額0.3‰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二、加工承攬合同
徵收范圍:包括加工、定做、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
稅率(稅額標准):按加工或承攬收入0.5‰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三、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徵收范圍:包括勘察、設計合同
稅率(稅額標准):按收取費用0.5‰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四、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徵收范圍: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稅率(稅額標准):按承包金額0.3‰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五、財產租賃合同
徵收范圍: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合同
稅率(稅額標准):按租賃金額1‰貼花,稅額不足1元的,按1元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六、貨物運輸合同
徵收范圍:包括民用航空運輸、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河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
稅率(稅額標准):按運輸費用0.5‰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七、倉儲運輸合同
徵收范圍:包括倉儲、保管合同按倉儲、保管費
稅率(稅額標准):用1‰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八、借款合同
徵收范圍: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
稅率(稅額標准):按借款金額0.05‰
納稅人:立合同人
九、財產保險合同
徵收范圍: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財產保險合同
稅率(稅額標准):按保險費收入1‰貼花,責任、保證和信用保險合同暫按定額5元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十、技術合同
徵收范圍: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
稅率(稅額標准):按合同所載金額0.3‰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十一、產權轉移書據
徵收范圍: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產權轉移書據,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合同和商品房銷售合同
稅率(稅額標准):按書據所載金額0.5‰貼花
納稅人:立據人
十二、營業賬簿
徵收范圍:生產、經營用帳冊
稅率(稅額標准):記載資金的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合計金額0.5‰貼花。其他賬簿按件貼花,每件5元
納稅人:立賬簿人
十三、權利、許可證照
徵收范圍: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
稅率(稅額標准):按件貼花、每件5元
納稅人:領受人
免徵印花稅的情形:
1、下列憑證可以免徵印花稅:
(1)已經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抄本,但是視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撫養孤老傷殘人員的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4)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5)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6)企業因改制而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
(7)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
(8)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廉租住房承租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
2、下列項目可以暫免徵收印花稅:
(1)農林作物、牧業畜類保險合同;
(2)書、報、刊發行單位之間,發行單位與訂閱單位、個人之間書立的憑證;
(3)投資者買賣證券投資基金單位;
(4)經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決定或者批准進行政企脫鉤、對企業(集團)進行改組和改變管理體制、變更企業隸屬關系,國有企業改制、盤活國有企業資產,發生的國有股權無償劃轉行為;
(5)個人銷售、購買住房。
3、自2010年9月27日起3年以內,公共租賃住房(以下簡稱公租房)經營管理單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稅可以免徵
在其他住房項目中配套建設公租房,根據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可以按照公租房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稅。公租房經營管理單位購買住房作為公租房,可以免徵印花稅;公租房租賃雙方簽訂租賃協議設計的印花稅可以免徵。
(6)2018年印花稅稅目擴展閱讀:
一、印花稅征稅對象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具體有:
1、立合同人
2、立據人
3、立賬簿人
4、領受人
5、使用人。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
二、征稅范圍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的憑證徵收,沒有列舉的憑證不征稅。具體征稅范圍如下:
1.經濟合同
稅目稅率表中列舉了10大類合同。它們是:
(1)購銷合同。
(2)加工承攬合同。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5)財產租賃合同。
(6)貨物運輸合同。
(7)倉儲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9)財產保險合同。
(10)技術合同。
2.產權轉移書據
產權轉移即財產權利關系的變更行為,表現為產權主體發生變更。產權轉移書據是在產權的買賣、交換、繼承、贈與、分割等產權主體變更過程中,由產權出讓人與受讓人之間所訂立的民事法律文書。
我國印花稅稅目中的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共5項產權的轉移書據。其中,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是指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不動產、動產所有權轉移所書立的書據,包括股份制企業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票,因購買、繼承、贈與所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其他4項則屬於無形資產的產權轉移書據。
另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
3.營業賬簿
按照營業賬簿反映的內容不同,在稅目中分為記載資金的賬簿(簡稱資金賬簿)和其他營業賬簿兩類,以便於分別採用按金額計稅和按件計稅兩種計稅方法。
(1)資金賬簿。
(2)其他營業賬簿。
㈦ 2018年新注冊公司的印花稅按注冊資金來收還是應繳資金來收。
看地方政策,我們這邊幾個區 有的沒實繳的不用交 有的按注冊資金全交
㈧ 自2018年5月1日起對按件貼花五元的其他賬簿免徵印花稅。是不是不用去稅局買花了不用貼花了
從2018年5月1日起,對按件徵收的其他賬簿免徵印花稅。免徵印花稅,意思就是對該類賬簿就不用買花了,自然不用貼花了。
㈨ 新辦有限責任公司要交印花稅稅率是多少
一、是的,一般新辦的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記載資金的賬簿這個稅目繳納印花稅,計算公式為實收資本*萬分之五。
財稅〔2018〕50號:自2018年5月1日起,對按萬分之五稅率貼花的資金賬簿減半徵收印花稅,對按件貼花五元的其他賬簿免徵印花稅。
二、新建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就下列項目交納印花稅:
1、記載資金的賬簿,以"實收資本"、「資本公積」兩項的和計數乘以萬分之五計算印花稅;
2、其他的會計賬簿和權力許可證照(包括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品注冊證、轉了證、土地使用證即4證1照),每冊、件按照5.00元貼花;
3、書立的各種合同如買賣合同等按照標的額的萬分之五貼花(印花稅)。
對於新建企業大體就是這些項目交納印花稅。
(9)2018年印花稅稅目擴展閱讀:
一、印花稅納稅單位的各項應稅憑證在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同時須自行設立印花稅專用登記簿,將合同名稱、簽訂日期、稅率、對方單位名稱、應稅憑證所載計稅金額、按日、序時逐筆記載,以便於匯總申報及稅務部門監督檢查。
印花稅納稅單位應認真填寫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在規定期限內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
二、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按規定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對應稅憑證的管理仍執行原辦法,可不按日序時逐筆登記。
三、印花稅納稅申報工作均由納稅單位的財務部門負責,並指定專人負責各項應稅憑證的管理、印花稅的貼花完稅工作、按規定填報印花稅納稅申報表。
四、印花稅納稅單位使用印花稅票貼花完稅的,使用繳款書繳納稅款完稅的,以及在書立應稅憑證時由監督代售單位監督貼花完稅的,其憑證完稅情況均應進行申報。
五、凡印花稅納稅申報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10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局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售報告表"。
㈩ 2018年10月1日起工業企業購銷合同印花稅下調70%查賬徵收企業有變化嗎
自2018年10月1日起,統一下調全省購銷合同印花稅核定徵收標准,工業企業為70%,商業企業為40%,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為30%,其他企業為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