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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征期印花稅

發布時間: 2021-03-07 06:20:30

1. 4月初開出的發票3月份征期內還可以認證嗎

4月份開出的發票不能上翻抵扣,因為稅事規定,認證後的發票只能在當月、最遲不能超過下月的月底抵扣。

2. 2020年三月報稅征期截止到哪一天

按照原來規定的申報期是「3月15日為星期日,3月申報納稅期限順至3月16日。」
目前還沒看到延期的文件。

3. 印花稅的申報期限有沒有明確規定

2011年地方各稅申報繳納期限

營業稅 (按月)專
一月 1日屬—18日
二月 1日—22日
三月 1日—15日
四月 1日—18日
五月 1日—16日
六月 1日—20日
七月 1日—15日
八月 1日—15日
九月 1日—19日
十月 1日—24日
十一月 1日—15日
十二月 1日—15日

2、營業稅附征稅費、土地增值稅、國稅附稅及實行匯總繳納方式或核定徵收方式的印花稅,征期同營業稅。

4. 增值稅,城建稅,房產稅,印花稅都在什麼時候交,一點不知道月末怎麼處理

增值稅,城建稅,房產稅,印花稅都在次月征期申報繳納,一般都是15日前,有國家法定節假日的,截止日期往後順延。

5. 2020年5月更正2020年3月的申報的個稅數據(更正前後都不要交個稅)會產生罰金么

你這種情況由於不涉及繳納稅款,稅務機關就不會處罰。

6. 按次申報的印花稅,九月份開的票什麼時候申報

一般在應稅業務發生月份的次月,在申報期做申報。
印花稅的申報是有該稅種就在次月申報,無該稅種就不用申報。

7. 印花稅已經過了申報期,忘記申報了,應該怎麼辦

如果稅務局核定了每月申報繳交印花稅,就要每月定期申報繳稅零申報,並且不專是超過太久,屬盡快補申報應該還不會罰款,因為逾期申報了,所以不能網上申報了。要填紙質報表到辦稅大廳的前台窗口申報了。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個人買賣房地產按交易合同記載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的稅率對買賣雙方徵收印花稅。



(7)3月征期印花稅擴展閱讀:

印花稅的稅率設計,遵循稅負從輕、共同負擔的原則。所以,稅率比較低;憑證的當事人,即對憑證有直接權利與義務關系的單位和個人均應就其所持憑證依法納稅。

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按規定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對應稅憑證的管理仍執行原辦法,可不按日序時逐筆登記。

印花稅納稅申報工作均由納稅單位的財務部門負責,並指定專人負責各項應稅憑證的管理、印花稅的貼花完稅工作、按規定填報印花稅納稅申報表。

8. 印花稅報少了交稅了還在征期可以在報一筆嗎

你還在征期的話已經報少了,少報一筆,那你可以把它重新更正申報,然後他已經收稅一部分,再收你的話就把差額收進去了。

9. 印花稅的納稅期限是什麼

印花稅的匯總繳納的限期限額由當地稅務機關確定,但最長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

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徵收印花稅,應當向納稅人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並註明核定徵收的方法和稅款繳納期限。

實行核定徵收印花稅的,納稅期限為一個月,稅額較小的,納稅期限可為一個季度,具體由主管稅務機關確定。納稅人應當自納稅期滿之日起15日內,填寫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制定的納稅申報表申報繳納核定徵收的印花稅。

(9)3月征期印花稅擴展閱讀

按政策規定,印花稅的繳納方式有三種:按合同自行貼花;匯總繳納;核定徵收。

下面是具體的操作和對應的賬務處理:

1、按合同自貼花: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由合同書立人在合同書立或領受時自行貼花。

納稅人在購入稅票時作賬,借:預付賬款貸:銀行存款書立合同貼花時作賬,借:稅金及附加貸:預付賬款一份憑證應納稅額超過500元的,應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填寫繳款書或者完稅證,將其中一聯粘貼在憑證上或者由稅務機關在憑證上加註完稅標記代替貼花。

此時,作賬:

借:稅金及附加

貸:銀行存款

2、匯總繳納:同一種類應納稅憑證,需頻繁貼花的,應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按期匯總繳納印花稅。稅務機關對核准匯總繳納印花稅的單位,應發給匯繳許可證。匯總繳納的限期限額由當地稅務機關確定,但不得超過1個月。

凡匯總繳納印花稅的憑證,應加註稅務機關指定的匯繳戳記,編號並裝訂成冊後,將已貼印花或者繳款書的一聯粘附冊後,蓋章注銷,保存備查。

匯總繳納印花稅,每月計提印花稅時,作分錄: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實際繳納時,作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採用按期匯總申報繳納方式的,一年內不得改變。

3、核定徵收:根據《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和印花稅的稅源特徵,為加強印花稅徵收管理,納稅人有下列情形的,地方稅務機關可以核定納稅人印花稅計稅依據:

(一)未按規定建立印花稅應稅憑證登記簿,或未如實登記和完整保存應稅憑證的;

(二)拒不提供應稅憑證或不如實提供應稅憑證致使計稅依據明顯偏低的;

(三)採用按期匯總繳納辦法的,未按地方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報送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報告,經地方稅務機關責令限期報告,逾期仍不報告的或者地方稅務機關在檢查中發現納稅人有未按規定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的。

核定徵收印花稅的,每月計提印花稅,作分錄: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實際繳納時,作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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