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設備承租人交印花稅
印花稅申報交納時間要看你的主管稅務機關是怎麼給你核定的。有月報也有的是季報版。
租賃合同印花稅率是1‰,一權個合同只交一次。沒有新簽合同就不需要交。
以前沒申報,那就就近一期申報前期的,根據應申報的時間確定滯納金金額。
網交了印花稅就不需要買印花票了,有網上申報扣款憑證即可。
你租了別人的又轉租,那麼你需要交兩次印花稅,分別是租來時合同和租出時合同。
2. 租賃業的印花稅稅率是多少
租賃業的印花稅為租賃合同金額千分之一。財產租賃合同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合同,從性質上屬於經營租賃合同,其適用稅率為千分之一,計稅依據為租賃金額。
根據國家稅務局關於印發《印花稅宣傳提綱》(國稅地字〔1988〕第012號)的通知規定:按比例稅率納稅而應納稅額又不足一角的,免納印花稅;應納稅額在一角以上,其稅額尾數不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一角計算,對財產租賃合同規定了最低一元的應納稅額起點,即稅額超過一角但不足一元的,按一元納稅。
(2)租賃設備承租人交印花稅擴展閱讀:
印花稅具體征稅范圍如下:
1、經濟合同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財產租賃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倉儲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技術合同。
2.產權轉移即財產權利關系的變更行為,表現為產權主體發生變更。產權轉移書據是在產權的買賣、交換、繼承、贈與、分割等產權主體變更過程中,由產權出讓人與受讓人之間所訂立的民事法律文書。
3.營業賬簿,按照營業賬簿反映的內容不同,在稅目中分為記載資金的賬簿(簡稱資金賬簿)和其他營業賬簿兩類,以便於分別採用按金額計稅和按件計稅兩種計稅方法。
3. 企業出租方和承租方都要交印花稅嗎
印花稅根據不同征稅項目,分別實行從價計征和從量計征兩種徵收方式。
從價版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的確定;權
從量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的確定,實行從量計稅的其他營業賬簿和權利、許可證照,以計稅數量為計稅依據。
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准計算應納稅額。
印花稅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數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准。
4. 房屋租賃合同的印花稅由誰承擔
按照《稅法》相關規定,房屋租賃合同,應該按租賃合同記載金專額的千分之一計算印花稅,並屬要注意以下幾點:1、購買印花稅票自行貼花、並劃線注銷。2、租賃合同如果只規定了月(或年、或日)租金標准而無租賃期限的,可在簽訂合同時先按定額5元貼花,以後結算時再按實際金額計稅,補貼印花。3、如果稅金在五百塊以上,或者要反復貼花的,去填納稅申報表。4、兩個立合同的人都要計算繳納並粘帖印花稅。
5. 機器設備的租賃收入需要交印花稅嗎
《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專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屬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
因此印花稅的徵收范圍採用列舉的方式,沒有列舉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不需要貼花。
《國家稅務局關於對借款合同貼花問題的具體規定》(國稅地〔1988〕30號)第四條關於對融資租賃合同的貼花問題規定,銀行及其金融機構經營的融資租賃業務,是一種以融物方式達到融資目的的業務,實際上是分期償還的固定資金借款。
因此,對融資租賃合同,可據合同所載的租金總額暫按『借款合同』計稅貼花。
6. 融資租賃的印花稅要如何繳納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租賃合同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44號)第一條的規定:對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含融資性售後回租),統一按照其所載明的租金總額依照「借款合同」稅目,按萬分之零點五的稅率計稅貼花。
這里明確了融資租賃合同按「借款合同」稅目徵收印花稅。
同時該通知的第二條規定:在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對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賃資產及購回租賃資產所簽訂的合同,不徵收印花稅。需要強調的是該條款只針對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的購買行為,即承租方與出售方為同一主體時,方可適用該條款。
但是當出售方為獨立第三方時,出租方與其簽訂的購買合同還需要按「購銷合同」稅目徵收印花稅。最後需要提醒納稅人的是,該通知的第三條規定: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此前未處理的事項,按照本通知規定執行。因此該通知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6)租賃設備承租人交印花稅擴展閱讀:
關於融資租賃合同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5〕14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西藏、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1、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融資租賃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68號)有關規定,為促進融資租賃業健康發展,公平稅負,現就融資租賃合同有關印花稅政策通知如下:
(1)對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含融資性售後回租),統一按照其所載明的租金總額依照「借款合同」稅目,按萬分之零點五的稅率計稅貼花。
(2)在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對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賃資產及購回租賃資產所簽訂的合同,不徵收印花稅。
(3)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此前未處理的事項,按照本通知規定執行。
2、征稅范圍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的憑證徵收,沒有列舉的憑證不征稅。具體征稅范圍如下:
1.經濟合同
稅目稅率表中列舉了10大類合同。它們是:
(1)購銷合同。
(2)加工承攬合同。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5)財產租賃合同。
(6)貨物運輸合同。
(7)倉儲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9)財產保險合同。
(10)技術合同。