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0號文印花稅
⑴ 本公司2018年6月增加了注冊資本,會計上已計入實收資本科目,請問需要繳納印花稅嗎按照多少的稅率交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資金賬簿印花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25號)的規內定,生產經營單位執行容《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准則》後,其「記載資金的賬簿」的印花稅計稅依據改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企業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准則》啟用新賬簿後,其「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大於原已貼花資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補貼印花。
根據《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記載資金的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合計金額0.5‰貼花。其他賬簿按件貼花5元。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對營業賬簿減免印花稅的通知》(財稅〔2018〕50號)的規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對按萬分之五稅率貼花的資金賬簿減半徵收印花稅。
2018年6月會計上已計入實收資本科目的,符合《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對營業賬簿減免印花稅的通知》(財稅〔2018〕50號)的規定,可以享受有關稅收優惠政策。
⑵ 2019最新印花稅稅率政策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使用的應稅經濟憑證所徵收的一種稅。
作為性子最冷淡的稅種,它雖然只是小稅種,卻難倒了無數英雄好漢。
稅率:各有不同
1.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2.加工承攬合同按加工或承攬收入萬分之五貼花。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按收取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5.財產租賃合同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1元,按1元貼花。
6.貨物運輸合同按運輸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7.倉儲保管合同按倉儲保管費用千分之一貼花。
8.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貼花。
9.財產保險合同按保費收入千分之一貼花。
10.技術合同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11.產權轉移書據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
12.營業賬簿
1)記載資金的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總額萬分之五貼花(自2018年5月1日起,減半徵收印花稅)。
2)其他賬簿按件貼花五元(自2018年5月1日起,免徵印花稅。)
經歷:幾多減免
除了國家正在制定的印花稅立法,對於印花稅的減免政策也是一波接一波,2018年5月就對印花稅有過減免政策:
▶《關於對營業賬簿減免印花稅的通知》(財稅〔2018〕50號)
自2018年5月1日起,對按萬分之五稅率貼花的資金賬簿減半徵收印花稅,對按件貼花五元的其他賬簿免徵印花稅。
▶關於調整部分印花稅核定徵收比例有關事項的公告 (廈稅〔2018〕27號)
為進一步優化稅收營商環境,促進我市實體經濟和重點行業發展,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印花稅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4]150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印花稅管理規程(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7號)有關規定,結合我市管征實際,對實行印花稅核定徵收的部分購銷合同的核定比例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批發業務購銷合同印花稅核定比例調整為25%-70%。
二、零售業務購銷合同印花稅核定比例調整為25%-70%。
三、外貿業務購銷合同印花稅核定比例調整為15%-70%。
納稅人的經營行為包含上述兩種以上情形的,按照其主營業務確定適用范圍。
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關於印花稅核定徵收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11號)中關於批發業或批發為主、零售業及外貿等三種業務的購銷合同印花稅核定比例的規定同時廢止。
這次相比於我市原核定比例,此次主要調整批發業務、零售業務和外貿業務購銷合同的核定比例。具體如下:1.批發業務購銷合同印花稅核定比例由原來的60-80%調整為25-70%;2.零售業務購銷合同印花稅核定比例由原來的30-70%調整為25-70%;3.外貿業務購銷合同印花稅核定比例由原來的80-100%調整為15-70%。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
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上述減稅政策可追溯至今年1月1日,實施期限暫定三年,預計每年可再為小微企業減負約2000億元。
注意:很多人都以為,只要簽訂合同就要交印花稅,其實這是對印花稅的誤解哦,合同只是印花稅的應收憑證之一,但並不是所有的合同都交印花稅。
⑶ 2018年5月1日後可免繳印花稅嗎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資金賬簿印花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25號)第一條「生產專經營單位執行「兩則」後,屬其「記載資金的賬簿」的印花稅計稅依據改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第二條「企業執行「兩則」啟用新賬簿後,其「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大於原已貼花資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補貼印花」。
因此,依據上述規定資金賬簿減半徵收印花稅是指「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增加部分,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對營業賬簿減免印花稅的通知》(財稅﹝2018﹞50號),原適用萬分之五的印花稅稅率,2018年5月1日起,可享受減半徵收印花稅的優惠,即實際稅負為萬分之二點五。
(3)2018年50號文印花稅擴展閱讀:
印花稅的征稅對象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具體有:
1、立合同人
2、立據人
3、立賬簿人
4、領受人
5、使用人。
參考資料:網路_印花稅
⑷ 資金賬簿印花稅2018年交了50元,減免多少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根據 財政部發布的《財稅[2018]50號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對內營業賬簿容減免印花稅的通知》,對按萬分之五稅率貼花的資金賬簿減半徵收印花稅,對按件貼花五元的其他賬簿免徵印花稅,自2018年5月1日起執行。
⑸ 在2018年3月注冊的公司,注冊資本和資本公積可以享受印花稅減半嗎
按照50號文件規定,可以享受減半徵收的優惠。
企業資金賬簿印花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很特別,不能簡單地按照營業賬簿納稅期限規定,在書立時納稅,也不需要每年納稅。《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記載資金的帳薄按固定資產原值和自有流動資金總額貼花後,以後年度資金總額比已貼花資金總額增加的,增加部分應按規定貼花。《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資金賬簿印花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025號)規定,「記載資金的賬簿」的印花稅計稅依據改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企業執行「兩則」啟用新賬簿後,其「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大於原已貼花資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補貼印花。
按照上述規定,對於資金賬簿首次貼花後,其後續年度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需要滿足兩個條件:
一是企業資金總額是否發生變化,以年度為計算對象;
二是當年企業資金總額發生增加的,其年度資金總額比已貼花資金總額增加的,按增加額貼花;否則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因此,企業資金賬簿足額貼花後,以後年度不發生資金總額變動的不再貼花,發生資金變動的,應在年度結束時,就當年資金增加額貼花。貴公司2018年4月新增「實收資本」300萬元,應在2018年12月31日按當年資金總額的增加額貼花,其納稅時間在2018年5月1日之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營業賬簿減免印花稅的通知》(財稅〔2018〕50號)文件規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對按萬分之五稅率貼花的資金賬簿減半徵收印花稅,因此可以享受財稅〔2018〕50號規定的減半徵收的優惠。
⑹ 廣東符合財稅〔2018〕50號的賬簿減免印花稅的,申報時如何操作
納稅人符合財稅〔2018〕50號文減免優惠的,申報時,減免代碼0009129906對應的減免項目為「符回合財稅〔答2018〕50號文要求的對按萬分之五稅率貼花的資金賬簿減半徵收印花稅」,減免代碼0009129907對應的減免項目為「符合財稅〔2018〕50號文要求的對按件貼花五元的其他賬簿免徵印花稅」。
⑺ 一般納稅人資本金印花稅可以按5%減半徵收嗎
財稅【2018】50號:自2018年5月1日起,對按萬分之五稅率貼花的資金賬簿減半徵收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